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第三章(1)
法醫鑒定書就附在現場筆錄的後面。依照必須鑒定的項目,法醫對被害人做了詳細檢查。
法醫認定死者是被他人用銳器(管叉類)刺破心臟,引起失血性休剋死亡。
被害人一共挨了八刀——頭上兩刀,前胸三刀,後背三刀。其中前胸有兩刀,後背有一刀,都深達胸腔,是致人死命的三刀!
預審員接受的有關案件,大多數是間接、抽象地反映犯罪事實的。擺在我面前的只有這些案報告、照片以及法醫認定的管叉類作案兇器等文字材料。僅憑這些,不可能真正認識案件,還需要我的想象力,能通過時間和空間,勾畫出案件的整個輪廓和幾個關鍵性的具體節,以便在審訊中能胸有成竹地及時核對罪犯的供述,揭破罪犯的謊,彌補佔有材料少和缺乏感性認識的不足。
對照現場照片和屍體解剖照片,從被害人淌血況倒伏姿勢和前後幾刀的進刀方向、刺傷位置、刺進深度等綜合起來分析和想象,我判斷,兇手是先從背後向被害人猛刺了一刀,這一刀是兇手鋌而走險、破釜沉舟的一刀,所以,手勁憋得特別足,扎得特別狠。這第一刀,深達胸腔,使被害人當即失去了反抗能力。不容被害人轉身回頭,兇手又接連在他背上扎了兩刀。可以想象,當第一刀刺中之後,刀尖捅穿**的聲音和刀尖向兇手握刀的手上傳來的被害人肌肉的痙攣,使兇手為之一顫,手上的勁兒也就泄了幾分。所以,在倉促間接連又扎出的這兩刀,就不及第一刀來得狠,沒刺進胸腔。這時候,被害人已經吃力地轉過身來,面向兇手了。仇人相見,分外眼紅!兇手心頭的恨又猛然間漲起十倍!握刀的手頓時又生了力。加之被害人已毫無反抗能力地軟成一癱,又給了兇手以從容不迫的時間,所以,跟著而來的當胸三刀,扎得又狠又准,其中有兩刀刺中了心臟。至於太陽穴上的兩刀,很可能是兇手見被害人身中六刀后,仍在血泊中抖動,怕他不死,又直上直下地朝他太陽穴上補了兩刀。其中一刀,竟差點把腦袋扎了個對穿!
好狠的刀!
好深的仇!
這究竟是為什麼呢?
看著照片上的被害人那由於極度疼痛而扭曲得變了形的臉,和那窩著脖子蜷縮在床下的微胖的身軀,我彷彿聽見王柏樹老頭蒼老、喑啞、顫抖的哭泣聲,看到他不住哆嗦著的肩頭和抹淚的乾枯多筋的手背。
被害的不是別人,正是王老頭的義子王少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