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5章 上墳
大年三十這天早上,楚妍是被轟隆隆的鞭炮聲音吵醒的,醒過來發現曾凡正在穿衣服。
「這麼早就去嗎?」昨天曾凡跟她說了早起和老爸去上墳,她沒想到這麼早,外面天色還完全黑著。
「你沒聽到那些放鞭炮的聲音嘛,我們已經算不上早了,你繼續睡吧!」曾凡穿好衣服,又給福仔餵了頓飯,才出門跟曾廣海一起去墳地。
他們家是外來戶,墳地里只有兩個土墳頭,都沒有立碑,第一個是曾凡的曾祖父、曾祖母的合葬墳,第二個是曾凡爺爺奶奶的合葬墳,兩個墳里的祖先曾凡出生前都去世了,他一個都沒有見過。
說是合葬墳,第一個墳頭裡實際只有一個棺材和一個曾祖父的靈牌,曾祖母不識字,曾祖父的名字都不確定叫什麼,只能確定姓曾。
上世紀三四十年代,兵荒馬亂的年月,天災人禍不斷,曾祖母跟父母逃難途中走散,後來在河南地界被一個姓曾的中年男人收留,沒有明媒正娶,沒有任何儀式就住到了一起,次年就生下了曾凡的爺爺曾壽,那時候能有口飯吃就不錯了,也講究不了太多。
曾祖父也是居無定所,到處打短工謀生,可惜好景不長,曾壽九歲那年,曾祖父染上惡性痢疾,從發病到去世總共不到三天。
失去了唯一的家庭支柱,曾祖母帶著未成年的兒子曾壽,只能繼續逃荒要飯。
根據曾廣海的講述,解放前十幾年,具體哪一年不清楚,曾祖母帶著兒子,也就是曾凡的爺爺曾壽一路要飯,來到劉家鋪,被一個孤寡老太太收留,從此住了下來,他們娘倆照顧老太太兩年多,老太太去世后,兩間破舊的房子留給了他們,娘兩個在這裡安家落戶。
幾年後,曾凡的奶奶跟著大人逃荒路過這裡,那時候大人都不容易活不下去,更別說孩子了,曾祖母用幾斤小米買下來這個小丫頭,當做童養媳養大,後來跟曾凡的爺爺結婚,曾廣海出生沒幾年就解放了。
他們家分了土地,從此真正成了劉家鋪住戶,不用再靠幫地主富戶家打長短工謀生。
解放后沒幾年,曾祖母就去世了,於是埋在了自家地里,有了第一個墳頭。
因為小時候長期的吃不飽飯,曾凡的奶奶身體一直很瘦弱,生下曾廣海又坐下了病根,曾祖母去世第二年,曾廣海八歲那年也去世了,他們家地里又有了第二個墳頭。
此後,曾壽和兒子曾廣海父子相依為命,過了沒幾年,國家開始在農村實行公社化運動,開始了組織生產合作社,吃起了大鍋飯,土地又變成了集體所有,大家都為公社集體勞動,父子兩個家徒四壁,但負擔也少,日子反而比自己單過好了不少。
七十年代初,曾廣海和邱彩娥結婚,隨後幾年接連生了倆兒子,日子過的幸福美滿。
外面的革命運動如火如荼,對他們家衝擊不大,他們家是窮得不能再窮的貧下中農,成分梆梆硬,幹活兒積極不偷懶,再怎麼樣也斗不到他們頭上。
一直到八十年代初,重新實行聯產承包責任制,土地又重新分給了每家每戶,生產隊的集體勞動制度取消了。
這時候,勞動力多的好處就來了,可以多分地多打糧食,也是在這一年,不幸降臨他們家,曾凡的兩個哥哥在西河邊玩耍,溺水淹死了。
農村的習俗,夭折的孩子不能葬祖墳,連墳頭都沒有,路邊挖深坑一埋就完事。
次年,曾凡的爺爺曾壽也去世了,跟他奶奶合葬一起。
又過兩年,邱彩娥高齡懷孕,生下了曾凡。
這個時候雖然已經實行了幾年計劃生育,可是他們家的情況,也不在計劃的範圍內,人丁實在太單薄了。
從四五歲開始,每年除夕早上,曾廣海都帶著曾凡翻過結冰的西河,到自家墳地上墳,通常的流程就是燒紙錢,磕頭,然後放鞭炮,完事回家吃早飯。
後來西河上修建起混凝土大橋,往來方便了許多,每年都是曾廣海騎著自家的大鐵驢帶著曾凡去上墳。
再後來,曾凡學會騎自行車,和父親各騎一輛車去上墳。
今年曾凡開車帶著父親去上墳,也算是一點點進步,至少可以少挨點凍。
跟周圍其他人家十幾個,幾十個,甚至上百人的上墳隊伍相比,他們家年年就父子兩個人,顯得格外的人丁單薄。
劉家鋪三百多戶人家,姓劉的佔大半,據說都是一個祖先,幾十代傳下來,早已經分成了多個支系,十幾處墳地各自祭拜,再加上二十多戶外姓人家,墳地大多都在西河西邊的田地里。
每年三十這天早上,一個村的男人差不多都要去墳地走一個來回,西河大橋這時候顯得格外熱鬧。
他們這一片區域大年三十上墳是固定習俗,對清明節反而不太看重,燒紙錢放鞭炮當然是必不可少的儀式。
大量的鞭炮、煙花、紙錢集中燃放,空氣中瀰漫著濃濃的火藥味,這就是曾凡記憶里,印象最深刻的過年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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墳頭裡面的祖先曾凡都沒有見過,一點印象也沒有,當然也談不上感情,小時候被父親從被窩裡拽出來上墳還很不情願,為此哭鬧過好幾次,後來慢慢的成了習慣,再大一些也開始理解了。
不過理解不等於認同,曾凡不相信人死後一定變成鬼魂,尤其是看過那麼多書以後,更加堅定了自己的信念。
人類或許真有超越肉體的靈魂或者意念,但絕不會是民間傳說的那樣,到了陰曹地府還能收到燒過去的紙錢,保佑子孫升官發財之類,那純粹是活人的自我安慰,隨著現代教育的普及,人們的認知能力提高,相信那些的人也會越來越少。
人都是社會性動物,無論生活在哪裡,都需要歸屬感和認同感,想要獲得其他人的認同,就要遵守大多數人約定俗成的規則,哪怕是那些高官巨賈,也一樣不能例外,只要是這片土地走出去的人,回到這裡,表面上都得遵守這些規則。
你可以不在意別人的看法,可是父母親人的看法總要在意,不然的話,也沒必要在這一天回來了。
至少在農村,不知道多少年形成的上墳這個風俗習慣,不是一兩個人能改變的,更不會短期內消失掉,不過曾凡相信,隨著老一輩人的逐漸逝去,不認同的人會越來越多,這個風俗終究會消失。
十里不同風,百里不同俗,移風易俗,無論是主動還是被動,世間風俗一直在不停的演變之中,社會變化的越快,風俗演變的也會越快,只是身處其中的人們,最不容易察覺到。
若干年後,在回憶往昔的時候,才會發現很多過去習以為常的風俗,都已經在不知不覺中或者消失,或者變得面目全非。
從墳地里回來,東邊的天色才剛蒙蒙亮,邱彩娥已經在準備早飯了,楚妍在幫著燒火,一老一少邊忙邊嘮嗑。
她們聊的就是曾凡打算回家蓋房子的事情,邱彩娥對此有點不理解,燕京有那麼高工資的工作,為什麼還要回鄉下來呢!
「凡凡,你真打算辭掉城裡的工作,回來養狗嗎?」看到他們父子倆進門,邱彩娥很直接的問道。
「楚妍,你咋跟我媽說的?」曾凡有點無語了。
原來她們也沒說幾句,楚妍只說了個開頭,邱彩娥理解錯了。
聽了曾凡的解釋,老太太才明白曾凡的意思,不是跟人有矛盾,也不是在城裡混不下去了,而是兒子的工作不需要每天坐班,在鄉下住著更自在,一樣不耽誤原先的工作。
當然,更不耽誤原先的工資,老太太很在意這點。
想回城裡,隨時可以回去,城裡一樣有房子,兩邊想住哪裡住哪裡。
既然有這樣的好事,邱彩娥也就不著急了,又關心起他們倆的婚事,如果是在附近相親找對象,他們老兩口能幫上忙,楚妍離著太遠,他們能幫的實在有限,只能聽從曾凡的想法,讓他自己拿主意。
按照邱彩娥的意思,倆人都住到一塊了,楚妍懷孕是早晚的事,結婚當然越早越好了,她也早點抱上孫子。
在村裡老輩人的觀念中,傳宗接代是一輩子最大的事情,一切都不及這事兒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