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常識是生存的必需品
話說於水的椅子問題剛要得到答案,就被一個冰冷的聲音無情打斷。不用再猜來人的身份光一句「我家少爺」,就讓所有的人知道這人是哪一國的。
來人是一個六七十歲的老者,一副大戶人家僕人的打扮,一進酒樓先是斥責兇手,然而話未說完人就已飄到張豪英身邊。沒錯,他是用飄的,沒有一點活人走路時的沉重,就那麼如風吹落葉般被送到倒地不起的張豪英身前,然後似是隨意的在他身上拍打幾下,呻吟不止的張豪英劇烈咳嗽了幾下,便又恢復了活力,尤似沒受過傷一般。
看來來了個高手。於水心裡對老者暗暗評價。要知道,他剛剛拍倒張豪英時,並不是胡亂的拍下去的,他找準的位置是人身背上的穴道所在,所以一椅子拍下去,張豪英才倒地不起,只有呻吟的份,不然他即使功夫再弱,也不至於一椅子就被解決。
老者把張豪英扶起來,環視當場,很自然就把目光放在於水身上,這是屬於強者之間的氣場感應,別人也許毫無察覺,但是對於強者只需一眼就可以確定。當然,他也不敢確定就是於水乾的,自己少爺的斤兩他清楚的很,雖然不是弱者,但離真正的強者還差得遠,能撂倒少爺的人多得是,要是他(於水)的話,似乎還真有點「牛刀殺雞」的味道。
正當老者準備再去疑惑其他人時,恢復活力的張豪英毫不猶豫的伸手點指於水,向老者深情的控訴他的種種罪行,而所謂的罪行,也就是「欺男霸女」和毆打自己這兩樣。
目標輕鬆鎖定,老者不需要再去疑惑別人,他只需要搞定於水就行了。這正是他希望的結果,從封住在自家少爺的手法,他就能看出是高手所為,而打敗高手,一向是他的樂趣,何況這人得罪的是少爺,更是非教訓不可。
「小子,是你傷了我家少爺?」老者走到於水面前,語帶譏誚的問道。
「你認錯人了!不是!」於水乾脆的回答。
老者被於水的回答弄的一滯,沒想到還帶這樣的!耍無賴也耍的太明顯了吧?眾目睽睽之下行兇傷人,還能這樣處之泰然的死不認賬,即使武功上不是高手,心理素質也應該算是一流高手的水準了吧!
「你還敢不承認?!」張豪英一聽就不幹了,指著於水道,「剛剛明明是你用椅子偷襲我,這裡這麼多人可都看見了!」
「誰?誰看見了?」於水毫不畏懼穿幫,如同被誣陷背後說人壞話的潑婦般,噌一下站起身,右手抓緊椅背,大聲叫囂著,「甄知府,這裡你最公正,你說,你剛剛看見了嗎?」
我沒看見是瞎子!甄俊傑心裡大罵於水無恥,但看到他那隨時準備掄椅子的姿勢,還是端著手中的茶杯,昧著良心說:「我剛剛喝多了,頭暈的很,沒注意。」這回他是當著這麼多本地名流的面說瞎話,估計回去就會威嚴掃地,但他也是被逼無奈啊!敢說看見的話,他敢肯定於水絕對會讓他馬上整個人都「掃地」,就像張豪英剛剛一樣,那樣只會更丟臉。
聽到知府大人這樣回答,尚冶寒和穆清風都忍不住笑出聲來,就連一直沉默的董尚佳都不免吐槽道:「甄大人果然是風雅之士,就連喝茶都能喝醉,佩服!佩服!」
反正臉已經丟出去了,甄知府對別人的話不在做回答與置評,一臉嚴肅的坐在那裡品茶,一言不發。
於水滿意的拍拍「有才」的肩膀,用眼神傳達「就知道你小子是好人」的讚許。甄俊傑本來還想繼續保持嚴肅,被老於這一弄,終於神色尷尬,羞愧的低下頭去,不敢再看任何人。
看到知府大人這麼明目張胆的包庇兇手,張豪英心中大怒,暗想回去一定要向自己老子告甄俊傑一狀,讓他知道知道自己的厲害。不過現在先不用管他,你不承認,在場還有那麼多其他人那,我就不信所有人都像你一樣昧著良心說話。他瞪了一眼甄俊傑,轉身面向看熱鬧的食客們,「各位朋友,大家都聽到了,甄大人說他沒看見,嘿嘿,我就不信,在坐的所有人都沒看見!那位朋友願意仗義出手,為在下討還這個公道,在下感激不盡!」
還是那句話,能來喜厭樓的都不是一般人,在蒸粥城都算的上有頭有臉,知府大人誰不認識?現在出頭不是明顯給知府上眼藥嘛!大多數人都不認識張豪英,沒必要為了這個陌生人開罪知府,即使有幾人知道他是張仕烈的兒子,但縣官不如現管,這時強出頭過後肯定有罪受,這麼只虧不賺的買賣沒人肯做。
於是場面就比較詭異了,張豪英壯志豪情的呼喚正義之士,酒樓中卻是無人回應,剛剛還饒有興緻的看熱鬧的眾人,在他喊過後,都紛紛低下頭去認真吃飯,甚至有很多人的碗中已經吃的乾乾淨淨還在握著筷子努力的往嘴裡扒拉,叮噹之聲不絕於耳。
看著周圍「吃的」一片惹火朝天,張豪英的心如掉進冰窖般冰涼梆硬,強烈的憤恨這蒸粥城的世風日下,尋思著以後如果有機會一定要帶兵踏平這裡!他心裡幻想著血洗蒸粥,搶光蒸粥的銀子和喜厭樓的女人的種種模樣,卻有一人已越眾而出,「不畏強權」的準備為他作證!
這人就是被張豪英進門就遺忘了的好兄弟方步遠。方步遠已經被自己的好大哥涼了好長時間,但他一點埋怨也沒有,善於理解別人的他總是換位思考,要是自己遇到這種情況也會這樣吧。當然他也考慮到知府大人的態度,但是雖然他家也是蒸粥人,但是他老子不歸知府管,所以他沒那麼多顧忌,而且巴結張豪英對他好處多多,他何樂而不為?機會來了,就要狠狠抓住啊!於是,他來在正想著日後怎麼蹂躪他老家的張大哥身邊,像一個正義使者一樣,義正詞嚴道:「我可以作證,剛剛就是你用椅子偷襲,傷到張大哥的。」
終於有人願意給自己作證了,張豪英心裡的怨氣稍減,對方步遠投去感激和讚許的眼光,然後得意的看著於水,心想這回你沒法狡辯了吧。
「甄大人,這小子叫他大哥,兩人必定關係親近,這種關係的人說的話能作為證詞嗎?」於水兩眼閃著凶光,直愣愣的看著甄俊傑問道。
威脅的味道很濃,危險的味道很近,甄俊傑不敢玩票,乖乖的回答:「應該不能吧?」他剛說完,見於水的右手有提起椅子的趨勢,立馬補充道:「不能!不能!絕對不能!」語氣之堅定,猶如否定別人污衊他造反一樣!
得到了滿意的回答,於水挑釁的看了一眼張豪英,所表達的意思不言而喻——怎麼樣?知府說他的話不算數!你就是沒證據!能奈我何?!
張豪英心中大罵甄俊傑是狗官,竟然如此明目張胆的徇私舞弊,但是有花朝律法在,他也不怕,大聲道:「哼!我倒是要請教甄大人了,花朝那條律法規定關係親近的人不能作證!難道是您自己加的不成?」
這話說的比較重,篡改律法可是大罪,甄俊傑當然不會承認,「胡說八道,本官怎會私改律法!這只是辦案的常識。常識!你知道嗎?」
「嘿嘿,甄大人這常識恐怕也只能在蒸粥府用得。」張豪英冷笑著說,「既然關係近的人的證詞算不得數,那我看甄大人同這位傷我的『仁兄』關係也很親近,剛才的證詞也是算不得數嘍。」
這次張豪英說到了點子,剛剛甄俊傑給於水作證說,沒看見於水打人,這下也成了無稽之談。甄俊傑這回被抓住了小辮子,毫無反駁之言,只好哭喪著臉看向於水,表示自己已經儘力了,你就是打我也沒用。然後就一言不發,如忽然魂魄出竅般,木然看著前方,不在插手兩人之間的恩怨。
甄俊傑的態度令張豪英非常不滿,心說到了這地步你還不為我主持公道,以後有你好瞧的。不過,知府大人不插手此事,他也方便不少,畢竟有知府在中間擋著,他不好對於水直接下手,現在知府不管了,他就無所顧忌了,只要吩咐身邊的劉老伯動手,自己的仇就能報了,說不定還能抱的美人歸!
但是,事情真像他想的那麼簡單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