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送我走上離開你的路(3)
別看我就是初中文化,在我們那兒,已經是有學問的人了。我能當小學校的代課老師就是證明。也就是在那個時候,我認識了我初戀的男朋友,他也是小學老師。老家的那種小學,就是鄉村學校,不正規,條件也很差。但是,當老師總比跟著家裡人干農活好啊。拿粉筆和拿農具比起來,我當然願意拿粉筆。
這些就不說了,集中說我的初戀。我們其實早就認識,他比我大兩歲,原來也在一個學校上學。他家也是祖祖輩輩在農村的,跟我家一樣。他喜歡我,從第一天到小學校報到,我就隱隱約約地看出來了。都說現在的年輕人談戀愛瘋狂,我們還是很保守含蓄的。他總是來幫助我,因為我不熟悉學校,也不熟悉應該怎麼教課,他一點點指導我,慢慢就越走越近。沒什麼特別的。想起來,也不覺得激動。
真正把話說清楚是在我過生日的時候。在他之前,從來沒有人給我過生日,我們那裡也沒有這個講究。不知道他是怎麼知道我的生日的,那天,他送給我一個很好看的照片冊,包著一張紅色的花紙,紙上還印著玫瑰花。他說是專門託人從呼市買的,買了很長時間,就等著我的生日一到就送給我。我挺感動的,覺得他是個有心的人。他不太會說話。我說你給我這個禮物真好,可惜我沒有什麼照片。他想了半天才跟我說:「以後,我買一個照相機,我給你照。」
我們就被這個照片冊聯繫在一起了。後來,他真的買了一個照相機,傻瓜的,但是,那時候,我已經決定跟他分手了,因為我要到呼市做酒樓的服務員。
我不想說我們怎麼談戀愛,那沒什麼可多說的。我想說的是我們怎麼從一對戀人到最後不得不分手。你們喜歡說「文化差異」,我覺得我們倆也是因為這個。他現在肯定特別後悔,當年為什麼要給我買書看,託人大老遠的從呼市帶書回來給我,他肯定也後悔為什麼當年要帶著我到呼市玩,讓大城市的生活把我的魂勾走。雖然他沒說過,但是我知道,他肯定後悔。
在我21歲的時候,有一個從家鄉出來到呼市的人回老家找女孩子出來到他開的酒樓做服務員。很多女孩子都特別願意來,一個月給300塊錢,管吃飯,不管住宿,幾個人合夥租房子,要分攤房費。條件確實不怎麼好,但是到底可以離開農村,所以,還是好多人願意來,我也是其中的一個。跟別的女孩子比起來,我算好的,當小學老師,算有正式職業。可是,我自己知道,那不是長久之計,在農村當一輩子小學老師,也不是我的理想。我跟我男朋友說,我想去,當酒樓服務員也不是我的理想,但是,能到呼市,就靠近我的理想了。我跟他說,我想一邊打工一邊掙錢去學習,學好了,再換工作。
他什麼也不說,真的,什麼也不說,就是嘆氣。他說本來想的是跟我結婚,兩個人好好組織一個家庭,從沒想過我會離開我們的家鄉。我說他太不了解我了,那樣的生活我怎麼可能滿足呢?我憑什麼就應該是一個一輩子不離開農村的小學教員的老婆呢?我沒有文化,沒有見識,怎麼教育我們的孩子?難道我們的孩子也要去重複我們祖祖輩輩的命運嗎?我這麼激烈,他啞口無。最後,他問我:「那,你會離開我嗎?等你實現理想了,我還是一個農村的小學教師,你還會嫁給我嗎?」我知道我當時並不堅定,其中也有哄騙他的成分,可是我怎麼說呢?我還是說我不會離開他。實際上,我自己心裡明白,那不是真的,不一定是真的。
我終於要到呼市了。走之前,他來找我,給了我一個信封,裡面是2000塊錢,是他全部的積蓄。他說:「你去吧,只要你覺得好。這個地方太小了,容不下你的理想。別太委屈了自己,這些錢,你留著貼補生活。大城市跟這兒不一樣,什麼事都要花錢的。覺得不好,就回來。我有機會,就去看你。」
我說什麼也不要,我不要,他說什麼也不走。最後,我還是拿著了,我說就算是我欠他的,等我有了收入,一定還給他。他搖頭說不用,他不需要錢,除了給我買書、買禮物、準備結婚,他沒有什麼開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