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 你不要和別人抬竹杠,也不要敲別人的竹竿。
如果我們身邊有女人要離婚,
我們可能會勸她說:
「嫁雞隨雞,嫁狗隨狗,你就安分點吧,
你找到下一個男人也不一定比現在好。」
為什麼這句俗語會出現呢?
根據古代的一些資料記載,
在封建時代,
女人的地位是非常低的,
而且統治者提倡婦女遵守三從四德,
就是說沒出嫁的時候,
一個女人要聽她父親的話,
嫁了以後要聽丈夫的話,
丈夫死了要聽兒子的話,
這就是三從四德,
這種理論對後世的婦女影響甚巨,
根據這個理論,
婦女好像成了男人的一個附屬品,
這個理論像一座山壓在婦女的身上,
但是在那個時代,
婦女們也是無法反抗的。
如果一個女人被她的父母嫁給了一個流氓或者一個老頭,
她也只能感嘆自己這輩子的命運不好,
所以就產生了嫁乞丐就跟著乞丐,
嫁老頭就跟著老頭的說法。
但是各地的方言不一樣,
在這句俗語流傳的過程中就發生了變化,
就變成了現在的「嫁雞隨雞,嫁狗隨狗」。
我昨天看了一本書,
書上面是魯迅的一封書信,
他跟他的一個朋友鄭振鐸說他的一本書被印刷廠「敲竹杠」,
「敲竹杠」是什麼意思呢?
就是用來比喻自己的弱點或者把柄被別人抓到手裡面了,
別人就藉此來騙你的錢。
但是這個詞語的產生還是有一些背景的。
在太平天國運動失敗以後,
海外的鴉片都走私到中國來,
但是一些黑心商人他們為了賺大錢,
他們就想出各種辦法來躲避海關的檢查,
有的人把鴉片藏在那種撐船的竹竿子裡面,
這種辦法非常隱蔽,
所以有很多海關的檢查人員都沒有檢查出來。
某一年,
一艘海船靠近沿海的一個碼頭,
當地的海關關員上船檢查貨品,
但是沒有發現有違禁物品。
忽然,
一個留著鬍子的官員把那海船上的幾根竹竿敲了一下,
那個海船的船長就慌張了,
他連忙把這個留著鬍子的官員拉到了船艙裡面,
拿出了100多兩銀子賄賂這個人,
這個人才沒有繼續追究下去。
還有一種說法就是和川渝地區的滑竿有關,
因為川渝地區大多是丘陵,
山非常多,
那些有錢的老爺想上山感到非常累,
他們就出錢請人抬著滑竿把他們抬上去。
滑竿主要是由兩根竹竿子組合起來的,
中間放著一張椅子,
但是那些抬滑竿的農民收入是非常低的。
有時候,
兩個人抬滑竿抬到一半,
他們就把滑竿放下去了,
要求加錢,
如果老爺不答應,
他們就把竹竿子一扔,
走開了。
這怎麼行呢?
有時候老爺也不在乎那幾個小錢,
就只好給他們加一些錢,
這就叫「敲竹杠」。
還有一種說法是古代有人把銅錢放在竹筒裡面,
如果你是一個米店的老闆,
你把錢收了之後,
你就把錢放到竹筒裡面,
但是有一些黑心商家非常毒辣,
他們看見熟人不漲價,
看見陌生人進店購物,
他們就會隨便張口要價,
如果店裡的夥計在接待陌生顧客的時候,
店主就舉起手指把竹筒敲一下,
意思就是暗示這個夥計把價錢開高一點,
多騙一點顧客的錢,
這也叫「敲竹杠」,
當然對於「敲竹杠」這種說法,
還有很多種版本,
反正最有名的就是這三個版本,
不管是哪個版本,
「敲竹杠」都有敲詐勒索的意思。
我的母親經常教導我在外面不要和別人抬杠,
我說抬杠是什麼意思,
她就說抬杠的意思就是說在外面不要和別人吵嘴,
也不要和別人理論,
但是我問我母親這個詞語是怎麼來的,
母親卻說不知道。
後來問了一個專門研究民俗的老人,
他就告訴我,
抬杠這個詞語也就是和別人吵嘴、較勁的意思。
這個詞語跟北方人有關,
因為在古代的農曆正月十五這天,
常常會有抬杠會這個活動,
會有8個大漢,
前面4個,
後面4個,
抬著一個竹竿,
竹竿上面放著一個轎子,
轎子裡面有一個小丑坐在裡面,
這8個大漢就抬著竹竿和轎子在路上走,
圍觀的群眾就都可以和轎子裡面的那個小丑鬥嘴,
所以後來就有了抬杠這個詞語。
當然,
從最初的意思來看,
老百姓和轎子裡面的小丑鬥嘴顯然不是為了把一個道理爭論清楚,
而是為了逗樂,
也有一點找茬的意思,
所以千萬別把抬杠和辯論划等號,
因為辯論側重於把道理講通,
抬杠是根本不講道理的,
只是靠著一套歪理去折磨別人,
然後讓自己快樂。
我勸你們平常沒事別和別人抬杠,
如果和你抬杠的是一個老人,
你把他的心肌梗塞引發了,
他死在你面前了,
那你可要吃官司了。
我們身邊的人經常用「雞毛蒜皮」來說明生活中的一些沒有價值的事情,
但是雞毛為什麼和蒜皮牽扯到一起呢?
這裡面還有一個故事。
好像是說在明朝的時候,
一個村裡面有兩戶人家,
他們都住在一起,
西邊的賣大蒜,
東邊的賣雞,
這兩戶人家為了討生活也非常辛苦,
賣蒜的那家每天把大蒜剝出來,
院子里全是蒜皮,
賣雞的早上就要給雞拔毛,
院子里都是雞毛,
在沒起風的日子都非常舒坦,
但是一旦起了風,
情況就變化了,
特別是起東風的時候,
東家院子里的雞毛就會吹到西家的院子裡面,
如果西風起的時候,
西家的蒜皮就會飛到東家的院子里了。
如此一來,
兩家就有了矛盾,
天天吵架鬥嘴,
沒有一個人是開心的。
有一次,
他們的矛盾鬧大了,
賣蒜的拿了棍子,
打了賣雞的一下,
賣雞的拿起殺雞刀把賣蒜的胳膊划傷了,
兩個人都吃了苦,
都不服氣,
就去縣老爺那裡告狀,
縣老爺把他們的訴狀一看,
滿不在乎地說:
「你們都是為了雞毛蒜皮這點小事,
還來我這裡打官司,
真是好笑。」
於是他就宣布判決,
每個人打十大板,
回去好好想一想,
以後不要為這點雞毛蒜皮的小事來找我了。
也有人說這個縣老爺沒有把這個事情的是非曲直判斷出來,
是個糊塗官,
也有人說縣老爺做的對,
這麼點小事是不應該浪費公共資源的,
何況是雙方都打了對方,
屬於鬥毆,
是不是?
不管怎麼說,
這兩個人回去了,
他們以後也沒有再吵鬧了,
但是「雞毛蒜皮」這個詞語就流傳下來了。
不過流傳得越廣,
就沒有人知道這個詞語的來歷了,
現在我給你們講了一講,
希望你們也把這個小故事講給其他人聽,
你們在生活中也不要學這兩戶人家,
為一點雞毛蒜皮的小事大動肝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