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人之初性本...呃...
人真的可以被別人帶壞嗎?因為那個時候看哲學,我開始思考這類問題,人的本性到底是惡還是善,我們到底是被人帶壞了,還是自己本來就壞?其他的我不知道,如果單就我自己和發小來說,絕對不存在被人帶壞的可能,我的話那就不用說了,自己的體會非常深,如果我去作惡,那都是我想做,跟別人沒有一毛錢關係。發小其實也差不多,他也是那種主意特別硬的人,你想帶他,沒有我跟他這個交情肯定不行,而且就便是我家這個交情,他不願意做一件事我就完全沒有辦法——我帶他去揍他的情敵,那是因為他早就想揍了,只不過平常控制著沒有發作,我過去對他說別控制走倆步,他馬上就放開駱媛(他女朋友叫這個名字,很美的一個名字,很差勁的一個姑娘)拴在他脖子上的狗鏈子沖了上去——
好狗狗!加油!咬人才是你的天性!別控制!別被駱媛帶壞了!照他大腿就是一口!上啊!幹得漂亮!我在後面幾乎要跳起來這麼喊了...
駱媛長得很漂亮,但是她看不起我,所以我也看不上她,咱爺倆誰都不用搭理誰。發小名字叫孟如玉,好聽不,聽起來是一個再陌上人如玉公子世無雙不過的名字,但是終究他的本性跟我一樣經常性地要牲口大暴走,平白無故就要出去搞點事情。但是他從小就比我實際,比我現實,所以他惹事少我惹事多,他自己都要控制自己,不遇到我一般不會本性爆發——
"哼!你就等著吧,別處理,哪天一推門發現那小子膩在駱媛身上,或者更慘,駱媛膩著他,你一輩子可就沒法活了——咱們能丟得起這人?給我,我只好去駱媛老家殺她全家然後嘎自己喉嚨管子..."打聽到發小有個弔膀子的情敵那天,我一邊喝酒一邊跟他說。
"你別滿嘴嚼蛆,駱媛不是那種人。"
"她確實不是,我看出來是個好姑娘,問題在這裡:她不是那種人,那個男的呢?駱媛不知道男人之間的規矩,那個男的也不知道嗎?哪有明知道人家有男朋友他還湊上去追的,這是往你頭上拉屎啊大哥...拉屎也就罷了,萬一他吃點葉菜,拉出來的是綠屎,嘖嘖,好傢夥,戴綠帽子都用這種最不尊重人的方式..."
"你不懂他們南方人(駱媛是宜春姑娘),他們都比咱們細膩,這小子打小就開始追駱媛,一直追到現在,他本來分很高要去上海讀大學,結果跟著她來了這裡..."
"媽媽耶!問題更嚴重了!好傢夥,駱媛不會是一女同侍二夫吧...你別罵我聽我把話說完,人不是只有這個肉梆子啊,她還有感情呢!你現在這個情況不就是,肉梆子歸你,感情歸那個情敵,這是一種隱性的一女同侍二夫..."
"她沒那麼爛,你很爛,所以你才這麼想問題。"
"你說我爛,至少我承認,就怕別人也爛,還不願承認,嘴巴很硬地說自己很高潔——就算駱媛不爛,那個男的你了解嗎,你就知道他也是純粹的柏拉圖式愛情,就算駱媛是林徽因,那個男的是金岳霖,你他媽算哪門子的梁思成我問問你!"
"呃...問題是駱媛三令五申跟我說了,如果我去找那個男的麻煩,她就跟我分手..."梁林金這三個人的關係我和發小研究過,一致覺得,這種事如果確實幹乾淨凈,那麼只有他們那個時代的人,學識才華像他們一樣高才做得到,我們這個時代的人和社會風氣絕對不可能,而且,我們現在的人也不會有那麼高的才學支撐他們的高級趣味。
"承蒙先生不棄,區區小事在下願效犬馬之勞,除去這個心腹之患,省得屎屙到頭上你再反悔..."
"我再想想吧,你別老是動不動就要跟人動手,咱們都是大人了,動手都有後果,你是有錢有到不行嗎?再說,駱媛說了要跟我分手,我還去找麻煩,我不是..."
"放心吧,我覺得女人這方面爹爹比你懂,趁現在她和你愛得水乳交融沆瀣一氣蛇鼠一窩狼狽為奸,痛下殺手別讓她養這麼大一個毒瘤,哪怕那男的不毒,駱媛這麼養下去也要病倒了——在這方面,做人就要一心一意,老子經常跑出去在多少女人之間踩高蹺走鋼絲,我還不知道嗎?你把她這個瘤子嘎了,你才能跟她走得更遠,天天有個野漢子在你眼皮子底下跟你女朋友弔膀子,你還是個男人嗎?以後出去見了人先給自己倆嘴巴,說三聲『我不是個男人』再談別的事情,老子替你害臊..."
"那她要是跟我分手呢?"
"你別理她,她說分手,你就不分,過段時間看看她到底服不服...我猜,照你說的這個情況,駱媛搞不好巴不得跟你分手去找那個男的——做夢去吧她!老子每天揍那男的,揍得他沒法在蘭州待為止,她要是不跟你好,那她找誰我揍誰,一輩子陰魂不散跟著她,讓她一輩子都只能蘿蔔茄子擀麵杖——喂,你記著點把我這個話帶給她,老子說到做到,這你總信得過我吧,我反正不讀書,要做到這個也很...很容易(其實我還是有點想回去讀書的,但是,不管了,先處理這個事)——女人糊塗,是因為她們盲目相信自己的感覺,男人不能糊塗啊大哥!拿個主意吧你!"
"好!就這麼干!他媽的我早就看那個賊娃子不順眼了..."
道理?道理都是人說出來的,你能說我的話就不對嗎?這玩意沒有對不對,只有做不做,這種事你別忍著,不愛都可以,但是不能綠,大家都別綠,速度地處理了繼續往下活,別拉低彼此的人生高度。
所以喝完以後我和發小滿世界找那個男的,那小子在球場里踢球,發小遠遠地給我指了一手指頭,我跑過去一個突襲把他放倒騎在身上就打,結果他們一起打球的過來把我拉開,我還跟那個球隊隊長說話呢這個弔膀子突然當胸口頂了我一頭——踢足球的嘛,腦瓜子都硬,一頭頂得我跌跌撞撞往後倒,發小見我吃虧跑過來拉倒那個小子就打,倆個人二對十一邊打邊跑——後面整個球隊都跑過來追我們,我倆就一邊跑一邊嘻嘻哈哈,繞著那個學校跑了三圈才算把那些人甩掉。
"我告訴你吧,這個時候殺個回馬槍,他們肯定都散了,咱倆還能抓到那個弔膀子,這回我讓他見識見識碎蛋神功,把他治成太監,你這輩子都可以放心了。"後面繞回學校後門那一堆小吃攤,我和發小每人要了一瓶啤酒喝著我跟他說。
"好!這回我也上,先把這小子料理徹底,然後回宿舍叫大牲口和干毛猴再跟他們對陣!"
第二次過去找到那小子三不五下就把他治服氣了,但是因為我下手太狠把這小子蛋蛋踢出了點問題,最後只好帶他去校醫院檢查,還驚動了駐校派出所,搞到凌晨倆點多才回來,賠了一千塊錢。那小子被人踢得陰囊紅腫,然後我告訴他等他好了還有,我只要還活著這個事就不算完——他當然認識發小知道怎麼回事,後面大概半個多月以後他就轉學還是怎樣消失了,駱媛差不多也得跟發小冷戰了這麼久,倒是沒有提什麼分手,畢竟弔膀子對象都沒了還分什麼,分了還得現找。
從那以後駱媛就見我一次罵我一次,罵急眼了還要罵發小几句,反正她罵她的我喝我的全當沒聽見,而且那後面我們喝酒就很少帶著她了。發小這人很奇怪,他找的女人大都看我不順眼,後面他娶了個很兇的老婆,剛結婚那幾年不讓他喝酒,我偷偷摸摸跑過去勾引發小出來喝酒,被他老婆拎著一根棍子從南天門追到蓬萊東路...服了,我自己找的女人看我不順眼也就罷了,別人的女人也看我不順眼是怎麼回事?後面發小的老婆生了第一個孩子以後他倆總算不吵架了,這時候我才能跟他老婆坐在一個桌上吃飯不用隨時擔心她會打我——她打我,不就跟我爹打我一樣,沒法還手我只能跑么,虧她還是個法官,一點都不遵紀守法好吧...
上面這件事,你總不能說是我帶壞發小吧,我就不知道他怎麼想的,女人們固然有那種純潔的感情,男人是個什麼批樣他心裡還沒數嗎,也許就是,一旦涉及了愛情所有人就都困惑了吧,發小那麼精神的一個人,我很少見他犯糊塗,他都會被這種玩意欺騙——得虧他有我這麼聰明又生猛的兄弟,不然我估計他那時候就被駱媛綠了,所以高低找幾個聰明人做兄弟吧,不然你的生活出了問題沒人幫你處理,全靠自己一個人往下撐是很難的。
我知道自己做的事不對,但是這種不對屬於不得不做,必須得做,因為善惡其實也很曖昧,那時候那小子對駱媛是沒辦法,但凡他碰了她,那他不也是作惡嗎?只不過,很多人把自己的惡偽裝成善罷了——其實在我看來,只要你掐斷苗頭,惡也可以是善的,我其實做了一件好事,幫那小子做了一個善良的人——只要他後來再也沒回去找駱媛,那他在這件事中間就是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