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分家
「兮兒,你怎麼了?你說話啊!你別嚇娘啊!嗚嗚……我可憐的孩子啊」王氏抱著五歲的林雲兮哭著說。
「真是造孽喲!好好的孩子咋就成這樣了!」村民甲說。
「我聽說是四丫頭跑到仙女廟去玩,衝撞了神仙才這樣的!」一個婦人撇著嘴說。
「你說她一個幾歲的小孩子大晚上的一個人跑仙女廟幹啥啊?」村民甲問道。
「你不知道啊?」村民乙問了這麼一句,還作勢往兩邊看了看。「我聽說啊,是林家打算賣了四丫頭,說是這一年多為了給她娘看病,把家裡的錢都花光了,現在又要買葯,大房跟二房就不幹了!二房甚至說要錢就賣了四丫頭換錢啊!也不知道四丫頭怎麼就聽見了,因為害怕自己被賣,就一個人偷偷跑了出來,這才出的事!」
「我也聽說了!」村民丙也加入了八卦的陣營。「不過我聽說除了二房誰都沒同意,尤其四丫頭的娘,說是就是病死也不賣四丫頭!」
「唉,咱們窮老百姓生不起病啊!」所有人都是一陣唏噓。
石盤村林家老宅
「爹、娘,孩子他娘這一病,花了不少錢,我們不能再拖累大家了,要不就把我們分出去吧!」林家老三林之興跪在林老爺子跟前請求道。
林老太太李氏看著面前跪著的三兒子,心裡是既心疼又無奈。要說這三個兒子,她最喜歡的就是這個小兒子了,三兒媳王氏也是個綿軟的性子,善良,孝順,尤其對自己的老來女那更是沒的說。所以當初王氏病了,她連眼都沒眨一下就給了錢看病!可是,王氏這一病就是一年多,差不多花光了家裡所有的積蓄。再要買葯,就得借錢!不過,即使借錢也要給老三媳婦兒治病!李氏堅定地想道。
「老三,你這是幹嘛?你放心,就是砸鍋賣鐵,也要把你媳婦兒的病治好!」李氏扶起兒子說道。
「你娘說的對,這家不能分!」林老爺子也道。
「爹、娘,你們說的簡單,把錢都給老三媳婦兒看病了,你讓我們吃啥?難道為了她一個人,讓我們大傢伙都餓死不成!」林家老二林之業不贊成道。「他要分家,就給他分唄!」
「是啊,爹、娘,海明現在讀書正是花錢的時候,他現在已經是童生了,我們不能把他給耽誤了啊!」林家老大林之合也勸說道。「這可是光耀門楣的事啊!」
聽到這裡,林老爺子也為難了。平心裡說,他是不想分家的。先不說把正需要花錢治病的兒子一家分出去鄉親們會怎麼說,就單說老大老二已經不願意再分擔這些了,他就沒辦法,他總不能硬叫兒子把私房錢拿出來吧!就算他捨得了這張老臉,兒子媳婦兒也得聽他的啊!賣糧食!這倒能賣倆錢,可賣完糧食大傢伙吃啥?總不能一家老小真的都餓死吧!唉……林老爺子不由得嘆了口氣。
「爹,分了吧。」林之興不會說話,但他流露出來的意思林老爺子看明白了,三兒子是真想分家!
「既然這樣,那就分了吧。」林老爺子無奈地說道。「不過,既然要分,那就徹底分了!都分!」
「老大,你去把族長請來。」
不多會,族長就來了。
「老三,你就還住西廂房吧。」林老爺子對林之興說到。
「爹,村東頭不是有我爺以前住的一個小院子嗎?我就要那兒吧。西廂房我就不要了。」林之興道。
「我看行!」林老爺子還沒開口,林之業先就嘿嘿地說好。
「老三,那處房子已經多年沒住過人了,不知道還能不能住?而且那裡離村子里遠,沒什麼人家,你還是住西廂房吧。」林老爺子瞪了林之業一眼道。
原來,林家在石盤村村東頭還有一所房子,是林老太爺以前住的。只因這間房子在村邊上,沒什麼人家,所以林老太爺就又在村裡中間位置找了一塊房基地蓋了房子居住,也就是現在的林家老宅。林之興要搬到那裡去住,林老爺子是怕他離得遠不好照顧,畢竟這一家病的病,小的小。
「沒事兒,爹,我已經去看過了,就是有一些雜草跟灰塵,打掃打掃就能住了。」
「唉,那好吧。我一會兒把房契給你。」林老爺子嘆道。「你們打算什麼時候搬過去,我們去幫你收拾收拾。」
「不用了,爹,我們爺兒幾個就可以了。你老就在家歇歇吧。」
林老爺子擺了擺手表示沒事兒,就繼續分家。
「既然老三要了村東頭的房子,那東廂房就歸老大,西廂房歸老二。家裡一共有田地三十八畝,都在一處,你們哥兒仨一家十畝,我和你娘八畝。馬上就秋收了,誰地里收了就是誰家的。(開始老爺子想的賣糧食就是要賣這即將秋收下來的糧食)不過因為是剛分家,又馬上收秋,咱們大傢伙今年就還是一起收。地里的工具每家分兩套,平板車歸我們,你們誰要用就來推。」林老爺子頓了頓,又接著道,「二十隻雞,咱們一家五隻。至於銀錢,你們也都知道咱家的情況,就不分了。」其實,說不分只是為了好聽,真正的原因是家裡現在根本就沒錢了。
林老爺子說完,族長又問了大家還有什麼問題沒有,大家說沒有,大家又把相應的手續什麼的都辦好,這家就算是正式分了。
大家猜猜女豬腳到底是怎麼了呢?是跟其他穿越文里不同的情節哦!有些搞笑……嘻嘻……
再來說說清水送給女豬的那個種植園吧。不要誤會,這真的只是一個種植園,除了溫度、濕度、時間的不同,真的沒有什麼神奇的。裡面有山,有水,當然山裡也會有礦石,但那都要女豬自己去挖,去開採,不會是不勞而獲!像什麼修仙功法之類的明顯高出普通人好幾個等級的東西是沒有的!其實,說白了,女豬就是一個普通人!(額……或許有那麼一點不普通啦……呵呵……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