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我叫韓滿江!
做個俗人,貪財好色。
這是我從裡面出來后的一個感悟,這些年也醒悟了很多,出來的時候也有不少道上的人找我。
但我還是選擇當個俗人過完這生。
我拒絕了成箱的紅色鈔票。
也拒絕了豪車接我出來,而是選擇坐公交車離開。
說起來。
我走這條路,可能真的是命中注定,逃不掉,也躲不掉。
最近看了幾個文,裡面的主角各種講義氣,各種為兄弟兩肋插刀,看著感覺很好笑。
那是給小孩子看的?知道什麼叫江湖嗎?知道什麼叫人性嗎?
江湖是憑藉義氣、正義,這兩個字就能風生水起?
江湖,玩的是腦子!
接下來要講的故事,各位不要模仿,不要憧憬,我帶大家體驗一個真正有血有肉的江湖,奉勸各位,不要走這條路,沒有好下場,為的是讓各位踏踏實實做人,路再艱難,也要堅持下去。
好了,廢話不多說,咱們現在開始正文。
我呢,大名韓滿江,在塞北地區著名的『匪城』出生,我們這個城市之所以被稱為匪城,就是舊社會時期,滿山都是土匪,後來新社會也出了不少道上的傳奇人物。
而我出生的那天,正是一代梟雄『葉紅人』遊行這天。
至於葉紅人,可能有人知道,那是可以和關外喬四爺齊名的存在。
甚至兩人之間有剪不斷的關聯。
我爸本身就不是什麼好鳥,年輕的時候成天酗酒,和一幫狐朋狗友各種鬼混。
那個年代崇尚的是誰拳頭硬,誰就是爺!
後來娶了我媽也絲毫沒有收斂。
我出生的那天,別的小孩都是一家人堆在醫院門口,緊張中帶著喜悅,期待著新生兒降臨。
而我出生的時候,手術室門口站著十多個壯漢,各個都留著板寸。
一副凶神惡煞的樣子。
這導致醫生出來后,原本臉上的笑容,換成了緊張,甚至忘了報喜。
都說小孩出生的時候,需要采生。
所謂采生,就是除了工作人員以外,第一個抱孩子的人,便稱做采生。
這個采生的人十分講究。
因為每個人的氣場不一樣,采生就會影響孩子將來的命運。
而第一個抱我的人,正是渾身是血的我爸。
聽我媽說,他當天去街上參加了葉紅人的遊行,去最後送一程。
那個年代,無數的男人都想著被葉紅人看重,而無數的女人都想鑽進葉紅人的懷裡。
這樣一位傳奇人物遊行準備槍決。
我爸和他弟兄這種人,自然是不會缺席。
參加遊行的時候,有一伙人關外人侮辱了葉紅人,我爸和他兄弟氣不過,於是和這一群關外人打了起來。
得知我出生了,於是滿身是血的匆匆來到醫院。
因為受葉紅人的影響,混的這些人都把葉紅人當作偶像,再加上我出生這天,就是葉紅人槍決這天。
於是給我取名滿江。
因為『滿江紅』嘛,我也不知道他咋想的。
因為我媽的基因問題,導致我長相很清秀,看起來人畜無害的。
在我八歲那年的一天晚上。
我正在睡覺。
外邊突然響起了一陣劇烈的敲門聲,我迷迷糊糊的睜開眼。
當時我們住的還是我爺爺廠子里分下的平房,類似四合院的那種院子,家家戶戶都是在一個院子里生活。
我媽以為是我爸回來了。
嘴裡還抱怨著敲門聲這麼重,但開門之後,我媽卻是傳來一陣驚呼。
接著就哀嚎起來。
動靜很大,幾個陌生男人的聲音吵吵著,一邊罵一邊毆打我媽。
我趕忙下了床,來到門口處。
卻看到我媽已經被打的滿臉是血,臉上全是淚水和鮮紅的血液。
幾個紋著過肩龍的男子抓著我媽的頭髮。
見到這一幕,我傻了。
是的,我沒有憤怒的衝上去。
可能有人說我慫吧。
我當時只有八歲,完全被這種血腥的場面嚇的全身顫抖。
也是從那時候開始,我之後在動手前,都會莫名的顫抖。
控制不住的那種。
有人說是興奮,有人說是緊張。
我也不清楚。
哪些男人看到我后,露出了笑容,笑著罵道:「這還有個小比崽子!」
他們沒有因為我們是婦女和孩子而手下留情。
對著我們一頓拳打腳踢。
我媽用她那不寬闊的身子死死的摟著我,盡量讓拳頭全部落在她身上。
當時我哭了,我鼓起勇氣,對著他們喊,讓他們不要打我媽了。
但我越是喊,他們就越是興奮。
他們的口音是關外口音。
下手完全不留手。
一邊打一邊讓我媽還錢,我媽也是哀嚎著問道,到底是什麼錢?
一問才知道。
這夥人就是我出生的時候,我爸觀看遊行時打的那伙關外人,當時把其中一人打進了醫院,成了殘疾,而這個被打的人,有個小舅子,當時在監獄里,出來後知道自己姐夫成了殘疾。
於是找上了門。
得知是仇家找上了門,我媽哭著把家裡全部的積蓄,三千塊錢,全部都給了對方。
但對方嫌少,繼續毆打我們母子。
最後我媽只能給我爸打電話。
而我爸卻在自己開的撞球廳里喝酒,得知這消息后,風風火火的就沖了回來。
但當時,和他一起喝酒的只有三個人。
我當時的想法是,只要我爸回來,我和我媽就得救了。
然而在我見到他的時候。
他拿著一個『稿把』身後跟著兩人,就打進了家。
看著我和我媽被打成這樣,他怒火中燒,在他們那個年代,出來混,講究的是禍不及家人。
那人的小舅子動了我爸的家人。
他瞬間沒了理智,拿著『搞把』對著那些人玩命的砸了上去!
為首的那個小舅子,被我爸砸的頭被血液染紅,沒有一點空白的地方,人已經暈了過去。
但我爸瘋了一樣,沒命的砸個不停。
嘴裡還一直重複著,動老子家人,我弄死你!我弄死你!
眼看就要出人命了。
我媽死死的抱住我爸,讓我爸停手。
他的兩個朋友也是拉開了我爸。
拉開了是拉開了,但那人沒了動靜,當天夜裡,我爸帶著我媽和我,一家三口連夜從城裡跑到了縣城。
不管對方死沒死,被抓住判的輕不了。
就這樣。
我轉學了,從市小學到了縣城小學,三年級就轉學,導致我學習一落千丈,和周圍同學的差距越來越大,我也越來越內向。
和同學們在一起,我感覺我就外來人。
甚至因為我穿著可能稍微的好一點,畢竟是城裡小孩,在那個年代,家家都過的一般,縣城裡和城市裡的穿著也就更不相同,很多縣城的兄弟肯定會罵我,城裡人就有優越感?
我不覺得是優越感。
在大家都一樣的時候,你不一樣,你就是另類。
他們會沒事往我身上扔泥巴,看著我的小白鞋會故意踩我得鞋,而且我是轉學過去的,沒有什麼新朋友。
每當我看著他們玩的時候,我都發自內心的想加入。
但我一過去。
他們就會換一個地方接著玩。
那段時間,我很討厭上學,因為大家都排擠我,老師嫌棄我學習不好,跟班級拖成績,而且是借讀生。
但我不敢和我爸媽說,我也不知道我當時到底在怕什麼。
唯一讓我有點心裡安慰的是,我們班裡有個女孩。
她留著一個黑黑的馬尾,皮膚白皙,而且一個櫻桃小嘴看著就很好看,而且身材高挑,一雙大長腿十分的出眾。
夏天見過很多次,一雙美腿纖細修長,腿型也很直溜,身邊說不上是多前凸后翹,但也是小荷才露尖尖角,盈盈可握。
她是我們的班長,叫孟筱雨。
當時我也不知道什麼是喜歡,只是覺得看著她,世界好像就很美好。
因為她會對我笑,那是我見過最美好的笑容。
日子就這樣一天天過去。
在我上六年級的時候,我爸被抓走了。
因為故意傷人,導致重傷兩人,被判了十年零六個月。
進去的時候。
我爸什麼都沒有多說,只是神色複雜對著我說道:「知識改變命運,你給老子好好讀書,不要走老子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