2.言官逸事(1)

2.言官逸事(1)

諫官和御史,在古代又被稱為官,就是說話的官。這種官沒有別的職責,就是要說話,用今天的話來說,就是提批評和建設性意見。官之,在古代是相當正經的事,關係朝廷興衰、吏治清濁。

不過,說話一旦成為一種職守,對於那些特沖、特有說話**的人來說,多必失,沒準哪天就丟了飯碗。而那些說話**不那麼強烈的,不說話也不行,等於白吃飯不幹活,可說話吧,一不留神,碰了皇帝哪根神經,或者得罪了哪個大人物,自家的烏紗帽便難以保住。

對於這些職業說話的官來說,最高境界是當李林甫說的那種儀仗馬,好吃好喝,悶聲不響,大家過太平日子。當然,這得碰上皇帝怠於政務、權臣又不樂於生事的時候才行。

說話難,又必須說,因此官之往往在高頭講章和不痛不癢兩個方面做文章,說大道理,拽大詞,從三皇五帝開講,最後說幾句現成話,無非勤政愛民,不失農時,半天都落不到地上。如果這招兒不行,就走下三路,扯點無關宏旨的小事,雞毛蒜皮,兩下模稜。只是后一類如果說得不好,一不留神,就成了笑話。北宋慶曆年間,有衛士震驚宮禁,滿朝文武嚇了一跳。有御史建議,說是蜀中羅江狗(狗的品種,類似於今天我們說的德國黑背)不錯,可以用來頂替衛士。真要照這樣做了,那麼皇帝的禁衛軍,就變成狗衛隊了。金人入侵,宋室南渡,官說話的水平並沒有提高多少,某年大旱,皇帝親自出面求雨,有諫官奏請皇帝禁止天下宰殺鵝鴨。那意思,似乎只要不殺這些水裡漂的動物,老天就會開恩降雨似的。碰到同樣的景,明朝的諫官提的建議是,不許百姓吃蛤蟆。這多少靠譜一點,因為民謠曰「蛤蟆叫,天下雨」。不吃蛤蟆,多些蛤蟆叫叫,說不定雨就有了。

清朝的時候,官說話最難,大道理不能說,因為皇帝認為,這種大道理,只有朕才有資格講,臣子奴才亂講,等於僭越;彈劾批,評也不好說出口,說錯了,立馬被懲罰;當然,不說話更不行。官們只好眼睛向下,盯著老百姓,說點似是而非、興利除害的小事。雍正年間,有位御史連上三奏,第一奏請皇帝下令,讓尼姑還俗。第二奏,要求民間如有女孩子年過二十還沒有出嫁的,由政府出面為其擇配。這種主意,雖說強橫了一點,但也是古已有之的增加人口的老辦法,舊話重提,在那種時代,不算離譜,只是操作起來有難度。第三奏最絕,他說,在他看來,民間鬥毆多半因為數十文錢,因此勞駕皇帝出面,要求有關部門查清所有需要數十文錢的窮人,每人數十文,於是天下太平。結果,雍正皇帝覽奏很生氣,後果很嚴重,直接讓這位御史老爺回家吃老米去了。

如果雍正能夠同時看到另外一位都老爺(明清兩代御史的俗稱)的奏摺,估計氣肯定消了。當年,北京城裡城外,都可以見到馱煤的駱駝,由賣煤的人趕著進進出出,有時候,趕駱駝的人,就騎在駱駝上,橫著順著的都有。某位滿人御史老爺,大概騎馬騎慣了,看見有人橫著騎駱駝,橫豎看不順眼,於是上奏要求皇帝出面,禁止趕駱駝的橫著騎,說是可以防止他們被顛下來。

在那個時代,建的人理論上者無罪,屬於制度上特許的可以放開一點膽子說話之輩,但是,只要現實生活中有一九鼎的皇帝,有惹不起的權臣,或者得寵的嬪妃、皇帝身邊的太監,任你是誰,說話也得小心。即便是有特權的說者,大概也只有說空話的膽量,沒有說錯話的權利。

上一章書籍頁下一章

無所畏與無所謂 (全本)

···
加入書架
上一章
首頁 玄幻奇幻 無所畏與無所謂 (全本)
上一章下一章

2.言官逸事(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