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頭兩章節 喜歡看書,所以想試試碼字。菜鳥畢竟是菜鳥,第一,二章寫的時候,笨笨地只知道寫字把排列段落最基本的都忘了。都是「作家」惹的禍,這倆個字太吸引人了。頭腦一發熱,不好!保險斷了!以後不會犯這種低級錯誤了。慚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