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站穩腳跟
生活寬裕之後,麥穗不再天天進山打獵,只隔三岔五給老丁送一回獵物。
家裡的肉倒是沒斷過,現在雞蛋都不算葷菜了,只有正兒八經的肉才算。
天氣熱,麥鴻材還每天熬一鍋綠豆粥,放了冰糖的那種,然後用冰涼的井水鎮著。
不僅麥穗喝了開心,他和麥老三也能順便享受一把。
當然了,麥鴻材和麥老三休息一兩天後,還是得下地幹活。
只是不用非得拿十工分了,六公分就行,兩人心裡頓時輕鬆不少。
麥向東見他們終於肯出來幹活了,也算是鬆了一口氣。
至於麥穗,誰能管得了她呀。
只要她別再隨便動手打人,麥向東就謝天謝地了,哪裡還敢要求太多。
反正已經扣了麥老三家30工分,其他村民就算心裡不爽,也只能在背後蛐蛐,明面上說不了麥向東一點。
就這樣,麥穗算是在蓮花村站穩了腳。
只是,住在麥老三家附近的村民總能在飯點聞到肉香。
之前他們沒多想,因為上次分豬肉,麥穗分到了三斤,怎麼說也能吃個兩三天。
但這都七八天了,還能聞到肉香,大伙兒不禁感到好奇。
於是,總有人來跟麥老三套近乎,打聽他家最近都吃啥了,聞著怎麼那麼像肉呢。
麥老三的謊話張嘴就來:「麥穗上回不是在山裡撿了頭野豬么,於是有事沒事就喜歡進山溜達。
嘿,你還別說,我家麥穗運氣就是好,時不時就能撿只雞或兔子回來。
搞雙搶這麼累,麥穗說要給我好好補補,閨女孝順,我也沒辦法,唉~
不說了,我要回去吃飯了,今天不知又吃啥好吃的,幹了一上午活,我都餓了。」
麥老三顯擺完,就邁著得瑟的步伐走了。
留下一眾村民白眼都快翻到天上去了。
嫉妒麥老三的孫大壯直接呸了一聲:「就他閨女還孝順?現在村裡誰不知道,麥穗天天在家揍他跟揍孫子似的。」
也有村民說了句公道話:「也沒有天天揍,最近揍得少了,都好幾天沒聽到麥老三的慘叫了。」
村民們還是很羨慕麥老三的。
「要是能天天吃肉,我也願意挨揍,反正我皮糙肉厚的,打幾下又不會死。」
「就是,我也願意。麥穗細胳膊細腿的,能有多大力氣,我看麥老三就是故意賣慘叫那麼大聲。」
「你們說,麥穗運氣真這麼好,那些肉真是她在山裡撿的?」
「那不然呢?不是撿的,還能是天上掉的不成?最近也沒看見他們進城買東西。」
「我看是誰挖的陷阱,被麥穗發現了,她就天天先一步進山去搶人家的。」
「難怪她不下地幹活,原來是為了這個!」
「這怎麼能叫搶呢,山裡的東西誰撿到就歸誰,等地里的活兒忙完,我也進山去撿。」
「我也去,到時候咱一起啊。」
「行,我叫你。」
「還有我,還有我。」
「......」
其實,麥穗天天吃肉也有點吃膩了,不是雞就是兔子的,關鍵麥老三和麥鴻材的廚藝也就那樣,只會固定的幾種做法。
他們不煩,麥穗都煩了。
於是,下午麥老三和麥鴻材出去幹活后,麥穗就拎著一根自製的釣魚竿去河邊釣魚去了。
別人釣魚用蚯蚓,麥穗釣魚用棉花。
至於棉花哪來的,自然是從麥老三枕頭裡薅的。
蓮花村村口有條兩米多寬的河,乃長江支流。
這裡的魚是老天爺養的,跟山裡的獵物一樣,誰捉到歸誰。
但蓮花村之所以叫蓮花村,是因為這裡盛產蓮藕,有十幾個大大小小的蓮花池。
那裡面也有魚,只不過那裡的魚是公家的,不能隨便釣,否則就屬於盜竊公家財產,會被抓起來批鬥。
這些情況,麥穗都提前問過麥老三,不會故意去觸犯村裡的規矩,她老老實實來到河邊釣魚。
只見她戴著一頂草帽,還把家裡的竹椅給搬到了河邊的一棵大樹下。
旁邊再放一個水桶,就這樣悠哉悠哉地支起了釣魚竿。
麥穗甚至還把字典給帶來了。
遠遠看去,少女眉眼如畫,身姿曼妙,細碎的陽光透過樹葉落在她身上,讓她整個人好像在發光一樣。
好一幅山美、水美、人更美的神仙畫卷。
知青點的幾位知青,分到的活兒剛好就在河邊,看到這一幕,不由露出一抹神往。
他們身為知識分子(高中生),原本應該跟麥穗一樣,盡情享受陽光,悠閑愜意地坐在樹蔭下釣魚看書。
或者約上三五好友,坐在草地上暢談詩和遠方。
而不是像現在這樣苦兮兮的在地里幹活,螞蝗爬在他們的小腿上吸血,稻梗割破了他們的手掌。
兩相對比之下,他們突然感到一陣莫名的心酸,難過得想哭。
趙雪低頭看了一眼自己沾滿黃泥的雙手,突然對旁邊的林冉冉說道:
「冉冉,你看別人,仗著自己是大隊長家的親戚,就這麼明目張胆地偷懶不幹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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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累死累活干一天才拿六個工分,別人還有閑心在那兒釣魚,真是世風日下、人心不古啊。」
林冉冉是個咋咋呼呼的性格,本來她就心氣不順,再經趙雪這麼一刺激,哪裡還忍得住,脫口而出:
「大隊長這也太無法無天了吧,真以為所有人都怕了他,信不信我去公社舉報!」
知青負責人李啟明聽見了,立馬小聲呵斥林冉冉:
「林冉冉,你說什麼呢!趕緊給我閉嘴,小心讓人給聽見了!」
「聽見就聽見,我既然敢說,就不怕別人聽,大隊長包庇自家親戚,本就不對,他敢做我還不能說了?」
林冉冉越說越氣憤,還將手裡的鐮刀給丟了,濺了一身的泥巴水。
李啟明見附近有村民在往他們這邊看,立馬走到林冉冉身邊說道:
「林冉冉,你鬧什麼鬧,大隊長扣了人30工分,哪裡包庇對方了?你若不想干,那也扣你30工分!」
三十工分雖不值幾個錢,但年底可以換好幾斤糧食。
林冉冉下鄉當知青,除了政府給的補貼,家裡一分錢都沒給她。
她可捨不得被扣工分。
況且,林冉冉心裡還想著回城,如果表現不好,回城名額肯定沒她的份兒。
至於剛才說要去公社舉報大隊長,也只是話趕話趕上了,實際是不敢的。
因為大隊長每年都要給他們這些知青寫評語,交給上面的知青辦。
如果得罪了大隊長,很容易被穿小鞋。
不到萬不得已,沒人會這麼傻。
況且,麥穗不幹活,對林冉冉又沒啥影響,她腦子被門擠了才會因為這事兒去舉報大隊長。
被李啟明這麼一說,林冉冉立馬清醒,然後彎腰撿起鐮刀,繼續幹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