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論成為強盜的二三事
我叫阿瓜,今年十八,天賦異稟,貌美如花。
如各位所見,我,就是一個強盜,或者你也可以稱呼我為財富再分配學的專家。
在成為強盜這個光榮而又很有前途的職業前,我還當過奴隸,流浪兒,逃犯,還有乞丐,有著豐富的工作經驗,明白怎麼樣才能不被別人注意,從而下黑手,知道該如何躲避別人的目光,能巧妙從別人口袋裡偷走一些小零件。
但我之所以能夠成為一名強盜,還多虧了6年前的一個晚上。
當時我還只是一個乞丐,那天我躲在一處陰暗的角落,遇到了一個衣著華麗的傢伙,他拿著一把華麗的武器,自稱叫什麼龍傲天,一邊說著自己多麼牛掰多麼聰明,一邊被城裡打劫的強盜跪地求饒。
我從來沒見過有人在求饒的時候還如此的霸氣,我估計那幾個強盜也沒見過,所以他們一刀就把這位龍傲天給梟首了,然後把他扒了個精光,隨後揚長而去。
我之前一直就躲在旁邊,準備等強盜們完事後撿個漏什麼的,可那幾個強盜下手太黑了,連內褲都給拔掉了,什麼都沒有給我留下。
就在我覺得要一無所獲的時候,那個龍傲天的身上突然掉下了一塊古怪的長方形石頭,我也不知道這塊石頭是從什麼地方掉出來的,為什麼前面那些強盜沒能發現,但很快我就顧不得思考這些了。
因為那塊石頭突然就開始發光了,而且還說話了。
根據這塊石頭的描述,這位龍傲天是一位契約者,而這塊石頭叫做『西銅』,是契約者強大的秘密。
按照『西銅』的描述,只要與它簽訂契約,並完成『西銅』發放的任務,那麼它的宿主就能獲得獎勵,變得實力強大,發家致富走上人生巔峰。
什麼屠龍寶刀點擊就送,油膩的師姐在等著你,統統都不是問題。
我的世界觀一下就被震碎了,原來世界上還有一種職業叫做契約者,手中還掌握著『西銅』這種至寶!
我當即就決定了,乞丐什麼的我不當了!我也要去當一名強盜!
至於是為什麼是強盜而不是契約者,廢話,剛剛我可是親眼看到契約者在強盜面前一刀就被剁了,這兩個職業孰強孰弱還用得著分辨嘛!
不過那個什麼『西銅』我也沒扔,而是帶在了身邊。
我倒是不貪圖它能給我帶來什麼幫助,主要是這玩意學識淵博,還會說話,我這個人沒有機會讀書,所以我對於世界的認知,其實有很多都是跟它學的。
『西銅』對我的態度也很友好,就連我的名字『阿瓜』都是它給取的。
(?▼益▼):「**你的大**,你簡直就是個呆瓜!強盜哪裡比得上契約者了!我就沒見過這麼蠢的人!而且我是讓你跟我簽訂契約!簽訂契約!你聽不懂嗎?!」
你看,很友好對吧。
其他人跟我這種話的時候,一般都會附帶拳腳攻擊的,但它沒有,所以它只是面冷心熱而已。
我當了這麼長時間的乞丐,早就知道什麼樣的傢伙危險,什麼樣的傢伙可以跟他死皮賴臉。這種只會動嘴皮子而不會動真格的傢伙,其實都是軟柿子,只要我有足夠的耐心跟他耗下去,他肯定會願意施捨我點東西。
至於說為什麼不去簽訂契約,主要是契約這東西吧,我以前吃過虧。
當時我還在孤兒院,每天吃了上頓沒下頓。有一天,幾個打扮古怪的傢伙找到了我,說讓我往什麼契約上籤個字,我就能給他們當幫工了。
只要去幹活,我就能拿到工錢,買自己想吃的東西,從而養活自己。
我一聽還有這種好事?當時就同意了。大不了就去給人捅煙筒倒馬桶唄,總比餓死強。
可在我興高采烈的按下了手印后,卻發現事情跟之前說的有點小小的不一樣,活我還是得干,但工錢根本沒有,而且我莫名其妙的變成了奴隸,每天都要戴著鐐銬。
是的,那是一份賣身契,由於不識字,我稀里糊塗的就被人給賣了。
我也不明白,為啥他們說的跟寫的還能不一樣,而且就因為一個手印,我就非得給別人當奴隸。
我不想當奴隸,所以趁著他們晚上睡覺的功夫,解開繩子逃了出來,順便還給屋子放了把火。本來我只是想著引起點騷亂方便逃跑,但火勢逐漸變大了,逐漸的燒掉了好幾條街。
於是我就被城裡給通緝了,只能逃往別的地區流浪,順便討生活。
老話說的好,在哪摔過坑,你就知道哪裡有坎了,所以簽訂契約這種事,我說什麼也不會做。
時間一晃就過去6年了,現如今我也終於是成為了一名優秀的強盜,我也非常慶幸自己當初的選擇,找到了一個很棒的就業方向。
強盜這個工作,講究的是無本的買賣。
別人去工作,還得被人剝削被人算計,好不容易掙到點錢,還得被城裡的貴族以各種名義給徵收走。
但強盜不一樣,強盜不需要被剝削,掙到多少錢,自己就能拿多少錢,根本不需要去交稅,更不需要交了一茬然後再交一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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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強盜是個好職業!
當然了,風險也是有的,我在哪打劫,哪就會派人來征討我,如果被逮住了,那麼所有的東西都會被收走,包括生命。
對此我沒什麼異議,我可以去搶別人,別人自然來搶我。
這很公平,我喜歡公平。
不過我總感覺,城主之所以會派人來追殺我,純粹是因為我沒交稅的緣故,因為隔壁山頭的黑熊幫,天天打劫,禍害附近的村莊,也始終沒人來收拾他。
(?_?):「沒人去打黑熊幫,那是因為他們人多!你個傻*天天單幹,懸賞金還那麼高!人家雇傭兵不來抓你那不是眼瞎嗎!」
說話的是『西銅』,這些年它一直跟在我的身邊,沒少給我出謀劃策,雖然大部分都是坑我的,但我依舊願意帶著它。
因為始終不願意簽訂契約的關係,『西銅』一直很想弄死我,但我覺得這並不是什麼大問題,因為有時候敵人比朋友更值得信任。
敵人只是想要害你,但朋友就不一定了,他們可能會幫你,也可能會害你,最關鍵的是大多數人其實根本分不清到底誰會幫你誰會害你。
不過說實在的,我也說不準『西銅』到底算我的敵人還是朋友,因為它雖然嘴上罵的凶,還經常詛咒我,可每逢月初或者年初的時候,它都會送我一份禮物。
(▼へ▼メ):「那不是我送你的!那是我自帶的簽到福利,你沒簽訂契約,所以根本就不是給你的!是你搶走的!你這個強盜!」
你聽!又在說我專業呢!
其實我覺得『西銅』剛剛是在硬誇,因為本質上我其實並不是搶來這些禮物的,而是實打實撿漏撿到的。
根據『西銅』的說法,這些東西其實都是它的上任宿主的所有物,本來是該發放到上任宿主的儲備空間的,只不過因為上任宿主死亡,『西銅』又沒有簽訂契約,儲物空間消失了,所以每月福利和年度獎勵才會就這麼掉在地上。
然後我尋思這也沒人要啊,留在地上不也很浪費嗎,就都收下了。
其實這些禮物裡面,大部分都是一些沒什麼用處的東西,比如每月贈送的禮物都是一樣的,都是一些奇怪的抽獎券,據說需要先於『西銅』綁定,才能開啟抽獎,所以對我來說真正有價值的,其實是每年一份的道具。
這些東西我都保留下來了,分別是一把有著紅色刀刃匕首,一把可以連發的神奇火銃,只有一枚硬幣的小錢袋,還有一個能產生奇妙藥丸的寶葫蘆,一桿刻錄著3顆星星的短棍。
什麼?你問為什麼6年過去了,我為什麼只拿到了5件物品?那是是因為第六年送禮物的時間還沒到啊。
這把鮮紅匕首是我最新得到的寶貝,說這把刀可以存取所殺死生物的靈魂,成為一把擁有靈魂的武器。
在得到這件寶貝之後,我當晚就去樹林里抓了只兔子,然後用匕首給它放血,期待著匕首的變化,接著我就發現這把匕首它長出了一對毛茸茸的長耳朵。
它確實擁有靈魂了,在沒有危險的時候,它甚至可以變成個能自己跑自己跳的紅毛兔子,既不需要吃飯,也不需要拉屎,簡直就是最理想的寵物。
真是太可愛了,我喜歡死它了。
(′Д`):「它只能吸收一次靈魂!你應該拿它去殺人,或者去殺一頭猛獸啊!白瞎了這麼好的一把可以自我成長的好武器!」
要是問這些禮物裡面,哪個東西是最厲害,那無疑就是這把叫做『沙漠之鷹』的火銃了。不但威力巨大,一槍就能打斷大腿粗的木頭,而且還能連開8槍,最關鍵的是,它還能自己恢復彈藥,每隔3個小時就能恢復1顆子彈。
唯一的缺點是,這玩意的后坐力太強了,我拿到它快兩年了,到現在為止還沒打中過人。
(′Д`):「那你倒是練啊!你練了不就能打准了嗎!」
小錢袋也是不錯的,雖然只有一枚硬幣,但從裡面拿走後,它第二天還能再次出現一枚新的硬幣。
有著這樣一個可以無限生錢的寶物,我非常的高興。就是這玩意產量非常的低,大多數時候都只會出現銅幣,偶爾才會出現銀幣,金幣更是從來都沒有出現過。
(′Д`):「這是潛行道具,從裡面拿出的錢在一天內是具有魔法的,只要丟出去,就能吸引別人的注意力,誰讓你拿去買麵包了啊!」
葫蘆這種植物我們這沒有,所以第一次見到寶葫蘆的時候,我差點把它給燉了,後來我才知道這個東西可以煉藥,只要放入對應的材料,就能產生一顆顆奇妙的小藥丸。
這些小藥丸雖然味道極差,但極其有用,在必要的時候,我就會用這些小藥丸來填飽肚子,避免被餓死。
每次逮著俘虜,我就逼他們吃這些小藥丸,既能給我節省糧食,又能讓他們情緒崩潰,早些服軟。
(′Д`):「煉藥需要藥方!它可以祛除藥材的毒性,誰讓你整天放雜草進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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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說這些禮物裡面,有哪個道具對我的價值是最大的,那無疑就要屬這把刻錄著三顆星星的短棍了,它不但是我最早拿到的寶貝,還是我非常重要的戰鬥夥伴。
只要在別人不注意的情況下,我能夠摸到其他人背後,那麼我就能一棍子打暈他們。
6年以來,從未失手。
(′Д`):「這是最沒用的!它就是個三星棒球棍,特性是結實耐用,能打暈別人,純屬是你敲人敲多了自己練出來的!」
憑藉著這些神奇的小道具,我也算是在法爾特地區創下了赫赫威名,由於我秉承著不論貧富都只搶一半錢財的習慣,很多人都稱呼我為法爾特的俠盜,說我是喜歡劫富濟貧的獨行俠。
我也不懂,為什麼我搶了他們,他們還要感謝我,可能這就是所謂的民風淳樸吧。
不過樹大招風,連續6年的為非作歹,還是讓我付出了代價,幾個城邦的城主對我下達了聯合統計,雇傭了好幾隊雇傭兵前來捉拿我,甚至就連附近的強盜和黑幫也在幫著他們找我的麻煩。
不就是因為黑吃黑了你們幾次嘛,真小氣。
這些人組合起來,著實是有些人多勢眾,要不是有著當地老鄉的通風報信,我早就被他們堵在臨風嶺了。
實際上我現在的日子非常不好過,附近的幾座城裡,到處都有著關於我的畫像,而因為我總是單獨行動,所以也被外來的傭兵團當成了軟柿子,想著法地來找我麻煩。
我不喜歡麻煩,也沒能耐對付這麼多人,所以我就準備前往其他地區,重新開始自己的生活。
我的運氣相當不錯,就在我思考自己接下來該去哪的時候,酒館里的酒保告訴了我一個消息,說東邊的林德城荒廢了,據說連城主都跑路了,眼下這個地方已經是屬於三不管,不管什麼樣的妖魔鬼怪,都在往那邊去。
我眼前一亮,倒不是因為說可以去那裡避難,雖然我確實是準備去,但我最在意的,卻是那裡的城主跑掉了。
「阿瓜,你要去哪?」
「去林德城。」
「為啥?」
「我尋思著這座城也沒人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