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穿越死亡 第一章(1)
重聚祁馮同憂國
初定真黛雙換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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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1813年。***元宵節之夜。
夜幕下的長椿街燈市彷彿是一片望不到邊的燈籠之海。街道兩旁鱗次櫛比的商家門前,各種花色的節燈高掛低懸,流光溢彩;沿街臨時搭起的燈山爭奇鬥巧。更有舞動的龍燈、虎燈、豹燈、象燈……穿街走巷,鑼鼓喧天,笙歌震耳,一支支焰火爭先恐後飛上夜空,炸出五彩繽紛的節慶之花,引得全北京城的紅男綠女如醉如狂,潮水一般湧進湧出,笑語歡聲,通宵達旦。
列位看官!這元宵節長椿街燈市當年乃是北京城的一景。原來北京城有個風俗,元宵之夜,無論王公貴族,還是草民百姓,親戚鄰里之間,都要相互給對方家的孩子送燈籠。元宵節夜,孩子們一人手中一隻燈籠,滿大街玩起「過家家」,男孩子將手中的燈籠送給女孩子,女孩子願意收下,就是收下了男方的「聘禮」,如果她再把手中的燈籠與對方互換,彼此從這一刻就做了「夫妻」。因為是孩子們的遊戲,大人們也不介意。但就有那在一年一年的「過家家」中長大的少年男女,長至彼此應當迴避的年齡,仍然想著對方,到了元宵節這天夜裡,仍要想方設法「逃」出家門,去一個地方與自己心中不能忘懷的人兒相會,再送一盞時興的節燈給對方,對方若是接受了,那就是她或他接受了自己的愛慕之意;若對方不但接受,還將自己手中那盞同樣買自長椿街燈市的節燈與自己互換,則等於雙方已經私訂終身,此時互換的節燈就不再是節燈,而是雙方定的信物,有了山盟海誓、非你不娶非我不嫁之意。
長椿街元宵節燈市所以會成為北京城最大的燈市,成了竇初開的京城少男少女這天夜晚趨之若鶩之地,自然有它的理由。長椿街地處南城,南城歷來是京城窮人聚居之處,窮人家的孩子早當家,就是在婚姻大事上,也沒有達官貴人家那麼多規矩,。無數的窮人和他們將要長大成年的兒女多成就了長椿街燈市,而長椿街燈則成就了無數的痴男女的姻緣。久而久之,全北京的居民人都認為,元宵節之夜讓自己進入婚嫁之家的兒女在長椿街買一盞時興的節燈,即使沒有意中人可送可換,也可以討一份吉利。這時的長椿街元宵節燈市,要想不名冠京師,要想不在每年的元宵節這天商家如雲,遊人如織,以至於肩摩踵接,揮汗成雨,已經不可能了。
長椿街燈市既然有了這樣的名聲,每年元宵之夜,自然成了各色人等盛妝登場的舞台。痴男女在這裡悄悄相會,訂下終身之約;成年人和還沒到婚嫁年齡的孩子們趕來湊熱鬧,既是來看燈,也是來看人,因為在外人看來,每個在這天夜晚來到長椿街的少男少女似乎都有著特別的故事;謀利者來趕趁商機;京城之外的人趕來觀國之光;當朝權貴喬妝打扮,與民同樂。目的各異,卻一樣其喜洋洋。更有那些痴男怨女,或因關山阻隔,與意中人天各一方,元宵之夜仍不能團圓;或因父母作梗,雖與心儀的人同在一城,卻咫尺天涯,不能相會。當此良夜,他們也會趕來長椿街燈市,買一盞節燈,或者帶它去不遠處的白雲觀上香,在月下老人座前禱告,求這位主管天下姻緣的神仙讓有人終生眷屬,或者久久徘徊流連在街頭,寄希望於萬一,能與自己的意中人邂逅一面。當然也有地痞無賴,騙子扒手,江洋大盜,混跡於人群之中,匿影於燈海之內,或求隱身,或求一逞。這時就有一隊隊五城兵馬司的官兵,如臨大敵,在人群中穿梭巡查。一個兵走在前面,邊走邊敲響手中的大鑼,高聲吆喝:
「元宵佳節,嚴防匪類!軍民人等,好自為之!」
人們看到官兵過來,紛紛躲避。人群中那幾位身材健壯的漢子也急忙退到街邊,隱在紅男綠女之後。領頭的壯漢虎背熊腰,彪悍勇武,儘管極力裝出漫不經心的樣子,但在他朝四外一瞥之間,眼裡仍遮不住逼人的殺氣。
官兵走過,又是他一個眼色,剛剛散開的眾人復又聚攏,其中一個悄悄朝皇宮方向一指。領頭的壯漢點頭,低聲說出一個「走」字,這一行人就迅速消失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