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自閉又令人生厭的我

第8章 自閉又令人生厭的我

雖然我和周輝小時候關係並不好,但他也是我兒時的夥伴。

周輝的父親是粵省人,家境殷實,因此周輝從小就是機關大院其他孩子羨慕的對象。

周輝被父母寵上天,要什麼有什麼,但學習成績一塌糊塗。

我那時候認為他智力有問題,小學考試竟然能不及格。

加上周輝平日里很傲慢,導致我非常厭惡他。

可那個小先生竟然把我意識轉到11歲的周輝體內。

不過沒關係,只要頭腦還是我的,我還是可以想辦法幹掉王顯貴。

周輝父母招呼我吃早飯,我立即上前坐下拿起饅頭就吃。

咽下饅頭的時候,我差點哭出來。

我小時候最喜歡吃的就是機關食堂炊事班做的饅頭。

1997年我父親轉業複員后,我再也沒有吃過那麼好吃的饅頭。

我安靜地吃著早飯,這引起了周輝父母的注意。

我才想起來周輝很活潑,話很多,就像是有多動症一樣。

因此,我只能盡量模仿記憶里的周輝。

麻煩的是我對他的記憶已經很模糊了。

吃完飯,我看著日曆,日曆上顯示的是1993年3月4日。

王顯貴殺死第一個孩子的日期是3月14日,那天是植樹節。

也就是說,我只有10天的時間來找到他,然後想辦法抓住他。

不過,我忽然間想到一件事,那就是王顯貴的死亡日期。

小先生的文檔里清清楚楚寫著他死於1993年7月13日。

7月14日是我的生日,也就是說王顯貴死在我生日頭一天。

我第一次對付連環殺手也是在生日7月13日。

難道當年的費金就是王顯貴?

小先生是想讓我提前阻止王顯貴?

我走出機關大院門口時,下意識看向河對岸。

雖然我知道王顯貴那個精神變態就在河對岸,但我現在不能動手。

我用的是周輝的身體,萬一失手被殺,那就麻煩了。

周輝和我說不定都會死。

我還是得先去學校正常上學,而當時學校距離機關大院步行需要30分鐘。

之所以會那麼遠,是因為原本機關大院在斗城的小北街,旁邊就是小學。

後來因為重新建樓的關係,暫時遷到渠河邊上,等那邊修好還要重新搬回去。

不過等我們搬回去的時候,我已經讀初中了。

上學的路上,我看著路邊用來擋灰塵的那些劇毒夾竹桃樹,兒時回憶不斷湧現。

夾竹桃開的花和梔子花很像,小時候不懂還摘來聞,一聞就頭暈噁心。

後來才知道,夾竹桃是劇毒。

我沿著河邊一直走到川北教育學院的側門,從那裡進入,穿過學院可以更快到達學校。

那時候我每天上學放學都走的是這條路線。

除非特殊情況,我不會改變路線。

那時候斗城雖然地級市,但很貧瘠,甚至沒通過火車。

整座城市最好的路只有那條從南至北貫穿全城的遂州大道。

公交車也只是在這條路上行駛,所以,我乘坐公交反而比步行慢。

如我所料,當我走到川北教育學院池塘的時候,就看到了11歲的我。

我每天都會6點起床,會儘快出門來到學院池塘。

我會站在那裡凝視著平靜的水面發獃。

那時候我發獃是因為無聊,我除了讀書之外,對其他的事情沒多大興趣。

「唐嘉。」我還是忍不住開口對那個瘦弱的男孩兒喊道。

小時候的我叫唐嘉,改名都是後來的事情了。

嘉字寓意美好,但我的人生並不美好。

為了避免寫作時產生混亂,我之後提到11歲的自己會直接寫唐嘉。

唐嘉聽見我喊他,只是撇了我一眼,然後從池塘另外一側離開了。

我現在終於明白其他孩子為什麼會討厭我。

不僅僅是因為我獨來獨往,也因為我看人的眼神里全是蔑視。

我跟在唐嘉身後,保持著大概十米的距離。

我和周輝小時候同住一個小學,是在同年級同班。

五年級五班。

我走到教室,看到門口的牌子,還有其他那些同學的時候,感覺很奇怪。

經常有人在網上討論說,如果讓你回到小時候,你會做什麼?

我以前覺得這個問題很無聊,現在我知道答案了。

我如果回到小時候,會殺人。

進入教室后,我就得做一件以前周輝每天都會做的事情。

那就是找我自己,也就是唐嘉抄作業。

五年級對我來說是個關鍵點,因為正是那時候讓我徹底意識到我需要改變。

原因是我無法改變我生活在人類社會這一事實。

既然必須要在人類社會生活,我就需要被迫融入群體。

而我融入群體的第一步,就是每天拿出作業給同學抄。

在五年級之前,我是從來不會給任何人抄作業。

那時候我覺得,我讀的是弱智小學,除了我之外,其他人全是弱智。

雖然我邁出了這一步,但接下來我開始嘗試著模仿別人的行為顯得更為怪異。

這最終導致上初中前,我被父母送去特殊學校待了幾個月。

我在抄唐嘉作業的時候,其實也是在觀察11歲的自己。

哪怕是我自己在看自己,但也覺得真的很奇怪。

眼神空洞無神,對周遭發生的事情漠不關心,安靜得就像是個死人。

不過,其他幾個同學聊天的內容吸引了我。

他們在討論最近有兩個孩子丟了,聽他們父母說是人販子拐走了。

我記得以前還在小北街住的時候,不時就會看到有人騎著三輪車敲著鑼沿街呼喊。

三輪車上掛著一塊布,布上有孩子的照片,布上還寫著孩子的名字、身高體重之類的信息。

這些三輪車夫就是丟失孩子的家長雇來的。

車夫要做的就是沿街呼喊,吸引人的關注,寄希望用這種方式找到孩子。

我下意識問他們失蹤的孩子多大歲數?

得到回答是丟失的兩個孩子就是我們同年級的,分別是一班和三班的學生。

也就是說都是11歲。

我警惕起來,死在王顯貴手裡的孩子平均年齡也都是11歲。

難道王顯貴提前動手了?

還是說他以前就作過案,只是案發後沒有將他與之前的案件聯繫在一起?

我無法從這些孩子口裡知道詳細的情況,只能想別的辦法。

就在我抄完作業準備回座位的時候,唐嘉卻是開口了。

「你今天感覺很奇怪。」

我看著唐嘉然後擠出個笑容。

我從小就很敏感,也很敏銳。

但這時候的唐嘉能發現周輝不對勁也未免太敏銳了。

接下來整個上午,唐嘉都盯著我。

被小時候的自己用那種眼神注視著,真的很不舒服。

可以說是毛骨悚然。

中午放學后,我還得趕回去吃午飯。

那時候的作息時間和現在不一樣,中午12點放學,下午2點半上學,傍晚6點放學。

所以,中午必須回家吃飯,離家近點的還能睡個午覺。

我原打算去小北街警察局門口看看。

我記得很清楚,那裡會張貼告示,尋人啟示或是認屍公告。

那個年代正值改革開放第四階段,雖然年年都在嚴打,但罪案還是頻發。

那時候最常見的惡劣犯罪就是拐賣婦女兒童以及搶劫殺人。

我原本只是想去碰碰運氣,看看是不是能有點收穫。

誰知道,剛走出校門我就遇到了李阿姨,就是周輝的媽媽。

我其實還沒有完全適應,所以,我並沒有意識到現在她是我媽媽。

因此,我直接從她面前走了過去。

李阿姨一把抓住我,抱著我親了一口,說我又在逗她玩。

直到這時候,我才反應過來。

我開始提醒自己,我現在是周輝。

我就差點沒把我是周輝四個字寫在瞳孔上了。

李阿姨是來接我去百貨公司吃飯的,因為她在那裡上班。

百貨公司這個詞在我聽來太遙遠了,遠到就好像隔了一輩子。

那時候斗城就一個百貨公司,都得托關係才能在那裡上班。

恐怕你們猜不到我這頓午飯吃的什麼吧?

速食麵!

那個年代,速食麵還是個稀罕物,價格並不便宜。

周輝的家庭條件可以讓他每天都吃速食麵。

雖然放在現在來看,這句話很搞笑,但在那個時候卻是真的。

我看著李阿姨眼裡的寵溺,還有我面前的速食麵,我有些哭笑不得。

就在我吃面的時候,李阿姨告訴我,從今天開始,她會每天來接我放學。

因為周輝的爸爸周乾說,最近真的有好幾個孩子失蹤,警方已經展開了大規模調查。

飯後,我躺在百貨公司值班室的床上回憶著。

我只能想起,好像那時候我爸在吃飯時提過有孩子失蹤,並讓我注意安全。

就算是那樣,我父母也不會接送我放學。

大概是因為他們覺得我不會被傷害,只會傷害別人。

畢竟那些與我發生衝突的同學下場都很慘。

我曾經還把一個試圖霸凌我的同學踹下樓梯,讓他在醫院躺了半個月。

我父母為此給人家道歉賠錢,我也被我爸吊起來打。

沒有誇張,真的是吊起來用皮帶抽。

可我就死不道歉,我不會向那種雜碎低頭。

所以你們想想,我在學校里是一個什麼樣的存在。

幾乎就是個半透明的怪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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瘋魔成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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