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許灼是我喜歡了多年的混蛋,沒有之一。
第2章許灼是我喜歡了多年的混蛋,沒有之一。
在《鬥魚》初風靡整個大陸的時候,我花一個晚上看完了它,然後瘋狂的買了劇照海報貼在自己的卧室牆壁上,用了三個月的時間花痴郭品超。那時候裴明珠還不叫裴明珠,她叫裴一思。
初初聽見這個名字,我半張著嘴,故作驚訝地問道,陪你死?怎麼會有人叫陪你死呢?
後來她再也不允許我叫她的名字,她說不知道為什麼,自己的名字一從我嘴裡說出來就覺得特別怪異,哪怕我的發音字正腔圓一點不差。我說那我叫你什麼啊,裴語燕啊!她還真的很認真地思考了一分鐘,最後說你叫我明珠唄,我要當所有人的掌上明珠。
雖然當時我對她說的話做出了深重的鄙視,但我知道這個稱呼用在她身上其實一點也不過。明珠算是個小富二代千金,而且還是個養眼的千金,細胳膊細腿兒唇紅齒白。在我們這些普通家庭的孩子還在為偶像專輯望而卻步囊中羞澀的時候,她已經指著某知名雜誌上的某水晶手鏈對我說,夏平安,我知道今年要送你什麼生日禮物了。
我和裴明珠的相識始於一場口角賽,那時候郭品超還穿著白襯衣招搖撞騙,張勳傑也留著犯傻的中分耍2賣萌。我和裴明珠在整個初中年紀的走廊上,就到底是郭品超招搖撞騙得更帥還是張勳傑耍2賣萌得更可愛,展開了一番激烈的口舌之爭。兩半大不小的破孩兒為自己口中所謂的偶像爭得面紅耳赤,其內容也不過是反反覆復的他帥,他可愛。
大概是想著這樣繼續下去也爭不出個所以然,於是裴明珠改變了戰略方針,她在我像復讀機一樣地念著郭品超更帥的時候也大聲喝道,郭品超更帥!於是我條件反射地以同樣的音量回了句,張勳傑更可愛!終於,這場辯論賽完美結束,這段似是而非的友誼完美開端。
後來裴明珠逢人便說,夏平安出生的意義就在於和她裴一思相遇。原本我對於此定義很樂見其成,但是許灼出現以後,我又在後面自作主張地加了一句,夏平安存在的意義就在於和許灼一輩子手牽手談戀愛。
許灼。
我從來不知道,在多年後的今天,當我打出這兩個字的時候,指尖依然會莫名顫抖。男生好看的青澀輪廓在腦海里慢慢成形,最終又被硬生生磨滅。
在不懂事的年紀,我想我們都曾瘋著鬧著地去尋找過愛情,只是它的心太冷硬,我們離它不開卻又留不住,最後只剩自己伶俜獨行。
如果要將一切傷口過錯歸咎於什麼事或者什麼人,我想我會毫不猶豫的選擇去責怪《鬥魚》這部電視劇以及演這電視劇的所有人,包括我曾經花痴了那麼久的襯衣少年郭品超。
因為我是捨不得的,捨不得責怪身邊的所有,更捨不得責怪自己。我曾經對明珠說,其實我最怕的不是我愛的人不愛我,而是某一天突然醒來,我發現自己開始不再愛,甚至厭惡憎恨對方到不可方物的地步。
因為我全盤否決的,是自己再也回不去的昨天。
許灼在我生命中閃亮登台的時候,我已經反反覆復將《鬥魚》看了四遍有餘,也許是天天受裴明珠的荼毒,我也開始覺得張勳傑果然痞得有些可愛,我的流氓情結大概也是從那時候開始。我甚至在與裴明珠的交換日記里寫道,沒有愛過一次混蛋的人生是不完整的。現在我還記得,明珠的字寫得奇醜無比,她洋洋洒洒給我回了四個大字,病入膏肓。
結果,她一語成讖。
病入膏肓,這個詞語用來形容我對許灼的態度和感情實在再好不過。因為他,夏平安開始了自己的流氓生涯。大家都說嫁雞隨雞嫁狗隨狗,所以夏平安喜歡許灼,那麼她理所應該和許灼在一起,一起耍流氓。
我聽人說,在一段感情里,無論你多麼的喜歡對方,都一定要男生主動,如果他不主動,請你不要害怕錯過。而我慶幸的是,在與許灼的各種交鋒里,起碼在最初,我是佔了主導地位的。
許灼出現在校門口的那一天,我永遠記得。
盛夏,夕陽的餘輝染紅了這城市大半邊天,他如所有美好故事裡都會出現的少年模樣,一襲白色襯衣,微微低頭,碎長的流海一點點傾斜下來,會隱隱遮住褐色的眸。
裴明珠特別受不了我對許灼的形容,她反駁我。
怎麼一定要是褐色的眸呢?如果你真想將他描述得獨一無二的話,為什麼不說是黃色的、藍色的、紫色的?
我知道裴明珠是在故意找茬,她同許灼的關係從來都是那麼緊張。所以我沒有同她多糾纏,我只是將措辭改為了——深褐色。
彼時,許灼的出現對當年那個花痴少女的我來說,實在有些讓人心癢難耐。唯一不完美的是,他身後跟了大群嚼著口香糖,頭髮五顏六色的太保,其中一個還裸了上半身。看我一走出校門,那裸了上半身的小青年,手裡捏著被汗濕的T恤立馬迎了上來。
誒,夏平安,我們老大喜歡你。
當然,彼時我還不知道他口中的老大是許灼,只是這一幕讓我不可抑制地想起了於皓追小燕子的情景,於是我嘴賤地回,那你是不是該叫我平安姐。
然後我才發現了不遠處的許灼,他站在一行人的最前方,嗓音通過聲波由遠及近地傳送過來,男生笑得整個肩膀都在抖動,眼角飛揚。而他背後的那支軍團,彷彿就是整個世界集合起來的精英飛虎隊,不可一世。
別人愛的男子,有世上最英俊的側臉。
可我愛的少年,有世上最好看的眉眼。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