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你一枚紫貝殼10
「王姐,」他把臉埋進自己的雙手當中,使勁的搓了搓自己的臉。,對王媽說,「你覺得我應該怎麼辦?」
王媽猶豫了一下,然後緩緩開口:「賀先生,按理說我應該勸和不勸離,但如果你們兩個都不肯為對方改變,即使這段婚姻勉強維持下去,也不會有幸福。」
賀伯南苦笑了一下,他何嘗不知道這一點,但他的顧慮遠不止於此。「你不懂,王媽,」他的聲音低沉而有力,「如果離婚,我不僅要分給她一半的家產,還要支付贍養費。那樣的話,我不僅錢沒了,連面子也沒了。這讓我以後怎麼在這個圈子裡混?別人一提到你就會說,你看那個離婚的賀伯南,連自己的老婆都管不住。」
王媽沉默了,她知道賀伯南的擔憂不無道理。在這個看重面子的社會裡,離婚無疑是一種恥辱。她想了想,然後說:「這樣的話,您可以諮詢一下律師。您的話提醒了我,我也許應該再考一個律師證。」
賀伯南驚訝地看著王媽,沒想到她會有這樣的想法。他點了點頭,表示贊同。「這是個好主意,王姐。沒想到你竟然這麼上進。」
「掌握更多的技能,更好的為僱主服務是我們的職責。」王媽正色道。
經過這段時,佩青對自己的冷戰,還有王媽的話,賀伯南終於也動了離婚的心思。
賀伯南坐在律師事務所的接待室里,手指不安地敲打著膝蓋。他環顧四周,牆上掛著的法律證書和書架上整齊的法律書籍,都透露出一種嚴肅和專業的氛圍。他選擇了這家律師事務所,正是因為它的律師們在業界的聲譽,以及他與這裡的律師沒有任何私人交集。他不想在熟人面前討論自己的婚姻問題,那隻會讓他感到更加尷尬。
律師張山走進了接待室,他是一位中年律師,眼神銳利,舉止沉穩。他坐下來,打開文件夾,開始向賀伯南解釋離婚的法律程序。
「賀先生,如果是正常的離婚程序,根據法律規定,您需要與佩青女士平分婚姻期間的共同財產。」張山律師的聲音平靜而專業,「至於贍養費,您需要支付到她能夠經濟獨立為止。」
賀伯南的眉頭緊鎖,他聽著律師的話,心中五味雜陳。他想到了佩青,那個曾經讓他心動的女人,現在卻成了他心中的一根刺。他想到了王媽的建議,那個總是溫和而理智的老管家,她的建議總是那麼中肯。
「但是,賀先生,如果女方存在重大過錯,比如出軌,那麼在財產分割上,法院可能會考慮這一點,您可能會少分一些財產給她。」張山律師繼續說道,「不過,即便如此,如果女方在離婚時沒有獲得經濟能力,您依然需要支付贍養費。」
賀伯南聽到張律師的話后,心裡不禁一沉,重大過錯?讓佩青出軌?這簡直是天方夜譚!他搖了搖頭,覺得這個想法太過荒謬。他絕不可能為了離婚而故意製造醜聞,這樣的行為不僅會讓他喪失尊嚴,更會令他在社會上無地自容。
於是,他堅決地對張律師說:「不,張律師,我不能這麼做。離婚已經讓我丟盡了臉,如果再傳出我戴了綠帽子,那我在社會上還有何面目立足?」
張山律師聽后,微微點頭,表示理解。他深知每一個客戶都有其獨特之處,每個人的選擇都應建立在自身的價值觀與實際情況下。接著,他說:「既然如此,賀先生,我們就需要想想其他的辦法來解決這個問題。據您所說,這場離婚是由您的妻子首先提出的。因此,我建議您私下裡與您的妻子好好溝通一下有關財產分割和贍養費的事宜,並期望她能為您保守秘密。」
「好吧!」賀伯南用力地按壓著有些發脹的額頭,一整天的工作已經讓他疲憊不堪,本以為結婚後能擁有一個溫馨的港灣,一個可以放鬆身心的地方,但現實卻截然相反,婚後的生活讓他感到更加疲憊和無奈。
賀伯南拖著沉重的步伐回到家中,映入眼帘的依舊是妻子佩青如往常一樣專註地看著小說,完全沒有理會自己的意思。他心中積攢已久的失望瞬間湧上心頭,彷彿一座即將爆發的火山。在換好鞋子后,他靜靜地坐在佩青對面的沙發上,目光定定地望著她,語氣平靜而堅決:「我們商量一下離婚的事情吧!」
聽到這句話,佩青的眼睛突然一亮,似乎從心底湧起一絲驚喜。然而,緊接著她又流露出狐疑的神情,心中不禁暗自揣測:難道賀伯南在外面有了別的女人?這就是女人的奇特之處,明明是自己首先提出離婚的要求,可當對方真的答應時,她們卻開始懷疑對方是否存在其他問題。「你怎麼突然之間同意離婚了?」
「難道不是你最先提出離婚的嗎?我真的已經無法忍受你的冷漠和無視了!你覺得自己是一個稱職的妻子嗎?我渴望擁有一個能真正關心我、給我溫暖的伴侶,而不是一個毫無情感的冰冷花瓶或者行屍走肉般的妻子。
最初,我曾天真地想過,如果無法贏得你的真心,至少要將你的人留在我身邊。即使你並不愛我,我也要緊緊鎖住你,讓你永遠屬於我。然而,事實證明,即使我成功困住了你,我們之間也只會陷入無盡的互相折磨之中,你痛苦不堪,我也同樣不快活。
如今事情發展到這一步,無論是你還是我,都負有一定的責任。不過我認為,在這段婚姻中,你的問題更為嚴重。因此,在財產分割方面,我希望你能知足常樂,不要貪得無厭。」
「好,」原來是這麼一回事啊,不知怎麼的佩青心中鬆了一口氣,在她心目中,錢財什麼的都只是身外之物罷了,精神上面的滿足要比金錢上的滿足更讓自己快活。「只要你同意離婚,我什麼都不要都可以。」
賀伯南還做不出這麼不要臉的事情,法律規定,離婚的時候必須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以及在離婚後女方沒有經濟能力的情況下需要支付女方贍養費。雖然他並不想再和佩青糾纏下去,但作為一個男人,他還是要有一定的擔當和責任感。
他還是願意給佩青一處房產,那是一處臨街的位置不錯的房產,佩青喜歡那種浪漫的事情,如果在那裡開個花店,也算是有了自己的經濟能力,自己之後的贍養費便可以不用繼續支付。這也算是自己最後能夠為佩青做的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