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情慾是「娛媒」永不變的主題(2)
娛樂新聞必須具有起碼的事實感和客觀性,都必須在「人事理」四字個上站得住和說得通,雖然娛樂新聞有自己的特殊性,也有自己「娛樂性」的修辭效果,但是無論如何,前提還是要尊重客觀事實,服從基本事實和普世價值的制約,不能隨意冒犯常識或置基本的人事理於不顧。由於娛記的「猜測」通常基源於一種偏見或謬見,節的因果鏈條之間也缺乏著充分的邏輯關聯,因此造成一種極其虛假而混亂的新聞敘事效果,給人一種詭誕而荒唐的閱讀印象;這種高頻率出現的推測性判斷所構成的「虛假報道」,給人一種極其消極不快的閱讀感受,在很多時候,我們彷彿被娛記拖入一個乏味的話語遊戲:者天花亂墜滔滔不絕,聽者莫名其妙昏昏欲睡。
傳李湘的婚姻只是被人利用了,並且這一「用」就是5年。到底是被誰利用了?其實就是穿插在他們是非中間的那個令人「討厭」的女人——李厚霖的舊人秦海璐。李厚霖為了達到借勢炒作秦海璐的目的,虛假意地和李湘結婚,然後又製造出「分分離離」的新聞事件,又時不時地把秦海璐這位名不見經傳的人夾雜在一起,楞是把秦海璐給炒紅了,而李湘則蒙在鼓裡,等她醒來為時已晚;也有猜測說,李湘和李厚霖、秦海璐三人從一開始就玩著炒作的遊戲,目的各有不同。
沒有人氣就曝料,曝料就連環炒作,而這種炒作是沒有價值理念和精神指歸的,它與時俯仰和光同塵,是一種被時代生活的陰影遮蔽的炒作,是一種趣味的迎合時代炒作;在商業價值主宰一切的時代,他們把自己變成商品,他們追求人氣和名氣,把經濟效果置於文化價值和道德效果之上,他們放棄了藝術對意義和深度的沉思與追尋,自願地在消解意義的可視文化的聚光燈下倚門賣笑,使人們在對感官體驗和物質享受的沉醉中,喪失對他們的靈魂品質和精神生活的敏感和沉思。
但願「這次」李湘離婚不是開玩笑,不是為了商業炒作而拋出的「炸彈」,倘若一個電視界的知名主持人,為了獲得更大的聲望資源和市場份額而低下心地向商業炒作「屈膝稱臣」,亦步亦趨地按照商業炒作的模式而炮製這些新聞垃圾,就必然會導致新聞品質的喪失和文藝精神的異化。而娛樂媒體和記者也別一味地追求「零距離」地介入明星或名人生活,強調用別人的**和緋聞來獲得只有熱媒介才能產生的刺激效果,以來刺激人們的消費**和外在而強烈的感官反應,從而丟棄了自己的「新聞品質」,把嚴肅的新聞變成娛樂圈名人屁股後面恭貌謹的小跟班。
李湘與李厚霖離婚了就是好,為他們離婚而鼓掌,婚姻玩完了,無聊的「新聞」也就玩完了,一切玩完了也就清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