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愛情

第七章 :愛情

白黎去哪兒了呢?

城市裡林立著的高樓大廈成為了少年現成的落腳點。他動作輕盈地彷彿雀鳥般往城市的邊緣處飛去。

少年胸口微微隆起著一個小小的凸起。

一隻橙黃色皮膚的小生物正用一雙纖細十分的腳蹼用盡全力地扒住白黎的衣領,試圖把自己的腦袋伸出來刷存在感。

果然是餓極了的緣故。

白黎頗有些心疼地用手指捻了一把小傢伙的頭頂。

如果是平時,這些他自小養到大的毒物是不會隨隨便便想到外面來的。

蠱蟲不同於一般的蛇蟲鼠蟻。

它們自小被人用毒物餵養長大,終其一生都只能倚靠毒物來生存下去。

用菜市場里兩塊錢一斤的大白菜餵了兩天的結果就是……這群傢伙一個個蔫了吧唧東倒西歪,就跟那戒煙初期的老煙槍似的。

水土不服是個大問題。

在這個世界待了幾天,他發現這裡的氣候跟在聖教四周的非常相近。

白黎相當愁苦地用往袖子里塞進幾隻搖搖欲墜的毒蟲。然後抬起頭,迎著風深深呼吸一口。

再睜開眼睛,神色無比雀躍。

如果他猜得不錯,這座城市附近某個人跡罕至的地方,一定存在著他此刻非常需要的東西。

……

宋凱文洗了菜,掏了米,做了飯,等到太陽沉得還剩一眯眯就要完全落下地平線的時候,白黎才姍姍來遲地用一個野狗上樹似的動作從陽台爬回來。

好生猛。

宋凱文端著湯鍋默默消化了一下『我的藝人會武功』這個事實,然後這兩天早已被鍛煉的堅韌不拔的神經拯救了他瀕臨崩裂的三觀。

白黎帶著滿身風塵樂顛顛地跑過來,摘了鴨舌帽扔到一邊,巡視了一遍餐桌之後抬起頭不滿道:「雞腿呢?」

宋凱文:「……」

白黎:「沒有?哦那先欠著吧,下次兩個。」

宋凱文:「………………你剛才去哪了?」他覺得自己現在身為少年的經紀人加監護人很有資格理直氣壯地問出這一句。

白黎同樣用一種理直氣壯的口吻,一點也不見外的把屁股挪到餐桌前,抄起飯碗:「去四周逛了一圈。」

宋凱文已經不想去問諸如你是怎麼去的除了輕功你還會什麼你到底想怎麼樣這類的問題,他直接了當地切入了正題:「有沒有被人看見?」這關係到他新簽了不過四十八小時的藝人會不會直接登上第二天的報紙頭條然後被有關部門帶走。

白黎:「有啊。」

宋凱文:「……!」

白黎:「一個小孩,指著我喊『媽媽快看,蜘蛛俠!』。」

宋凱文:「……」

白黎:「蜘蛛俠是什麼?」他往碗里添了一筷子菜,抬起頭忽閃著好奇的雙眼。總算有點這個年紀少年該有的樣子來。

宋凱文抹了一把冷汗連連的額頭:「一個可以飛檐走壁的外國現代神話人物,你有興趣以後我教你用電腦你就能看到詳細資料。」

白黎:「我很有興趣。」

宋凱文:「……所以?」

白黎:「電腦在哪?」

不要指望少年在發展新知識的過程中會把飯碗放下,今天的晚飯雖然沒有雞腿但是有青椒炒肉跟鯽魚燉湯,魚湯還被宋凱文煮成了令人食指大動的乳白色。一雙手捧著一個碗跟著宋凱文來到書房,當少年捧著碗往肚子里灌暖哄哄的鮮魚湯時,他看到了那台被稱為電腦的、宋凱文揚言要他看熟電視之後才能用的東西。

一個小號黑盒子。

看起來沒什麼特別的。

然後當宋凱文給他演示了一遍如何開機上網,怎麼用百度谷歌,最後如他所願的給他看了關於蜘蛛俠的資料。

白黎的眼睛唰地亮了。

下一秒就樂極生悲——「咳咳咳咳咳咳!宋凱文你的湯里有骨頭!」

簡直不能更二。

經紀人頭疼地去廚房給他拿勺子和酸醋。

……

白黎這幾天在屋子裡活的那是非常的逍遙快活。

儘管宋凱文明令靜止他在小區里關於青天白日蜘蛛俠的流言平息下來之前外出走動。

苗家長大的孩子天性好動,每天待在同一個地方簡直就是在扼殺他們的靈魂!

他背了兩天的拼音字母,成功在第三天學會了使用電腦鍵盤。

簡直不負他師父老人家對他那句「天資聰穎」的評價。

然後他的人生就一片豁然開朗了。

白黎洋洋得意:「你一定沒見過能這麼快融入現代社會的古人,身為一個跟你們有一千年代溝的人類老子在短短兩天時間內學會了電冰箱和電視機的使用方法,哦還有這個電腦正在磨合當中但是我已經能聊qq了。」

宋凱文簡直懶得去數他話里的槽點:「……我只見過你這麼一個古代人而已。」他湊過去看白黎在聊什麼,卻一眼看到滿屏幕夾雜著大量生僻繁體字跟符號的火星文,五雷轟頂地扭過臉,某種程度少年還真的是充分融入了現代社會,「你都在跟人聊什麼?」

白黎:「一個十三歲小妹妹,跟我聊她喜歡的男明星……就是那個齊景昊,你認識的。」

宋凱文乾咳了一聲,眼神閃爍:「不要不務正業,我不是給你下了個音樂盒嗎?有沒有聽話好好熟悉現代音樂旋律?」記得第一次讓白黎開口唱歌,少年一張口就是一段九曲十八彎的高難度苗家民謠。

好聽是很好聽…………可也要讓人聽得懂啊?!!!

白黎乖巧點頭:「有,我還學會了幾首。」

那種一個調子來來回回唱八遍的口水歌。

只要記住一部分旋律,就能輕鬆掌握的既不晦澀也不難唱的流行歌曲。

宋凱文點點頭,正想開口讓他唱幾句驗收成果,忽然腰間手機鈴聲想起,他轉身接了個電話,掛了之後眼睛亮的像是能放光。

「快去換衣服,電視台有個錄播節目要讓你上!」

白黎被他突如其來的欣喜若狂驚到。

他早就發現,這位經紀人在音樂領域容易出現一種特殊的熱情。

這或許跟他卧室里書桌上堆放的那一大疊塗塗改改的五線譜有關。

白黎被催促著去整理衣著跟髮型,他到今天還是維持著三天前那一束長發攏在腦後的清爽造型,然而宋凱文卻讓他換上第一天來時就穿著的苗裝。

「這是個選秀節目。你要出場的身份是民族歌手,所以需要穿那套苗裝。」

白黎唯一的優點的大概就是不該廢話的時候就不廢話。

所以在他不動聲色地穿好那套在任何人看來都跟一團亂麻似的衣服的時候,宋凱文也剛好整理完了自己的形象,收拾好該帶的東西,然後隨手從衣櫃里拿了件毛呢大衣給他披上。

雖然白黎真誠地表示自己不怕冷。

真的。

打小老子連出個疹子染個風寒都沒得過。

但經紀人先生就是有這種老媽子一樣的自覺。

可以出門了。

今天白黎跟他的經紀人的行程也很趕,電話里林紅咆哮著告訴他們十分鐘內到電視台,絲毫不提這會兒正是上班的高峰,c城的車堵到可以塞滿整個高架。

幸好宋凱文的公寓坐落在電視台的不遠處,就算是步行只要挑戰一下人體極限跑得快一點也能在十分鐘內趕到。

一路上從宋凱文口中得知他所要上的節目的背景細節。

這是他們這邊地方台選秀節目,叫做《新之聲》。上節目的選手都是些在娛樂圈稍稍有些水花,但卻透明得從來不被人記住的小歌手。節目形式不算新穎,電視台也沒有錢請多有名氣的腕兒來做評審。

在這各種秀滿天飛,隨手換個台都能看到女評審哭得涕淚橫流的世道里,離開當地,知名度實在是有些不忍直視。

唯一可以力挽狂瀾地拯救那慘不忍睹收視率的是一個叫做挑戰者之夜的環節。

在這個環節里節目組會找來一些名不見經傳,但是很有噱頭的歌手,比如為了某某歌手在電視台前長跪不起三天三夜的鐵杆粉絲,某某一身患白血病晚期只求圓一電視夢的心靈歌手。

這些人先不管他們的事迹是真是假,都必須要靠自身的實力來跟現場選手打對台戰,贏了,節目組將實現他一個願望;輸了,也只能黯然退場。

這個環節里通常故事說的比唱的還好聽,每每都會賺上幾滴觀眾的眼淚。

實在很得茶餘飯後婆婆媽媽們的歡心。

今天本來安排的挑戰者是個平平無奇來城市打拚的農村打工仔,離家八年經歷大起大落最後千金散盡只剩下最初的那一點夢想(節目組語)。打算唱完這一場就回老家見老娘去的,沒成想唱之前他老家的老娘忽然急病。

挑戰者當時就放了整個節目組鴿子,擱了電話馬不停蹄地趕了回去。

只剩下一個小時準備時間,現在上哪找個站的上檯面的挑戰選手?

導演捂著自己由於頂著大山一樣的鴨梨而越發偏向地中海的光亮腦門,挺著大肚腩中氣十足地暴吼道:「快給我找個能上場的人來!!!」

無處不在現場擔任形象指導的林紅立馬化身小天使,湊到導演跟前來:「我這兒有個歌手,少數名族自帶服裝,十分鐘內能趕到。」

然後,白黎跟宋凱文就來了。

當裹著毛呢大衣的白黎往節目總導演面前一站,這個胖乎乎小寸板一副金三胖模樣的中年男人斜睨了他一眼,跟老佛爺一樣懶洋洋地開了金口:「唱兩句。」

白黎一張嘴:「&¥¥#%%………………!」

眾人:「……」

曲調流暢入耳,聲音時而渾厚時而婉轉,*處的爆發力也足夠讓人眼前一亮,只是這唱的是什麼亂七八糟的?

白黎:「我老家的山歌。」

總導演:「……待會上場換個流行歌曲,不然我們這邊臨時沒辦法配伴奏。」節目組窮,沒辦法。

現場工作人員聽了剛才那一段,鼓著掌走過來:「待會你唱什麼歌?」

白黎:「愛情……」

工作人員嘴快:「《愛情》?有好幾個版本的《愛情》呢。黎明的?莫文蔚的?」

白黎:「……買賣。」

工作人員的一段饒舌卡在了喉嚨里。

四個字連在一起就是——愛情買賣。

宋凱文:「……」

林紅:「……」

一股鄉村殺馬特矮矬窮的*絲氣息撲面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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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哥要混娛樂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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