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林老闆的槍 第四章(5)

5.林老闆的槍 第四章(5)

「她的老闆林奉成本人早年曾有些劣跡,你們可能聽說過。」徐啟維說,「你們也沒有光盯著那個對不對?畢竟不是公職人員。」

兩人說還有一件事,就是關於林奉成的。

「有人反映他違法擁有武器,是一支衝鋒槍。」他們問,「縣長聽說過嗎?」

徐啟維說,他聽說過這件事,他到縣裡任職后還特地了解過。不管出於什麼原因,違法擁有武器肯定是不能允許的,即使是知名民營企業家也不允許。林奉成這樣的老闆可以有錢,也可以有女人,但是不能有槍。這是一個法律問題、原則問題。不過這事也不能根據傳來確定。他曾親自詢問過林奉成,林否認自己有槍。據他了解,縣公安部門曾就此搜查過,沒有現該武器。因此有關傳恐怕還只能歸為道聽途說。

兩位市裡人員告辭離去,挺快的,第二天林奉成就給徐啟維打電話表示感謝。

「縣長夠意思。」他說,「我都聽說了。」

「林老闆消息真靈通啊。」徐啟維笑笑道,「我講的壞話也都給你傳達了?」

「一字不漏。」林奉成說,「縣長厲害。」

徐啟維一邊在心裡罵***,一邊笑,說:「你那個宋小姐的文憑真是買的嗎?」

林奉成也笑,說眼下什麼都可以作假,別說一張紙。以前還有人說只有老媽假不了,現在也不行了,不是有試管嬰兒嗎?公精母卵配好,往不相干的女人肚子一種就能生小孩,所以老媽也能假。

「但是她的文憑是真的,她自己說,百分之百。」林奉成道,「縣長打算派誰去調查?公安局還是教育局?」

徐啟維說免了,不管這閑事。林奉成手下的人,林奉成自己相信就行。

「可人家不甘心當我的人,想當縣長你的人,鐵了心另謀高枝。」林奉成說,「女人就這本性,天底下的事全女人搞壞的。」

原來事沒那麼簡單。宋惠雲什麼人?她不光「我要」,接著總是「我還要」的。對林奉成的安排,宋惠雲並不滿足。「我算什麼?」市工商聯常務理事?這是民間的,最多叫群眾團體,沒什麼意思。要有就得有一個真正的社會上承認的名分,像一些人說的,「有點含金量」的,至少也得有個縣政協委員什麼的吧?

林奉成說:「縣長我怎麼辦?真是鳥蛋給夾扁了。」

徐啟維笑道:「就這個啊?她沒想要個含金量更大點的?比如一個縣長?」

林奉成也笑:「大的留給我吧,別給她。女人翹得太高可不行,壓不住。」

林奉成到此為止,沒說他想要多大的。他的胃口大概小不了,恐怕超過了徐啟維所能話的範圍,得從省長市長那裡去要,這裡不必多說。

林奉成再次提及劉省長,說領導交代了:「讓你找他,他想聽聽縣裡況。」

徐啟維沒多話,說:「好啊,謝謝。」彼此哈哈作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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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老闆的槍(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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