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啥?吃草!
「嗨~虛,嗨~噓!」
「唉!減肥這事真不是人乾的,這才跑三公里就要了半條命。真不知道那些一天跑十幾公里的人是怎麼做到的,一個個簡直牲口啊!」
連走帶跑了三公里,侯小歌累的氣喘吁吁,最後一屁股癱倒在晨練的田間地頭,生無可戀的望著不遠處精神抖擻的中老年人。
「庭中梨花謝又一年,離清宵月灑空間……」
「喂!媽,大清早打視頻有啥事?」侯小歌掏出手機,一看是母親的視頻,還以為家裡出了啥事,趕忙接通。
「呵呵!沒啥事,我就是監督一下你,看你今早跑步了沒有?」視頻另一頭,一位五十多歲的慈祥婦人笑著說道。
「哎呦!我的媽,聽您的指示,最近一直在跑步,不信您看。」侯小歌說完,還舉著手機讓母親看了一下四周環境。
「哦!那就好,媽不打擾你了,你趁涼再多跑兩圈。」不等侯小歌回話,電話另一頭直接掛斷。
「唉!」
侯小歌把手機揣褲兜里,望著遠處朝陽剛剛升起天空,一時間陷入了沉思。
侯小歌,性別男,今年三十歲,身高一米七五,體重一百七十五斤,現代社會典型的亞健康大齡單身青年。
前段時間,侯小歌父母托親戚給侯小歌介紹了一個二婚未生娃的二十七歲「姑娘!」。
剛開始侯小歌死活不同意,表示自己還是一個黃花大閨男,怎麼能委身一個二婚頭。
誰知侯小歌話音剛落,就父母逮住一頓「捶」。
用侯小歌父親的話說,你娃在縣城發展,資源本身就少,還三挑四撿,在挑下去吃屎都沒熱乎的了,就光剩下打光棍了。
面對父親的訓斥和母親的眼淚,侯小歌最終還是低頭敗給了現實。
得到了滿意的結果,臨走時父母還以侯小歌太胖影響形象為由,勒令侯小歌三個月內最少減重二十斤,這也就有了剛開始接視頻的一幕。
休息了幾分鐘,又跑了一公里,侯小歌腿抽筋實在跑不動了,拖著疲憊的身軀回到了家裡。
癱坐在沙發上,看了一下時間,侯小歌熟練的打開聊天軟體,給相親對象發了個早上好的消息,又聊了幾句,這才結束了早上的問好任務。
「長的挺漂亮,前凸后翹,也算是一個美少婦,可惜是個二婚。唉!真是旱的旱死,澇的澇死。」
打開相親對象的朋友圈,侯小歌一邊念叨,一邊給對方新發的朋友圈點了個贊。
經過一星期的聊天,雙方感覺都還不錯,不過女方現在還在外省打工,約了八月中旬回來見一下面。
又休息了半個小時,侯小歌從晨練的疲憊中緩了過來,取出電子秤。
「嗯!」
「不錯,169斤,一星期減了6斤,突破170大關了,還行。今天犒勞一下,吃個羊肉泡饃獎勵一下。」侯小歌拍了拍咕咕直叫的肚子轉身出了門。
秦省人好吃羊肉,不管是春夏秋冬,每天早上喋上一碗羊肉泡饃,保管一整天胃裡都是舒服的。
此時才八點,泡饃館已經人滿為患了。
「老闆娘,來份泡饃,再來兩份小菜!」侯小歌習慣的來到收銀台報餐。
「一共二十五。」
掃了錢,老闆娘熟練的撕了一張羊肉票,接著又取出半塊羊肉饃遞了出來。
侯小歌接過羊肉票和羊肉餅,從一旁的消毒櫃取了一個大碗,然後美滋滋的去切羊肉的地方排隊去了。
排隊五分鐘。
「老闆,肉切肥瘦!」
「好嘞!」
老闆聽到侯小歌的要求,快速的切了二兩半肥瘦相間的羊肉,然後又切了一些羊雜、豆腐、木耳,齊活。
「還是吃飽了舒服啊!」滿滿一大碗羊肉泡饃,吃飽喝足侯小歌,撫著肚子出了店。
可就在侯小歌剛剛走到車跟前準備打開車門時,從後面衝過來一輛汽車,速度高達八九十碼。
「咚!」
「我的媽呀,撞死人咧!」
「快,快,趕緊報警打120。」
………
侯小歌在車子衝過來的一瞬間也做出了反應,但大腦反應再快,手腳跟不上頂啥用,此時安詳的躺在底下,鮮血和不要錢似的淌了一地。
再看撞侯小歌的車,車背後貼著一個足有一米大的實習標誌,而駕駛室,女司機正蜷縮在駕駛室瑟瑟發抖著。
「嘟滴、嘟滴、嘟滴!」
侯小歌迷迷糊糊聽到一陣救護車聲響,然後就再也沒有然後了。
不知道過了多久,侯小歌迷迷糊糊醒了過來,一感覺自己輕飄飄的,好像要飛似的。
等意識徹底蘇醒后,侯小歌四下張望,發現自己居然漂在搶救室上空,而搶救室里,五六個醫護人員正在緊張的搶救著一具血呼啦啦的軀體。
「啊!」
「這、這、我這是成了阿飄了?不行,我得趕緊回到身體里去。」熟讀小說的侯小歌第一反應就是自己的自己的魂被撞出來了,得趕緊回去,不然晚了就回不去了。
可是一連衝撞了好幾次,怎麼也進不去自己的身體,只能無奈繼續飄在半空,看著醫生給自己動手術。
就在侯小歌擔心傳說中的黑白無常還有進不去自己的身體時,突然發現自己手指上的戒指開始散發出銀白色光芒,並且銀白色光芒區域越來越大,逐漸形成一個光圈。
不過這個光芒好像只能侯小歌看見,旁邊做手術的醫生護士都熟視無睹。
這枚戒指是侯小歌爺爺生前的遺物,據老爺子講這是他年輕時在武則天陵墓的山上種樹時發現的。
戒指通體銀黑色,上面鑲嵌著一塊綠豆大小的黑色玉石。
老爺子曾經在縣城首飾店鑒定過,戒指是銀的,鑲嵌的也是不值錢的黑玉,總之來說就是值不了大錢,最多千把塊。
老爺子生前也沒啥遺物,就把這個戒指留給了大孫子侯小歌,算是一個念想,侯小歌也不嫌棄,一直戴著。
隨著銀白色光圈越來越大,最後形成一個半米寬的大洞,嚇得侯小歌以為黑白無常要來了。
可就在這時,一個黑色人影從洞中鑽出來直接飛進了自己的身體里。
「呔!站住,不許進。」
侯小歌一看這還得了,這不是鳩佔鵲巢嘛!趕忙飛下去制止。但是,隨著他飛近身體,直接被黑洞吸了進去。
「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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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啊!恁可不能死,恁死了就剩俺一個人了,這可咋辦。」迷迷糊糊中,侯小歌只感到有人在搖晃著自己的身體,還在哭。
侯小歌此時只感覺自己既渴又餓,嗓子和胃都在發燒。
費力的抬起眼皮,模糊中看見五六歲的小乞丐正在搖晃著自己,還管自己叫哥。
「水、水,喝水。」侯小歌沙啞著嗓子道。
「哥,哥,恁醒啦,太好里,我這就給端水。」小男孩興奮的趕緊跑去端水。
不一會兒,小男孩就拿著大木碗端了一大碗涼水小心翼翼的走到侯小歌跟前,生怕水撒了。
「咕咚,咕咚,哎呀!終於舒坦了,渴死我了。」喝了一大碗涼水,侯小歌終於好受點了,開始殘血復活。
「謝謝你,小傢伙。」侯小歌掙扎著坐了起來,摸了摸面前穿著和乞丐一樣的五六歲小孩子的腦袋。
在小男孩端水的時,侯小歌就發現自己四周都是土屋,像極了自己小時候村裡一些貧困家庭的房子,知道自己這是穿越了。
不過侯小歌都是成年人了,只是稍微調整了一下就接受了穿越的事實。
不過在看了自己雙手后,侯小歌估計這具身體最多也就八九歲的樣子。
一下子從一個三十歲的青年變成了八九歲,白得了二十多年壽命,不虧。
「哥,恁不記得我了嗎,俺是恁弟弟栓牛啊!都怪俺,嘴饞想吃肉,害的恁被黑娃打傻了。」小男孩栓牛說著,傷心的哇哇大哭了起來。
侯小歌摸了摸隱隱作痛的後腦勺,猜測這原身可能被人打了後腦勺嘎了。
「栓牛,不要哭了,哥被人打到頭失去記憶了,記不得以前的事了,沒有變傻。」侯小歌看著小傢伙哭的上氣不接下氣,趕緊安慰道。
「沒傻就好,沒傻就好,就是傻了也不怕,俺也能挖野菜養活你。」小傢伙拉著侯小歌的胳膊欣喜道。
「傻孩子,哥有手有腳,還能讓你個小蘿蔔頭養活。」侯小歌聽得笑了起來,不過心裡又感到很溫暖。
「咕咕咕!」
不巧正在這時,肚子很不給侯小歌面子,直接發出了抗議。
「哥,你餓了,我給你端飯去。」小傢伙也不得李文說話,又騰騰騰的跑了。
「就吃這!家裡沒有別的吃的了嗎?」侯小歌看見弟弟端了一碗水煮草過來,直接懵了。
「哥,沒有別的吃的了,只有這個。不過這個灰灰菜可好吃了,是俺好不容易找到的,都給你吃。」栓牛寶貝似的把木碗舉到侯小歌跟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