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1章 小紅帽4
「昨晚居然真的沒有死人。」德魯森的眼睛亮晶晶的,有些興奮。
「昨晚沒有,今晚說不定就有。」陳歌潑了他一盆冷水。
「行了,別嚇唬他了。」我把陳歌推到旁邊,「德魯森,你去告訴大家,讓大家都穿上紅衣服,門口也要掛上紅布。」
「你這是要把我們鎮子都喂狼嗎?」
「讓你做就做,哪那麼多廢話,你還想不想知道殺你哥的兇手是誰了。」陳歌說。
「當然想了。」
「想的話,就按我們說的做。」
德魯森翻出來一件紅色的皺巴巴的襯衣,穿上有些難看,但他說這是唯一一件紅衣服了。
我把腰間的紅綢子掛在他家門口,引來了不少人的非議:
「這是幹什麼?這不是找死嗎?」
「就是啊,不要命了嗎?」
……
「大家,聽我說——」陳歌走出來,「所有人,都像德魯森一樣,換上紅衣服,在家門口掛上紅布。」
「你們是幫我們還是幫狼人啊?」
「你們也說了,狼人似乎看見紅色會興奮,那就是沒有依據,就算它興奮,也不可能把你們都殺光吧,那我們倆是吃素的咯?」
鎮上的人半信半疑,「那……那你們……能保證不會出事嗎?」
是瑪珊。
她的頭髮盤在左側,上面還纏了一根藍色的絲帶,她的女兒梳著麻花辮,穿著藍色的裙子,被她抱在懷裡。
她抬起頭,露出一副可憐的表情。
「我保證。」我說。
「你拿什麼保證?」一個男青年說。
「大不了我拿我這條命出去獻祭。」
聽見獻祭兩個字,他們才有些相信了,紛紛回去找紅衣服穿。
「那個——」瑪珊叫住我。
「怎麼了?」
「德魯森,他還好嗎?」
「還好,不算太糟,怎麼了?」
「沒什麼……沒什麼……」她搖搖頭,抱著女兒離開了。
不太對勁啊。
直覺告訴我,她和德魯森的關係不一般。
德魯森氣喘吁吁地跑了回來,「我都辦好了,他們都按你們說的做了。」
「嗯,不錯。」我給他倒了一杯水,「等晚上吧。」
晚上,有人按捺不住,敲開了我們的房門。是瑪珊。
「我……我太害怕了,我不能死,我還有女兒……」她帶著哭腔。
德魯森抱過她的女兒,「萊瑟爾,我們去那邊玩吧。」
「你女兒叫萊瑟爾?」我問。
她點點頭,看著女兒和德魯森在一起玩耍的情景,不由地露出微笑,「我很愛她。」
愛她?還是愛他?
或者,愛的是哪個他?
我看向她的眼神有些複雜,但還是為她拉開椅子,給她倒了一杯水,「您叫什麼名字?」
「瑪珊。」
我們聊了一些東西,當然,她沒有透露一點她和佩安德的關係,還有她短命的丈夫。
「狼來了。」陳歌說,隨即挑開窗帘給我看。
「不太一樣。」
「我剛想說。」
「德魯森,帶她們倆去樓上。」我說。
「你看他的動作。」陳歌指了指這狼人,跑、跳,都比昨晚的敏捷很多,肯定不是一個人。
「他對紅色很敏感。」說完,就見他徒手拆了一家的大門,鮮艷的紅布被他撕扯下來,「皮毛也不一樣,新鮮的。」陳歌說,「快出去!」
我們倆推開門沖了出去,在那狼人即將要殺人的時候,陳歌朝他開了一槍,子彈擦破皮毛,打在旁邊的牆上。
這麼強?
它被惹怒了,朝著我們倆奔來,我跳上他的後背,舉起匕首刺了下去,一路向下,劃開了他的後背,撕下了一塊皮毛。
「是穿上去的。」我看見了針腳,很粗糙,我手上還有些線頭。
「那就好辦了。」陳歌微微一笑,和那狼人扭打在一起,我把那家人安頓好,轉身投入戰場。
那狼人很聰明,見陳歌難纏,轉頭開始攻擊我,一口咬在我的肩膀上。絕對不是人的咬合力,我感覺我的肩胛骨都要被咬裂開了。
陳歌把匕首刺進它的喉嚨,即使這樣他也沒能鬆口,直到我感受不到疼痛了,猛地用頭撞上它的頭,陳歌剛準備朝它都腹部開槍,它就瞬間「空」了。
漆黑的夜,只剩下一副皮囊。
「你怎麼樣?」陳歌撕開我的衣服,「你有感覺嗎?」
「剛開始疼,後來就沒知覺了。」我回頭去看傷口,卻什麼都沒有,「怎麼回事?」
「我也不清楚,它沒了。」
我揉了揉肩膀,想起佩安德的死法,會不會也是這樣,「先回去,把這張皮也帶著。」
在燈光下,我們都看清了我肩膀上的東西,是一個牙印,經過陳歌的比對,和佩安德脖子上的牙印一模一樣。
「看來襲擊我們的,和襲擊佩安德的,是同一隻。」
「你是說,就是這張皮殺了我哥?」
「當然不是,是有心者披著這張皮作祟。」我說,把手放在皮毛上摸了一下,「新鮮的?」
「嗯。」陳歌翻過來看了一下,「又不是,做工不錯啊,除了針腳有些粗糙之外,其他的挑不出任何毛病。」
「什麼意思?」
「整張皮,包括毛髮,都是人工做的。」
「這麼厲害?」我拽下幾根毛聞了聞,「確實沒有野獸的腥味。」
「瑪珊呢?」我突然想起來。
「在你們旁邊呢。」德魯森指了指我們旁邊熟睡的母女倆,「她們不敢去樓上,我只有讓她們睡在這了。」
陳歌以餓了支開了德魯森,說:「應該死不了,除非有毒,但是只有牙印,按理來說是下不了毒的。」
「那要是有別的辦法呢?他都能徒手做一張狼皮,下毒這件事,還難得倒他嗎?」
「做狼皮不難,下毒也不難,但是可以憑空消失,可以讓自己變得那麼高大,這才難。」
「你懷疑有同夥?」
「可能還不止一個。」
「聊什麼呢?快吃吧。」德魯森拿著能噎死人的乾麵包和齁死人的草莓果醬來了。
我咬了一口,還是和昨晚一樣噎人。算了,就當鍛煉脖子肌肉了。
陳歌沒吃,只舀了一勺果醬含在嘴裡,他低下頭,看不清他的表情。
突然,他把手放在了我的大腿上,在我腿上寫著字。起初,我還以為他是無聊,因為他寫的是:好吃嗎?
但後來,他又往我這坐了點,更加肆無忌憚了,寫道:我知道是誰做的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