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9章 南宋

第229章 南宋

如果你和蕭處楠穿越到了南宋,你們可能會遇到以下一些有趣的歷史事件和文化特色:

1.**經濟繁榮**:南宋是中國歷史上商品經濟、文化教育繁榮的時代,你們可以體驗到當時繁華的商業和市場交易。

2.**科技發達**:南宋在科技方面有很多成就,如火藥、印刷術、航海技術等。

3.**文化藝術**:南宋是文化藝術極為繁榮的時期,你們可以欣賞到宋詞、宋畫等藝術形式,甚至可能遇到陸遊、辛棄疾等著名文人。

4.**社會生活**:南宋的城市生活非常豐富,夜市發達,市民可以24小時自由外出,享受各種小吃和娛樂活動。

5.**政治變革**:你們可能會經歷秦檜的權謀鬥爭,或是岳飛的抗金鬥爭,這些都是南宋時期的重要政治事件。

6.**節日慶典**:南宋時期的節日慶典非常豐富,如元宵節、端午節、中秋節等,你們可以參與盛大的慶典活動。

7.**美食體驗**:南宋的飲食文化豐富多樣,你們可以品嘗到各種精緻的菜肴和點心。

8.**服飾文化**:南宋的服飾華麗多彩,你們可以嘗試穿著當時的服飾,體驗南宋的服飾文化。

9.**法律制度**:南宋的法律制度較為完善,你們可以研究《宋刑統》等法律文獻,了解當時的法律體系。

10.**與金朝的關係**:南宋與金朝之間的和戰關係複雜,你們可能會見證紹興和議等重要的外交事件。

這些體驗將使你們對南宋的社會生活和文化有更深入的了解。

【註:摘自百度百科:南宋(1127年6月12日[159]—1279年3月19日[729])是宋朝第二個時期,因以臨安(今浙江杭州)為都城,史稱南宋,歷九帝,享國152年。

1127年,宋徽宗之子趙構於應天府(今河南商丘)稱帝,是為宋高宗。宋高宗先任用岳飛等主戰派抗金,之後主和派秦檜獨相十八年,簽訂「紹興和議」。[537]1162年孝宗受禪,勵精圖治,發動「隆興北伐」失敗議和,隨後大力發展內政,開創「乾淳之治」。[535-536]1189年、1194年光宗、寧宗受禪,韓侂胄奪權,開慶元黨禁,發動「開禧北伐」。隨後史彌遠誅韓擅政二十六年。1233年,理宗親政,早期任用鄭清之、史嵩之實行「端平更化」,對蒙戰事積極,中後期重用奸臣丁大全、賈似道[198]。宋度宗即位后專事享樂,國事衰頹。[538]1276年元軍攻入臨安,朝廷流亡南方,文天祥等忠臣回天無力。1279年崖山海戰失敗后,陸秀夫與幼帝跳海身亡,南宋最終滅亡。[539]

紹興和議后,多數時間與金朝「淮水—大散關」為界。[41]統治範圍限於秦嶺淮河線以南地區,與金朝、蒙古(元朝)長期對峙。

南宋雖然外患深重,統治者偏安一隅,但其經濟上外貿高度發達[547],重心完成了歷史性南移;[11][336]思想學術和文化藝術高度發展,理學成型確立正統地位,並向海外傳播,形成了東亞「儒學文化圈」。[10]南宋開啟了中國社會的平民化進程,並出現了歐洲近代前的一些特徵:市民階層形成、雇傭關係、城市化,還推動了中華民族的大交融。[11]在中華文明發展中具有文藝復興和經濟革命的意義[642],在世界歷史進程中有著重要的地位。[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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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帝王年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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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炎

1127年—1130年

明受

1129年

紹興

1131年—1162年

隆興

1163年—1164年

南宋十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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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浙東路

兩浙東路,古代行政區劃名。宋熙寧七年(1074年),分為兩浙路(憲司治越州)為東西路,兩浙東路轄越、婺、衢、明、台、處、溫、七府(不同於上八府概念)。治山陰縣(今紹興市越城區),尋合為一,九年(1076年)復分,十年(1077年)複合。

兩浙西路

宋熙寧七年(1074),分為兩浙路為東西路,尋合為一,九年(1076)復分,十年(1077)複合。建炎三年(1129)南渡后,兩浙路復分兩浙東路、兩浙西路。

江南東路

江南東路是中國宋朝(960年-1279年)的地方行政區之一,也是民間稱為江東或江南,首府位於江寧府(今江蘇省南京市),包含江蘇、安徽的長江以南地區,江西的東北部地區;宋亡后划入元朝的江浙行省等。宋代的江南東路是中國最繁榮發達的省份之一。無論是人口總數、糧食產量,還是在科舉考試中及第的人數,都在全國各路靠前的地位,與淮南東路,兩浙路相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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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西路

江南西路是宋太宗至道三年(997年)在州之上改道為路,分宋朝全境為京東、京西、河北、河東、陝西、淮南、江南、荊湖南、荊湖北、兩浙、福建、西川、峽、廣南東、廣南西十五路。在並沒有行使主權的幽雲十六州地區,宋朝也默認了燕山府路和雲中府路。天禧二年(公元1018年)復升升州為江寧府;天禧四年(公元1020年)分江南路為江南東路和江南西路。

南宋四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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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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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圭

代表作品:《溪山清遠圖》

馬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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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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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中興四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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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飛

岳飛(1103年3月24日—1142年1月27日),字鵬舉,宋朝相州湯陰(今河南湯陰)人,祖籍東昌(今山東聊城),南宋時期抗金名將、軍事家、戰略家、民族英雄、書法家、詩人,位列南宋「中興四將」之首。岳飛從二十歲起,曾先後四次從軍。自建炎二年(1128年)遇宗澤至紹興十一年(1141年)止,先後參與、指揮大小戰鬥數百次。金軍攻打江南時,獨樹一幟,力主抗金,收復建康。紹興四年(1134年),收復襄陽六郡。紹興六年(1136年),率師北伐,順利攻取商州、虢州等地。紹興十年(1140年),完顏宗弼毀盟攻宋,岳飛揮師北伐,兩河人民奔走相告,各地義軍紛紛響應,夾擊金軍。岳家軍先後收復鄭州、洛陽等地,在郾城、潁昌大敗金軍,進軍朱仙鎮。宋高宗趙構和宰相秦檜卻一意求和,以十二道「金字牌」催令班師。在宋金議和過程中,岳飛遭受秦檜、張俊等人誣陷入獄。1142年1月,以莫須有的罪名,與長子岳雲、部將張憲一同遇害。宋孝宗時,平反昭雪,改葬於西湖畔棲霞嶺,追謚武穆,后又追謚忠武,封鄂王。岳飛是南宋傑出的統帥,他重視人民抗金力量,締造了「連結河朔」之謀,主張黃河以北的民間抗金義軍和宋軍互相配合,以收復失地;治軍賞罰分明,紀律嚴整,又能體恤部屬,以身作則,率領的「岳家軍」號稱「凍死不拆屋,餓死不擄掠」。金軍有「撼山易,撼岳家軍難」的評語,以示對岳家軍的由衷敬佩。岳飛的文才同樣卓越,其代表詞作《滿江紅·怒髮衝冠》是千古傳誦的愛國名篇,後人輯有文集傳世。

韓世忠

韓世忠(1090年1月26日-1151年9月15日),字良臣,自號清涼居士,延安府綏德軍(今陝西省榆林市綏德縣)人。中國兩宋之際名將、詞人,與岳飛、張俊、劉光世合稱「中興四將」。韓世忠出身貧寒,十八歲時應募從軍。為人粗獷、豪爽,能挽強弓,勇冠三軍,在對西夏作戰中屢立戰功。后隨王稟鎮壓方臘起義。宋金戰爭爆發后,率部轉戰多地,以少擊眾,堪稱勁旅。宋高宗即位后,任御營左軍統制,參與平定苗劉兵變。金完顏宗弼率軍南侵時,韓世忠自鎮江退保長江口一帶,在金兵北歸時,以水軍八千人,將金軍逼進黃天盪,又尾追至建康,前後戰鬥數十日,取得一定戰果。紹興四年(1134年),在大儀鎮之戰中擊敗進犯的金、偽齊聯軍。此後移屯楚州,積極擴充實力,以不足三萬的兵力,使淮東成為保衛東南的重要屏障。在此期間多次上書反對議和。紹興十年(1140年),在岳飛北伐的同時,連克海州等地,次年奉命救援淮西,隨後被解除兵權,入朝任樞密使。累遷至鎮南、武安、寧國三鎮節度使,封咸安郡王。晚年杜門謝客,口不談兵,悠遊西湖以自樂。紹興二十一年(1151年),韓世忠逝世,享年六十三歲。累贈太師、蘄王,謚號「忠武」。后配饗高宗廟廷。韓世忠一生戎馬,在抗擊西夏、金朝的戰爭中為宋朝立下汗馬功勞,又在平定各地叛亂中作出重大貢獻。他不肯依附權臣秦檜,敢於為遇讒的岳飛鳴不平,史稱其「固將帥中社稷臣也」。今有詞作《臨江仙》《南鄉子》等傳世。(概述圖來源)

張俊

張俊(1086年-1154年),字伯英,秦州成紀(今甘肅省天水市)人。中國南宋將領,南宋中興四將之一。張俊出身貧庶,少年從軍,16歲時充當弓箭手。宋徽宗宣和(1119年-1125年)年間,在與西夏作戰及鎮壓山東李太、河北武胡等農民起義的戰鬥中,累功遷武德郎。靖康元年(1126年),金人攻太原,其隨种師中往援。康王趙構任兵馬大元帥,張俊即率部往從,擢元帥府後軍統制。宋高宗趙構即位后,任御營司前軍統制。苗傅、劉正彥政變之中,宋高宗被廢,張俊與韓世忠等在張浚節制下,平定事變,升為御前右軍都統制,拜節度使。建炎四年(1130年),張俊守明州城,一度擊退來犯金兵,獲高橋之捷,旋因完顏宗弼反撲,棄城逃遁。次年,為江淮招討使,討伐叛將李成,並多次挫敗偽齊的侵擾。時與韓世忠、劉錡、岳飛並為名將,所部稱張家軍。紹興十年(1140年),金軍南侵,宋諸軍迎擊,其部將王德收復宿州、亳州。后張俊迎合高宗、秦檜解除諸將兵權的意旨,旋即撤軍。次年,首請解除兵權,授樞密使。又排擠劉錡,追隨秦檜製造偽證,促成岳飛冤獄。后罷樞密使,進封清河郡王,備受高宗寵遇。二十一年(1151年),拜太師。於二十四年(1154年)六月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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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光世

劉光世(1089年—1142年),字平叔。保安軍(今陝西延安志丹縣)人。南宋抗金名將,「中興四將」之一,鎮海節度使劉延慶次子。宋徽宗時,劉光世奉命鎮壓河南叛軍張迪,因功授承宣使,充任鄜延路馬步軍副總管。靖康初率部戍邊,敗夏兵於杏子堡。金兵大舉南侵,與韓世忠等共守江南,屢立戰功,升司檢校太保、殿前都指揮使,封榮國公。后率部抗金,但其「御軍姑息,無克複志」,飽受詬病。紹興七年(1137年),引疾罷去兵權。紹興十年(1140年),再為三京招撫處置使。次年,罷為太保、萬壽觀使,累封楊國公。紹興十二年(1142年),劉光世去世,年五十四。追贈太師,謚號「武僖」。乾道八年(1172年),追封安城郡王。宋寧宗開禧元年(1205年),追封鄜王,列七王之首。

中文名

南宋

外文名

SouthernSong

時間範圍

1127年至1279年

都城

臨安府[2](今浙江杭州)

主要城市

建康府、紹興府、襄陽府等

語種

漢語

貨幣

交子(紙幣)

人口數量

8060萬[269-270]

主要民族

漢族

著名人物

岳飛、陸遊、辛棄疾、文天祥、朱熹等

選官制度

科舉制

主要思想

儒學、理學

開創者

趙構

目錄

1國號

2歷史

?建炎南渡

?紹興穩基

?隆興北伐

?乾淳之治

?和戰之爭

?兩朝內禪

?韓氏擅政

?彌遠當國

?端平更化

?二帝怠政

?大勢已去

?國沉南海

3疆域

?領土範圍

?行政區劃

4政治

?行政體制

?法律制度

?官員制度

5軍事

?軍事制度

?軍事力量

?防禦體系

?對外戰爭

6經濟

?農業

?商業

?賦稅

?人口

?貨幣

?手工業

?經濟制度

7文化

?教育

?思想

?文學

?史學

?圖書

?宗教

8藝術

?繪畫

?音樂

?書法

?雕塑

9科技

?發明

?天文

?地理

?農學

?數學

?醫學

10民族

?北方地區

?西南地區

11外交

?金朝

?高麗

?西夏

?蕃國

?日本

12社會

?休閑娛樂

?衣食住行

?城市鎮化

13節慶生活

?會社社團

?社會風氣

?宗族社會

?民間信仰

?士人風骨

?社會保障

14帝王世系

國號

播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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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康之變后,宋室南遷,由於疆域相對於北宋而言位置靠南,史稱南宋。[730]

歷史

播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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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炎南渡

主詞條:建炎南渡、苗劉兵變

靖康二年(1127年),金軍南下,攻陷汴梁(今開封),擄走兩宗北去,北宋滅亡,史稱「靖康之變」。金朝從汴京撤軍,立張邦昌為偽楚皇帝。徽宗免於被俘的兒子康王趙構擁兵在外,張邦昌無力抗衡,以孟太后之名,下詔立其為帝。五月初一(1127年6月12日),趙構在南京應天府(又稱歸德軍,金稱之為歸德府,今河南商丘)正式即位,重建宋朝,是為宋高宗,即年改元建炎。[151][159]當時宋朝仍控制河南、關中。[3][162]

李綱彩像(清人繪)[282]

五月五日,宋高宗迫於形勢嚴重,起用李綱為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李綱到任后先上「十議」,為高宗籌劃重整朝綱。[152][163]他組織抗金,主張「一切罷和議」,任用靖康年間主戰被放逐的官員[165],嚴懲張邦昌等為金軍效勞的宋朝官員[164]。為加強抗金鬥爭的力量,他推薦堅決抗戰的老臣宗澤出任東京留守,去開封整修防禦設施[167];又力主設置河北招撫司和河東經制司。[166]他還頒布了新軍制二十一條,著手整頓軍政,並建議在沿江、沿淮、沿河建置帥府,實行縱深防禦[168]。黃潛善、汪伯彥因此十分忌恨他。[160]六月,高宗以宗澤任東京留守,知開封府[161],招集王善、楊進等義軍協助防守,又聯絡兩河「八字軍」等部協同抗金,並任用岳飛等人為將,曾多次大敗金軍,令局面稍為穩定。[162]

宗澤像取自清顧沅輯,道光十年刻本《古聖賢像傳略》。

七月,金軍以張邦昌被殺為由,再次攻宋。汪、黃力主南逃,高宗下達了「巡幸東南」的手詔,目的地是建康(今江蘇南京)。李綱極力反對,東京留守宗澤還力請高宗還都主持恢復大計。李綱抬出不久前高宗「獨留中原」的承諾,迫使他收回成命,卻招致高宗憎惡。八月,李綱升為左相,黃潛善替補右相[157],汪伯彥進知樞密院事,對李綱成鉗制之勢。當時,兩河軍民自發建立山水寨抗擊金軍,李綱命張所為河北西路招撫使,傅亮為河東經制使,前往聯絡。[156]黃、汪要撤銷張所的招撫司和傅亮的經制司,李綱據理力爭,但高宗偏袒黃、汪。[158]黃潛善讓自己引薦的御史張浚彈劾李綱,李綱憤而辭職。高宗將其罷相。[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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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宗沒有對抗金朝的決心,罷免了李綱等人,亦屢次拒絕宗澤要他回汴梁主持大局的請求。對宗澤的每次上奏,黃、汪都嘲笑他。不久高宗南逃揚州。燕人趙恭冒稱高宗弟信王趙榛,聚兵五馬山抗金,尋求高宗支持,高宗亦名為支持實予制約,導致其最終失敗。宗澤亦憂憤而死。[153]高宗則派杜充去接手開封府的防務[154]。宗澤死後,金軍決定派完顏宗翰南伐。[284]

建炎二年(1128年),完顏宗弼大舉南侵,北方抗金形勢迅速逆轉。義軍被逐個擊破,官軍分崩離析。[77]十二月,金軍攻破東京(今河南開封),形勢危急。[286]高宗詔令百官議事。吏部尚書呂頤浩和戶部尚書葉夢得都進言請求南巡,借長江之險以防備金軍。[285]

韓世忠蘇州石刻像刻於清道光七年,為《滄浪亭五百名賢像》之一。

建炎三年(1129年)正月,完顏宗翰破徐州,[288]御營平寇左將軍韓世忠於沭陽兵敗[287],金軍隨後攻下泗州。泗州(今安徽泗縣)前線急忙彙報,高宗聽聞后大驚失色,下令連夜搬走私產。[289]二月初一,高宗的御船停泊在河岸,揚州百姓十分惶恐,高宗才下詔令民眾自行躲避金軍。葉夢得立馬準備好大舟,並用戶部剩下的東西補貼官員俸祿和軍中物資。[289]高宗派遣呂頤浩、禮部侍郎張浚前往淮河一帶籌備兵馬。[290]不久金軍前鋒直抵天水軍(今安徽天長)。高宗立即和內侍康履和王淵出走揚州。黃潛善和汪伯彥聽到高宗出走後策馬南逃。城內軍民聽說皇帝逃出城外,也紛紛向城外逃跑。城中擁擠混亂,死傷與落水者不計其數。[291]朝野將揚州大潰退都歸咎於黃、汪二人,高宗也不滿他們,二人遂罷相。高宗任命葉夢得為尚書左丞[294],朱勝非為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292]王淵為簽書屬樞密院事。[293]王淵在揚州大潰退時對金軍不抵抗,因與內侍康履、藍珪沆瀣一氣,反而升遷。在高宗從逃亡與到達杭州以後,這些宦官依然肆無忌憚,作威作福,激起軍民極大義憤。[77]

三月,御營司武將苗傅、劉正彥忌恨王淵驟然升遷和宦官胡作非為,在杭州發動兵變。他們誅殺王淵和康履[295],脅迫高宗將皇位禪讓給年僅三歲的皇子趙旉,由孟太后垂簾聽政,改元明受。這時,同簽樞密院事呂頤浩正在建康(今江蘇南京),禮部侍郎張浚則督軍平江(今江蘇蘇州),他們聞訊后即聯絡武將韓世忠、劉光世等起兵勤王。苗劉二人進退失據,棄城而逃,高宗復辟。五月,苗、劉被俘獲,兩個月後被處死。[77]呂頤浩因平定苗劉之變有功,先拜尚書右僕射,復遷左僕射。此時呂頤浩位高權重,因此為人所憚。[332]同年秋,完顏兀朮繼續揮軍南下,渡過長江,呂頤浩曾請高宗登船入海避敵。[77]

黃天盪之戰

建炎四年(1130年),金軍回師,浙西制置使韓世忠困金將完顏兀朮於黃天盪四十八日,史稱黃天盪之戰。[390]宰相呂頤浩請高宗從越州(今浙江紹興)到浙西,下詔親征。[400]御史中丞趙鼎即上《論親征》札子認為不能輕舉妄動。[391][400]不久后,呂頤浩厭惡趙鼎與自己意見不合,調任他為翰林學士,但趙鼎以不習駢儷之文不肯就職。[402]於是改為吏部尚書,然而趙鼎還是不接受。[403]趙鼎上疏條列呂頤浩過失共上千言。呂頤浩隨即被罷,被命為鎮南軍節度、開府儀同三司、醴泉觀使。[392]高宗下詔復授趙鼎為御史中丞。再授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401]夏,金軍撤離江南后,趙構才又回到紹興府(今浙江紹興)、臨安府(今浙江杭州)等地。[21]

紹興穩基

主詞條:岳飛抗金

八相圖中的太師、益國公秦檜

金軍暫停南侵,宋高宗便抽調精兵鎮壓荊湖、江西、福建等路的農民起義軍和盜匪,鞏固了自己的統治。他雖然在防禦金軍方面作了一些部署,任命岳飛、韓世忠、吳玠、劉光世、張俊等人分區負責江、淮防務,但只把軍事部署作為議和的籌碼。他對主和派秦檜予以重用,任為宰相,竭力壓制岳飛等主戰派的要求。[393]

紹興元年(1131年)二月,禮部尚書秦檜升任參知政事。[478]宰相范宗尹建議討論徽宗崇寧、大觀以來朝廷濫賞之事,秦檜極力贊成,但高宗堅決反對,秦檜遂附和高宗,並以此為由排擠范宗尹。七月,范宗尹罷相。[283][479]八月,秦檜升任右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知樞密院事,首次拜相。[480]九月,呂頤浩二度拜相,與秦檜共掌朝政。[481]秦檜密謀奪呂頤浩權,就讓黨羽造謠。於是高宗詔命呂頤浩專管軍旅,秦檜專管政務。[332]十月,大散關守將吳玠大敗金軍於和尚原。[482]張浚承製授他為鎮西軍節度使。[483]

紹興二年(1132年)四月,呂頤浩都督江、淮、荊、浙諸軍事,隨即在鎮江建造都督府。[500]五月,秦檜奏請設修政局,自為提舉,與參知政事翟汝文同領政務。[501]隨後,秦檜彈劾翟汝文罷官。七月,朝廷廢除修政局。呂頤浩還朝後,謀划趕走秦檜,以朱勝非為助,任命黃龜年為殿中侍御史、劉棐為右司諫。黃龜年彈劾秦檜結黨專權。[502]秦檜也擢用胡安國、張燾、程瑀等道學家參與經筵,以圖排擠呂頤浩。呂頤浩隨即聽從席益意見針對胡安國。[509]於是,秦檜與呂頤浩的矛盾以是否引用朱勝非入朝而展開,以胡安國成為爭鬥的前鋒。呂頤浩利用黃龜年以失職罪罷免了胡安國后,加緊對秦檜的打擊,清理己被秦檜控制的台諫的力量。[510]在雙方爭鬥處於膠著狀態時,秦檜大力提倡「南自南,北自北」,與高宗的想法相左[643],呂頤浩便藉助綦崇禮和權邦彥的力量讓高宗對秦檜心生厭煩。[332]八月,高宗降詔,秦檜罷相。[502]隨後呂頤浩獨攬大權,大力排擠秦檜、李綱、李光等人,道學家都被逐出朝。[505]呂頤浩的做法打擊面過大,在壓制道學之人的同時,自己也樹敵頗多。再加上他的經濟政策又觸動許多人的利益,失去了許多人的支持。不久呂頤浩也在眾人的彈劾中罷官下野。[332]

紹興五年(1135年)正月初五日,趙鼎建議金軍逃歸后尤其應當博採眾議,做好善後工作。高宗便令呂頤浩等人商議攻戰守備,措置綏懷的策略。二月,高宗回到臨安,升任趙鼎為左僕射、知樞密院事,張浚以右僕射兼知樞密院事,都督諸路軍馬。宋高宗將邊務託付給張浚,將朝廷政務託付給趙鼎。趙鼎與張浚並相的時期被認為是南宋初年政治最清明的時期,有「小元佑」之稱。[398]

紹興六年(1136年)秋,劉豫派兒子劉麟、侄子劉猊分路進犯南宋,當時沿長江上下沒有軍隊,趙鼎寄信給張浚讓他命張俊與楊沂中合兵剿敵。張俊進軍至藕塘大敗敵軍,趙鼎命令楊沂中援助劉光世,劉光世卻已回師。趙鼎請高宗下詔:有不聽命者,聽任軍法處置。劉光世急忙進兵至淝河與劉麟作戰,打敗敵軍。[503]凱旋而歸的張浚回朝後,與趙鼎矛盾開始激化。早在兩人剛並相不久,因張浚的行府侵奪了三省、樞密院的權力,部分官員對張浚的做法深感不滿,甚至提出辭職。另外,趙鼎對張浚某些軍事部署也持懷疑否定態度。[332]十二月,在左、右兩相不睦的情況下,趙鼎請求辭去相位,以觀文殿大學士出知紹興府。

趙鼎畫像

紹興七年(1137年)正月,何蘚出使金國返回,告知宋徽宗及顯肅皇后死訊,高宗重禮發喪,當天任命秦檜為樞密使,地位僅次於張浚。趙鼎罷職后,張浚幾乎獨攬朝政。[506]他想借發動北伐機會,直接控制各大將的軍隊,從而加強中央對軍隊的控制。張浚首先拿軍紀、軍力最差的劉光世開刀,並且下令親信呂祉往淮西撫諭諸軍。[332][507]高宗還決定授予岳飛對全國大部分軍隊的指揮權。四月,高宗命王倫出使金國,迎奉回梓宮。岳飛一時積極作直搗中原的準備。秦檜和張浚共同說服宋高宗,不應讓岳飛掌握太大的兵柄。宋高宗當即收回成命,岳飛的北伐計劃成了泡影。劉光世罷官后,呂祉的舉止驕怠引起將士怨憤,將士之間的矛盾激化。[508]八月,原劉光世所部統制官酈瓊等發動叛亂,殺死監軍官呂祉等人,帶領全軍並裹脅百姓投降偽齊(淮西軍變)。[397]九月十二日,張浚引咎辭職。九月十六日,高宗召趙鼎急赴行在所建康。次日,朝廷授趙鼎尚書左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樞密使。[399]十二月,高宗向王倫表示,只要金朝許和,一切條件都可接受。次年三月,任命秦檜作右相,作向金投降的準備。這時,北宋徽宗,已在金朝死去。王倫回來說,如果議和,金朝允許送還「梓宮」,高宗更加感激,急於求和。抗戰派將領正在乘勝備戰,指望進兵中原。聽說要議和,群情激憤。[77]

紹興八年(1138年)正月,宋高宗離開建康,定都臨安(今杭州)。不久,趙鼎建言進兵。高宗決意求和,對反和的意見一律嚴厲拒絕。張浚連續五次上書,激切反對「和議」。韓世忠奏請立即決戰。岳飛奏稱「金軍不可信,和好不可恃」,直指秦檜。樞密副使王庶上書,說和戰是存亡所系。秦檜罷免王庶,任用附和議和的孫近。兵部侍郎張燾和吏部侍郎晏敦復、館職官員胡珵等人聯名上書,揭穿金朝「和議」陰謀」。樞密院編修官胡銓上疏,請斬秦檜、孫近、王倫。民間把胡銓奏疏刻板傳誦,流布四方。[77]七月間,王倫去金朝商議地界。趙鼎要求依欽宗時簽訂的舊約。秦檜與趙鼎因此意見分歧越來越大。十月間,趙鼎罷相。之後,參知政事李光也與秦檜進行了鬥爭,但最終失敗。隨著李光被貶,朝中再沒有與秦檜抗衡的力量。[332]秦檜獨攬相權,加緊「講和」的活動。同時金朝派蕭哲為江南詔諭使來宋,要高宗跪拜授受詔書。金朝所謂「和議」的實質完全暴露,朝野抗戰派官員掀起了反投降的熱潮。十一月,高宗下詔,傳達金國要宋廷屈己議和,百官多認為金國之言不可信。秦檜擢升中書舍人勾龍如淵為御史中丞,排擠朝中議論不合之人。呂本中、張九成[394]、馮時行[396]、胡銓[395]等皆被貶出朝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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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飛坐像為南薰殿舊藏曆代名臣像。

紹興十年(1140年),各路宋軍在對金戰爭中節節取勝時,宋高宗擔心將領功大勢重、尾大不掉,而且朝廷財政不支,於是下令各路宋軍班師。[393]

紹興十一年(1141年),高宗解除岳飛、韓世忠等大將的兵權,向金表示堅決議和的決心。不久,他與秦檜製造岳飛父子謀反冤案,以「莫須有」的罪名加以殺害,遂同金朝達成了屈辱的紹興和議,向金稱臣納貢,以換取金承認自己在淮河/大散關以南地區的統治權。十一月和議達成后,按金朝規定,秦檜成了終身宰相,宋高宗雖對他日益猜忌,卻仍縱容他專權跋扈,對主張抗戰的臣僚加以排斥和打擊。後期由於秦檜權勢太大,引來宋高宗的警覺。例如宋高宗親下命令,使秦檜之孫秦塤失去狀元。秦檜的權勢日漸下降。紹興二十五年(1155年),秦檜病重,他又策劃讓其子秦熺接替相位,被宋高宗否決,不久就一命嗚呼。[643]在秦檜死後,宋高宗仍委任主和派万俟卨等人掌政,堅守對金和議條款,每年除納貢銀二十五萬兩、絹二十五萬匹外,送給金統治者賀正旦、生辰等的禮物也「以巨萬計」,只要金朝統治者索取玩好,宋高宗立即下令搜訪送去。[393]

紹興三十一年(1161年)秋,金海陵王完顏亮大舉南侵,趙構又想再次逃離臨安府。但完顏亮被虞允文在採石擊退。金海陵王渡江失敗,被部下所殺。宋高宗遣使賀金世宗完顏雍即位,準備再次對金議和。[77]

隆興北伐

自完顏亮南侵失敗后,南宋北伐的聲音高漲。宋高宗決定禪位於養子趙昚,是為孝宗。孝宗即位,皇位又轉入太祖一系,在當時統治集團中起著一新耳目的作用。但宋高宗作為太上皇,仍然對孝宗施加壓力,而且縱情享樂,花費巨大。[77]

張浚像取自清道光修《浙江山陰張氏宗譜》。

孝宗在做太子時,就積極主張抗戰。金完顏亮南侵,投降派紛紛要求退守,太子請求親自作前鋒抗敵。孝宗剛一即位,就召見主戰大臣張浚。張浚大力陳說主和議的錯誤,勸孝宗堅持進取。孝宗任命張浚為江淮東西兩路宣撫使,統帥軍馬。七月,孝宗又下詔,追復岳飛和岳雲的官爵,依官禮改葬,岳飛的子孫也都特予錄用。此舉表明對抗戰派的支持。朝野上下,為之一振。[77]

接著,孝宗又清理了其他各種冤案,為遭秦檜迫害的李光、趙鼎、范沖、朱震等人恢複名譽,厚待其子孫;對於那些尚健在的,則大多重新起用,不少人還被授予顯位重職。如辛次膺、胡銓在高宗朝以敢於抨擊秦檜而著稱。孝宗即位后,立即將兩人重新召回。辛次膺初任御使中丞,旋升同知樞密院事,進而擔任參知政事。胡銓亦被授予權兵部侍郎之職。[114]

史浩畫像[121]

隆興元年(1163年)初,張浚進為樞密使。史浩為右相,陳康伯為左相。朝中的秦檜黨人都被驅逐。從此,抗戰派在朝中佔了優勢。[77]張浚出帥江淮,作北上抗戰、恢復失地的準備,抗戰派紛紛建策北伐。史浩又出來反對,主張修築瓜洲、採石兩處的城防,以保長江。張浚認為這是自動向金軍示弱,築城防應在泗州。[77]

四月,孝宗召見張浚,詢問恢復的計劃。張浚請孝宗即日下詔,進駐建康,鼓舞將士北伐。史浩又持異議,張浚和他在殿上辯論,史浩反對輕舉妄動恢復中原。張浚單獨見孝宗,提出出兵渡江計劃,得孝宗准許,可以詔令不經三省,直接派兵出戰。[78]史浩聽說出兵而未經其同意,上書攻擊張浚、陳康伯,並請求辭相。孝宗罷免史浩,支持張浚出兵。[77]隨後張浚命李顯忠、邵宏淵出兵北伐,李顯忠接連攻佔靈璧、虹縣,張浚渡江前駐盱眙督戰,李顯忠又攻佔宿州。李顯忠被任為淮南、京畿、京東、河北招討使,邵宏淵為副使,準備收復中原。但不久在金軍攻擊下,因邵宏淵坐視不戰,李顯忠被迫退兵,宋軍潰敗,史稱「符離之戰」。主和派勢力隨即抬頭,秦檜黨羽湯思退,於七月間被任為右相兼樞密使,議和活動也在進行中。十二月,湯思退升任左相兼樞密使,張浚也升任右相兼樞密使,仍兼江淮東西路。[375]

主和派宰相湯思退畫像

隆興二年(1164年)三月,張浚還奉詔視師淮上,積極部署抗金措施。但於四月間即被召回朝,隨後江淮都督府也被罷,在太上皇干預下,湯思退更加緊進行降金乞和活動,張浚看到抗金無望,即求致仕,遂被罷相,授少師、保信軍節度使、判福州。張浚辭新命,懇求致仕,改授醴泉觀使閑差。八月,張浚病死。[376]金軍得到情報后,十月間,再發兵渡淮南侵。宋守軍對這個突然襲擊,全無戒備。金軍自清河口侵楚州。知楚州魏勝統帥義軍拒敵。十一月,金軍越境入侵,魏勝軍在淮陰奮勇抗敵。魏勝戰死後,金軍接連攻下楚州、濠州、滁州、商州。消息傳到朝廷,群情激憤,紛紛揭露湯思退。孝宗罷免湯思退出朝,去永州居住。太學生張觀等七十二人上書,說湯思退、王之望、尹穡姦邪誤國,請把三人斬首。湯思退路過信州時,心驚膽戰,憂嚇而死。王之望、尹穡被罷官。[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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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興二年(1164年)十二月,宋廷在金大軍脅迫下達成《隆興和議》。主要內容為:把原本向金稱臣改為叔侄關係,金為叔,宋為侄,金改詔表為國書,絹貢獻由25萬減至20萬,歲幣減至20萬銀兩[68],宋割唐(今河南唐河)、鄧(今河南鄧縣東)、海(今江蘇連雲港)、泗(今江蘇盱眙北)四州外,再割商(今陝西商縣)、秦(今甘肅天水)二州與金。因和議至次年即乾道元年(1165年)正式生效,故又稱「乾道之盟」。[77]

乾淳之治

主詞條:乾淳之治

虞允文像取自清宣統修《江蘇雲陽虞氏族譜》。

隆興「和議」訂立后,孝宗並不甘於妥協,繼續作收復失地的打算。孝宗獨掌用人大權,親自處理政事。但這時朝廷上多是妥協派。乾道三年(1167年),吳玠病死。抗金的老臣只有虞允文一人。孝宗起用虞允文知樞密院事參預軍務。[81]乾道五年(1169年),又任為宰相。[82]虞允文成為朝中抗戰派的主要代表。[77]

因宋、金使臣往來受書,仍沿用君臣禮,孝宗很為懊惱。宋欽宗這時已在金朝死去。虞允文主張派遣使臣去金,以索取徽、欽陵寢地為名,要金朝歸還洛陽、鞏縣地(北宋皇陵所在地),並要求改訂受書禮。吏部尚書陳良佑反對,隨後被貶官出朝。[83]虞允文向孝宗推薦李燾或范成大為遣使人選。因為李燾拒絕,范成大便於乾道六年(1170年)五月,出使金朝,面見金世宗,拿出改禮索地的文書。金朝不敢殺范成大,回書拒絕。[84]此舉顯示南宋朝廷敢於提出挑戰。[77]

宋孝宗趙昚

乾道八年(1172年),孝宗以虞允文為少保、四川宣撫使,到四川整軍備戰。計劃從四川出兵,與朝廷主力軍配合,在河南會師。虞允文去后,孝宗要各州軍輪番訓練。虞允文到四川一年,選練兵士,增加口糧,添置馬匹,很有成效。孝宗多次秘密下詔催促出兵,虞允文卻稱軍需不齊備。淳熙元年(1174年)二月,虞允文在四川病死,孝宗自四川出兵的計劃又落空了。[77]

之後,由於同時期的金朝也出現了金世宗治下的「大定之治」,宋廷找不到邊釁可作為破壞和約的北伐借口。孝宗便著重於發展內政。他重用王淮、周必大等人為相治理國政,還提拔王十朋、范成大、楊萬里等直臣和錚臣[69],積極整頓吏治,裁汰冗官,懲治貪污,加強集權,重視農業生產。當時社會民生富庶、人民安居樂業、呈現政治繁榮的局面。南宋朝廷重視生產,勸課農桑,興修水利,民和俗靜,家給人足,牛馬遍野,餘糧委田,出現了天下康寧的昇平景象。[70]

和戰之爭

與此同時,戰與守的爭論並未隨國家建設停止,而是深入到思想領域。這時,哲學家朱熹的道學學派逐漸形成。而思想家陳亮針對朱熹的「存天理,滅人慾」提出「實事實功」的主張。陳亮又指責儒者的所謂「君道」是「迂腐之論」。他的學說在浙江產生了廣泛影響,進而傳播到江西,甚至呂祖謙的一些門徒也接受了陳亮的影響。陳亮還得到了抗戰派將領辛棄疾的支持。「事功」之學興起,抵制著朱熹道學的傳播。[77]

王淮像取自《浙江金華赤松王氏宗譜》。

朝廷內部也隨之劃分為主戰派與主和派兩大陣營。淳熙四年(1177年)六月,主和派龔茂良被罷相,曾建策「擇將、備器(武器)、簡兵、足食」,主張備戰的王淮被啟用為參知政事,不久出任宰相。孝宗和他制定了理財備戰的執政方針,在王淮任內一直執行。孝宗模仿北宋初年,把州縣的積余錢物集中到朝廷,設置封樁庫,作為備戰的軍需。他還檢閱兩浙、福建的士兵,準備作戰時調集。此舉令抗戰派大受鼓舞,紛紛上書,陳述收復失地的建策。朝廷上以宰相王淮為代表,社會上以思想家陳亮為代表,抗戰派與妥協派又展開了論爭。[77]

淳熙五年(1178年),史浩任右相,又推薦朱熹入朝,因遭反對,改命知南康軍。次年,朱熹到任,就在廬山重建白鹿洞書院,傳播道學。淳熙七年(1180年),朱熹上書給孝宗,講「正心術,立紀綱」,又指責朝中官員。孝宗很不悅,令趙雄加以駁斥。趙雄認為處罰朱熹反而成就了他的名聲。加之翰林學士周必大也極力勸阻,孝宗才停止處罰。[89]次年,朱熹在南康軍任滿,孝宗派朱熹到浙東路管理常平茶鹽。[77]

支持朱熹的道學聯盟領袖周必大[122]

在王淮支持下,朝中官員紛紛上書譴責道學。淳熙七年(1180年)六月,秘書郎趙彥中上書,指斥洛學借誠敬之名卻行虛偽之實。[87]淳熙九年(1182年),吏部尚書鄭丙上書,明確提出反對朱熹,說所謂道學者欺世盜名,不宜信用。[88]御吏陳賈面奏稱道學者實為偽學,請孝宗「明詔中外,痛革此習」「考察其人,擯斥勿用」[88]。孝宗採納陳賈的建策。朱熹由此罷官,繼續講學。[77][86]

這時朝廷上反戰主和的保守勢力積極活動。淳熙十四年(1187年),周必大任右相,留正參知政事。二人都是朝廷上反戰官員的代表。在周必大支持下,左補闕薛叔似等上書攻擊王淮。淳熙十五年(1188年)五月,王淮被排擠罷相。周必大又向孝宗推薦朱熹。六月,朱熹到臨安入奏。[77]孝宗隨後任命朱熹作兵部郎官。兵部侍郎林栗出來反對,說朱熹「本無學術,偷竊程頤、張載緒餘」,創立道學。在受到任命之後且遲遲不赴任,並請將朱熹停罷。[90]周必大、薛叔似等紛紛上疏為朱熹辯解。太常博士葉適上書指出林栗用「道學」名目攻擊朱熹,殘害善類,請求孝宗嚴正紀綱,扶持善類。於是侍御史胡晉臣彈劾林栗,林栗被罷免,出知泉州。[91]朱熹也免官出朝。[85]

和戰之爭以及道學和反道學之爭並未隨著主戰派王淮的罷相病死和道學領袖朱熹的離朝停止,反而隨著孝宗、光宗接連的兩次禪讓所導致的政局紛爭愈演愈烈,直到韓侂胄發動的「慶元黨禁」。[86]

兩朝內禪

主詞條:過宮風波、紹熙內禪

淳熙十四年(1187年)十月,當了二十五年太上皇的宋高宗去世[71],在守孝三年後,宋孝宗決定讓位給皇子宋光宗趙惇,由周必大和留正為左右丞相、王藺為參知政事輔佐他,並自己退位為太上皇。

趙惇李皇后像台北故宮博物院藏。

宋光宗即位后,由於體弱多病,無法正常處理朝政。而皇后李氏恃光宗生性懦弱,任何事要取決於她,但她無心政事,因此朝政被反戰主和的官員所操縱。[77]不久,留正即支持諫官何澹彈劾周必大罷相。[92]紹熙元年(1190年),留正升任左相,獨專相位,並不余遺力打壓主戰派。[77]

從紹熙三年(1192年)開始,大權旁落李氏之手。然而李氏為娘家大撈好處。她封娘家三代為王,侄子孝友、孝純官拜節度使,一次歸謁家廟就推恩親屬26人,172人授為使臣,李家門客都奏補得官。李氏家廟也明目張胆地僭越規制。[73]李皇后還屢屢離間孝宗與光宗,使二人長期失和。光宗內受制於李氏,久廢朝拜太上皇之禮。上自官員士紳,下至販夫走卒,以過宮為請求的人數不勝數,甚至還有叩頭而泣、竭力勸諫的人。宋光宗一開始有回心轉意的意思,又被李氏阻止而不成行,都城的百姓都開始擔憂皇帝的狀況。[74]

傅伯星《李后弄權圖》

紹熙四年(1193年)九月重陽節,百官請求光宗到重華宮看望父親孝宗,光宗不為所動,並下詔內侍陳源為押班,中書舍人陳傅良為表示對光宗不過宮的抗拒不予起草制詞,並和給事中謝深甫一起上疏勸諫光宗。光宗有所啟悟,準備率百官去重華宮,但李氏又竭力挽留光宗。陳傅良見狀急忙跟隨,拉著光宗的衣服,李氏被激怒后罷朝回宮。陳傅良下殿後便上疏辭官。隨後,著作郎沈有開、秘書郎彭龜年、禮部侍郎倪思、國子録王介等都上疏請求光宗動身,光宗不從。之後倪思又用韋后、呂雉亂政的例子勸說光宗。光宗聽聞大怒,倪思出知紹興府。[75]十月工部尚書趙彥逾等上書請太上皇不要降旨宣布免去朝請。孝宗稱他們的奏疏已經送給光宗,結果光宗又找借口不朝請。為了表示抗議。許多官員都上書請求光宗罷免自己。嘉王府翊善黃裳請求誅殺挑撥離間的內侍楊舜卿。太學生汪安仁等二百一十八人也上書請求光宗朝見重華宮,都沒有回復。十一月趙彥逾再次力請光宗朝見重華宮。光宗才首次前往朝見孝宗。[76]

紹熙五年(1194)五月,太上皇趙昚病篤。六月九日,太上皇病逝。光宗始終未去重華宮問疾,也不執喪,朝中騷動,尚書左選郎官葉適向左丞相留正建議,立皇子嘉王趙擴為監國。留正於是率宰執多次請求光宗,光宗表示想要退位。知樞密院事趙汝愚主張禪位給嘉王,而留正認為尚未建儲議論此事會引起麻煩,於是稱病離開相位而去。趙汝愚被迫通過知閣門事韓侂胄將內禪之意向太皇太后(憲聖慈烈皇后)請示,次日,趙汝愚請立嘉王為太子,並且說到光宗批有「念欲退閑」,於是太皇太后應允。七月五日,太皇太后命趙汝愚以旨諭嘉王趙擴即位,是為宋寧宗。立皇后韓氏,其父為韓同卿是韓侂胄之兄。光宗被尊為太上皇帝,李皇后被尊為太上皇后。[72]

韓氏擅政

主詞條:慶元黨禁、開禧北伐

韓侂胄因擁立有功被任樞密院都承旨,傳達詔令,得到寧宗和韓皇后的信任,又得到朝中抗金主戰的官員的支持。[77]

寧宗恭淑皇后韓氏

朱熹初次見寧宗,就進講道學。他還多次進札,對朝廷政務多加論議。朱熹又和吏部侍郎彭龜年彈劾韓侂胄。韓侂胄得知影射朱熹迂闊不可用。紹熙五年(1194年)閏十月,寧宗下詔免去朱熹侍講。[96]起居郎劉光祖、御史吳獵、吏部侍郎孫逢吉,知登聞鼓院游仲鴻、起居舍人鄧驛等紛紛上疏為朱熹求情,都被拒絕。[97]彭龜年上書要求逐去韓侂胄。二人都請求辭官,結果彭龜年被貶,韓侂胄加官一級。[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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慶元元年(1195年)二月,在京鏜的示意下,韓侂胄提拔秘書監李沐為右正言,並彈劾趙汝愚以同姓居相位。趙汝愚罷相出朝[99]。消息傳出后,太學生楊宏中立刻聯合徐范、張道、林仲麟、蔣傅、周端朝等五人上書朝廷,營救趙汝愚。韓侂胄將六人遣送「編管」(即交給地方官去管制),時人稱為「六君子」。[100]六月,右正言劉德秀上書,說道學是「偽學」,請寧宗抗金,識辨道學。[94-95]於是國子司業汪逵、博士孫元卿、袁燮、國子正陳武都被罷免。[95]七月,御史中丞何澹為得到升遷,迎合韓侂胄,首開「錄真去偽」的議論,藉此排擠道學派。[101]吏部郎官糜師旦再次請考核真偽,被遷為左司員外郎。張貴模攻擊《太極圖》,也被賞賜。[95][333]

糜師旦像取自1917年修江蘇武進等地《糜氏宗譜》。

參知政事京鏜任右相,韓侂胄加開府儀同三司后,官員們紛紛群起攻擊朱熹之學。慶元二年(1196年)正月,右諫議大夫劉德秀彈劾留正引薦偽學一黨,留正因此罷職。[102]二月,葉翥和劉德秀請求銷毀道學家語錄。葉翥主考進士,凡是考卷講到程朱義理,一律不取。四書五經成為「世之大禁」。[103]隨後何澹被提拔為參知政事,葉翥出任同知樞密院事。八月,太常少卿胡紘上書,說偽學圖謀不軌,動搖光宗。黨禁愈演愈烈。[104]大理寺司直邵褒然要求在科舉考試中禁絕「偽學」。寧宗下詔稱不錄取學習「偽學」的學生。[105]十二月,監察御史沈繼祖列舉朱熹八大罪狀,稱其「大奸大憝」。[94][106]朱熹因此落職,其門徒蔡元定送道州編管。[77]太學生余秘還上書請求斬殺朱熹,被謝深甫阻止。[107]慶元三年(1197年)六月,朝散大夫劉三傑上書稱朱熹等人被周必大、留正、趙汝愚相繼利用成為逆黨,立馬被提拔為右正言。[108]十二月,知綿州王沇上書請置「偽學之籍」。寧宗下詔,將趙汝愚、留正、王藺、周必大等四位宰相和朱熹、彭龜年、薛叔似等五十五人列為偽學之黨。[109]兩年多后,朱熹病死。寧宗的禁道學主要在於反朋黨,清除趙汝愚一派官員,專任韓侂胄當政。[93]

慶元六年(1200年)秋,布衣呂祖泰擊登聞鼓上書寧宗請斬韓侂胄、蘇師旦、周筠並罷免因韓侂胄得勢的陳自強,還請求任命周必大取代韓侂胄。御史施康年上書彈劾,於是周必大被降官一級,呂祖泰被流放拘管。[110]不久后,由於提出黨禁的京鏜已死,韓侂胄又想要為北伐籠絡人心,加之張孝伯提醒韓侂胄將來有報復之禍,韓侂胄便授意侍御史林采、右正言施康年上疏請求杜絕天下攻訐、停止指認偽學。[111]

嘉泰二年(1202年)二月,台諫上奏寧宗「真偽已別,人心歸正」;韓侂胄便建議寧宗弛偽學之禁。於是,以趙汝愚平反為標誌,黨禁全面弛解。[113]一大批列入「偽學」並主戰的健在者,例如劉光祖、陳傅良等都復官。[112-113]

韓侂胄為了實現借北伐來穩固統治,再度起用光宗朝被排斥的主戰官員:陳賈任兵部侍郎,吳挺子吳曦任四川宣撫副使。家居的辛棄疾也出任浙東安撫使,並起到了重要作用。[77]嘉泰四年(1204年),寧宗、韓侂胄又追封岳飛為鄂王,以支持抗戰派將士。[124]不久后,又削去秦檜的王爵,並把謚號改為繆丑。貶秦的制詞一時傳誦,大快人心。[128]韓侂對秦檜貶抑,對妥協勢力進行沉重打擊,為北上抗戰作了輿論準備。[77]

開禧元年(1205年)七月,韓侂胄加封平章軍國事,總攬軍政大權[126],下令各軍密作行軍的準備,出朝廷封樁庫金萬兩作軍需。命吳曦練兵西蜀,趙淳、皇甫斌準備出兵取唐鄧。殿前副都指揮使郭倪指揮渡淮。[129]次年四月,郭倪派武義大夫畢再遇(岳飛部將畢進子)、鎮江都統陳孝慶進兵,二人提前出兵,攻其不備,還聲東擊西,金軍敗潰,宋軍收復泗州。[130]陳孝慶繼續進兵,攻下虹縣。江州統制許進攻下新息縣。光州民間武裝攻下褒信縣。[131]宋軍出兵得勝,形勢大好。五月間,韓侂胄請寧宗正式下詔北伐。[132]

韓侂胄調任光宗時派往四川的丘崈為江淮宣撫使,丘崈辭不受命。[127]寧宗下詔朝內外舉薦將帥邊守。鄧友龍出任兩淮宣撫使。程松為四川宣撫使,吳曦仍為副使。伐金主力軍分佈在江淮、四川兩翼。但早在伐金前一月,吳曦已里通金朝圖謀叛變。[123][133]金朝指令吳曦按兵不動,並密許其作蜀王。[77][133][139]韓侂胄多次催促,吳曦不理。金軍有吳曦在四川接應,得以集中兵力到東線作戰。[136]六月,宋郭倪軍駐揚州,派遣郭倬、李汝翼會師攻取宿州、李爽攻壽州、皇甫斌攻唐州、王大節攻取蔡州都戰敗。只有畢再遇一軍繼續獲勝。[134]韓侂胄因出兵無功,罷免蘇師旦和鄧友龍,又用丘崈為兩淮宣撫使,用葉適知建康府兼沿江制置使。丘崈一上任就放棄泗州,並貶斥王大節等人。[135]戰爭形勢因此變為金軍南侵。十一月,丘崈任簽書樞密院事,督視江淮兵馬。[140]金完顏綱軍陷光化、棗陽、信陽等地。[141][143]不久淮西縣鎮,都被金軍佔領。[142]年底,金軍秘密派人去見丘崈示意講和,丘崈送金使北歸。[143-144]從此,丘崈多次遣使與金軍談和。[144]

安丙塑像

開禧三年(1207年)正月,吳曦公然建行宮,稱蜀王,請金軍入鳳州,並準備削髮(改女真辮髮)向金稱臣。四川軍民展開了強烈的反抗。[137]西線吳曦叛變,東線丘崈主和,韓侂胄日益孤立。韓侂胄隨即罷免丘崈,改命張岩督視江淮兵馬。[138]又派遣方信孺同金朝談判。[77]楊巨源和吳曦部將張林等聯絡,興州中軍正將李好義結合兵士李貴等偽造詔書,命長史安丙為招撫使,趁機誅殺吳曦。[145]誅滅叛徒后,軍民抗金情緒高漲、韓侂胄任安丙為四川宣撫副使,楊巨源、李好義等請乘勢收復四州。李好義等人分路出兵,一舉收復西和州、成州、階州、鳳州、大散關。李好義進兵至獨頭嶺,會合當地民兵夾攻金軍,金軍大敗。李好義又請乘勝進取秦隴,安丙不許,大散關又被金軍奪去。[146]但安丙與孫忠銳不和,命楊巨源伏兵殺孫忠銳。[147]吳曦原部將王喜派人毒死李好義。[148]安丙又誣指楊巨源謀亂[149],下獄害死。[150]由下級軍官和民眾武裝發展起來的大好形勢,又被安丙斷送。[77]

韓侂胄籌畫再戰時,朝中主降的官員大肆活動。史浩之子、時任禮部侍郎史彌遠和對記恨韓侂胄的皇后楊桂枝以及其兄楊次山勾結,在聯合皇子趙詢上奏寧宗無效后,派人在上朝時把韓侂胄害死。[173]韓侂胄死後,軍政大權全歸史彌遠。隨後,蘇師旦被處死。投降派完全遵照金朝要求,把韓、蘇的頭割下,派使臣王柟送到金朝[177],並且全部接受金朝提出的條件:增歲幣為三十萬,犒師銀(賠款)三百萬兩。金軍自侵佔地撤回。當時太學生作詩諷刺:「自古和戎有大權,未聞函首可安邊。生靈肝腦空塗地,祖父冤讎共戴天。」[504]

彌遠當國

趙擴楊皇后畫像台北故宮博物院藏。

在殺害韓侂胄之後,史彌遠升任右丞相兼樞密使。[175]到嘉定元年(1208年)上半年,史彌遠政變集團骨幹成鼎足之勢:右丞相兼樞密使錢象祖、知樞密院事史彌遠與參知政事衛涇。趙詢也在楊桂枝的支持下被立為太子。史彌遠緊密攀附楊桂枝與趙詢,在政變中取得了楊桂枝的信任。[116]

史彌遠執政后,對韓侂胄北伐時的執政官員和作戰將領不遺餘力地打擊。陳自強罷相,又貶到雷州安置。[176]鄧友龍貶南雄州安置。郭倪、張岩罷官。已經死去的辛棄疾仍被加罪。葉適因而被彈劾為附會韓侂胄用兵,被罷官奪職。只有主和的丘崈升任江淮制置大使,又進為同知樞密院事。[174]史彌遠排擠走衛涇以後[5][181],又升任右丞相。[180]但拜相僅月余丁母憂,而錢象祖也被論劾出朝。[182]御史中丞章良能則升為同知樞密院事。[183]太子還建議寧宗賜史彌遠宅邸供其服喪,而史彌遠則堅持在老家守喪。[184]

樓鑰頭像取自清光緒修《浙江山陰婁氏宗譜》。

嘉定二年(1209年)五月,忠義軍統制羅日願由於不滿史彌遠專政,於是便聯絡將兵、官員和府學生,準備在百官迎接史彌遠回臨安時誅殺史彌遠。不料進勇副尉景德常舉報以致羅日願等被捕。[185]雷孝友又稱自己不能勝任宰相的職務,於是,趙擴重新啟用史彌遠。[186]起複以後,史彌遠繼續在平反「偽黨」、起用「黨人」上博取人心,取悅清議。他任用了黃度、樓鑰[178]、楊簡等著名黨人,還找來了真德秀[179]、魏了翁等知名之士,以群賢點綴朝廷。

同時,史彌遠獨攬相權和軍權,破壞宰執制度,前後獨相達二十六年。從他開始,宰相兼樞密使成定製,這對南宋後期權臣專政的局面以直接影響。從嘉定六年(1213年)起,他就經常「決事於房闥,操權於床第」,破壞了政事堂制度,最高行政權淪為其囊中之物。[116]另一方面,史彌遠獨攥官吏任命大權,培植個人勢力,只把官員任命結果告訴給趙擴,從來不取旨奏稟。史彌遠還以官職差遣為誘餌,呼朋引類,結黨營私。[116]最後,史彌遠操縱台諫,控制言路。這樣,史彌遠既杜絕言路,又讓台諫成為鷹犬。[116]因此嘉定政治成了史彌遠專政,以至朝野「皆言相不言君」。而趙擴也習慣了做傀儡皇帝。儘管如此,還是有人抗爭史彌遠專政。當年上書請斬韓侂胄的武學生華岳,[125]誅韓以後擔任殿前司同正將。他曾上書趙擴,大忤史彌遠。[116]

史彌遠畫像[121]

嘉定十三年(1220年),趙詢去世。次年宗子趙貴和被立為太子,改名趙竑,其對史彌遠深為憤恨。史彌遠得密告后,暗中派人在民間找到宗室之後趙與莒,召到臨安,改名貴誠。史彌遠又密召國子學錄鄭清之為貴誠講學,許以丞相之職。嘉定十七年(1224年)閏八月,寧宗病死。史、鄭二人不顧反對,強行擁立趙貴誠稱帝(理宗),改名趙昀。太子趙竑被廢為濟王,出居湖州。[77]史彌遠的陰謀激起人們強烈憤慨。湖州人潘壬等與李全聯絡進兵擁立濟王。史彌遠得到消息,趕忙捕斬潘壬,又派人到湖州逼趙竑自縊。一些朝臣上書說濟王冤枉,都被罷官出朝。[77]此後,史彌遠也因此更加掌握大權,理宗登基后將所有政務都交給史彌遠,自己暗中韜光養晦,南宋政治日漸腐敗。[77]

紹定六年(1233年)十月,史彌遠病重,才將他的黨羽鄭清之升為右丞相。次日,以病危致仕。數日後,史彌遠去世,追封衛王,謚忠獻。[116]理宗還把本應歸還的宰相賜第仍賜史家作家廟。理宗還專門下一道「保全故相史彌遠」的御筆手詔,不僅史彌遠的罪行一律不準追究,凡涉及三十年來史彌遠及其家人的行為都不許論奏,也防止了他人追究自己的得位不正之事。[118]史彌遠死後,人們才發現其流毒比韓侂胄更深、為害更烈。[331]從韓侂胄與史彌遠前後將近四十年,南宋後期的衰頹已不可逆轉。[116]

端平更化

主詞條:端平入洛、端平更化

紹定六年(1233年)十月,理宗始得親政,他從小生活在民間,想有所作為。同時,由於史彌遠擅權時期排斥異已,造成統治集團內部的激烈紛爭,也不利於統治。為此,他開始採取一些有別於史彌遠時代的政治措施,以使各股政治勢力趨向平衡,遂詔改元端平,史稱」端平更化」。在除史彌遠為左丞相的同時,理宗以參知政事鄭清之為右相,又以薛極為樞密使,喬行簡和陳貴誼並為參知政事,組成了以史彌遠親信為主的中樞集團。[118]

崔與之石刻像

「端平更化」的核心,是在依靠以鄭清之為首的擁戴派的同時,斥逐史彌遠的某些劣跡累累的親信,起用曾遭史彌遠排斥的一些有聲望的官員和理學名臣,並不追究他們對濟王事件的態度。於是,理宗召還真德秀、魏了翁、崔與之、徐僑、趙汝談、尤焴、游似、洪咨夔、王遂、李宗勉、杜范、徐清叟、李韶等一些有聲望的官員,時人號為「小元佑」。在被召的一些官員中,惟有崔與之以老病辭。但他根據史彌遠擅權的弊政,提出理宗要任用德才兼備的官員和不可偏聽權臣一人的意見,對理宗前期的施政具有一定影響。[118]

同時由於金朝已經大勢已去,宋理宗也抱有收復三京(東京開封府、西京河南府、南京應天府)的希望。端平元年(1234年)正月金朝滅亡后,趙范、趙葵、全子才等建策守河、據關,收復三京之地,以扼制蒙古軍長驅南下,理宗採納其建議。六月,命趙范移司黃州(今湖北黃岡南),全子才合淮西兵萬人赴汴京(今河南開封),趙葵率淮西兵五萬經泗州(今江蘇盱眙)赴汴,繼又進據洛陽。但因經多年戰亂破壞,州縣多為空城,糧餉不濟。蒙古軍乘機來攻,又決黃河寸金淀(今河南開封北)灌宋軍,宋軍多溺死,余部大敗而回。[65]

對外作戰失敗后,宋理宗便專心進行內政改革,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驅逐史黨。他雖對史彌遠曲加維護,但對其黨羽則決不寬貸。在史彌遠病危期間,理宗夜降詔旨,罷免了梁成大。端平元年(1234年)五月,流放「三凶」:李知孝瑞州居住,梁成大潮州居住,莫澤南康軍居住。袁韶因趨附史彌遠而位居執政,趙善湘以史彌遠親家而擢任制帥,也都遭論劾而罷任。其他被罷黜的史黨不勝枚舉。[169]

二、審慎用相。在聽從崔與之的建議后,理宗決定慎擇宰相,糾正了嘉定以來權臣獨相的局面,使這一時期的政治相對穩定。鄭清之任相雖出於史彌遠的安排,但不像史彌遠那樣專斷,在配合更化上君臣十分投契。[169]端平三年(1234年),鄭清之罷相。史稱鄭清之「聲譽翕然」,對當時召用正人,出力尤多。[169]

史嵩之畫像[121]

端平二年(1233年),喬行簡開始與鄭清之並相,鄭清之去位以後獨相三年,參與更化決策時間最長,對加強邊防、整頓財政、薦引賢能貢獻頗多。[171]李宗勉與史嵩之在嘉熙三年(1239年)並任左右相。史稱李宗勉「守法度,抑僥倖,不私親黨,召用老成」,有「公清之相」的美譽。史嵩之經理京湖防務時,薦士三十二人,董槐、吳潛後來都稱賢相。任相以後,京湖用孟珙,川蜀用餘珍,在其後抗禦蒙古南侵中都功績卓著,可謂識人。[169]但史嵩之因是史彌遠之侄,時人對他沒有好感。[169]時論評曰:喬失之泛,李失之狹,史失之專。他為相六年,略有史彌遠專斷的餘風。淳佑四年(1243年)丁父憂,理宗命他起複,輿論大嘩。人們想到史彌遠舊事,不斷上書抨擊他。理宗唯恐他成為史彌遠第二,便再未起用。[170]

杜范畫像

其後,范鍾與杜范並相。史稱范鍾為相,「直清守法,重惜名器」;杜范任相,都民「歡呼載道」。淳佑五年(1245年),杜范死在任上,游似與范鍾並相,兩人雖政見不合,但都能剋制。淳佑七年(1247年),邊事轉急,理宗再相鄭清之。但鄭清之對御蒙並無貢獻,而且「政歸妻子」,其子賣官鬻爵,令其政聲大壞。淳佑十一年(1251年),鄭清之去世,由謝方叔與吳潛並相,吳潛也稱賢相;謝方叔直到寶佑三年(1255年)才罷相,這時,理宗之政已由更化圖治的前期轉入嗜欲怠政的後期。[171]綜觀理宗前期的宰執,除鄭清之與史嵩之的評價,尚有爭議。其他宰相與執政,大都很孚人望。[169]

其三,親擢台諫。史彌遠一死,理宗就把擢任台諫權攥在手中。這一時期,他任命台諫四十餘人,知名的有洪咨夔、李宗勉、李韶、謝方叔、江萬里、程元鳳、李昴英等,大多立朝正直,議論愷切,使端平更化中的台諫風采成為南宋晚期一抹餘暉。[169]

魏了翁頭像取自清光緒修《浙江餘姚魏氏宗譜》。

其四,澄清吏治。光、寧以後,吏治大壞。理宗親自撰制《審刑銘》《訓廉銘》等,把道德宣傳與法律約束結合起來,規定官員犯贓與謀殺、故殺、放火列為同罪,貪贓移作他用者籍沒其家,推行吏部考功條法,懲辦了一批贓吏。官吏冗濫是吏治腐敗的又一現象,理宗對此也採取了一系列措施,如取消堂除陋規;減少官吏權攝(不夠任職資格者代理為官);控制取士人數;嚴格升遷。[169]

理學名臣真德秀像

其五,整頓財政。理宗親政,財政上面臨物價飛漲、國庫空虛兩大問題。回應前者的主要措施是停止發行新幣,適當回收舊幣,嚴禁偽造楮幣。這些措施有一定作用,但不能根本解決會子危機。應對後者的主要措施是嚴格會計制度,實行節用方針。端平元年(1233年),理宗命尚書省設局審計戶部財賦收支,下令編製《端平會計錄》。嘉熙二年(1238年),命各州府仿照戶部會計式樣,立簿記錄出納,每季送呈尚書省計簿房,作為考核官員的標準之一。端平二年,宰執自願減半俸,以為表率。九月,理宗命大臣審定節用項目,範圍上自宮掖,次及朝廷,下至州郡。[172]

其六,尊崇理學。理宗即位后便進封朱熹為信國公。作為理學官學化進程中舉足輕重的一位君主,理宗於端平元年(1233年)下令周敦頤、程顥、程頤、張載和朱熹入祀孔廟。次年,理宗採納李埴建議,享受祀孔廟待遇的改為胡璦、孫復、邵雍、歐陽修、周敦頤、司馬光、蘇軾、張載、程顥與程頤。淳佑元年(1241年),理宗分別追封周敦頤、程顥、程頤、張載為伯,與信國公朱熹同為儒學嫡傳正宗,列入孔廟從祀。與此同時,理宗宣布王安石是儒學「萬世罪人」,黜出孔廟;胡、孫、蘇、歐也被遷出。景定二年(1261年),司馬光又與邵雍、張試、呂祖謙補祀孔廟,程朱理學的官學正統地位宣告確立。[169]擢用理學之士,也是理宗表彰理學的重要表現。真德秀、魏了翁被史彌遠排斥出朝後,在理學成為儒學正統過程中最有貢獻,並稱二賢。端平元年(1233年),理宗召真德秀為翰林學士,魏了翁直學士院。當時,物價騰貴,人民對他們回朝寄予厚望。但他們入朝後大談「正心誠意」,對物價雖採取過措施卻收效不大。次年,真德秀升任參知政事,僅兩月就去世。魏了翁立朝僅六個月。理宗召用二人,主要是藉此起推崇理學、任用賢能的象徵性作用。[169]

端平更化是南宋後期黑暗政治中的短暫亮色,對革除史彌遠專政時的弊政,對穩定理宗親政后的政局與社會經濟,產生了一定的積極效果。但南宋王朝已不是那些澄清吏治、整頓財政等治標不治本的措施所能奏效的。端平入洛只落得倉皇北顧。清除史彌遠餘黨也畏首畏尾。成功的大概要數尊崇理學,理宗的廟號也因而名至實歸。[169]

二帝怠政

吳潛畫像

開慶元年(1259年),蒙古汗蒙哥在征戰合州中流矢而死。其弟忽必烈正於鄂州交戰,聽到蒙哥死訊后,又得知幼弟阿里不哥準備稱汗,立即準備撤軍,賈似道藉機派人與忽必烈議和。[4]其回京后,隱瞞自己與蒙古議和一事,理宗罷免宰相丁大全,任命賈似道執政。[119]賈似道隨即排擠左相吳潛,吳潛被彈劾罷相。宦官董宋臣已在吳潛作相時被斥出朝。支持董宋臣的閻貴妃也不久病死。賈似道進而清除朝中董、丁一黨,全部把持了政權。從此,賈似道在理宗朝獨專朝政。南宋在賈似道的排斥異己、統治腐敗、大買公田、濫印紙幣的統治下,繼續腐敗。[77]

景定元年(1260年),忽必烈自立為汗之後,派遣使者郝經與賈似道繼續談和,但是被賈似道扣押在真州(今江蘇儀征)。六月,理宗下詔立其弟趙與芮之子、先天不足的趙禥為太子。[119]景定五年(1264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趙禥即位,是為度宗。度宗更加荒淫昏庸,在作太子時就以好女色出名。即位后,整天沉溺於酒色。稱賈似道為「師相」,加號平章軍國重事,由宰相替他掌印。[77]

賈似道畫像

賈似道身邊聚集了許多善長駢儷文的士人,歌功頌德,粉飾昇平,對財政困難和邊防危機,都不準奏報。南宋危在旦夕,賈似道卻在西湖邊的葛嶺,建造「半閑堂」和「養樂圃」、多寶閣,搜刮財報,盡情享樂。又著《蟋蟀經》,時人稱他為「蟋蟀宰相」。[119]賈似道終日置朝政於不顧,人們說:「朝中無宰相,湖上有平章。」[77]此時充斥各級軍政機構的官員士大夫們,不談理財備戰,不顧國家存亡,卻苟且偷安,坐享富貴。[77]而物價高漲,民不聊生時,皇室、貴族卻囤積大批糧食財物,恣意揮霍。[77]

咸淳三年(1267年),忽必烈下令攻打南宋的重鎮襄陽。宋軍利用漢水把物資送入城內,才能堅守城池。[199]守將呂文德及呂文煥堅守城池六年,賈似道派了范文虎及李庭芝援助,但兩者之間不和。賈似道封鎖了所有消息,度宗並不知此事。襄陽、樊城被圍三年後,度宗才得知此事。[203]在咸淳九年(1273年),樊城失守,襄陽城破,呂文煥最終投降,襄陽保衛戰結束。[204]

襄、樊相繼失陷,南宋朝中震動。給事中陳宜中上書,說襄、樊之失,都是由於范文虎怯懦逃跑,請把他斬首。賈似道不許,只降一官,知安慶府。監察御史陳文龍上書反對,賈似道將陳文龍貶官。[200]太府寺丞陳仲微上書勸其「幡然改悟」,賈似道將陳仲微貶斥出朝,任江東提點刑獄。[202]京湖制置使汪立信寫信給賈似道說「天下之勢,十去八九」,斥責倒行逆施,並獻上二策。賈似道大怒,隨即將其罷免。[201]襄、樊失陷后,賈似道拒絕救亡建策,一意孤行。[77]

大勢已去

陳宜中像

德佑元年(1274年),元軍攻下襄、樊后,忽必烈召阿術等還朝。在阿術勸說下,忽必烈下詔二十萬大軍水陸並進。七月,度宗得病駕崩。太后謝道清召大臣商議立帝。賈似道反對立楊妃所生的長子趙昰,擁立全后的四歲幼子趙顯做皇帝。賈似道依然專朝政。趙昰封為吉王,弟昺封信王。[205][354-355]十二月,阿術軍自漢水渡江,淮西制置大使夏貴領戰船三百艘逃跑。[207]鄂州都統程鵬飛投降。[208]伯顏以四萬兵守鄂州,自領大軍東下,直指臨安。一路之上,黃州、蘄州、江州、德安、六安等地宋守將望風而降,范文虎也在安慶降元。[77][209]

江萬里像

鄂州失守,群臣紛紛上疏,要賈似道親自出兵抗元,賈似道被迫出兵。[206]德佑二年(1275年)二月初到蕪湖,與夏貴部會合。[211]賈似道出兵不戰,就先派使臣呂師夔到元軍議和,請許宋朝稱臣納幣。[210]伯顏不許。[212]賈似道命孫虎臣統領步兵七萬人駐守丁家洲,夏貴領戰船二千五百艘橫列江上,賈似道自領后軍屯魯港。伯顏軍夾岸而來,用大炮猛擊。孫虎臣大敗,逃到魯港。[213]夏貴不戰而逃,阿術部乘勝追擊,宋水軍潰敗。[214]賈似道乘船逃到揚州。經此一戰,宋水陸軍主力全部瓦解。[215]賈似道敗逃后,上書謝太后請朝廷遷都逃跑。謝太后不準。[219]陳宜中任相,上書請斬賈似道。謝太后罷賈似道官[224],貶到循州安置,不久賈似道在木棉庵被會稽縣尉鄭虎臣殺死。[119]之後陳宜中召諸路軍馬勤王,並令潰軍各部團結內外兵十七萬五千人,高斯得任兵部尚書,上疏直指國家危亡,被提拔為翰林學士,卻無回天之術。[225]

此時元兵南侵,宋沿江制置大使、建康守臣趙溍逃跑,建康降元。鎮江、寧國、隆興、江陰等地宋守臣棄城逃跑。太平、和州、無為的守臣紛紛投降[223],仍有池州通判趙卯發同妻子自縊殉國[217],饒州知州唐震不屈而死[216]、原丞相江萬里與兒子投水而死。[218]伯顏率大軍逼近臨安,臨安守衛空虛。謝太皇太后遂號召天下勤王。各地大批官員都在準備投降元朝,不予響應。但仍有郢州守將張世傑[222]、江西安撫副使文天祥[220]、湖南提刑使李芾[221]率兵入援。[77]

元兵將至臨安,臨安全城戒嚴。同知樞密院曾淵子、左司諫潘文卿、右正言季可、兩浙轉運副使許自、浙東安撫使王霖龍、侍從何夢桂、曾希賢等數十人都逃跑了,朝中十分蕭然。簽書樞密院事文及翁,同簽書樞密院事倪普都勸台諫彈劾自己,奏疏還沒有呈上就出關逃跑。太皇太后謝道清聽聞后在朝堂下詔怒斥群臣,但是仍然不能禁止這種行為。[226]

國沉南海

主詞條:崖山海戰、宋末三傑

南宋愛國宰相文天祥[6]

至元十三年正月十八日(1276年2月4日),元軍攻佔南宋都城臨安(今杭州),俘5歲的南宋皇帝恭帝,南宋大勢已去。但是,南宋殘餘勢力陸秀夫、文天祥和張世傑等人連續擁立了兩個幼小皇帝(端宗、幼主),成立小朝廷,元軍對小皇帝窮追不捨,不斷逃亡至南方,趙昰在福州即位,是為端宗,改元景炎(1276年)。[692]

宋末三傑雕塑

但是,小朝廷內部鬥爭不斷,景炎元年十一月,蒙軍逼近福州,十一月十五日,陳宜中、張世傑護送趙昰和趙昺乘船南逃,從此小朝廷只能海上行朝。[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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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秀夫半身像取自清顧沅輯,道光十年刻本《古聖賢像傳略》。

景炎三年(1278年)春,南宋朝廷抵達雷州。四月十五日,年僅十一歲的趙昰去世。陸秀夫與眾臣在??洲梅尉(今香港梅窩)擁戴趙昺為帝,改元祥興(1278年)。逃至新會至南海一帶。文天祥在海豐兵敗被俘,在蒙軍猛攻下,雷州失守,小朝廷遷往崖山。蒙元將領漢人張弘范領軍緊追在後,對崖山發動總攻,宋軍無力戰鬥,全線潰敗,史稱崖門海戰。[117]

至元十六年二月初六(宋祥興二年,1279年3月19日),被俘走投無路的南宋殘餘勢力全軍覆沒,陸秀夫徹底絕望,在安撫幼主之後,將國璽綁在幼主身上,背著他跳海自盡。而張世傑在崖山戰敗后本欲突圍,卻得知陸秀夫已背負幼主跳海自盡,自己也無力回天,最後因颶風翻船而溺死。[729]隨著趙昺隨陸秀夫及趙宋皇族八百餘人集體跳海自盡,許多忠臣追隨其後,十萬軍民跳海殉國,至此四十多年與蒙古抗衡以失敗告終。南宋在中國南方153年的偏安統治結束,而趙宋宗室在中國320年的統治亦終結。[115]

崖門海戰極為慘烈,據估算,宋軍在此役中陣亡十萬,海上都是屍體。身在元營的文天祥親自目睹慘狀,作詩云:「羯來南海上,人死亂如麻。腥浪拍心碎,飆風吹鬢華。」

疆域

播報

編輯

領土範圍

與北宋相比,南宋的南部和西南邊界並沒有什麼變化,但北界卻因金軍的入侵而大大南移。南宋初,金軍一度攻入今湖南、江西和浙江三省的中部。紹興八年(1138年)金朝領三省事宗磐等人將河南、陝西之地歸還宋朝。[606]紹興九年(1139年),宋金第一次和議成立,雙方確定以當時的黃河為界。但次年金軍毀約,出兵取河南、陝西。紹興十一年(1141年),宋金議定以淮河為界。第二年又將西部界線調整至大散關(今陝西寶雞市西南)及秦嶺以南。以後雖有局部變動,基本穩定在這條界線。[40][187]

據趙汝括於寶慶二年(1226年)所寫的《諸蕃志》一書記載,當時澎湖列島已隸屬於福建路的晉江縣。這標誌著大陸政權對海上島嶼行使管轄的加強。[187]

行政區劃

主詞條:宋朝行政區劃

紹興八年(1138年),趙構定都臨安府;紹興十一年(1141年)宋金和議成,次年割地定界。於是南宋分全境為十六路,逐路設安撫使司掌一路兵民之政。又轉運司、提點刑獄司除兩浙東路、兩浙西路通常合併為一個轉運司,其他分路與安撫使司同,只是治所間或不同。南宋路制沿襲北宋,唯兩浙路分東西,梓州路更名潼川府路。且於南宋百餘年間無大變化,僅利州路時或分東西或不分(分則全境為十七路,合則仍為十六路),荊湖南北路一度改為東西路而已。統縣政區仍為府州軍監四種,唯府的數目更形增加。以寧宗嘉定元年(1208年)為準,共17路,領府27、州132、軍34、監2:

南宋地方行政區劃圖

南宋地方區劃

最高區劃

下轄地區

兩浙西路

臨安府、平江府、鎮江府、嘉興府;常州、湖州、嚴州;江陰軍

兩浙東路

紹興府、慶元府;婺州、台州、衢州、處州、溫州

江南東路

建康府、寧國府;徽州、池州、饒州、信州、太平州;南康軍、廣德軍

江南西路

隆興府;江州、贛州、吉州、袁州、撫州、筠州;興國軍、臨江軍、建昌軍、南安軍

淮南東路

揚州、楚州、滁州、真州、泰州、通州;盱眙軍、高郵軍

淮南西路

安慶府;蘄州、和州、濠州、光州、黃州;安豐軍、無為軍

荊湖北路

江陵府、德安府、常德府;鄂州、復州、澧州、靖州;荊門軍、漢陽軍、信陽軍

荊湖南路

潭州、衡州、道州、永州、郴州、邵州、全州;桂陽軍、武岡軍

京西南路

襄陽府;隨州、房州、均州、郢州;光化軍

廣南東路

肇慶府、英德府、德慶府;廣州、韶州、循州、連州、梅州、南雄州、封州、新州、南恩州、惠州

廣南西路

靜江府;容州、賓州、橫州、高州、郁林州、廉州、瓊州、賀州;萬安軍、昌化軍、吉陽軍

福建路

建寧府;福州、泉州、南劍州、漳州、汀州;邵武軍、興化軍

成都府路

成都府、崇慶府、嘉定府;眉州、彭州、綿州、漢州、邛州、簡州、隆州;永康軍、石泉軍

潼川府路

潼川府、遂寧府、紹熙府;瀘州、資州、果州、渠州;懷安軍、廣安軍;富順監

夔州路

重慶府;夔州、涪州、珍州、思州;梁山軍、雲安軍、南平軍、遵義軍;大寧監

利州路

興元府、隆慶府、同慶府;利州、洋州、閬州、巴州、蓬州、金州、河州、鳳州、成州、西州、和州、階州、文州、龍州;天水軍、大安軍

表格參考資料:[529][605]

政治

播報

編輯

主詞條:宋朝政治制度

南宋是加強中央集權、「干強枝弱」的時期。南宋繼承了北宋「強幹弱枝」政策,在中央地方權力、官僚機構、司法、軍權等方面加強中央集權的一系列措施,為維護國家內部統一、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提供了良好的國內環境。從用人制度上看,南宋是所謂「皇帝與士大夫共治天下」的時代。南宋時期,取士更是不受出身門第的限制,只要不是重刑罪犯,都可以應試授官,南宋的科舉登第者多數為平民。[188]

行政體制

主詞條:南宋官制

中央官制

南宋大體上繼承了北宋的中央官制,在局部稍有調整。南宋初年,以尚書左、右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為宰相,門下侍郎。又將門下侍郎和中書侍郎改為參知政事,為副宰相。還取消尚書左、右丞的官稱,大體上恢復了宋初的制度。參知政事和門下、中書侍郎,尚書左、右丞,以及樞密使、副使、知樞密院事、簽書樞密院事等,通稱執政,與宰相合稱宰執。[566]孝宗時,將尚書左、右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改為左、右丞相,參知政事未變(左、右丞相,唐玄宗時為尚書省長官,宋為中書的長官)。除去中書令、侍中、尚書令的虛稱。門下併入中書,稱中書門下。左右宰相主中書事,兼尚書省之長,六部直屬於宰相,尚書省之制已廢於無形,實際上是三省合一。從此,左右宰相成為全國最高的行政長官,尚書省只掌握六部,奉命執行政務。至乾道八年(1172年),隨著左、右丞相制度的確立,孝宗確立了朝務向首相、次相負責,首相、次相向皇帝負責的新政治體制,牽制以不次用人原則的佞幸政治,基本在官僚體系內掃清了障礙。[56]

南宋建立初期,中央三省機構和宰相職權仍沿襲北宋之制。至建炎三年(1129年),三省(門下省、中書省、尚書省)改革為兩省(尚書省、中書門下省)。此後尚書省職能迅速擴大,獲得主要的取旨權,成為取旨和執行一體的中樞關鍵機構。改革后的中書門下省並未繼承改革前中書省和門下省的職能,權力大為縮小,職權行使主要表現為政務處理的建議權,其封駁職能施行不盡理想。伴隨著三省機構改革,宰輔名稱和職權也發生相應變化,宰輔的「省份」屬性逐漸淡化,宰相權力分配不再以三省機構為依託,相權更加集中,這也成為南宋相權膨脹的誘因之一。

地方官制

宋代路級各監司職能的權力界限大致如下:有關戶口、婚姻、稅賦之事由轉運司負責,而獄訟、經、總制錢的徵收歸於提刑司,一路常平、茶鹽事務由提舉常平茶鹽司管理,而地方軍政、督捕盜賊則是安撫司的管轄範圍。[361]但這一劃分相當粗略,這些機構的地位和職能也在南宋發生了變化。南宋初年,由於軍事動蕩,安撫司代替其他監司,成為一路最重要的管理機構,但隨著和議的締結和南宋政權內部的穩定,安撫司很快衰落,到南宋中期至宋末,主要的四個路級機構權力往往被新的高層政區機構如宣撫司、制置使司等接管,致使它們淪為執行機關,同時由於南宋末年的地方社會趨於貧困,保證稅收的充足就成為它們共同面臨的困境,因而其職能也越來越單一化為以財政事務為導向。[362]與此同時,地方主管官員常常通過各類形式的「兼職」來擴大自己的權力範圍。這些兼職為地方治理的順暢發揮了作用;路級官員也存在各種不同的兼職類別,如路級官員的互兼、監司兼郡、兼任軍職等。北宋的兼職通常屬於制度化和職務性兼職,南宋的非制度化兼職和職位性兼職大量增加,形式上也更具「隨意性」,多於北宋。[362]

南宋中後期,地方行政機構中同級或上下級機構的長官互相兼職日漸增多,這種「隱性」因素,導致真實的地方行政權力分配格局偏離理想格局,行政權力由底層的縣向中、上層的州、路和制置司、總領所集中。若將中、上層級的地方政府看作一個整體,其內部又出現不同機構之間權力合併的跡象。這種「隱性」因素使得南宋時期行政權力的分配格局日益不利於中央集權。[356]

南宋中央體制

軍事

行政

財政

監察

司法

宦官

館職

文書

御營使司

(1127—

1134年與樞密院共存)

三衙

樞密院

尚書省、中書門下省

宰相領財政

御史台

大理寺

入內內侍省

崇文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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殿學士

學士院

殿前司

侍衛親軍司

樞密使

左丞相

(尚書右僕射兼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右丞相

(尚書右僕射兼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御史

中丞

大理

寺卿

1160年內侍省併入

閣學士、直學士、待制、修撰

觀文殿大學士,觀文殿、資政殿、端明殿學士(顧問,無實職)

翰林學士承旨、翰林學士(虛銜)

(權直)直

學士院

建炎初廢,1135—1137年重建,后無實權

樞密

副使

參知政事(常兼任知樞密院事、簽書樞密院事)

戶部

侍御史

評事、司直

刑部

尚書

禮部

尚書

工部

尚書

戶部

尚書

殿中

侍御史

左斷刑、右治獄

翰林學士遇缺,則以侍中、給事中、中書舍人等兼直學士院。也有尚書兼權翰林學士不帶知制誥

備註:黑體字為機構,普通字體為官職,同行的官職不代表其實際品級相同,只說明該官職在其系統內的高低

官員兼職

官員兼職在宋代尤為突出,這既源於其政治制度之設計,又是強化專制集權之考量,也是治國理政之所需。[360]由於南宋一直處在內憂外患之下,官員兼職的現象也比北宋要多,從臨時現象逐漸成為制度性的一種規定。南宋宰相兼職基本承襲於北宋,但因南宋時常遭受金朝襲擾,同時國家財政日益匱乏,為應對以上難題,南宋統治者常通過設立獨立機構,賦予宰相兼職的形式,使宰相統籌應對國家面臨的軍事、財政危機。較之北宋,南宋宰相兼職財政類、軍事類的職權更為頻繁,同時宰相職權也因之更為龐大。[357]例如,紹興二年(1132年)成立修政局,是依循王安石創設三司條例司和蔡京創建講議司的慣例。[358]即這一機構是秦檜為斂權而專門要求高宗設置的,用以達到「省費、裕國、強兵、息民」[358]的目標。

權相政治

在南宋皇帝無內朝,外朝黨爭不止政治情勢下,權相在皇帝怠政期間起到了維護政權穩定和朝政運行的作用。權相政治下,中央決策機構及決策系統的運行機制都發生變化,宰相的私人宅邸成為朝廷決策的中心;文書系統方面,權相的「堂貼」或者代書「御筆」乃至權相私人信函成為最高的政令指揮;秦檜時期建立里專屬權相的獨立財政體系;台諫成為權相人事運作的重要工具;社會和官場對權相的認知也發生變化,出現「言相不言君」的現象;皇帝卻趨向於虛位化。[7]

但是在科舉社會和皇權思想統治下的權相政治,其界限也十分明顯。權相政治缺乏統治基礎,士人缺乏政治向心力;權相不可能完全控制皇帝及其周邊;權相的控制力難以滲透至縣級政權以下;更為重要的是,權相政治時期的財政和人事政策層層傳遞,損害了主要納稅地主和普通士人的利益,從而形成廣大的反對勢力。權相政治深刻影響著南宋的歷史,幾乎所有重大事件都發生在權相政治時期。權相政治深刻改變了當時的政治、經濟、思想文化和軍事政策和社會心理。南宋初期,權相政治促進了南宋政權的建立和鞏固,然而,在社會矛盾尖銳的南宋末期,權相所代表的中央權力極大損害了廣大士大夫階層的利益,加劇了他們的離心力,加速了南宋政權的滅亡。[7][530][540]

宦官預政

南宋時期,君臣鑒於北宋末年宦官專權的危害,對宦官預政進行了嚴格的防範,宦官的權勢因此大為削弱,其中一個重要變化就是宦官干預軍事的現象減少,但在政治、經濟等其它方面仍然表現活躍。[43]

宦官作為君主的家奴,本身沒有選任官員的權力,但他們往往憑藉君主的恩信而對其進行干預。[43]建炎年間,原康王府內侍康履等恃恩用事,援引官員。其中,王淵善於奉迎,結交康履得到樞密使的職位。[44]淳熙年間,陳源因提舉德壽宮而頗受孝宗寵愛,其家僕相繼受到進用。[45]宦官的行為對君權造成了威脅,且容易形成集團勢力影響專制。因此,君主在得知宦官的惡行后,會對他們嚴加防範和疏遠。孝宗就採用降級的方式打壓陳源。[45]高宗、孝宗多次強調宦官要守本職。[46]但常有宦官敢於以身試法。慶元年間,宦官王德謙得勢,吳宗旦交結攀附。但他的這一行為立馬遭到朝臣彈劾。[47]因此,宦官為防朝臣攻擊自己,常對官員進用進行干預。當時牟子才畫唐宦官高力士脫靴圖送權宦董宋臣,董宋臣與丁大全合謀,命令御史誣劾他。[49]淳熙四年(1177年),宦官懼怕李季修在制策中攻擊自己,因此全力阻擾他被重用。[48]可見宦官正是通過君主的信任而對用人之權大加干涉,並逐漸結成利益集團。另外,君主有時也會對宦官薦人持默許態度,但這只是出於君主的賞賜,同時也是出於君主利用的考慮,並不與嚴禁宦官干政的原則相悖。[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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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宦官由於身份的特殊性,常不自覺的參與到宮廷內部爭鬥中,如謀廢皇帝、插手妃嬪間的爭鬥及離間君親關係等。南宋雖然沒有出現宦官廢立君主的情況,但在擁立君王、離間君親及進薦嬪妃等活動中,仍然表現活躍。[43]

總體上看,兩宋初年,宦官與官僚百姓矛盾激化而遭到攻殺,加上金軍的擄掠,勢力銳減。南宋初期至建炎年間,以康王府舊人為骨幹的宦官集團憑藉寵信,權勢復熾,后因苗劉之變,再度削弱。建炎以後至理宗,政權逐漸穩定,宦權得已恢復,但受到君臣有效控制。南宋末期,理宗昏亂,重用宦官,權勢達於南宋頂峰。[50]但不論變化如何,南宋宦官權勢總體上是被削弱了。皇權和相權的集體強化、權臣的強勢和台諫等監察機構的正常運轉,使得南宋宦官權勢始終得到有效的壓制。[43]

南宋·蕭照《中興瑞應圖》(描繪了南宋初的政治形勢與事件)

台諫強化

相比於北宋多以翰林學士、中書舍人、給事中為宰執考慮人選,南宋時期更為傾向的通往宰執職位的台諫之路。台諫彈劾執政,而後取代執政,大多是體現士大夫政治內部的政爭。然而,在君主制下,權力制約還有皇權。為了讓皇權不成為政治行動的障礙,在士大夫政治的格局之下,南宋又創出了新的政治形態。[191]尤其是以台諫兼經筵講讀官,實現了陳亮提出的台諫「諫身過」和講讀是「諫心過」[194]合一,由此完成了士大夫對君主的身與心的掌控,從而確保在君主制下的「宰輔專政」的權力基礎。[191]

同時,經筵交流也是皇帝得以了解政情及與臣下交流的重要信息渠道之一。[193]士大夫可以在經筵這個場域中關於具體事件與皇帝有著更為充裕的來往回復的商談,也更容易把握皇帝的意向及引導一些政治事件和人事處理的方向。[192]故而經筵實際上牽動了諸多的政治勢力。[191]相對於常規行政體制內的行政性奏對,「經筵留身」等非行政性奏對,帶有帝王私人色彩。[193]這既使得君主可以防止信息被壟斷,也使更多臣僚獲得了與君主直接面談,進而參與議政的機會。[192]台諫官把持了經筵渠道,極大強化權力。例如秦檜執政末年,董德元以殿中侍御史身份擔任經筵講讀官獲得高宗賞識,最終彈劾執政擔任參知政事。在董德元之後,不同層級的台諫官更多地參與到經筵中來,以此途徑控制君主,鞏固和確保在君主制下宰執的權力基礎。[191]

被援引的經筵官,往往與宰執有較密切的關係。利用自己所進用的經筵官,宰輔大臣可以通過操縱人選來控制經筵言論。經筵官既可助援引人,又可替其觀察皇帝的動向。同時,由台諫參預,還單純了經筵官的人選來源,相比於之前多渠道、多層次的信息來源,既可某種程度減少和隔絕皇帝通過其他系統官員獲得的信息,更可「察人主之動息」[196]。至寧宗前期,「台丞、諫長暨正言、司諫以上,無不預經筵」。[195]「人君起居動息之地,日內朝、曰外朝、曰經筵三者而已。」台諫參預經筵,佔據了君主的最後一個空間。從此,士大夫政治對皇權形成全面掌控。[191]

南宋時期,在繼承北宋台諫官兼職經筵的基礎上,南宋大力發展這一傳統,在高宗朝形成了每除言路,必兼經筵[195]的政治模式。秦檜、韓侂胄、賈似道都以把持言路,利用台諫官兼職經筵來達到獲取信息的目的。[359]台諫入宰執、言官預經筵的政治模式,為權相輩出提供了保障。權相對權力全面而穩固的把持,背後有台諫勢力與之相配合。台諫勢力以強大的士大夫政治力量為依託,士大夫政治力量又因台諫勢力的運作而更為強勢。[191]

學士院群體

南宋政權建立后,南宋朝廷公信力與威信都已降低到了極點。對新生的南宋學士院而言,如何繼承北宋舊政治資源,協助二府宣發命令以接續北宋正統,維持人心秩序便成了這一時期學士院的當務之急。而在政權穩定后,特別是皇權將日常政務處理部分讓渡給相權后,如何實現政權的穩定運轉,與高宗親政后重建皇權政治,都是南宋學士院及其官員群體參與下的一種新式政治運作的發育過程。[56]

宋金戰爭期間的學士院,除了傳統意義上的草詔、顧問之職責,承擔安撫中央與地方聯絡的作用的話。隨著宋金戰爭的逐漸結束,學士院也在扮演著溝通南北的新作用與職能。紹興二十七年(1157年)十月十二日詔「詔學士院人吏,應奉修寫機密國書過七十次至六十次。」[58]抄寫國書之次數,一人竟可至七十次以上,這表明國書之往還十分繁多,而學士院就是高宗和宰相同金國聯繫的窗口。[56]宋高宗時期,學士院官開始更多的介入宰執圈層的爭奪,但翰林學士本身地位與政治影響力較北宋時卻有所降低。紹興年間,趙鼎攻擊呂頤浩,呂頤浩則想要提拔趙鼎為翰林學士,趙鼎不肯就職,且繼續彈劾,最終擔任簽書樞密院事。[57]二者同為「四入頭」(宋時任用執政大臣,多從三司使、翰林學士、知開封府、御史中丞中挑選),翰林學士須得推薦,而御史中丞亦可通過彈擊罷相以達到目的。[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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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道前期外部環境穩定后,學士院官的參謀職能因此得以伸展,在學士院官的參佐之下,孝宗確立了一套新的官制。院官在草詔過程中也有輔助決策的作用,而徹底將宰相排除在外。[56]但到了其統治中期,學士院官從職能上反倒有所縮小,這是左右丞相制度確立后新一輪權力分配所導致的,學士院參佐決策的職能日漸因頂層設計的需要被擠壓。任用上開始呈偏向使用秘書省官的形態,對於學士院官的人選上亦只是「卿見近日有作四六者乎。」[59]而並不帶有予以重任之想,只需奉旨寫作詔書即可。例如淳熙十一年(1184年)時,內外製之責只由陳居仁一人處理時,孝宗反倒頗為滿意。[60]而即便是草詔這一基本職能,也更多為孝宗假手他人。如身為翰林侍讀學士的胡銓在隆興元年(1163年)曾代草國書。[61]侍讀學士並不屬於學士院官,但仍承擔了草詔之責。[56]

此後,學士院在寧宗、理宗朝皇權的第二次、第三次尋租下日益衰落,膨脹的相權直接將之排擠出核心政治圈,成為實際受宰相控制下的文字之司,甚至宿直職能,直到理宗末年才重新恢復。又很快因賈似道的專權和度宗的低能成為裝點門面的文飾。[56]

宗室群體崛起

南宋立國之初,便面臨著金軍的入侵,以及有服宗室、朝廷大臣大量被擄往金國,因此,新建立的南宋王朝急需大量人才來穩固朝廷的統治。在抵禦侵略與平定叛亂的戰爭中,在各地州縣做官的宗室群體立下了赫赫戰功,朝廷不得不重新審視他們在穩固王朝統治中的價值。[752]

在高宗時期,宗室群體不僅在各地州縣的保衛戰爭中扮演著重要角色,他們在朝廷政治中心也有重要影響。高宗曾對在平定「苗劉兵變」的另一位宗室趙子潚說:「宗室與國一體。」足見南宋初期,高宗眼中的宗室在維護趙宋王朝延續的重要性。[751]高宗在紹興三年(1133年)曾下詔:「宗室添差差遣,每州十縣已上,不得過十員;不及十縣至五縣去處,各隨所管縣分數目添差;三縣已上五員;三縣已下三員。諸縣萬戶已上三員,萬戶已下二員。仍並以二年為任。」[753]此詔書對宗室群體出任官職的名額雖有限制,但與北宋相比增加許多。宗室群體以此積極擺脫在政治上「無為」的局面,他們處於皇帝與士大夫之間,希望通過自己的才能,能夠在南宋政局中佔有一席之地。[752]

寧宗朝宗室宰相趙汝愚

高宗對宗室的重用更是為其繼承者開啟了先例,使得南宋的宗室群體與北宋在政治上「無為」的宗室群體,形成了鮮明對比。宗室勢力在高宗朝雖受到限制與制約,但其在南宋初期的政治運作中所發揮的作用仍不可忽視,尤其是宋孝宗以宗室身份即位之後對宗室重用與信任,使得宗室群體勢力獲得了崛起契機。孝宗朝時期,宗室群體參政的人數以及所獲實權都大為增多。隆興元年(1163年)孝宗即位之初,便下詔216名宗室成員量試出官,又下達了要求一部分大臣推薦兩名有才能的宗室的詔令[753],決定大量重用能力出眾的宗室。[752]宗室官員雖在政壇崛起,因高宗制定的「本朝宗室雖有賢才,不過侍從而止」[754],對宗室在政壇上的最終成就作了限制。此種顧忌乃與宋代祖宗家法相一致,因為宗室之尊與相權之重的結合,可能威脅到皇權。[755]之後的宗室趙汝愚累任朝廷內外要職,宋寧宗即位之時,因擁立之功,被拜為右相。[752]然而在位不久,便受到大臣彈劾,結果被罷相。但他突破了宗室不任執政的限制。[755]從此以後,直到宋理宗嘉熙二年(1238年),趙廷美八世孫趙以夫在理宗朝任同知樞密院事,才有宗室成員再次擔任朝廷執政的實例。[756]

宗室群體的政治地位提升在士大夫群體眼中,若權力過於集中於他們手中,會對皇權政治產生衝擊,故南宋的士大夫群體處於與之制衡的對立面。由於南宋初期禁令的限制,宗室群體一般不擔任宰相等職,雖然光宗朝趙汝愚任宰相,只是曇花一現。[752]儘管如此,不管從任官人數還是任官職務上柬論,南宋宗室在政治生活中都有著更大的作用。隨著宗室的不斷發展,到了南宋中後期,宗室群體在南宋政局中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755]宋寧宗後期,在選擇繼承人時,便以高宗事例作為榜樣,以宗室為繼承人,保證了平穩過度,雖後有趙竑叛亂,但很快被平定。理宗也成為了南宋最後一個宗室出身的皇帝,期間宗室群體廣泛地進入政壇高層,雖未有宗室成員位列宰執,但宗室群體在南宋政府的政務運作中發揮著自身獨有的功能。[752]

望族政治

寧國吳氏是南宋中後期顯貴家族之一。吳氏自先祖吳仁壽於北宋時期遷居宣州寧國以後,家族逐漸興盛,至南宋中期吳柔立、吳柔勝時己成當地望族。吳柔勝之子吳淵、吳潛先後擔任參知政事,吳潛兩次擔任丞相,寧國吳氏進入鼎盛時期,儼然成為顯貴大族。吳柔勝與吳淵、吳潛兄弟,為寧國吳氏家族傑出代表人物,父子均以科舉入仕,長期擔任地方官,治績卓著,有「吳氏三傑」之稱。吳潛本人更以狀元身份走上南宋政治舞台,成為南宋政壇的重要人物。南宋建立以來,內憂外患不斷,權臣屢次把持朝政。出生儒學世家的吳氏父子,始終秉承忠君報國理念,以天下為己任,在吏治、用人、經濟、文化和邊防方面,都有自己看法和主張,并力圖付諸實踐,特別是吳潛官居宰相,參與南宋後期朝政,其宦海浮沉更能反映出南宋後期政治進程。[787]

史氏家族作為南宋四明的一支名門望族,也是南宋歷史上最著名的家族之一。在它一百多年的發展史中,史家的三位權相一一史浩、史彌遠、史嵩之是史家在仕途上的代表。[789]大量子弟通過考中進士和恩蔭等途徑,進入政壇,取得了「一門三宰相,四世兩封王,五尚書,七十二進士」的輝煌仕宦盛況,並一定程度上推動四明士人群體仕宦的發展。正是由於史浩、史彌遠、史嵩之等人的舉薦,四明士人大量進入南宋政壇,而進入政壇后的四明士人又相互舉薦提攜,從而形成了一個顯赫的四明高官顯宦集團。在南宋政壇,四明地區出了五個丞相(除史氏三相外,還有魏杞、鄭清之)和八個參知政事。[788]寧波史氏以其輝煌的家族發展史,對南宋寧波地域發展史產生了重大影響,在地域發展的許多方面都起著積極的推動作用。[788]

史氏家族世系表

法律制度

民事法律訴訟

南宋時,隨著社會經濟狀況的發展變化,財產關係的日益複雜,「客戶」的身份也隨之改變,變的更加自由,可以作為獨立的民事主體,參與各種民事活動,從而擴大了民事法律主體的範圍,將民事法律關係的發展推向高峰。宋人的法律意識有了明顯的提高。宋初之時,針對國家佔有土地的的實際狀況,因勢利導實行比較徹底的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度,同時採取不抑兼并的政策,允許土地自由買賣,為人與人之間的土地交易提供了一個更加自由的社會環境,這極大的刺激了宋代土地交易市場的繁盛,使得土地的轉移空前加快[499],土地糾紛也日益增多,史稱「千年田換八百主」[494],「人戶交易田土,投買契書,及爭訟界至,無日無之」[495]。北宋政府無論從觀念上還是從實踐上,都推動著生活中土地交易的發展,再加上當時法律制度的完善,這些都為南宋商品經濟的進一步發展提供了充分的條件,所謂「官中條令,惟交易一事最為詳備」[496]。隨著商品經濟的繁榮發展,涉及土地田宅的交易越來越頻繁,南宋司法越來越關注這些逐漸複雜化的不動產糾紛。[493]

北宋初年,對於田宅之類的訴訟,有明確的時間限制,即「務限之法」。法律明文規定:「訴田宅、婚姻、債負,起十月一日,至三月三十日檢校,以外不合。若先有文案交相侵奪者,不在此例。」[497]而到了孝宗隆興元年(1163年),大理卿李洪上奏言:「務限之法,大要欲民不違農時,故凡入務而訴婚、田之事者,州縣勿得受理。然慮富強之家乘時恣橫,豪奪貧弱,於是又為之制,使交相侵奪者受理不拘務限。比年以來,州縣之官務為苟且,往往借令文為說,入務之後,一切不問,遂使貧民橫被豪奪者無所伸訴。慾望明飭州縣,應婚、田之訟,有下戶為豪強侵奪者,不得以務限為拘。如違,許人戶越訴。」[498]最後孝宗批准了李洪的建議。可見,最遲於南宋孝宗時期,對侵奪田產的行為,在法律上已不再受時間上的限制,尤其是豪強侵奪貧弱的行為。[493]

北宋初期的民事訴訟制度承襲了唐代相關規定,有一定的變革,但幅度並不大。從總體上看,北宋的民事訴訟制度與唐代的基本是一致的,但到南宋時期有很明顯的變化。南宋民事訴訟制度在承襲唐和北宋基本制度的基礎之上,結合南宋社會需求,有了顯著的發展,其表現為:首創了「斷由」制度,完善了越訴制度,調解的制度化等,這些發展變化使得南宋時期的民事訴訟制度逐漸趨於完備。[548]

司法審判

南宋時司法裁判中普遍的風格,即司法官員判決依據的多元化。司法官員在定罪量刑之時並不完全是依照法律的規定,除法律之外,審理案件的過程中審判官員會考量諸如情、理以及道德等多種因素。南宋時司法官員在審判實際糾紛的過程中,所遇到的案情變化多端,並不能完全為法律所囊括,國家制定和頒布的法律雖說是司法官員裁判的主要依據,但制定法以外的的情、理等社會規範同樣被經常引用,用來作為法律的補充性規定,解決法所不及的情況。[493]「殊不知法意、人情,實同一體,徇人情而違法意,不可也,守法意而拂人情,亦不可也。權於二者之間,使上不違於法意,下不拂於人情。」[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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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時期地方官員的偵查審判手段是非常豐富多樣的,既有諸如檢驗、訊問之類以正常形式進行的,當然也有通過耳目等非正常方式秘密調查的,通過一系列的明察暗訪,他們最終的的目的都是為了查明案件事實,伸張正義,這些官員給予庶民百姓的的恩惠都是比較實際的,往往能使受冤枉者得以平反。[493][576]

官員制度

官員績效考核制度

宋代地方官吏升遷降黜的制度稱為磨勘,即是以官員任職資歷年限為標準決定其職位升降,磨勘有著固定的年限限制,地方官吏通過考課的政績可以沖抵磨勘年限,如果考課不合格,還會因此延長磨勘期限甚至受到懲處。因此,考課對於地方官員的仕途有著極為重要的影響。南宋的地方官員考課制度,經歷了從疏到密,由簡至繁的過程,體現於考課機構、考課範圍、考課標準、考課程序三方面。[567]

在考課機構設置上,南宋在因襲前代的基礎上又有所不同,太祖時期就已經設置了審官院專門負責官員的考課。宋寧宗時期,又在御史台設立考課司負責官員考課。[573]在以專門機構考課的同時,南宋也經常從中央派遣使者考察地方治理狀況,據此可以對機構考察的遺漏或作弊情況進行糾正。在考課範圍上,因戰爭導致人口的減損,所以紹興年問,單獨以人口是否增長對守令進行考課。[572]紹興五年(1135年),又制定了縣令考課的範圍,包括糾正稅籍、團結民兵、勸課農桑、勸勉孝悌,具體的考課方法則是在北宋四善三最的基礎上發展出來的四善四最之法。[568-569]同時,守令的考課方略也有所更改:宣詔令、厚風俗、勸農桑、平獄訟、理財賦、興學校、實戶口。[569]而有關監司的考課內容最多,累計共計十五條,分別有是否完全奉行詔令、興利除害、有沒有朝廷下達的本路已上薄過失和懲罰不完全過失犯罪、受理訴訟和在指揮州縣官員處理公事時有無拖延怠慢情形、有無因為受理訴訟改正了州郡官員不正當的處置結果、其職責有沒有完全履行,施行政事時有無不當。[579]例如轉運司不正當轉移使用財富,致使國家財產虧損或者在收稅時沒有遇到天災卻稅額減少,或者缺乏旌政能力導致國家財產需求不足以及在應該發放或者償還其他部門財時因為沒有精打細算致使財政出現虧空;提點刑獄司不履行督查主兵及捕盜官訓練士卒,修整裝備的義務;提舉常平司出賣其所管理的田產或者累欠稅賦,不興修農田水利,不按時或不按法律規定製作賬簿,在編排保甲的時候不妥當導致廢弛[567]、在向朝廷上奏時奏章內容有沒有不恰當以及有沒有就以上的不合格內容上奏一一說明、其按察範圍內的官員因犯贓罪被處以流刑以上及按察行為不適當的、向上推薦保舉的官員有無不當、有無勸課農桑,開墾農田或者修提拔水利或者修正廢置的田地讓百姓種植桑樹、棗樹一類。有無招募流民增加戶口,及召集逃戶回來置業,或者招募人戶為佃戶,而不是靠分家析產來增加戶口,本年內有無天災人禍,官員是如何計劃賑災的或者因為其失於賑災導致戶口逃亡的,說明其巡查了哪些州縣,從何時出發到何處以及何時回來,有無未巡查的地方並說明緣由[578]、每年向朝廷上供的錢物有無缺少、有無平反所管轄地區的刑事案件或者拖延處置的案件、查獲了多少盜賊,還有多少盜賊沒有捕獲的。[574]紹興十三年(1143年),宋高宗又向淮東、京西路州縣下詔,重申如有增加戶口、勸課農桑、增修水利的情形,年終讓監司據實比較,作為考課的重要標準之一。[571]隆興元年(1163年),宋孝宗又命湖南、湖北路的守令開墾田疇,如果開墾數量在一千頃以下的,考核時降低名次,延長磨勘期限。[570]宋代關於考課程序方面最重要的創新是歷紙制度,是將地方官員的過往政績以及其上官對其政績的評價以正式、書面的方式固定下來的制度,由此可以防止地方官員報送考課成績時弄虛作假[575],也使得上司需要對其所書寫的下屬的政績負責,在一定程度能夠防止考課時上下勾結、相互包庇現象的出現。[567]

南宋地方官員考核沿用的唐代考核地方轄區內人數增加的考核方法,並將農業發展和稅收財富作為輔助考核內容,在當時歷史條件下,這種考核方法具有一定的先進性。雖然這項制度具有明顯的階級屬性和時代局限性,但在考核方法、考核內容、考核結果運用和監督檢查等方面也具有一些閃光點:一是考核方法更貼近基層。宋代官員考核方法主要採用磨勘制和歷紙制,考核從基層官員開始,注重挖掘基層人才,能夠有效約束基層官員,促使他們更加廉潔奉公,忠於朝堂。二是績效考核內容個性化。南宋對於官員考核體系更加系統完備,對不同職務的考核標準和考核內容都有所區別。特別是針對地方官員考核,詳細到轄區內,人口數量、耕地數量、稅賦情況、社會治安情況等等,在對本年考核結果出來之後,與上一年進行對比,最終能夠看出官員一年內執政水平。三是考核結果有效運用監督約束得當,在一定程度上對防止不正之風、抵制拉幫結派還是起到積極作用。[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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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員追責、罷黜制度

南宋時期中國古代的行政責任追究制度產生了重大變化、獲得重大發展,行政責任追究被廣泛使用,對官員予以行政責任追究的法律制度更加健全完善和豐富,行政責任追究逐步形成了體系並迅速成熟起來,責任追究的主體、追究的程序、追究的類型、追究的形式等越來越清晰。[549]

宋代對官員行政責任的追究極為嚴格。南宋承續了唐朝法律制度並且在此基礎上加以改進,針對官員這一特殊身份者的犯罪,設置多種資格刑,從而補充「五刑」。比如,針對官員的資格刑還有免官、除名、免所居官、降名次、勒停、降官、差替、沖替、追官等。宋理宗時期的《吏部條法》中列舉了「通用格」,將官員的行政責任分為各個層次,按照責任的不同或追回官銜,或撤銷所帶官職,或者勒令停職、降低官品[553]、送某州居住、安置、責授等。[551-552]《吏部條法》通用格中的各種責任追究,就是非常典型的對官員的行政責任追究方法。宋代對官員行政責任的追究,大部分通過法律的形式予以規定。宋代和官員責任承擔、職權等相關的法律制度較為完善,立法的總數遠遠超過前朝。《吏部條法》《慶元條法事類》等和官員責任及其追究相關的法律在前朝的基礎上實現了新發展,這些法律中對官員行政方面的規定比《唐六典》更為具體和豐富,同時還更具可操作性。比如在《吏部條法》的《差注門一》中就規定,對官員按照其政績的大小予以獎勵,無政績或者工作造成失誤乃至損失的,據情節給予不同程度的懲戒,經過考核后負分40者追官、降官、落職不追官、特降、勒停等,上述對官員的懲戒也就是行政責任追究的方式之一。[549]

南宋對官員行政責任追究的具體方法有如下:(1)限制官員的人身自由。比如,南宋法律規定的對官員編管、羈管、安置、居住等措施,即屬於對官員進行人身自由限制的責任追究方法。此種責任追究方法中,讓應該受到責任追究的官員遷移到官府指定之地,將其居住範圍限定在特定的範圍之內,限制其人身自由,剝奪其相應政治權利,便於官府管理監督。南宋法律規定,按照官員應承擔責任的大小、罪行的大小確定其移居的遠近。但是,宋代統治者對官員人身自由的限制,並不局限於某種責任承擔方式。[550](2)剝奪或者降低官員的品序。南宋法律規定,對官員可採取除名、勒停、沖替、追官、奪職、降差遣、追官告、展磨勘、降名次等剝奪或者降低官員品序的方法追究其行政責任。此種官員責任追究方法,因為能夠較好地發揮對官員的監督制約、懲戒功能,被南宋統治者普遍推行。(3)對官員予以經濟處罰。對官員予以經濟處罰的責任追究方法,讓官員為此而付出經濟上的相應代價,同時也不一定對官員仕途產生直接影響,因而屬於較輕的官員責任承擔方式。南宋對官員予以經濟處罰的方式主要有罰俸、罰直、罰金等。[549]

《慶元條法事類》里官員行政處罰的條款

以上的處罰方式均屬於罷黜制度範疇,根據不同的類別有以下幾種劃分:針對資格,既有銓選、考課方面的資格,還有被罷黜之後敘復的資格,前者包括降名次、展磨勘、殿選、停差注、加舉主,後者包括展期敘復等。針對官員身份、地位、待遇,主要有奪出身、奪章服、削爵位食邑、降階勛等。奪出身,主要是指奪進士出身。針對職務,即針對官、職、差遣的處分。包括追降官資、除名、免官、免所居官,落職、奪職,勒停、沖替、差替、放罷等等。針對人身自由,主要包括居住、安置、編管、羈管、禁錮等等。[554][558]根據適用方式的不同,罷黜的方式還分為單一式、複合式和綜合式。所謂「單一式」,即單一獨立使用的罷黜方式,就對官員貼職的處分而言,奪職、落職均屬於「單一式」。[554]所謂「複合式」,實踐中某些處罰方式在運用時形成了固定、緊密的組合,可以稱之為「複合式」。散官安置與分司居住就是這樣的複合式組合,已經成為宋代定製,不能隨便拆分。[555]所謂「綜合式」,是指三個單獨的罷黜方式組合在一起使用。南宋趙升在《朝野類要》「勒停」條中說:「編管以上,則必除名勒停。」[556]除名、勒停、編管連用就屬於「綜合式」的形式。還有其他「綜合式」的形式,比如追官、勒停、居住。淳熙元年(1174年)七月四日,右司諫詹亢因彈劾宰相曾懷,被皇帝認為是「意在朋附,論事不實,有司以聞,灼見欺罔」,而被處以「追三官勒停,永州居住」[557]。

官員公務宴飲制度

南宋地方公務宴會制度是繼承前朝舊制的基礎上日益發展和完善起來的,這一時期地方公務宴會制度的延續與完善。南宋朝廷對各類公務宴會做出明確、詳細的規定。比如對本地官員宴飲聚會及宴請過往官員則是不妨礙公務才可參與或不得參赴,並將其納入刑罰的制裁範圍。[560]南宋時,地方公務宴會制度相當完善且日益嚴苛,已有成文法律專門針對迎送宴會等問題作出規定,違者要受徒、杖等刑罰。但由於國家政權動蕩,外敵環伺、不斷侵擾,統治階層卻多沉迷享受,導致制度性規定的執行力低下,所以對比北宋前、中期來看,此時地方官員參辦宴會更加頻繁[561]。[560]

南宋朝廷對不同類型的地方政府公務宴會做出了相應的制度性規定,但對宴請招待往來使客、蕃部和犒設軍校的限制要略顯寬鬆,對當朝官員的要求則較為嚴格。還有對地方公務宴會中的娛樂活動、使用物品和服務人員等的規定,強調節省且不得隨意侵奪挪用。地方官員參辦公務宴會中使用妓樂娛樂,不同等級的地方官員有不同的規定,對路級官員的限制和處罰要比州縣級的更詳細、嚴苛。還有一些特殊規定可以適用於路、州、縣級官員開辦的各類宴會。[560]

從北宋建國之初到南宋初年,地方官員開辦或參與公務宴會的現象越來越頻繁。南宋朝廷採取了許多措施對這些現象進行治理,主要是中央及地方監察機構對地方官員違規開辦或參與公務宴會的現象進行監察和彈劾,這種治理方式類似於一種「舉報」機制,使朝廷對地方公務宴會制度的實際執行情況有更加清晰地認識。[560]紹興二十六年(1156年)三月,高宗僅允許州級官員在休假期間開辦公宴時以妓樂助興,其餘的皆被禁止。[564]監司、守臣等需要如實上報擅自使用妓樂等違規現象,台諫官再對此進行按察核驗。孝宗淳熙九年(1182年),朝廷限制諸路鈐轄參與宴會以保障軍隊訓練,並派帥臣、監司等路級官員進行督察、彈劾。[563]奉使、接送伴使副也不能參與途經各地所舉行的公務宴會,朝廷令台諫官督察、彈劾其中一些超標準的現象。[565]同時,監督、彈劾手段往往同法律制裁相聯繫,宋廷根據監察官員所反映的各種違規行為,採用相應的法律制裁手段。[560]

地方官員違反規定開辦或參與各種類型的宴會在宋朝是較為頻繁的現象,在南宋時期違反制度性規定的問題最為突出。因此,朝廷採取了一定的法律制裁手段進行治理,法律制裁的主要方式就是行政處罰,南宋的行政處罰是指在行政上革職不加以敘用、降職使用以及與其相聯動的懲罰措施[562]。雖然這些方式的懲罰力度都遠輕於笞、杖、徒、流、死等刑罰,但在治理地方官員超標準公務宴會的過程中依然起到了重要作用。[560]

官員休假制度

宋徽宗時,本身有「天慶節、先天節、降聖節、天寧節、天應節、寧貺節、真元節、元成節、開基節和天符節」等節日。後來又新增加了兩個節日:天應節和開基節。宋高宗時,徽宗朝的五個節日都被他廢除[52],唯有開基節被保存下來。[51]

南宋初期,因為戰爭、戰亂不斷,官員們的節日假自然就被忽略,無論大小官員都必須正常入局治事。待邊疆危機解除之後,皇帝就會恢復官員們的正常假期。宋孝宗時,大臣羅願給皇帝說明前代是在國泰民安的基礎上增建多項節日,用以顯示天下太平。如果國家形勢動蕩,不應增加節日的數量,這樣不僅會增加財政負擔,在很大程度上亦會增加人民苦難。[53]到宋寧宗時,官員們的節日假有所縮減。由北宋的七十六天減為六十七天。主要表現為:元日、寒食、冬至的休假天數由七天減為五天。[54]

總體而言,南宋時,由於受當時的社會環境和邊疆形勢的影響,官員們所享有的節日假比北宋時有所減少,主要是大部分節日的休假天數有所變動,由多變少,雖然節日多,但天數少,這樣就會導致總體的休假天數大為減少。[51]雖然假期天數減少,但官員們可以不用辦公,享受休務的待遇。[55]

軍事

播報

編輯

軍事制度

主詞條:宋朝軍制

南宋軍事制度是在北宋軍事制度崩潰的基礎上,通過重組與一系列的調整建立起來的。它沿襲了北宋以來形成的「以文制武」傳統和防禦性戰略,但拋棄了樞密院一三衙的統兵體制,先以御營使司為短暫的最高軍事領導機構,接著逐漸恢復樞密院事權,新的樞密院融北宋樞密院、三衙大權於一體,成為新的中央最高軍事領導機構,並長期以宰相兼任樞密使,本身並無獨立性,實際上是三省一樞密院的領導模式。地方統兵體制也幾經變遷,大致經歷了四大宣撫司階段、各地都統司階段、宣撫、制置使司節制都統司階段和制置司領導各州節制屯戍軍馬司階段。[364]雖然高宗紹興十一年(1141年)收兵權集重權於中央,但南宋中期以後地方統兵官員權力不斷擴大,文臣逐漸取代武將,形成了所謂「軍管型准行政組織」。[365][367]

軍事力量

南宋初期,重建軍事力量乃為必然之舉。立國伊始,南宋中央就選定了兩種軍事重建方式:一種為軍事機構性的逐步重建;另一種是扶持中央所能控制的軍事力量。[8]南宋中央在招收潰兵、盜賊及勤王之兵等基礎上,開始軍事重建之路,[1]於是有了岳家軍、韓家軍的出現。從紹興六年(1136年)始,軍事重建又步入一個新的階段,任務轉為收諸大將兵權。其實從立國伊始,南宋中央就在培植親近的軍事勢力,從御營司內的王淵,到神武副軍的岳飛,皆是中央所扶持的力量,后只因岳飛勢力發展太快,超出了中央所能控制的範圍,中央才進而扶持神武軍中的楊沂中,又拉攏張俊。至紹興十一年(1141年)之時,中央所能控制的軍馬已頗為可觀的情況下,己經具備收兵權的資本。因而南宋有收回張俊、韓世忠、岳飛三大將兵權的舉動。[367]最終在兩種方式的綜合作用下,南宋中央完成收兵權之舉,在紹興十二年(1142年)順利完成軍事重建。[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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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興四將圖》[274]

南宋中央在重建軍事力量的過程中,面臨的最大問題便是軍隊成分複雜、將帥不和與將帥不從命三個主要問題。中央在收兵權之時,就是要克服此三種問題的離心力傾向,將軍隊統一在國家的軍事編製之中。最終在此三種問題的綜合作用下,爆發了四次嚴重的危機,分別為:苗劉兵變、淮西兵變、第一次「紹興和議」、收兵權。南宋中央對這四次危機的處理,並由完全被動逐漸轉化成完全主動,實現了中央軍事主體力量的重建,將軍隊的領導權、指揮權收歸國有,由中央指揮全部的軍隊。[8]

南宋中前期,屯駐大軍取代禁軍,成為主要的正規軍,而原為北宋正規軍的禁軍則淪為與廂軍類似的地方役兵。北宋的管軍機構三衙此時也權力萎縮,重建的三衙軍只是三支與屯駐大軍平列的軍隊。至南宋中後期,各地屯駐大軍日益腐敗,其地位逐漸為大量新軍所替代。南宋朝廷通過這些調整,較為成功地控馭了全國的軍事力量,較為有效地組織起了國防部署,成為南宋能夠長期立國東南的重要制度保障。[364][366]

傅伯星、王重義/繪《岳家軍將佐圖》

由於戰馬來源的緊張,南宋始終沒有改變騎兵落後的面貌,影響了軍隊的主動出擊與機動作戰。但為防衛海岸線與長江沿岸的城鎮,南宋因地制宜發展起強大的水軍,成為南宋軍隊中的最大亮點。[367]高宗建炎四年(1130)年水師編有11支艦隊,3000名水兵。從孝宗乾道年間開始,南宋內陸水軍得到了長足發展,形成了較大規模,為保衛江淮甚至整個南宋的安全,發揮了重要作用。乾道三年(1167年)朝廷任命知建康府史正志兼沿江水軍制置使,「自鹽官至鄂州沿江南北及沿海十五州水軍悉隸之」[368],其中鹽官位於臨安府境內的杭州灣北岸,囊括了浙西路的防務。淳熙元年(1174年),增加到15支艦隊,名水兵。[369]而到理宗嘉熙元年(1237年),更達到22支艦隊,名水兵。[9]理宗朝,因戰事吃緊,又一度任命知鎮江府吳淵「兼都大提舉浙西沿海諸州軍、許浦、澉浦等處兵船」[370]理宗淳佑五年(1245年),宋廷下詔:「沿江、湖南、江西、湖廣、兩浙制帥漕司及許浦水軍,共造輕捷戰船千艘,置游擊軍壯士三萬人,分備扞禦。」[371]即詔令各內陸及沿海水軍都要建造戰船,招募士兵,以備戰事。[369]南宋水軍雖然在與蒙作戰中最終失敗,但它為南宋王朝的延續所作出的巨大貢獻則不可磨滅,其在中國水軍發展史上也佔有重要地位。[364]

防禦體系

南宋立國江南,江防成為事關國家存亡的要務。南宋構建了以江防為根本,川陝荊襄為屏障,淮防為藩籬,海防為輔助的對金防禦體系,建立了專門的江防水軍和多層次的江防要塞體系。[303]從整體來看,川陝、荊襄、江淮三大戰區之作用難分輕重主次,它們彼此不可或缺,彼此互為唇齒。南宋朝廷一直在研擬優化三戰區互動策應問題,但是,限於主客觀條件,一直未臻完善。至於兩淮之間,雖然它們在大多數時間裡是分開的,但在非常時期,宋廷還是會把它們合為一處,統籌兼顧。[302][304]

川陝戰區

南宋川陝防區的地理範圍大致相當於今陝西省南部、四川省北部、甘肅省南部三省交叉地帶,也即今漢中盆地及其周邊地區。以今漢中盆地為核心的南宋川陝防區,地理形勢獨特,戰略地位突出。川陝防區在南宋發揮著舉足輕重的戰略作用,成為抵禦金蒙進攻的堅實屏障。南宋川陝防區軍事成防的一個突出特點是以興州(今陝西略陽)、金州(今陝西安康)與興元府(今陝西漢中)為三大屯駐重心。[693]這一戰略部署,出於戰略防禦的實際需要。[696]南宋與金蒙以秦嶺、淮河為界,自西向東形成川陝荊襄、江淮三大防禦區域,實行有重點的分區設防戰略,以克服邊界線漫長帶來的防禦困難。[693]興州處在防線的西部,抵禦金蒙從秦州、寶雞為基地發起的進攻,成為川陝防線上西部的一個指揮中心;金州處在川陝防線的東部,抵禦金蒙從北部商州為基地發起的進攻[695];興元府處在興州、金州之間,不但承擔抵禦金蒙從西安為基地發起的進攻,而且地處川陝防線居中位置,發揮著連接西部興州和東部金州的戰略作用,即所謂「遠通樊、鄧,旁接秦、隴」。[697]興州、興元府、金州三大屯駐重心,自西向東,互為聲援,既避免在各地屯軍力量分散之弊,又能發揮協同防禦的戰略優勢。[694]三大屯駐重心分區防禦戰略,一方面可以起到獨立運作、各自設防的目的,又可以起到相互支援、牽制外來人侵力量的作用。每一屯駐重心自成一體,三地又聯成一個有機的防禦整體。[693]

由於四川是典型的盆地地形,盆地四周分佈著的崇山峻岭,雖然限制了四川與外部的聯繫,但卻是天然的防守屏障。由於它的西、南兩面地形地勢極其險惡,與外界的聯繫主要通過東、北兩個方向,在這兩個方向上,長江是其與東方之間的往來通道,嘉陵江及其支流河谷低地是其與北方之間的往來通道。這兩個方向的通道同樣在地勢上也十分險要,並分別以重慶和成都作為各自的政治經濟與軍事中心。南宋後期,為了鞏固川陝戰區,南宋朝廷認識到必須加強四川的城防。成都曾兩次失陷,而重慶雖也受到多次打擊,卻始終沒有被攻陷。[310]

南宋四川防禦系統

淳佑三年(1243年),四川安撫制置使余玠採納了播州人冉璞、冉琎「守蜀之計在於守合州,守合州之計在於守釣魚城」的城池防禦計劃,適應當時的形勢,遷合州(今合川)於釣魚山,設險守衛全蜀。並以此為摹本,在隨後的八年間,以重慶為中心,合州釣魚城為支柱,在東起夔門,西至嘉定(今樂山)的長江上游,以及在由北往南匯注於長江的岷江、沱江、涪江、嘉陵江、渠江等江沿岸,選擇險峻山勢建城20餘座。[311]由臨江山城構成的這一組防禦城池,依山為點,以江為線,點線結合,網狀分佈,布防嚴密,層次分明,共同形成一個完整的山城縱深防禦體系。其中,在川東北部的嘉陵江、渠江等江邊分佈的苦竹隘等城池,共同組成前沿防線,作為釣魚城的北面多重屏障。而主要防線是由嘉陵江等江邊的運山等城池組成,以釣魚城作為防禦重點,控制三江而屏障重慶。後方防線以制置司所在地的重慶府為中心,東起夔門(今白帝城),西至嘉定,由橫貫長江沿線的瞿塘、白帝、磐石等山城組成。[310]

各山城前後相守,左右相望,互成犄角之勢。此外,在整個防禦體系中,有四座城池具有重要戰略意義,宋人稱為「四輿」,分別是川東的重慶、釣魚、白帝城,川西南的嘉定城。其中,夔門為「蔽吳之根本」,嘉定為「鎮西之根本」,號稱「巴蜀要津」的釣魚城作為北面的屏障,三城鼎立,東西呼應,共同拱衛重慶,確保重慶成為「保蜀之根本」。[310]

兩淮戰區

在南宋兩淮軍事防禦體系的建設過程中,鑒於淮東多水、淮西多山的自然地理形勢,在淮西地區可以依山建設關隘,相對易於防守,而淮東地區水網密布,卻普遍水位較淺,再加上平原地勢,造成淮東幾乎無險可守的局面,這就使得防禦工事成為兩淮地區的防禦手段。[304]

建炎元年(1127年),李綱在給宋高宗的上書中指出兩淮地區布防的規劃,重點突出的就是城池,在後來的戰爭實踐中,像壽春、廬州、楚州等,都成為重兵爭奪的要害所在。[307]在李綱之後,張浚結合兩淮的自然、交通地理形勢,分析江淮數千里之間能夠成為咽喉之地的城鎮,淮東路為承州、楚州,淮西路是廬州。[306]淮東路的揚州與楚州,淮西路的廬州與和州,「城楚、城揚於東,城廬、城和於西,金湯屹然,所以為守者,具矣。」[308]這幾處城池「控扼邊防,為國屏翰」。[309]整個南宋兩淮軍事防禦體系,基本圍繞這幾個重要城池而展開。

南宋兩淮防禦工事體系可以分成「縱向」、「橫向一兩個防禦帶,而縱向、橫向兩個防禦帶的交叉點,也就是負有防淮或防江任務,同時還負有防守金軍進兵路線任務的雙重防禦任務的城鎮,正是楚州、揚州、和州等,其重要性非同一般。南宋在兩淮防禦工事建設過程中,非常重視對水網的防禦功能的利用。[304]

荊襄戰區

南宋荊襄戰區地形圖

荊襄戰區西部高山連綿,是天然的防禦帶,金軍甚少選擇從此處進攻。而中部偏北的襄宜平原和江漢平原,地勢平坦,無險可守且地理位置重要,遂成為雙方爭奪的目標。位於兩個平原之上的襄陽、鄂州、江陵成為了戰區的防禦重點。襄陽在西北方向屏障京湖,東邊有鄂州,西邊有江陵府,三者互為犄角,共同承擔荊襄戰區的防務。[302]顧祖禹指出了湖廣地區的三大重心以及各自的戰略意義。如果想進取中原,則襄陽為重。若想屏蔽東南,則鄂州為重。若就控制湖廣地區而言,由於江陵位於中心地帶,為最佳選擇。[305]荊襄戰區的防禦層次主要包括:唐州、鄧州的藩籬作用、以襄陽為中心的襄漢防線和以鄂州、江陵為中心的長江防線。[302]

對外戰爭

從軍事鬥爭上看,南宋是造就了許多愛國志士、民族英雄的朝代。南宋長期處於金國、蒙元等外族入侵的嚴重威脅之下,為此南宋軍民進行了一百多年的抵抗鬥爭,湧現了無數民族英雄,如宗澤、韓世忠、岳飛、謝枋得、陸秀夫、文天祥等。僅《宋史·忠義列傳》就收錄有愛國志士277人,其中大部分是南宋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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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外戰爭

分期

類別

時間

戰爭

宋軍統帥將領

結果

備註

對金戰爭

義軍抗金[669]

建炎三年至紹興元年(1129—1131年)

八字軍抗金

王彥

斬獲大量金軍,奪回大量被擄人口,牽制了金軍活動[669-670]

因宗澤之死和杜充叛變[671]而逐步被分化瓦解[669]

紅巾軍抗金

屢敗金軍,隊伍擴大[669]

五馬山義軍抗金

趙邦傑、馬擴

發展到十餘萬人,在河北、山西等地區發生了很大影響[669]

梁山泊水軍抗金

張榮

在玉田縣山中,集結忠義壯士萬餘人。[669]

楊浩、佾人智和

劉里忙

佔據山區,結集南北少壯兵士邀擊金軍發展到萬餘人[669]

川陝之戰

(1130—1134)

建炎四年(1130年)

富平之戰

張浚

金軍獲勝,宋廷失去陝西五路

挫敗了金軍入蜀的圖謀,消滅了金軍有生力量,牽制了金軍南下進攻南宋的行動,為鞏固南宋政權發揮了重要的作用[672]

和尚原之戰

吳玠、吳璘

金軍慘敗[672]

紹興三年(1133年)

饒鳳關之戰

劉子羽、吳玠、王彥

金軍敗[77]

紹興四年(1134年)

仙人關之戰

吳璘、吳玠

金軍敗走,吳玠收復鳳、秦、隴諸州[77]

岳飛第一次北伐

岳飛收復襄陽六郡之戰

岳飛

南宋獲勝,岳飛克複襄陽六郡[698]

岳飛第二次北伐

紹興六年(1136年)

牛蹄之戰

岳飛

占伊陽、洛陽,后被迫撤回鄂州。之後兵臨蔡州[698]

岳飛第四次北伐

紹興十年(1140年)

潁昌、淮寧之戰

岳飛

宋軍勝,收復潁昌府、淮寧府、鄭州、河南府[698]

小商河之戰

張憲、楊再興

宋軍勝

郾城大捷

岳雲

宋軍勝,金軍大潰退[698]

潁昌之戰

王貴、岳雲

宋軍大勝

朱仙鎮之戰

岳飛

隆興北伐

隆興元年(1163年)

靈璧之戰

李顯忠[79]

宋軍勝,收復宿州[79]

張浚督師[78];以隆興二年(1164年)十一月,簽訂隆興和議為結束

宿州之戰

李顯忠、邵宏淵[376]

前期宋軍勝[376],後期宋軍敗

符離之戰

宋軍大敗,金軍紇石烈志寧渡河,宋被迫議和[80]

開禧北伐

開禧二年(1206年)

泗州之戰

畢再遇

宋軍首攻獲勝

開禧三年(1207年),史彌遠與楊皇后等勾結,殺死韓侂胄,宋、金罷兵議和。嘉定元年(1208年),宋、金訂立嘉定和議。

鳳凰山之戰

宋軍勝

六合之戰

皂郊之戰

宋軍大敗,戰死五萬人[797]

金軍三道攻宋之戰

嘉定十二年(1219年)

化湖陂之戰

李全

宋軍勝

金宣宗為達到以戰逼和進而鞏固南部邊防,於十二年正月,兵分三路南下攻宋。以金左副元帥仆散安貞率東路軍攻淮南;巴土魯安等率西路軍攻陝西;完顏訛可率中路軍攻京湖。

棗陽保衛戰

孟宗政

宋軍勝,完顏訛可單騎逃遁

聯蒙滅金

紹定六年(1233年)[702]

光化、呂堰之戰

孟珙

金軍大敗,武天錫被殺,宋軍乘勝追擊,收復了鄧州、申州等地

成吉思汗提出借道南宋四川境內以滅亡金朝。窩闊台汗強行執行「借道伐金」[699][704]。紹定四年(1231年)十月,南宋拒絕蒙古假道要求,拖雷便以此由大舉攻宋。[374]四川制置使桂如淵逃跑,蒙軍通過宋境。[699]隨後,蒙古幾次派出使臣約攻金朝,都議而未決。[699]當金哀宗逃到蔡州后,蒙古又遣使勸說孟珙共攻。[701]三峰山之戰後,京湖制置使史嵩之遣使同意夾擊金朝。之後南宋斷然拒絕了金朝議和請求[700]

唐州之戰

金元帥烏古論黑漢戰死,金哀宗企圖逃往四川的計劃徹底失敗[699]

紹定六年至端平元年(1233—1234年)

蔡州之戰

孟珙、江海[374]

金軍敗,金朝滅亡。宋軍分得戰利品中大部分,隨後撤軍[374]

對蒙/元戰爭

窩闊台攻宋之戰

端平二年至嘉熙二年(1235—123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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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陽之戰

魏了翁、[298][301]孟珙[299]

襄陽多次失陷,最終收復[300][372]

從端平元年(1234年)年初「端平入洛」到端平二年(1235年)春窩闊台汗正式派兵攻宋,雙方進入戰備階段。[297]東路由其三子闊出(曲出)及宗王口溫不花、國王塔思等統率,攻宋荊襄、江淮地區;西路由其子闊端、都元帥達海紺卜等率領,攻取四川。[372]

端平二年(1235年)

沔州之戰

高稼

宋軍敗

端平三年(1236年)

陽平關之戰

曹友聞

真州之戰

丘岳

宋軍勝

嘉熙元年(1237年)

安豐之戰

杜杲、杜庶

宋軍大勝,蒙軍被迫撤退

黃州之戰

孟珙、王鑒

宋軍大勝,蒙軍撤圍而去

嘉熙二年(1238年)

廬州之戰

杜杲

宋軍勝,蒙軍北退[372]

嘉熙三年(1239年)

大埡寨之戰

孟珙

宋軍勝

淳佑元年(1241年)

第二次安豐之戰

余玠

淳佑三年(1243年)

壽春之戰

呂文德

蒙軍遂北撤,宋蒙雙方在江淮地區進入相持階段[372]

蒙哥攻宋之戰(1253—1259年)

寶佑三年(1255年)

潼關之戰

章夢飛

宋軍大勝,收復潼關[296]

淳佑十一年(1251年),蒙哥汗採取大迂迴戰略攻滅大理國,準備從翼側及側後攻宋[703]寶佑六年(1258年),蒙哥發動大規模滅宋戰爭,中路由忽必烈率張柔等部攻鄂州;東路由塔察爾進攻荊山以分散宋軍兵力;又令雲南的兀良合台從交州引兵北上,到鄂州與忽必烈會師;西路由蒙哥親自率領主力進攻四川[373]

寶佑四年(1256年)

蒙古攻四川之戰

蒙軍勝,巴蜀之地大約有2/3已經歸於蒙古。[373]

馬湖江之戰

史俊

宋軍勝,蒙古三軍原路返回

寶佑五年(1257年)

紐粦攻四川之戰

楊大淵、劉整

蒙軍勝,劉大淵等投降蒙古

寶佑七年(1259年)

釣魚城之戰

王堅、張珏

宋軍勝,蒙哥因傷死,蒙軍西路軍主力撤退[311][373]

龍崖城之戰

茆世雄、詹鈞

宋軍勝,蒙軍西路軍余部撤退

寶佑六年至七年(1258—1259年)

鄂州之戰

賈似道

因蒙哥死雙方和議,蒙軍中路軍撤退

忽必烈滅宋之戰

咸淳三年至九年(1267—1273年)

襄陽之戰

呂文煥、李庭芝

元軍獲勝

咸淳十年(1274年)

郢州之戰

張世傑

宋軍敗

鄂州之戰

夏貴

咸淳十年至德佑元年(1274—1275年)

嘉定之戰

昝萬壽

宋軍敗,昝萬壽投降

咸淳九年至德佑元年(1273—1275年)

淮西之戰

夏貴

宋軍敗

德佑元年(1275年)

丁家洲之戰

孫虎臣、賈似道

宋軍敗,宋軍主力瓦解

岳州之戰

高世傑

宋軍敗

焦山之戰

張世傑

宋軍大敗,長江防線崩潰

常州之戰

宋軍敗

潭州之戰

李芾

宋軍敗

臨安之戰

張世傑、文天祥

臨安城陷,南宋朝廷請降

德佑二年至景炎二年(1276—1277年)

瀘州之戰

張珏

宋軍因糧盡援絕失敗,元軍大勝

景炎元年至祥興元年(1276—1278年)

文天祥反攻江西之戰

文天祥

元軍勝

元至元十六年(1279年)

厓山之戰

張世傑

蒙元獲勝,南宋滅亡[296]

建炎至紹興初年金軍全面進攻南宋形勢圖

南宋初年抗金義軍形勢圖

岳飛出兵路線圖

12世紀初宋廷抗金形勢圖

窩闊台攻宋戰略圖

窩闊台攻宋示意圖

釣魚城之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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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9章 南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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