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林老闆的槍 第四章(3)

3.林老闆的槍 第四章(3)

徐啟維說不錯,他知道這裡有宋小姐的功勞,正在重新考慮是否給她評個先進。

宋惠雲笑,她說縣長的破先進想給誰給誰,她才不要。她告訴徐啟維,捐贈八十萬的主意是她出的,她知道這種事縣長肯定高興,媒體肯定炒作,效果好得很。原來她建議給一百萬,林奉成摳門,硬摳回二十萬,說八十萬好聽,「」嘛,也不算少了。林奉成找劉泉華副省長說徐啟維好話,同樣是聽了她的主意。林奉成對徐啟維其實還挺提防,說這個徐啟維錢不要,女人不要,笑眯眯挺和氣,咬起人牙不軟,又是槍又是炮東探西摸,這種官挺險的,能相信嗎?宋惠雲說這樣的縣長多好啊,多難得啊,不幫這種人幫誰?不捧這種人捧誰?人家徐縣長挺不容易的,當個好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不容易呀,林總也該代表人民為他服務服務嘛。

徐啟維說宋小姐評價真的這麼高嗎?宋惠雲說當然啦,從「長更黑」那回她就對徐啟維佩服極了。

二十三

她還告訴林奉成,徐啟維這種官不必怕,由她對付,她有辦法。

「還要拿下?」徐啟維做驚訝狀,「宋小姐憑什麼這麼有把握?」

她大笑:「縣長您不有那麼個耳朵嗎?」

徐啟維也笑,學省城那晚宋惠雲的哭腔:「縣長您看這什麼事啊!」他說,「宋小姐還沒哭夠。」

「縣長您別害我。」她誇張地大叫,「我一定記住您的大恩大德。」

她還說,她決心在奉成集團里自費充當縣長的秘密特工,促成林奉成全心全意為縣長效勞。但是縣長也一定要多關照,古話說投桃報李,互惠互利,可不是嗎?

宋惠雲打電話找徐啟維說的就這些。她當然不是對徐啟維如此仰慕少女單戀一般,她一邊賣乖一邊玩笑一邊有事要辦。她請徐啟維安排時間「接見」林奉成。奉成集團林總正式「求見」縣長,宋惠雲不是總辦主任嗎?她奉命替老闆安排這一次求見。徐啟維有些吃驚,林菜豆找他一向直截了當,很少如此鄭重其事讓手下人預約會面。林老闆在宋小姐的策動下又要讓徐縣長見識什麼了?一個大紅包還是一支衝鋒槍?為什麼事呢?徐啟維告訴宋惠雲,讓林奉成儘管來,這兩天他都在辦公室,辦公室備有可口可樂,冰鎮的,隨時歡迎本縣重點民營企業家到訪。

林奉成來了。不喝可樂,沒送錢,也沒繳槍,他求,真意切。

「這個忙請縣長一定幫。我是他娘的鳥蛋給夾住了。」

林奉成是人,不是禽類,且非雌性,他哪會下蛋。林奉成的所謂鳥蛋就是褲襠里那一對睾丸。誰把他的鳥蛋夾住了呢?宋惠雲。這是個厲害角色。那一天在省城,徐啟維告訴宋惠雲不要跟醉鬼講委屈,等林奉成醒來再說。宋惠雲心領神會,待林奉成酒醒,果然「我要,我還要」窮追猛打,搞得林總苦不堪。林總嫖娼跟宋小姐何干?他有錢他好色一個「秘書」或者總辦主任管得著嗎?問題是宋小姐不是一般意義上的秘書或主任,她還負責照料林總那支槍,她妒忌心強極了,不容他人染指。要說起來,林奉成家中另有糟糠之妻,宋惠雲什麼都不是,她再怎麼妒忌,林奉成嫖娼這種事也輪不到她來管。偏偏她就要管,因為林奉成已經離不開她了,這女人早已從林總的床上坐到辦公桌邊,比老婆還要老婆,她要鬧起來,對林奉成來說實在比老婆鬧起來更為頭痛。在省城那天晚上,林奉成醉中說她比不上那兩個暗娼,「現在的小姐比以前小姐功夫好」這句話把她說痛了。她哭著問徐啟維「我算什麼」,她要一個說法,該說法徐啟維當然給不了,得向林奉成討去,林奉成還不能不想辦法給她一個。林奉成挺為難。鑒於《婚姻法》有所規定,林奉成無法援用楚人一妻一妾之古例,給宋惠雲一個正式的小老婆待遇。林奉成也不想跟老婆離婚,因為其妻又老又丑,卻明理顧家,扶老哺幼,林奉成自認為可以喜新厭舊卻不能太虧欠她,且離婚牽涉財產、兒女和老人撫養等等問題,非常麻煩,不能幹。因此宋惠雲「我算什麼」的事林奉成自己也沒辦法,還得請徐啟維幫助解決。

上一章書籍頁下一章

林老闆的槍(全本)

···
加入書架
上一章
首頁 玄幻奇幻 林老闆的槍(全本)
上一章下一章

3.林老闆的槍 第四章(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