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

第六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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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體小詩:

或許你沒有注意

從你選定此書開始身邊就已經多出了些詭異

它們就在你的身後與你一起

閱讀著《同年七月我死去》

因為它們想弄清自己是如何死去

正文:六十二章

「你??!!」方友倫驚異地看著他,嘶啞的嗓音回蕩在定格的環境中。

那個人,一身學生打扮,中山立領校服,一排金色的紐扣別得一個不落;給人感覺相當講究。方臉,下巴尖兒上有一顆不大不小的黑痣。正是那個要方友倫替他轉交東西給阿妹的那個學生。

「怎麼。不認識了?」

「你就是筆仙??!!」

「喲呵,說得那麼生疏幹嘛?當初是你們請我來的,現在又裝不認識我。咱們又不是第一次見面了,怎麼卻好像是第一次見似的。你個死鬼。」他說的很詼諧,但方友倫聽在耳朵里卻非常的憤怒。

「**你媽的...」方友倫吼了一聲,隨即便撲了過去。對著筆仙的臉就是一個大電炮。

啪的一聲脆響。方友倫的拳頭結結實實地打在了筆仙的臉上,但是飛出去卻不是筆仙,而是方友倫自己。

方友倫的頭猛地向一邊甩去,踉踉蹌蹌地撐住了自己要摔倒的身子。

左邊臉當時腫的老高,連牙都活動了。

再看筆仙,他一臉淡然地看著方友倫。被打的臉上絲毫沒有一點紅腫的變化,就像沒挨著似的。

「怎麼回事,我明明打中了你...」

筆仙搖了搖頭,嘆了口氣。從地上撿起一樣事物,那東西已經被炸的分不清楚是什麼了,但是仍在維持著因爆炸而產生的熱量。

筆仙將它拿在自己的手裡,然後看著方友倫。

嘶啦啦...

那是高溫與肉接觸時才能聽到的聲音。

「啊!啊!」嘶啞的喉,方友倫在痛苦的叫喚著;聽著都讓人覺得心如刀割的難受。他看著自己的手,竟然從好端端的手掌逐漸被燙燒成了焦紅的爛肉,而且還散發著被燒傷的焦臭。

「啊!!啊...」方友倫痛苦地叫喚著。

筆仙一笑,隨手丟掉了那個事物。

方友倫看著筆仙,又看了看那個被他丟掉的東西-----還在冒著肉皮被烤焦的白煙呢。「怎麼會這樣,怎麼會這樣。」

筆仙一臉煩態,「你應該不至於這麼笨吧----我現在也沒有控制你的思維呀。經過這麼多天,你的朋友一個一個地死在你面前,你怎麼還不明白呢?」

方友倫目帶思意,他在想著筆仙說的話。

方友倫定下心來,一點一點地回想著,筆仙在一旁一句一句地跟著提點,幫他回憶著....

「你每一次在夢裡所看到的東西,不都在現實中上演了嗎....」

的確,的確是這樣的。但是,自己那時只認為那個是夢啊....

「你每一個朋友的死,在你看到他們的時候,不都是像在你眼睛里拍出來的那樣嗎....」

對了,CT片上的內容,就是這樣。每一次看到都是如自己在夢裡所看到的那樣,很清楚地表述著。所有的一切都如自己所看到的那樣....

「還有剛才,你也感覺到痛了吧....」

方友倫看了看自己燒傷的手,還在疼著...可是,剛才明明是他拿著那個東西啊,怎麼灼燒的疼痛會由自己承受呢....

「其實...我一直都在你的身體裡面。我每一次要設計意外殺一個人的時候,都不得已地將你帶著-----因為我在你的身體里,沒有辦法甩脫掉。那些對你來說是夢的情景其實都是我提前設計殺他們的意念構象。雖然被你看到,但我知道,以你的腦子是想不到那兒去的,對我構成不了威脅。即便是能構成威脅,我也有辦法能讓你忽略即將臨近在你朋友們身上的死亡.....」

對啊,每一次在夢裡都是自己在第一現場看到朋友們被害的情景-----如果不是被之後熟悉的情景或是別人不經意的某一句提醒的話,那些夢可能都早就被忘掉了呢。原來那不是夢,而是筆仙在實施詛咒的時候,被自己看到的情景。當時自己還慶幸有這樣的能耐,原來,原來這個筆仙一直都在自己的身體里,自己卻又不知道。難怪死亡的延續無法斷開,總是在延續著。因為它就在自己的其中。原來,自己才是連接和安排接替死亡的中間人....

難怪自己在這部『戲』中顯得很傻很天真。因為筆仙就在自己的身邊,自己所有的想法都能被筆仙第一時間的洞悉察覺到------也就是說,當自己即將要對付筆仙的時候,筆仙早就已經做好了反客為主的準備。

這也就是為什麼,方友倫等人始終都跑在筆仙的後邊,而無法擺脫掉他的詛咒。因為筆仙就在你身邊。所以無論自己怎麼做、做什麼都是徒勞無功的。即便是那樣的夢,也是沒有用的。

方友倫藉由夢的事情,突然想到了那次他所做的夢------小美正在和自己說話,但自己卻是另外一個人。

當時不明白是怎麼回事,但現在終於明白了。

其實那個夢,是小美想救方友倫的一種提示。但是奈何方友倫卻始終被筆仙蒙蔽著思維,始終都沒有向那個方向多想想,多考慮。

自己怎麼就那麼笨呢-----這關乎於人的生死問題,自己就是不能第一時間地解決。方友倫這樣的想。

其實也不怪方友倫如此,因為在冥冥中,他的思維和行動多少都是被筆仙所左右著和影響著的。自己,只是一個被鞭子趕著的羔羊而已。

筆仙看得出方友倫自己已經想明白整件事情了,他看了看自己的袖口,那隻缺掉一枚扣子的袖口。「小美真是夠意思啊。以為摘走我一個扣子就能暗示你們來找到我。呵呵...天真。難道都認為我笨嗎?難道我會坐以待斃,束手就擒嗎?天真!!」

哦。方友倫一直都覺得奇怪,為什麼小OK的手裡會握著一枚扣子-----而自己在醫院的時候是看到了這點,但當時卻不知為什麼,就是沒有往這方面去想。

也許這又是筆仙對自己的一種思維蒙蔽吧。看來也只有這樣解釋自己為什麼在這整部戲里顯得這樣笨的原因了。

那枚扣子確實是小美給自己留下的暗示。可、可小美又怎麼會和他在一起呢?

原來,就在這整件事中-----還有另一個鮮為人知的故事呢....

筆仙告訴方友倫,說小美要的是小OK的命,這個,他可以滿足,但是,他也有個條件,就是要阿妹的命。因為小美的靈可以穿梭在陰陽兩界,而他卻不可以,一定要藉助小美的幫助才行。

於是,小美和他便達成了協議。小美帶他的靈到小OK的家裡-----這也就是為什麼方友倫在生日那天剛好能碰見小美也在那兒的原因了。然後隨便他附在什麼人的身上去索阿妹的命;但是好巧的是,在當天小OK他們竟然玩起了筆仙,遂他便將靈寄於筆上;又因血的牽引而使他的靈力變凶。

其實他,說出來大夥都認識,正是阿妹曾經為接近小OK利用的對象-----李然。

小美為情自殺不久后,李然也很窩心-----畢竟那是藉由自己而產生的誤會,現在又死了人。所以,他去找了阿妹,想問明白原因。但卻被阿妹好頓羞辱,毅憤難當的他決定要拆穿阿妹,可是在找到小OK后,又突然不敢說出口。李然本就內向,什麼話都願意往肚子里裝,在做了好一會兒的內心掙扎后,他只告訴小OK以後要當心阿妹,卻沒有說出實情來。說完后,他便離去。在回家途中的一條馬路上,結束了自己的生命;化作了孤魂野鬼。由於心存怨念,所以不得往生,他勢要殺掉阿妹來泄憤、了怨。但是一直都找不到一個合適的切入口-----因為剛剛成鬼,能量還很弱,不像厲鬼那樣想幹嘛就幹嘛。直到方友倫生日那天,他終於找到了這個復仇的切入口-----就是寄於筆身,化身為筆仙。

但是化為筆仙的他在索命復仇時也有束縛-----就是得遵循死亡接替順序的先後來才可以進行。

其實,李然本身就是想要阿妹一個人的命,但是由於各種原因,均是別人接了死亡的次序,替了阿妹死。

在小OK死後,他本已做好了讓阿妹接替死亡次序的安排-----就是那枚硬幣。但是方友倫卻忘了這個事情,沒有交給阿妹。於是,死亡便降臨到了方友倫的頭上。

方友倫是不能死的,因為在那支筆被蟲仔『崩魂』之際-----所有的靈氣瞬間潰散;一部分被蟲仔封在了『青龍位』上,一部分已經泯息在空氣中招不回來了。但還有一部分是很重要的,那是具有思維行動能力的靈體,這部分就是李然的『真魂』。

在崩魂之時,李然的真魂便迅速地藏寄在了方友倫的身體里。想讓方友倫成為他的肉身傀儡。但是由於魂散的很厲害,自己是不能完完全全地控制方友倫的行為;只能是在幾個比較關鍵點上誤導方友倫的思維。就這樣,筆仙的真魂寄於方友倫的身體里,而方友倫卻一無所知地和他同用這一個身體。

所以,當死亡降臨到了方友倫的頭上時------如果方友倫死了的話,筆仙的真魂將會再次潰散,不得往生。

但是由於自己提前所設計安排完成的死亡;已經在那個時間點上悄然地開始了,自己是收不回來手了。眼看方友倫就要死在自己所設定好了的局中,而自己也將會灰飛煙滅於自己所設定的死局中....當時筆仙是真的是嚇出了冷汗------這是很有意思,也很矛盾的擔心。

不過幸好,方友倫被冷筱救下,免於一難。然後,就如前文所講,冷筱救下了方友倫,她便接替了這個死亡的順序,可是,當她的名字被寫在菲雲的日記時,卻是命絕於『6月28日』-----當時記得是6月30日;也就是說冷筱早在前兩天就已經死了。因為這,方友倫還誤會了冷筱是鬼。

其實日記里表述的沒有錯,歷史沒有被改變,冷筱確實是死在了6月28日-----只是通過穿越,未來的她死在了過去。

為什麼筆仙要這樣安排冷筱的死-----選擇在穿越后的6月28日來完成菲雲的願望呢?

其實,筆仙是有所顧忌的。

筆仙最顧忌的就是兩點。一是被方友倫他們察覺到自己的身份,二是怕有人找到那請仙時所用的法祭去交給何舍我。

前者倒還好,因為自己就在方友倫的身體裡面,可以在關鍵的時刻影響他的思維,讓他不去往答案那邊想------從而使得真相與其越來越遠。把事情弄的越來越糟。

但是後者,卻是筆仙一直都擔心的。萬一方友倫或是其他人找到了那張布單兒,交給何舍我的話,那自己就完了。所以,他必須得先方友倫他們一步找到那張布單兒,然後毀了它-----這便就沒有後顧之憂了。

但是那張布單兒在哪兒,筆仙也不知道。所以,為了能完全地讓自己處於不敗之地;於是,冥冥中筆仙便牽引著他們逐步地走向穿越回過去的路。

這回好了,布單兒被毀,唯一具有威脅的冷筱也死了。

想來冷筱在怎麼厲害,預知能力再怎麼強,那也是無用的。因為冷筱只能預知未來發生的事,卻無法估計到過去的事。而筆仙也正是利用了這一個盲點,讓菲雲的願望在此時才完全地實現-----父母對冷筱的認可,然後,再一手屠殺。

可是,這只是計劃中的一個小插曲,筆仙真正想要的是阿妹的命。可是阿妹卻始終能化險為夷,死亡的次序始終接不到她的手裡。

筆仙無奈,於是他便親自出現,在醫院的後勤部找到了當時正在領被子的方友倫。他交給方友倫的那個公仔,其實就是想將這個死亡的次序要方友倫交給阿妹。他也警告過方友倫不要再插手了,一定要將那個公仔交給阿妹。可是,到最後,還是陰差陽錯地沒能如願。

「我警告過你不要插手,你把那個公仔交給她不就完了嗎。你跑什麼呀。你幹嘛要誤會蟲仔媽想殺了你呢?唉,也怪我,弄巧反而成拙。」李然(筆仙)拍著腦門說。

李然的話讓方友倫回想起了當時的情況來。

他在醫院門口聽到蟲仔媽和賴仁航還有阿妹所說的話,當時是真的誤會了他們要合起伙來殺自己,在加上那條簡訊...等等,簡訊!!「哦,我想起來了,那條簡訊是你發的...」

「廢話!」

原來,當時李然將那公仔交給方友倫后,突然手指上莫名其妙地出了血------他本就是被蟲仔請至入世的筆仙,不僅靈體是與蟲仔相通的,就連蟲仔的肉身也關乎於他的變化。

當李然發現了這點后,心知不妙,隨即便回了去,見蟲仔媽正在試圖用蟲仔的血想找出自己的身份來-----李然知道,蟲仔是知道他的身份的----就如同艾傑、菲雲、阿妹和小OK也知道自己一樣;因為他們都是同學。一旦蟲仔告訴了蟲仔媽的話,那自己一定完蛋。

於是,李然想出力一個毒計,他控制著蟲仔的意念,流出來的血在日記上被他改成:『我命不久矣;活不了了。快救活著的人,殺了我破掉筆仙的詛咒』

李然的目的很簡單,他就是要蟲仔死來掩蓋住自己的身份。同時,他還用『血幻咒』來迷失蟲仔媽的理智,想藉此殺掉阿妹-----因為他已經等不及方友倫將公仔交給阿妹的手中了。因為那時的方友倫正剛擺脫掉老張的追殺。

「你為什麼要救我?」

李然(筆仙)嘆了口氣,說:「剛才的實驗你還不明白呀。我就是你,你就是我。如果你死了,我的靈體就會因失去你的肉身而變得永無輪迴。所以....」他緩步走到了一張被燒爛的沙發上,坐了下來。「當你接過死亡次序的時候,我也很危險。但我沒有辦法阻止我自己的力量;也沒有辦法改變我早已設計好的死亡。所以只能藉助外界的東西來讓你渡劫-----但是這麼做的話,又不免要暴露。還好,你身邊有那個丫頭在,她可是鐵了心要救你的。我看得出,她比她姐更愛你....不過可惜現在....」李然從地上抓了一把灰沫,一吹,「哼哼....連灰都散了。」

方友倫整個人都陷入了絕望,他的憤怒此時已經在也提不起來似的,絕望將他淹沒在了眼前的所有現實中。

原來我也是筆仙,原來筆仙一直都在我的身體里。原來我的肉身一直是被他所利用著的,他用我的身體來隱藏...難怪小OK在臨死前對我說他想見小美時,最後真的就如願以償地見到了。只是....自己卻也沒了命。

是我...讓他的願望成真的?!!

難怪在那個夢裡我看見小美在對我說話時,而那個人並不是我。難怪那天蟲仔突然起身要來掐死我,原來他是想解決在我身體內的筆仙才這麼做的....

原來害死大家的人是我....我還傻B愣愣地發誓要找出他殺了他呢....

方友倫捂著快要裂開的頭,蹲著回想著這一切。

突然,他眼前一亮,像是想到了什麼最後的解決辦法似的。

只要殺了我,筆仙自然會死的-----這不光是以血為始,必以血終的宿論了。而是真真正正地可以讓他永世不得輪迴,替大家報仇。

方友倫想的有點道理;這,或許是方友倫想向筆仙報仇的最具威脅且又很微弱的抵抗了吧。

方友倫抬起頭來,表情看不出是哭還是在笑,他終於明白了整件事情的始末。從一開始,到現在,所有的一切他都在此刻弄明白了。

整件事情,所有因果關係錯綜複雜,但在其中又帶有其必然性-----只是很難讓人三兩句說的清楚,道的明白。就算都明白了是怎麼回事,也得讓旁人消化一會兒。

方友倫望了望那個倒在一旁的沙漏,看著周圍著停止定格的空間。他想起蟲仔媽說的話,知道只有自己這一小範圍是定格的,外面的時間還在繼續著。雖然他現在已經搞不清楚是『過去』的什麼時候,但是他還是抱著最後一絲執著的僥倖,掏出手機來,按了幾行字,群發了出去。希望當時的朋友們可以收的到。

『殺了方友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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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年七月我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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