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想不到
袁捕頭看著陸用的樣子,也是笑了笑,朝著包子鋪喊了一聲。
「王大頭,拿半斤包子,記在我賬上。」
「好唻!袁捕頭半斤包子記個賬,一共五文錢。」
老闆一聲吆喝,飛快的用荷葉包了幾個包子送了過來。
「陸禪定,先拿著吃,就你現在的眼光都能把人家包子鋪看穿了!」
「謝袁大人!主要錢財在……」
「陸禪定,吃飽就要幹活,二百文輸贏,我押在你身上了。」
陸用只能毫不猶豫的點頭,然後接過包子,拿出懷遠和尚送給他的牛皮水袋,開始飛快的吃起包子。
這會兒陸用也不會管這是啥餡兒,啥面的,就是哐哧哐哧狂吃起來。
噎著了就趕緊喝水,五分鐘不到,三個大包子就干到了肚子里。
陸用這會兒才覺得自己彷彿活了過來。
從城門到府衙距離其實不短,陸用一邊走著一邊估算著距離,到了府衙的時候,用時將近四十分鐘。
明武朝的府衙並不豪華,反而看著有些破舊。
拴好馬以後,袁捕頭悶著頭就往府衙里去了。
陸用趕緊快步跟了上去。
「陸禪定,府衙一進二進可走,三進不準踏步。一進是大堂,官房在左,吏房在右。二進是議事堂,左為案庫,右為武庫。武庫正門勘驗,領武后出。」
袁捕頭說完,直接往一進一處門房走了過去。
陸用離得近一些才看到還有門牌的,上面寫著通判。
「通判大人,府衙賊曹頭首袁湖瀟有要事稟告。」
「進來!」
裡面傳來一個男子聲音,隨即袁捕頭整理好裝束,解下佩刀,低著頭推門而入。
陸用這會兒沒能看到相當於省廳廳長的樣子。
袁捕頭在裡面一待就是半個多小時,這才從裡面出來,拿了一份蓋著大印的紙張。
接著就去了右邊的吏房,這回倒是不耽誤事兒,很快就有個三十多歲的中年男子帶著袁捕頭出來了。
「陸禪定,跟上!」
陸用趕緊跟了上去。
「趙延壽,你得多叫點人過來!要不然我怎麼很快看得完……最多二十文……抓緊時間!」
陸用只聽到袁捕頭和這個文吏簡短說了幾句,文吏就打開了案庫的大門。
「這裡,這裡,這裡,三排!你們一排,我們兩排,三十文就都是我們的!」
這個姓趙的文吏沒有一點兒不好意思的意思,張口就是談錢。
「我查今年的,陸禪定,幹活!」
陸用趕緊答應一聲就走了進去。
陸用一開始以為案庫一排是很多很多,結果就是三四個書架那麼多。
「袁大人,這個我很快就能一個人……」
「不要多嘴!讓你看哪兒你就看哪兒。」
袁捕頭面色一正,聲音低沉有力的朝著陸用說道。
那個姓趙的文吏笑著看了看陸用說道。
「袁湖瀟,讓他一個人看,二十文一文不準少,我先回了,再叫我就是五十文。」
「趙延壽,他就是個棒槌,他的話你也聽?咱們可是說好的,你別以為我不敢和通判說。」
「袁湖瀟,是你帶的人不懂規矩,必須另加十文,而且僅此一次,下次再多嘴,五十文一文不少。」
「好!」
袁捕頭瓮聲瓮氣的說了一個字。
「陸禪定,從此時起,找不到合乎要求的人,你就準備下地牢。」
袁捕頭恨恨的說了一句,開始拿起第一排的路引記錄看了起來。
明武朝的路引,陸用是看過的,那真是描述清楚的不要不要的。
當陸用翻到十七冊的時候,就找到了相似的人。
「袁大人,這個叫殷正江的人很可疑。」
袁捕頭立馬就從陸用的手裡拿走了這個冊子,然後文吏開始記錄下來。
「陸禪定,三排必須全部看完,謹防錯捕,我們不能犯錯,我們抓錯沒事,可是正經百姓被抓錯就慘了!」
陸用聽著腦子都有些懵,難道這會兒法制已經這麼先進了?
「就像這個叫殷正江的,他是哪裡人?鳩茲縣,一旦錯抓,帶回來容易,可是他回去就會很麻煩,每過一次查勘點就是三文錢,這一路從太平府到鳩茲縣五個查勘點,就是十五文,還有入城稅一文,交還文書時候,還有銷案費用十二文,等於錯抓以後,不算他返程的路上吃喝住花費,這些必須要花出去的費用就要二十八文。」
「斗米小民經不住抓錯,抓錯了,你自己想想,城裡半斤肉包五文,城外半斤肉包三文,二十八文將近五斤肉包,足夠一家四口人活五六天的,而且城外賺錢不易,所以我們府衙所有捕快一定會慎捕。」
陸用還真的被這個說法給驚到了。
「禪定給袁大人添麻煩了!在這裡向大人賠禮。」
袁捕頭嘆了一口氣,朝著陸用說道。
「趕緊找!這裡全部找完,如果只剩他一個相似,那就上門捕他。」
陸用點著頭,那個姓趙的文吏這會兒也去叫了一些人過來,按照袁捕頭規定的內容開始幫著查找起來。
本小章還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後面精彩內容!
兩個多小時以後,三排全部查完,另外還有一個叫胡保林的男子被找了出來。
「應該就是他了!」
袁捕頭看著一張紙說道。
「你是牙牌還是紙牌?」
袁捕頭冷不丁的朝著陸用問道。
「我以前有度牒!」
袁捕頭也沒有繼續討論這個話題,而是指了指手裡的紙說道。
「兒時父母皆亡,兩次偷盜被抓,第一次因為年紀小,罰十文,無錢徭役三個月抵。第二次,刺字,服徭役二十四個月,徭役期間,右手拇指割傷,傷痕描述和你看的那個指印相差無幾,四年之前,胡保林徭役期滿,回原籍。」
陸用這會兒是真的佩服這個明武朝戶籍制度了。
「趙延壽,謝謝!三十文明日給你。」
「袁湖瀟,確定不再查找?」
「不用了,謝謝。」
趙延壽拿出一張紙,讓袁捕頭簽了字,按了手印,接著讓陸用也簽了名字,按了手印,兩個人這才能離開案庫。
出了府衙,袁捕頭從身上摸出幾枚銅錢,遞給陸用說道。
「城裡找一家悅客來客棧住下,告訴店主,說你是我的客人,兩文大錢住一晚,五文錢可以一頓糙米飯加鹹肉。這裡是十文大錢,足夠你今晚用了,明天我回來以後,咱們再談。客棧在右邊,去吧!」
袁捕頭說完,把錢往陸用手裡一塞,順著他的右手邊指了一下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