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賀衡恩,八成是戀愛了

第2章 賀衡恩,八成是戀愛了

點燃香薰,程箏把水果洗好擺在茶几,帶著菜走進了廚房,今天的晚飯是牛排和意麵,賀衡恩鍾愛的菜品。

他必須打起十二分精神煎制牛排,因為在這方面,賀衡恩依舊很講究。

不是日常飲食,只是牛排,賀衡恩只是在牛排上很講究。

煎牛排一定要用黃油,橄欖油不行,黃油用什麼牌子,迷迭香要放幾根,雞蛋要煎成什麼樣子,麵條煮多久,放多少醬料……程箏做飯主打隨心所欲,為了能讓自己記准記好,他把注意事項都寫在紙上,貼在了廚房的牆壁。

賀衡恩還要求牛排一定要七分熟,五分熟、全熟都不行,什麼八分九分更是不行。

程箏以為是賀衡恩的標準變高了,有了這個認知,他專門兢兢業業地苦練了一番技術。

只為了能讓賀衡恩對他的工作滿意。

直到後來,一次程箏走了神,七分熟的牛排變成了全熟,當時他膽戰心驚,害怕賀衡恩因此大發雷霆——

最後這份牛排到了賀衡恩的桌上。

程箏意料中的事情沒有發生。

賀衡恩面不改色地把整盤肉吃下去了。

這無異於小時候偷看電視媽媽明明摸了機身一把卻沉默,自己擔驚受怕卻無法開口坦白,賀衡恩到底是在為難他,還是嘗出不同只是不好意思講出來,這個問題程箏思考至今沒有得出結果。

牛排腌制到位,即將被放入平底鍋,一道對溫度考究的菜品不應該涼著進到賀衡恩的肚子里,程箏一手端著牛排,一手拿著兩顆蛋,要去看看時鐘。

還沒邁出廚房推拉門的門檻,程箏就被賀衡恩晃了下神。

賀衡恩已經脫下了白天的西裝外套,將黑藍色垂順的襯衫袖口挽至手肘,領帶無序地丟在茶几雜誌上。

「啊…呃……」程箏想張嘴的勇氣漸弱,聲音隨之down到谷底。

他沒什麼好說的,準確講是沒什麼能說的,招呼招呼不能打,家常家常不能嘮,一個廚子連工作都失職,還要讓老闆等著自己的晚飯出鍋,臉皮怎麼那麼厚?

聽見腳步聲和程箏的聲音,賀衡恩習以為常地回頭看了他一眼。程箏身形一頓,捏緊手裡的雞蛋,嘴比腦子先動作:「你,你要喝什麼?橙…橙汁我可以現榨,對不起今天也晚點了……」

聽見這話本已轉回身去的賀衡恩掀起眼皮再看了他一次,一雙眸子意味不明地抬眼又垂下,聲音沒什麼起伏:「你先做吧,再說。」

程箏趕緊跑回廚房。

做一個精緻的擺盤,程箏把兩盤牛排端出,最後放下兩杯橙汁。

「飯好了,過來吃吧……」程箏在圍裙上蹭了把手,脫下它,給賀衡恩拉開椅子。

賀衡恩閉著嘴巴,從鼻腔中擠出了一個聽感上會讓人覺得有些不耐煩的「嗯」字。

接過程箏遞來的刀叉,賀衡恩鏟起幾根意麵便送到了嘴邊,左手不願放下手機,眼神始終黏在屏幕上,根本不在意除手機以外的任何東西,包括程箏。

「……」程箏挑起一根麵條叼在嘴裡,眼珠轉了幾轉,瞄不到賀衡恩的屏幕。

賀衡恩這段時間的狀態,程箏有所領悟。

他曾不小心在許多時候,光明正大地看到了賀衡恩手機界面的內容——這其實不怪他,要怪只能怪賀衡恩這麼大個律師一點隱私意識都沒有,畢竟他不是故意要看的。

微信里,賀衡恩似乎和沈潤傾聊得火熱。

程箏沒有十足的證據可以證明他們在二十四小時不間斷的聊天,但看到的那幾次,聊天對象,確確實實都是沈潤傾。

程箏得出這樣的結論:賀衡恩,八成是戀愛了。

沈潤傾這個名字程箏是耳熟的,他依稀記得這是賀衡恩認識很久的朋友,發小級別,比他們大兩歲。

大學他們戀愛時,賀衡恩有提到過他,之所以沒有見面,是因為沈潤傾,

是個留子。

程箏拿起刀叉,不甚清醒地切了塊牛排送到嘴裡。

賀衡恩拍拍屁股走人,程箏麻溜站起撿盤子,餐盤、刀叉叮噹碰撞發出聲響,那邊賀衡恩按開電視機,頭也不回地叫了聲程箏:「給我拿瓶水來。」

程箏把撿起的盤子放下,嗖嗖跑過來,體貼詢問:「不喝……白開水嗎?」

「拿,瓶,水。」賀衡恩的表情沒有任何變化,嘴上加重了這三個字的咬字。

程箏在冰箱的冷藏室取來一瓶玻璃瓶的依雲。

賀衡恩目不直視地接過,不需要打開,剛一摸就發現了問題所在,大失所望地輕「嘖」聲:「我要喝娃哈哈的!」

家裡一共只有這兩種礦泉水。

「……對不起。」程箏又蹭蹭蹭跑回去找了瓶娃哈哈給賀衡恩,再次誠懇道歉,「不好意思。」

……事兒真多你這人,程箏在心裡張牙舞爪。

六年不見,毛病越來越多了。

「你剛來的時候我就告訴過你一次,這都記不住。」賀衡恩似乎是他肚子里的蛔蟲,「下次再忘別幹了。」

他沒什麼氣勢的擺架子,說完往嘴裡塞了個草莓。

程箏兩手交疊在胯前,左耳朵進右耳朵出。

——

把廚房和客廳歸置乾淨,程箏拿過賀衡恩方才脫下的外套和扔在茶几上的領帶。

他想問問賀衡恩還有沒有事情要吩咐,剛走到賀衡恩身邊,賀衡恩就把舉起了手機。

他一邊接著電話一邊往卧室走,路過程箏時,他向程箏擺了擺手,意思大概是:

讓他滾遠點。

程箏站穩腳,捏著臂彎的外套,噤聲將臟衣服放入衛生間的洗衣機,按下啟動,隨後返回了自己的房間。

程箏剛進屋,手機鈴聲就響了。

是程山打來的電話。

程箏接通:「喂。」

電話那端,程山的語氣沒太多新奇,平平常常一如往日,「我想著問問你,自己在那邊行不行,有沒有事啊?」

「沒什麼事。」程箏在床邊坐下。

「你還住同學家呢?」

「是。」

七月中旬,程箏和程山告別,說要重新回到北京,他的理由很簡單:他想要再去大城市闖一闖。

程山聽他這麼說,反對的聲音很大。他擔心程箏一個人吃住都難解決,說去重慶市裡不也挺好,程箏沒同意,硬是又來了北京。

剛到北京的那兩天,程箏沒地方去,一直到搬進賀衡恩家,他才終於抓到機會,想要極力證明什麼一般,主動告訴程山自己碰見了老友,朋友還把自己帶到了他的公司,他也住到了朋友家裡。

他和程山說就是大學去過家裡的那兩個男生,關係很好,讓他放心。

程山說,就算關係好也別總占別人便宜,該給錢得給錢。

程箏心想,這完全不是給不給錢的事兒。

程山勸告的聲音透過手機鑽進程箏的腦殼,他說:「你自己也慢慢找著房子,租個好點的,總住朋友家裡也不像話。」

程箏覺得索然寡味,說:「我知道。」

豈止只是只住在家裡,吃喝還都要找賀衡恩來報銷。

不想在這方面多費口舌,程箏轉過話題:「你的那些葯,按頓吃,我都是在網上按療程給你買的,你不吃也只能是越攢越多,全浪費了。」

「我都按頓吃呢。」

電話通了三四分鐘,程箏放下了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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橙子與熱牛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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