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好女不提當年勇
麥老三拿了十工分的消息,就像自己長了腿似的,在他們去倉庫還農具的時候,村裡人就差不多都知道了。
大家的第一反應就是不可能!
懷疑張國柱是不是拿了麥老三什麼好處。
張國柱氣得叫他們自己去看。
附近的村民也一個個站出來為張國柱說話。
「大柱可是咱村出了名的公道人,絕不可能包庇誰,否則大隊長也不會這麼信任他。」
「是啊,我親眼看到的,麥老三他們今天確實沒偷懶。」
「其實,主要還是麥穗幹活麻利,她割穀子那速度可真快,我都趕不上。」
「那她之前咋不出來幹活?」
「可能是前陣子摔了腦袋,還沒好利索,現在好了不就出來幹活了嘛。」
「是啊,要說我,麥穗這孩子還是很勤快的,往年她都下地幹活的,就今年休息了半個月。」
「我說你們這些人也真是的,麥穗從小命苦,又沒了娘,休息幾天而已,就被你們這麼擠兌。」
「就是!我看啊,村裡那些說麥穗好吃懶做的閑話,就是你們幾個傳出去的。」
「我可沒說,你少污衊人!」
「我也沒說!」
這種得罪人的事,打死都不能承認!
麥向東聽說此事後,尤其當他得知麥穗也下地幹活了,心裡那個高興啊。
他以為是麥老三說服的麥穗。
他就說嘛,親爹終究是親爹,閨女哪有不聽親爹話的。
然而,另一邊的麥老三卻在琢磨著,怎麼說服麥穗別去幹活了。
否則天天這麼干,麥穗受得了,他這身子骨可受不了!
麥鴻材:爹,我也快不行了!
麥穗以前每天都要進行超高強度的訓練,現在這點活兒,對她來說,小菜一碟。
於是,回去的路上,麥穗就對麥老三兩人宣佈道:
「明天我也要拿十工分。你們倆以後就跟著我好好乾,不許偷懶,就像今天這樣,知道嗎?」
麥老三和麥鴻材默默對視一眼,恨不得抱頭痛哭。
麥穗沒聽到回應,一記眼刀飛過來:「我跟你們說話呢,聽到沒有?」
「聽、聽到了。」
「大聲點,有氣無力的,像什麼樣子!」
「聽到了!!!」
「行吧,先回去把中午的碗洗了。今晚吃炒雞蛋,多煮點飯,我有點餓了都。」
麥穗十分自然地吩咐他們幹活。
一般來說,麥老三今天洗碗的話,做飯就是麥鴻材的活。
第二天再換著來,反正麥穗是不怎麼幹活的。
除此之外,還有洗衣服、打掃衛生、挑水、砍柴等等,都是麥老三和麥鴻材負責。
村裡通了電,但還沒有自來水,各家各戶都是去井裡挑水喝。
農村也用不起煤炭,都是燒的柴火。
這些看著沒多少活,但做起來其實挺費時費力的。
麥老三和麥鴻材兩人彷彿看見了自己暗無天日的未來,每往家走一步,心情就沉重一分。
這日子何時是個頭啊!
麥老三甚至在想,要不降點彩禮,把死丫頭嫁出去算了,讓她禍禍婆家去。
只是,現在麥穗愛打人的事已經傳出去了。
這時候想找個願意出100塊錢彩禮的冤大頭,可不好找。
但如果再降低彩禮標準,麥老三又不甘心。
.......
很快,三人回到家,麥穗打水洗澡,叫麥老三和麥鴻材趕緊幹活做飯。
麥鴻材認命般地走進廚房,沒一分鐘又跑了出來。
「爹,家裡沒雞蛋了,米也只剩一點了,別說我們仨,姐一個人恐怕都不夠吃。」
「去找你大伯借。」麥老三十分理所當然地說道。
借糧這事兒幾乎每兩個月就要發生一回,麥老三都習慣了。
說是借,但他從沒還過。
麥向東也沒跟他計較,畢竟是親兄弟,難道還能眼睜睜看著兄弟餓死不成。
這也是麥老三經常遊手好閒、不好好乾活的底氣,因為凡事有大哥兜底。
老麥家一共四兄弟,父母死得早,是麥向東這個大哥又當爹又當媽的將兄弟幾人拉扯長大。
所以,麥老三習慣一遇到什麼事,就找大哥麥向東。
當然了,也可以找二哥麥向南。
只不過,二嫂有點凶,不到萬不得已,麥老三是不會去自討沒趣的。
另外,麥老三還有個弟弟,也就是麥家老四麥向北。
四兄弟的名字連在一起就是『東南西北』。
麥老三的全名叫『麥向西』。
麥老四是麥家四兄弟中最有出息的一個。
現在在縣城機械廠當工人,還娶了一個城裡媳婦。
只有逢年過節才回蓮花村。
麥老三最羨慕的就是老四了,還拜託老四給麥穗找個城裡婆家。
這樣,他就是城裡人的老丈人了,說出去多有面子。
只是,現在閨女變成這樣,也不知道還找不找得到。
唉,愁啊~
麥鴻材聽到老爹的話,有些猶豫:
「爹,我這半個月都借兩回了,再借,大伯娘恐怕會把我趕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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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向東的媳婦田桂芬,是村裡出了名的熱心腸。
但再好的一個人,也經不起這麼折騰啊。
況且,麥向東他們家也有一大家子人要養活呢。
「借兩回了嗎?怎麼吃這麼快?」麥老三表示大為震驚。
麥鴻材嘟囔著嘴說道:「能不快么!
姐她天天要吃白米飯,還隔三岔五要吃頓葷的。
不僅把咱家的三隻雞給吃了,現在連雞蛋都沒了。」
說罷,父子倆十分有默契地轉頭看向麥穗的房間,然後只張嘴不出聲,隔空大罵麥穗敗家。
但他們也不想想,每次麥穗要吃『好的』,他倆可一點沒少吃。
現在糧食吃沒了,就全是麥穗一個人的錯了?
況且,就他們家這伙食標準,三天才吃一回雞蛋,平時不是炒土豆就是炒黃瓜,連油都不敢多放。
麥穗已經很將就了!
想當年....
算了,好女不提當年勇。
麥穗也曾想過要改善一下生活條件。
但她旁敲側擊地打聽了一下,這裡軍.火買賣是犯法的,殺人搶劫也不允許。
麥穗擅長的事,在這兒都屬於明令禁止的高危行當!
甚至她想做點別的生意,居然也是犯法的。
倒買倒賣可判刑二十年,情節特別嚴重的話,甚至可以直接槍斃。
麥穗知道這些的時候,簡直服了!
她好像只有『種地』這一條路可以走!
反正,村民們都是這麼告訴她的。
麥穗懷疑他們在騙她,但又沒有證據。
因為村民們確實每天都只想著下地幹活掙工分。
七分錢一個的工分,辛辛苦苦幹一天,從早到晚,最多也就十個工分七毛錢。
瑪德!
瞧瞧這感人的身價!
麥穗有時候真的特別特別想念原來的世界。
艹(一種植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