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職業作家小譚(求追讀月票推薦票?(′∪`●)ゝ)
哎吆終於到家了,陳朝放下鑰匙和早餐,伸了一個懶腰。
譚言正漱著口,聽到門的動靜一邊刷牙一邊探出頭,「回來了啊,陳哥哥!」
她還以為陳朝又會忘記帶鑰匙,但是自己沒睡醒就沒有留門,結果敲門聲沒聽到,倒是挺到了鑰匙扣相撞的清脆響聲。
陳朝好像記得帶鑰匙了欸。
正想著她一不小心把漱口水吞進了肚子里,乾脆和陳朝打了個招呼。
「嗯。帶了你的早餐,餃子和玉米粥,餃子是玉米包菜豬肉餡的。」陳朝鍛煉了一早上,趴在沙發上不想動彈。
「好的,謝謝陳哥哥!等我洗漱完就吃!」譚言甜甜一笑,關上了廁所門。
整整半個小時過後,譚言才從廁所走了出來,她紅潤的臉蛋上還掛著水珠,不施粉黛而色如朝霞映雪,又是美美噠的一天。
陳朝趴在沙發上一動不動,譚言走近一看,他已經睡著了,五官分明的消瘦臉龐壓在沙發墊子上,擠得微紅的嘴唇咧向一邊。
怎麼做到有點成熟又有點可愛的呢?譚言對著他做了個鬼臉,然後坐到餐桌上開始大口吃著餃子喝著粥,
「哎,味道還不錯誒!」她驚喜地發現這個味道和她小時候吃的早餐一模一樣,「陳朝在哪買的?」譚言有些好奇。
自從來到奶奶家她就沒怎麼出過門,沒看到大路邊李爺爺的早餐攤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一直都是她奶奶給她送早餐,不過從陳朝搬過來和她合租后,譚言就不讓奶奶上來送早餐了,容易露餡,這被發現了多尷尬。
她滿意地結束了早餐,從主卧里拿出一條薄毯子蓋在了陳朝身上,然後走進主卧關上門。
該工作了,她打開筆記本窩在床上準備碼字,沒錯!作為資深宅女,她的工作就是寫!小!說!
迄今為止她完本了三本小說,其中一本還進行了影視劇改編,改的還不錯,她看得入迷都快哭了,裡面的女主實在演的好,深得她心。
寫了幾年的小說,一開始她抱著試試的心態,隨便取了個自己的名字叫愛撈月的貓。
沒想到運氣來了擋都擋不住,才寫六千字就收到了站短,就這樣慢慢發展,堅持碼字寫書,她也有所成就。
銀行卡里還有一百二十多萬的存款,主體部分就是影視劇改編的版權費,加上停在外面的那輛MINI,她也算是一位小富婆了,
她現在有一個大志向,就是包養陳朝!賺大錢買大房子然後沒羞沒躁地過完這一輩子,和誰一起過還用說嗎?
譚言挑了挑秀氣的眉毛,她的QQ群貓窩裡又有資深讀者催更了,可惡!只能用自己快速的碼字手法和天馬行空的幻想劇情才能滿足這群養貓人了。
新書字數還太少,才十多萬字,加上她每天日更五千字的速度,對於追讀的書友來說根本不夠看,
水文是不可能水文的,這輩子都不可能!
「哎」,她嘆了口氣,沒辦法,更得太快靈感容易缺失,她腦中的劇情需要慢慢發展,這本書她決定單男主。
她要想象女豬腳的出生,經歷,背景,交集的過路人和與女豬腳產生羞羞情感的男主……還要補上各種無奈狗血的情節變遷。
這些她都要放在後面慢慢寫,好的情節和靈感也只能先記在草稿箱和備忘錄里。
「啊,裂開吧這個世界!我才二十三歲啊,戀愛都沒談過天天還要硬著頭皮寫出來。可惡!我都羨慕女豬腳!」她放下筆記本在床上滾來滾去,
買了大床就是這個好處。她睡覺的時候一點都不老實,大床可以保證她不會在睡夢中莫名其妙地掉下去。
她習慣天天宅在家,所以認識的男生非常少,更別說交流和溝通了。
偶爾出門在外買菜啥的,她也是習慣性的保持安靜和清冷的氣質,那氣勢簡直就是在身上掛了一塊「生人莫近」的牌子。
只有陳朝!在他面前譚言從小時候開始就裝不下去。
所以談戀愛談戀愛,和誰談?當然是和住隔壁那個,不過譚言發現陳朝現在還沒發覺她是誰,
「他不會還在裝作不認識我吧?演這麼久不累嗎?」
她捂著臉,可惡可惡!不胡想亂想了,她捧著筆記本坐在靠背椅上開始碼字,待會還要做中飯。
陳朝下周一才上班,上班了中午陳朝就不會回來了,她也不用做做中飯,通常她都是就著早飯當中飯一起吃了。
但這幾天她晚上是肯定不能熬夜碼字的,不然白天醒不過來又要讓陳朝做中飯了。
她最喜歡熬夜碼字了,深夜周圍一片寂靜,關上窗戶也可以隔絕大部分火車經過的轟隆聲,
在這種情境下她的思維可以極佳地活躍起來,描繪出來的情節也更加生動形象,
直接就是靈感噴泉,各種人物的一舉一動都可以在她腦子裡模擬出來。
那種碼字的狀態是最爽的,就是容易腰酸背痛。
「啊。。。嗚」譚言捂著嘴打了個哈切,
她終於碼完四千字了,但不適應白天碼字的她是痛苦的,就怕她自己的狀態不爽,讀者看著她寫的文字也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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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了就這樣了。反正更完了,任務完成!」至少暫時安撫住了這群養貓的主子。
躺在床上微閉雙眼,擺爛,擺爛……
誒!起床!休息一會的譚言嚯地一下起身,
摸著床沿,她拿起手錶看了看時間,中午十一點了,該做飯了。
拿著飯缸打好米,她一邊淘米一邊插上電源燒開水。
把電飯煲插頭接上,安頓好米飯兄弟之後,譚言設定好煮飯的時間,又急匆匆地跑到客廳打開冰箱,
拿出中午準備吃的菜,南瓜,香乾,辣椒,火腿腸。。。
洗好菜,她噸噸噸地切起了菜,一系列的動靜把客廳沙發上睡覺的陳朝喚醒了。
他直起身子,用手擦了擦還迷糊的眼睛,我在哪?我是誰?微微迷惘了一下,陳朝終於回過神來,
「我居然睡著了,」看了看牆上的表,中午十一點半了,好傢夥睡了將近三個多小時,從早上一覺睡到快開飯,還有誰?
他噸噸噸地喝了一大口水,走進廚房想幫幫忙,被譚言趕了出來,「就三道菜而已,你先把碗筷準備好,馬上開飯!」
「哦,好好。」陳朝拿起碗筷放到餐桌上,
「總覺得缺了點啥。」他想了一會兒,「哦,電視還沒打開。」
他打開電視,等到新聞節目里主持人的聲音傳出來,這才滿意地點點頭。
有時候買一部電視並不是用來看的,打開它是為了增添一些家的味道,讓客廳里多了一些熱鬧和安心的氛圍。
因為他爸媽以前當老師,所以陳朝自打讀小學起爸媽就經常不在家,只有在外面玩的時間裡才能熱鬧一些。
所以陳朝現在雖然和譚言合租,但他以前已經習慣了在家的孤獨,打開電視播放一天都成了他的日常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