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5章 切牌工具
俗話說:「贏了走,輸了糗。」
雖然我明白,娟姐在旁敲側擊的引我入局,可她面前的籌碼似乎少的可憐。
看來我走後她坐了庄,依舊在輸。
只是如果她真是我的幫手,自身都難保,又有什麼本事來幫我呢?
果然,這局開了牌,娟姐統賠三門,手裡只剩下一枚一萬數額的籌碼了。
看來不出兩局,就算我不接老莊,她也會被掀下庄。
娟姐一邊賠付籌碼,一邊連連嘆息,她的小胖手倒也靈活,沒兩下就洗好了牌。
就在這時,我特意向後退了兩步,拉低視角,想試試能不能看出點門道。
只是小瘦子在切牌時,手掌朝上,手指伸向牌堆底部,被撲克牌遮擋得嚴嚴實實,根本看不清他手上的動作。
就在這時,娟姐抬頭看向了我,我急忙向上移動視角,與她對視,生怕被她察覺到異常。
畢竟暫時,我還不能確定小敏所說的幫手就是她,所以我寧可等待幫手自己出現,也絕不會輕舉妄動。
她的眼神滿是無奈,一臉的落寞,像是輸上頭后的惋惜,還有一點不甘。
就在此時,小敏端著一小盤籌碼走了回來,隨後笑盈盈地說道:「老公,我先給你換了五萬的籌碼,不夠我再去取。你先上去玩吧,我一會兒回來,車鑰匙給我,我開車去買吃的能快點。」
我接過托盤,同時摸出車鑰匙遞給了她。
她嘴上說不夠再取,但其實就是怕我還會敗。
畢竟我都已經輸了二十來萬了,再這樣下去,明天這倆人直接跑了,到時抓千也好,放長線釣大魚也罷,可都成了泡影。
雖然他們留了小敏的手機號,可誰也不知道今天過後,明天還會不會有局。
畢竟小瘦子說過下午要換場,就證明他們撈得差不多了,已經有了收手的打算。
小敏見我破了局,馬上又帶我回到賭桌,這足以說明,他也不能確定明天會怎樣。
此時的娟姐看到小敏給我送來的籌碼,瞳孔都擴張了,一副望眼欲穿的模樣,貪婪二字寫滿了整張臉。
怎麼看她都不太像幫手,感覺她就是一個徹頭徹尾的賭鬼。
如果她真是我的幫手,那她真應該去拍戲,演得實在是太到位了。
娟姐被我看得有些不太好意思,但在看到小敏離開了包房后,急忙說道:「哎,小帥哥,這把結束,我就鎖單下庄了,你來推吧。」
她迫不及待地想要騰出老莊,一看她就沒少輸。
居然想讓我這個屋裡最衰的人坐老莊,也夠難為她的了。
她昨天紅了,今天又輸回去了,還想趁我點背,溜溜縫,翻翻本。
我拿她當死點子,她居然拿我當成了避風港,真是好笑至極。
「行,我推,推死一家是一家,推死一門是一門。我可先說好了,今天我的感覺來了,要大殺四方,別怪我沒提醒你們,下注要謹慎,誰也不準跑。」我故弄玄虛地說了一番。
這時,他們也掀開了牌,好在這局娟姐殺了兩門,賠了一門,殺的還剛好,正是小瘦子和大漢。
看來他們見我回來,開始放水了,一定是怕我不坐老莊。
娟姐收起籌碼,急忙起身,坐在初門的小姐姐也識趣地給娟姐讓了座位。
上了牌桌,我的心裡居然還有點緊張。
也不知道能不能看穿他們的手藝,現在已經是臨門一腳了,硬著頭皮我也要弄清他們的路數。
畢竟對我而言,能上賭桌的機會實在太少,也正是因為受到了重視,才有幸能體驗一下這麼大的牌局。
我必須把握機會,證實自己的能力,不然在這樣的名利場,很快就會被刷下去。
之前我還會憧憬未來,現在了無牽挂,除了在此等待神秘人,我還要積累財富。
做人不能給臉不要臉,受到了重視就要爭取機會。
即便不知道我還能在這裡工作多久,但既然選擇了要留下,就要給花姐看看我的態度,不能再弔兒郎當地混日子了,不然花姐攆我走,我都沒地方可去。
即便我還能去奶奶家,可天天在麻將館,還不如在這裡多見見世面呢!
我拿起牌堆,在手上洗了洗牌,這時,娟姐下注了一千押在了自己所在的初門。
兩個扎針的小姐姐每人下了二百,押在了天門上。
大漢和小瘦子依舊無動於衷,等待我洗牌結束,他們好動手腳,在做選擇。
我一邊洗牌一邊用餘光環顧幾人,如果小敏所說的幫手真是娟姐,那她演得的確太好了。
此時的她精神煥發,看著我的籌碼,都快流口水了。
洗完牌后,小瘦子先詢問了一下娟姐:「大姐,你先切吧!」
娟姐搖了搖頭:「你們來吧,我可不敢再碰牌了,我這手太背。」
聞聽此言,小瘦子伸出了手,也沒跟她客氣。
與此同時,我用大拇指和小拇指掐住牌羅兩頭,用食指抵住牌底,手微微向前傾斜,騰出觀察照子的角度。
就在小瘦子切牌之際,我一下子就看穿了他們的把戲。
怪不得之前我被蒙在鼓裡,被耍得團團轉,原來如此。
雖然我並未看清他手上的工具,但根據他切的牌堆的整齊度來判斷,用的應該是一個小小的物件。
而且他也利用了照子,他的照子是錶帶的扣,雖然錶帶是皮質的,但錶帶扣卻是光面的,雖然有點窄,但就像凸面鏡一樣。
那個物件的原理其實非常簡單,應該是樓梯形的,每個階梯能卡住四張牌。
這樣一來,他只借用那個小物件,就能將牌分割開,而且每層四張牌,在借用照子看清每層的頭一張,就能清楚的知道,哪一門會出大牌了。
如果一次沒看清,或者不滿意,他們每人都能切兩次拍,每局有四次機會挑選自己滿意的牌序,這樣一來,他們完全可以操控牌局,甚至可以隨意修改我的牌面點數,
而且他的手裡還不留贓,即便被叫開,他也完全可以將那個小物件摳下來,丟在地上。
能粘在手指上,想來那個物件應該不大,根本不會引人注意。
就像我一樣,寧願選擇稍微模糊的糖紙,也不願選擇鏡子,原因就是容易銷贓。
糖紙只有黃豆那麼大,就算我揣進兜里,都不一定能摸得出來。
如果丟在地上,就更不起眼了,又小又薄,根本沒人會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