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王朔

第67章 王朔

沒有客人,王朔百無聊賴。

這時,路對面突然踉踉蹌蹌跑來一個小傢伙,「嘟嘟嘟嘟——」像是小火車一樣,一頭撞進他懷裡。

「哎呦呦——」

坐在小板凳上的王朔差點兒被兒子撞翻。

「差點兒給爹撞到!」

小孩子咯咯咯地笑出聲!

「又重啦!是不是?」

「沒有!」

「沒有?讓爹稱稱看看!」

王朔將兒子抱起來,然後裝作使勁卻舉不動的樣子:

「哎呀呀,好沉啊!」

「還沒有?」拍了拍兒子光滑的小屁屁,「都快成小豬啦!」

「沒有!」孩子撒嬌道,「沒有胖!」

」好!沒有胖!你怎麼來我這兒了?怎麼不在你媽那待著?」

王朔把孩子摟進懷裡,問道。

夫妻倆都在街上擺攤,兒子才三歲,家裡侄子侄女多,老兩口顧不上,夫妻倆索性就把孩子帶來一起。

「爹——,我想吃,媽媽不給我買!」

「是嗎?為什麼不給我們童童買?」

「媽媽,媽媽說童童...童童不聽話!」小男孩怯怯地說道,一邊說一邊可憐巴巴地望著自己爹爹。

「那童童今天聽話了嗎?」王朔笑著用鬍子茬蹭兒子的小臉蛋。

「聽話了!童童今天可聽話了,還幫媽媽賣東西了!」小孩子驕傲地說道。

「是嗎?那媽媽確實錯怪童童啦!」

「爸爸給你買吃好不好!」

「好!」

「叫聲爹聽聽!」

「爹——」小孩子甜甜地叫了一聲爹。

「哎——」

這一聲甜糯糯的爹,甜到了王朔心裡。

「買!」

小孩子把頭埋進父親懷裡,像個小女孩一樣,撒嬌地說道。

「買買買!」

「爹這就給你拿錢。」

王朔聽說兒子要吃,沒有猶豫,從腰包里掏出一毛錢塞到兒子小手裡。

西單的倒爺越來越多,吸引了許多客流,伴隨而來的小商小販也越來越多。

很多人重新拾起了祖傳手藝,開啟了擺攤生活,賣的,煎餅果子的,捏糖人兒的,表演小皮影戲的......

西單儼然成了一個大集,天天都像趕廟會一樣熱鬧。

「去吧,買完就趕緊回來,別亂跑啊!」

王朔交待道,八十年代也有人販子,不是沒人沒丟孩子。

王朔和媳婦雖然把孩子帶來,但並不是放養,一般都不讓孩子離自己太遠,生怕丟了!

「我知道啦爹!」

小孩子攥著一毛錢鋼鏰,再次像小火車一樣嘟嘟嘟駛離,小跑著奔向鋪子。

王朔看著兒子遠去的小背影,露出一臉姨媽笑。

王朔對兒子十分寶貝,他是56年生人,比陳澤小一歲,今年也25歲了,像他們這一代知青,結婚都比較晚,24歲,25歲結婚都是很正常的。

當然,也有結婚比較早的,在當知青的時候,就和當地人或知青結婚生子的。

王朔在東北當知青的時候,自視甚高,覺得京城的爺們兒就得找一個京城大妞,一直沒談,額...其實也偷偷談過一個,不過比較隱秘,沒聲張,就連一個宿舍的幾個兄弟里,也沒幾個知道的。

不過沒談多久,幾個月就分手了,後來自然也沒跟人提起,算是一場無疾而終的地下戀情,沒有掀起一絲波瀾。

78年回到京城后,家裡安排了相親,先上車後補票,年底兒子就出生了!

有了兒子后的王朔,變得不一樣了。

沉穩了不少,先是在廠里幹了小半年的臨時工,,之後跟著家裡哥哥鄰居做起了倒爺,再然後就是現在,自己拉起隊伍,帶著媳婦,從陳澤那裡拿貨,自己單幹。

王朔本人對目前的生活很滿意,有自己的房子,有老婆,有孩子,不缺吃,不缺喝......這就是自己夢寐以求的生活,如果能一直這麼過下去,也挺好!

「你又給他錢了?」

王朔一扭頭,是自己媳婦,裹著大棉衣,埋怨地瞪著自己。

「給了!」

王朔很颯然,絲毫不帶怕的!

「都說了別這麼慣著孩子!」妻子抱怨道,「昨天他都吃了一個啦,今天還給他買!」

「昨天是昨天的,今天是今天的,昨天還吃飯了呢,今天不得照樣吃!」

「孩子想吃就給他買嘛!咱掙錢是為了什麼?不都是為了兒子嘛,又不是買不起!買個怎麼了?」

王朔一頓詭辯,在慈母嚴父的傳統時代,王家卻是另類的虎媽貓爸。

妻子拿他沒辦法,只能幹瞪眼!

「你現在給他養成大手大腳的習慣,以後長大了咱們家多少家產也不夠他敗的。」

見妻子又用以後說事兒,王朔開玩笑道:

「那咱就多掙點兒,讓咱兒子使勁兒敗也敗不玩!」

所謂的「窮養兒,富養女!。」

男孩窮養防止長大以後敗家,女孩富養免得長大了一個棒棒糖讓黃毛騙走,這是中國一直以來的傳統教子觀念。

可王朔並不這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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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小時候家裡兄弟姊妹多,零花錢是一分都沒有,跟衚衕里孩子湊在一起,他也是最窮的那個,只能跟在人家屁股後面吃人家剩下的不要的。

人家丟在地上的糖,撿起來塞嘴裡的事情,也不是沒幹過。

就因為家裡窮,以前的他沒少受人家白眼,表面上說說笑笑的朋友,真正瞧得起他的沒幾個。

因為沒人喜歡一個撿人破爛兒,愛佔便宜的朋友!

愛慕虛榮,喜歡吹牛逼,很大程度上就是心虛,心裡沒有底氣,怕人家看不起。

「每個父母都不希望孩子成為像自己一樣的人!」

王朔就是這樣!很久以前他就發誓,自己將來有了孩子,一定不要讓孩子像自己一樣。

「你就慣著他吧!」妻子對於王朔寵兒子顯然也已經習慣了,不再說什麼。

「生氣啦?」

王朔見媳婦生氣,拉著媳婦衣角,將媳婦拉到自己身邊,兩人坐在小凳子上,他拍著媳婦的背,像是哄小孩一樣。

「哎呀——你別亂摸,這大街上呢!」

「我沒亂摸,就暖暖手!」

「哎呀,拿出去,快拿出去,有客人來啦,都看見啦!」

......

「兩位要什麼啊?」

買東西的是一對年輕小情侶,王朔知道像這種一般都是來買磁帶或者手錶的。

男孩送喜歡的女孩手錶,或者小年輕閑逛看看有沒有最近新出的流行音樂。

「手錶要嗎?鬼子生產的洋貨,精巧的很,我這兒還有情侶款的,你們看看。」

王朔將攤位上的一款銀白色錶鏈的電子手錶拿了出來,懂行的一看就知道不是什麼情侶款,只不過是同一品牌款式不同。

不過,經過王朔這麼一說,一對小情侶果然心動了,問道:

「這手錶多少錢啊?」

「這手錶原價是40的,如果你們要買一對兒,就給你們便宜10塊,按70賣給你們。」

這款電子手錶確實不便宜,他拿貨價也要17塊錢一個,賣35,已經算是不賺錢了。

「哦,我們再看看。」

小情侶在聽了價格之後,猶豫都沒帶猶豫地便扭頭走了。

「秀水街才賣30塊錢,這兒竟然賣35塊,還說便宜了,奸商!」

「走吧,咱們去秀水街看看!那邊的東西確實比這邊便宜!」

「本來以為西單這邊能便宜點兒的......」

練攤幾年的王朔雖心如磐石,但依舊不免動搖。

因為這是事實,倒爺越來越多,尤其在秀水街一幫溫州人到來之後,生意更加不好做了。

35塊的手錶沒坑人,確實便宜了不少。

因為一年前的時候,這款手錶還是賣70元一個的,現在賣35元,已經是便宜一半了。

可經不住有人更便宜。

以前賣一個手錶,從到貨到出貨,三倍利潤是最基本的,現在能有兩倍已經是很不錯了!

不僅僅是手錶,其他生意也同樣不好做。

晚上回家,王朔躺在床上,兒子趴在他的肚皮上呼呼大睡,他摟著媳婦感嘆道:

「生意越來越不好做嘍!」

「我覺得這樣也挺好的,我今天賣出去一百多!其他幾個攤子也差不多,雖然沒有以前生意好,但一天也能賺個四百多,這可比咱在廠里上班賺的多了!」

「是啊!是不少!擱以前,一大家一年也掙不了400塊!現在咱們一天就能掙這麼多!」

可,人最怕的就是對比!

「我昨天進貨的時候聽人說,之前跟在一起進貨的老王,就是一直在街口和他妹妹擺攤那個!」

「嗯,怎麼了?他們家怎麼了?出了什麼事?」

妻子對這家人有印象,關心的問道。

「沒出什麼事,就是老王搭上了川省的路子,光是傭金就賺了三萬!」

「咱們辛辛苦苦一年也沒人家一單掙得多!」

......

......

......

東棉花衚衕,中戲家屬院

陳澤坐在客廳看電視,電視上演的是《豫劇:大祭樁》,演唱的是豫劇名角常香玉。

這個名字在豫省可以說上至八十老太,下至三歲小孩,沒有人不知道。

都說年紀越大,越能感受到戲曲的魅力。

陳澤才剛二十來歲,就喜歡上了戲劇,聽著還覺得挺有意思,咿咿呀呀。

豫劇其實是比較通俗的,後世互聯網上都說,豫劇之所以能保持巨大的影響力,是因為它能養活自己,不用像其他戲種靠國家養著。

其實這件事說來輕鬆,但若是真得回憶起來,那就是心酸故事了。

猶記的鄉村空地上,一輛五徵車拉來一群戲劇演員一唱一晚上,而門票則只是每家每戶的一把花生。

第一場戲開唱之前,一個人拿著稱盤一排一排的收花生瓜子兒,後面跟著年輕人拿著麻袋,一邊收,一邊鞠躬說謝謝。

「老三?你怎麼來了?」

陳澤聽見敲門聲,看見是李肖來串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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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房子是一起買的,兩家現在住到一塊兒,是對門兒鄰居,互相串門兒倒是十分方便。

「哥,這是這個月的分紅,我給你送過來。」

陳澤看見李肖遞過來的牛皮紙包裹的一沓方塊兒。

「分紅?這個月的賬不是算過了嗎?這錢是什麼分紅?」

陳澤疑惑的問道。

李肖解釋道:

「錄像廳的分紅,阿華那個錄像廳,哥你不記得了?這是錄像廳的分紅!」

「錄像廳?我知道啊!」

錄像廳他當然知道,陳花花天天泡在裡面的那個嘛,人都快廢了!

「這是過去一年的嗎?」

「不是,之前的我給嫂子了,這是這個月的!」

陳澤有些吃驚!

「這個月的?這麼多?這少說也有兩三萬了吧?」

「三萬九!」

「這麼多?開錄像廳這麼賺錢?」

陳澤記得他的股份應該是不多的,自己一個月就能分這麼多,那錄像廳一個月能賺多少就不敢想了。

「我記得才一共也才開了三家吧?」

李肖笑著說:

「哥,你的消息早就過時了,那是一年多前的消息了,現在阿華的錄像廳已經開了二十多家了!」

「東城三家,昌平三家,房山五家,北戴河八家......」

在得出錄像廳生意一月能賺二三十萬元的時候,陳澤發現自己低估了這個時代娛樂產業的瘋狂。

東安門的那個錄像廳他去看過,也沒覺得怎麼樣,人是不少,但兩三毛一張的電影票,想來一天也賺不了多少錢,然而沒想到一個月下來竟然能掙這麼多。

「阿華這小子膽子確實大啊!一年開二十多家!這種性格是個做大事的人!」

談起阿華,李肖不吝嗇地讚揚道:

「確實,這小子做事確實有魄力,當初開錄像廳的時候,自己錢還不夠,還是找我借了點,我說你少開一家不就好了,他說不,非要一口氣同時開三家!」

「當時讓我入股,我其實是不看好的......」

「也是沒想到,竟然這麼賺錢!」

當初投資了幾萬塊錢,現在一下子翻了幾十倍,光是每月拿到的分紅,就比投資的多。

送走了李肖,陳澤看著桌子上的錢,也不得不感嘆,這個時代真得是風起雲湧的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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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0:南鑼鼓巷街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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