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選擇
有這樣一部美、蘇潛艇對決的影片,美國得到報,蘇聯潛艇裝載有核彈頭的武器正接近美國海域,於是美國派出潛艇搜巡並指示艇長攔截摧毀。但是命令中提及,在魚雷飛彈攻擊前必須收到華府最後確認才能按下射鈕,就在兩艦隊交會之際的前一刻,美國總部得到報蘇聯已撤回任務並命令潛艇返航蘇聯。湊巧就在這個時候美國潛艇與華府總部因故中斷了通訊,但艦長為維護國家安全故決定要射飛彈攻擊,而副艦長以未收到總部最後指示確認為由拒絕執行。艦長則再次以通訊中斷為由並再次命令副艦長執行射飛彈,並明副艦長若再違命將收押關禁,並以抗命按軍法審判;就在雙方各執一詞相爭不下之際,以及多數官兵支持不宜貿然攻擊以免引世界核子大戰時,副艦長拿出美國海軍法令宣讀:「當艦長決策執行可能造成無法預期嚴重後果,在多數一方的見證下,副艦長可執行停止艦長職務,並暫代艦長職務」,此時艦長並未以其權柄關禁副艦長並強行動攻擊,反而是遵守美國海軍法令,將艦長職務交由副艦長指揮,最後終於化解了一場世界核子大戰。姑且不論編劇想像力之豐富,但其人省思令人印象深刻的一點是,艦長最終的決策是「海軍法令」,而非「自己」。電影的結局是,最後軍事法庭判決,艦長為維護國家安全忠貞職守,副艦長危機應變處理得當,兩人都獲判無罪。
每個選擇必然有個反面,亦即放棄;於是選擇與放棄的舉動並無差別。
鄺健雄大師將所謂的成功定義為:「在正確的時間,做正確的決定,用正確的方法去做」。選擇的第一步是:決定要做什麼之前必須先決心放棄什麼。選擇的第二步是設定「限制」,選擇跑道。設計一個決策核心的團隊與機制,而非一個人的決策核心與機制。三個臭皮匠,頂得上一個諸葛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