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故事的起點
2050年,S市
每當我想父親時,我總會到烈士陵園附近走走。
我叫米紳,是一名刑警。
我的父親,是一名緝毒警察,可惜正因他的身份,「不配擁有姓名」所以我並不知道到底哪一個墓碑才是他。
一聲長嘆后,我一口氣吸完手中的半支煙,將煙頭用手捻滅扔進旁邊的垃圾桶,抬頭看向灰濛濛的雲層。
身後傳來一個男人的聲音,「該走了,要下雨了。」
他的語氣一直只有一種,讓人難以琢磨,但還好我從小就認識他。
回過身,他向我遞來一把黑傘,我順勢接過。
「走吧,查sir。該回局裡處理案子了。"說罷,我從他身旁走過,上了警車的駕駛室。
剛系好安全帶,手機就開始嗡嗡作響。屏幕上出現備註名:小何。
他是我的助手,那小子從剛來警局實習就一直毛手毛腳,他跟我辦事少說也快十年了,還是改不了冒冒失失的毛病,這導致他總是被前輩們說教。
「喂,米哥,之前鬥毆案的那個男的一直不接受配合,我們都開始麻爪了,你快回來吧,局裡都要亂成一鍋粥了!"
我用右手捏了捏緊皺的眉心,本想把心中壓抑情緒發泄在他身上,可是我也是從那個時候過來的。
我不想刺激年輕人的自尊心,只好壓低聲線說了一句「先穩定好他情緒,我馬上到。」
掛斷電話,我按下車窗,向他大聲喊道,
「喂,查斯特斯,我可不是你的私人司機,快走幾步不會要你命。」
那個邊推眼鏡邊朝副駕走來的人就是查斯特斯,我們工作中是搭檔,私下是無話不談的好兄弟。
雖然他總像個悶葫蘆一樣不愛說話,但是和他認識這麼多年,我早就摸清他的性格了。
說句實在的,我覺得他有時候挺悶騷的,整天就只穿黑色的衣服,從來不換顏色。
導致有些人在他身旁經過總會感到一種陰森感,再加上那個「葫蘆」190的身高,可以說是壓迫感更強了。
不過本帥哥也不矮,187也就比他少個三厘米,如果他不梳周潤發同款的大背頭也就和我一樣高了。
我今年已經36歲了,父母雙亡,沒有妻女的我早已無依無靠,所以最近我一直在向上級申請去做緝毒警察。
而他,我的搭檔,查斯特斯,將要回到英國開一個屬於他自己的偵探事務所。
路上我們都保持沉默,他了解我,我在開車時幾乎不說話,他也一樣。
不過,今天他主動問我:「你下定決心要做緝毒警了?」
「對啊,我這叫『子承父業』。」
我本在等他接話,但是他總是個話題終結者,我也不願多說。
剛把車停好,進辦公室前我用手掃了掃身上的雨滴,就聽到不遠的審訊室傳來七嘴八舌的聲音。
我面不改色打開了審訊室的門,看見那個毛頭小子一直喊著要找律師。
一看就知道這又不知是哪誰家的「公子哥」。
我先穩定住他的情緒,並明確告訴他鬥毆打架對社會治安的影響。
可他年齡也就二十左右,我也不願多費口舌,剩下的事就要手下的年輕人們解決了。
年輕時,我和查斯特斯接過太多稀奇古怪的兇殺案,所以對這種不涉及人命的案子,也不需要我多費心。
追憶做刑警這十年,我真是見證了太多人性的扭曲。
從一開始看到屍體的不知所措、作嘔、恐懼,逐漸變得麻木、見怪不怪。
我啊,年紀逐漸增長,也變得像以前的老人一樣喜歡同年輕人訴說我的「光榮事迹」。
說之前,我總會給他們打個預防針,膽子小的可別聽。免得晚上做噩夢,第二天還要來找我算賬。
都說好奇心害死貓,這句話不假,因為年輕時候的我也曾被前輩的出警經歷嚇得魂不守舍。
等到自己經歷豐富后,才發現那些事,並不是胡編亂造,而是真實事件。
碎屍案,拋屍案,對於現在的我來說,早就算是較為正常的命案了。
我和查斯特斯搭檔的這幾年,所碰到的案件,估計寫成小說也不會有人相信。
所以每當那些年輕人質疑我是故意編故事哄他們的時候,我也只是輕聲一笑,不願做過多解釋。
有時候我自己都覺得這十年的經歷是一場夢,捉到的兇手的殺人動機可以說是讓人無法理解,殺人兇器也是讓人絞盡腦汁才能發現的東西。
要是真想讓我把這些年那些大大小小的命案說出來,還真需要時間和耐心去聽我嘮叨。
但願你對我的經歷有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