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紅塵男女(11)
絕色二喬並非快樂新娘
話說公元199年的某一天,小帥哥周瑜找借口離開了袁術,與割據江東、有「小霸王」之稱的孫策搭夥。孫策與周瑜同齡,早年就相識,又都屬於青年才俊,所以他們的合作頗有點英雄相惜的感覺。孫策待這位鐵哥們十分不薄,無論是在使用上還是待遇上,對周瑜都是高看一眼。因此,當哥倆合力攻下皖城(今安徽潛山縣),意外得到兩個國色天香的漂亮妞后,兩人也自然是二一添作五。孫策比周瑜大一個月,所以娶了姐姐大喬,周瑜則娶了妹妹小喬。
英雄必有美人相伴,這是古今中外文學作品的固定套路。「遙想公瑾當年,小喬初嫁了,雄姿英。羽扇綸巾,談笑間,檣櫓灰飛煙滅。」蘇東坡也寧願相信這樣的套路,畢竟周瑜是難得一見的英雄,當然,孫策也是英雄。美人配英雄,天經地義,鼻涕往嘴裡流,實在叫人找不出任何瑕疵,也說不出絲毫反對的語。
那麼,三國歷史上這一對最著名的姐妹花,到底是快樂新娘還是孫、周二人的戰利品?一般來說,既然周瑜、孫策都是一時之青年才俊,有權有勢,有才有貌,所謂「門當戶對」,兩位喬小姐嫁給他們似乎並不委屈,又或者還高攀了呢。但是,《三國志》作者陳壽和後來的裴松之為《三國志》做註釋時,用耐人尋味的筆觸、近乎調侃的語氣,向後人泄露出「天機」:二喬很無奈,紅顏很薄命。
二喬姐妹倆與貂蟬不同,現存的史書能夠證明,她倆確實來過這個世界。《三國志·吳書·周瑜傳》記載:「策欲取荊州,以瑜為中護軍,領江夏太守,從攻皖,拔之。時得橋公兩女,皆國色也。策自納大橋,瑜納小橋(『橋』通『喬』——趙火注)。」後來的裴松之注和《資治通鑒》都有關於二喬的記載,雖然是只片語,總比貂蟬好多了。貂蟬只是見於文學作品和野史,正史里絕無文字記載。然而,二喬的命運卻遠不如貂蟬好。貂蟬曾經輝煌過,曾經幸福過,曾經奢靡過,喬家姐妹幾曾有過?從她們身上,人們不得不承認,藝術高於生活,生活現實畢竟比藝術營造的境界殘酷得多,大、小喬肯定做不了「快樂新娘」。
我們就來分析一下陳壽和裴松之透露給我們的箇中玄機。第一,陳壽在寫「時得橋公兩女」這句話時,為何不用「娶」字,卻用了「得」字?趙炎以為,這個「得」字用得很「賊」,足見陳壽乃玩弄文字的高手。我們知道,強行霸佔的也可叫「得」,自願送上門的也叫「得」,就不知道孫策、周瑜當時到底是哪一種「得」法。根據史書記載的形看,喬家肯定對這兩位才俊不太滿意,否則喬公也不必等到城破之後,才讓孫策、周瑜「得」到自己的兩個女兒。可是,城池都丟了,滿眼裡都是孫、周的軍隊,喬家雖是當地大戶,又怎能不答應人家的「要求」?這時作為戰利品的大喬、小喬,也只能由兩個要好男人用另一種形式分贓去了。至於兩位喬小姐是否打心眼裡同意,咱就不知道了,在那個亂世里,女人的命運由不得自己主宰,無論她們同意與否,結果都一樣,戰利品的標籤,是永遠貼在她們身上了。洞房花燭之夜,與陌生的男人寬衣而睡,清淚濕透了枕頭,又有誰知道?
第二,裴松之在為《三國志》做註釋時,引用了當時還能見到的另一部史書《江表傳》的記錄:策從容戲瑜曰:「橋公二女雖流離(『流離』是容光煥的意思——趙火注),得吾二人作婿,亦足為歡。」這段補白透露了一個很重要的細節,很可能是大、小喬的父親並不滿意這兩樁婚事,孫策才跟周瑜解嘲說:「喬公兩個女兒雖然魅力四射,但我們給他做女婿,也該他高興啦!」外之意是,這個老傢伙還有什麼不滿足的?用現在的觀點來說,老頭子不同意,不一定女兒就不同意,但是,畢竟男女雙方從未見過面,並無絲毫感基礎,難保兩位喬小姐會樂意做快樂新娘。
第三,文人演繹,也有所指。一年多之後,孫策便遭刺客暗算,重傷不治去世,時年僅二十六歲,青春年少的大喬就此守了寡。小喬的命運還不錯,與周瑜過了十二年的小日子,當年的不樂意被時間沖淡了,據說兩人後來感很融洽。也正是因為如此,歷代文人被這兩個小寡婦撩撥得熱血賁張,其中最有名的,要數唐代詩人杜牧的詩句:「東風不與周郎便,銅雀春深鎖二喬。」意思是說,在赤壁大戰中,如果周瑜不是有東風相助,趁風勢火燒曹操戰船取得勝利,那大、小喬早就成為曹軍的戰利品,關到曹操建的銅雀台里去了。這是詩人詠史時的想象和生,本身並不是歷史。到了明代羅貫中那裡,杜牧的詩又成了歷史的「依據」,大大被「演義」了一把,再一次詮釋了喬家姐妹的「戰利品」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