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回家路上,哥哥打過電話來,小侄子出生了。健康強壯的寶寶,歡天喜地來到人世間。
地鐵里信號很糟,斷續聽到哥哥的聲音,初為人父的喜悅掩蓋不了對我流離在外的擔憂。「下班了吧?自己買點好的吃,要注意身體,知道嗎?」
「我會的,別擔心我。」隻字不提媽媽,看來仍是鬱結在心。尤其小侄子的出生,許是更讓她聯想到我可能孤苦無依的未來。
如此,不提也罷。
回去小區,意外發現訂的自行車送到了。要知道在一線城市,工作地點又不算太遠的話,自行車可是上班族的最佳交通工具,意味著我再也不用忍受地鐵的沙丁魚罐頭折磨。
「漫漫,我回來了!」進門,彎身換鞋,漫漫迎面撲來,圍著打轉。「知道啦,帶你出去。」都說松鼠犬智商不高情商很高,看來不假。當初更名只用了一晚便成功,我幾乎誇它神犬,後來才知,只要態度溫柔,叫它張三李四它都會跑來。
漫漫,漫漫,如長路,如心事,如我唯一的親人與陪伴。牽好繩子下樓,不遠處,奶茶店的小妹大聲招呼:「小姐姐,你又遛狗呀?」
因為經常光顧而熟識,二十齣頭的年紀正是愛交朋友,又嘴甜心細,不似我,眼老氣橫秋,心千瘡百孔。
戴黑框眼鏡,扎高馬尾,趿懶人鞋,每晚一杯草莓味奶茶風雨無阻,如我這般的客人,想來要不記得也很難。
「還是草莓味?小姐姐,你老喝一個味道的不膩嗎?」
怎會呢。是那女人慣喜歡的味道,入骨般清晰。草莓味的蛋撻與奶茶,檸檬味的漱口水,isseymiyake的睡蓮清香。我是個沒什麼挑剔的人,更不喜新厭舊,只要習慣了一種味道就會一直迷戀下去。
我安靜微笑,她瞭然點頭。遞給我奶茶便去逗弄漫漫,「乖狗狗,來,叫一聲,乖狗狗。」片刻,放棄起身。「它好乖呀,怎麼逗都不叫。」
漫漫跟我久了,也漸漸染上些宅女子的小毛病,驕傲的小嘴緊緊閉著,見到再多熱鬧也不愛吠叫。倒襯了我入骨的寂寞。
「小姐姐,你男朋友很忙吧,怎麼每天都只見你一個人?」
我錯愕揚眉,她許是誤解,忙又道:「忙著掙錢吧,這麼貴的房子一般人可買不起哦。」
目前住的房子是仲夏找的,她一個親戚全家移民去了加拿大。最初以為不過是普通居屋,誰知竟是近兩百平的小豪宅,裝修俱全,華麗又典雅。
「房子空著也是空,你就當幫忙看房子唄。」不容我拒絕,仲夏堅持要我入住,房租卻不肯收。
「至少,物業水電必須我自己負責。否則我立刻搬走,自己找房子。」旁人或許根本不缺這點小錢,我也只是想讓自己住得安心。
眼下這小姑娘明顯是誤會了,拿我當作時下流行的金絲鳥,被人養在此處藏了嬌。
「房子是租的,我也沒有男朋友。」
「怎麼會?」
喝完奶茶,我牽著漫漫回家。
隨她信不信吧。
夏季總是夜得極晚,近八點鐘,天色仍是微亮。電腦上敲敲打打半天才想起肚子的需求,幸好,街角有家24小時便利店。
「還是小雞燉蘑菇?」店員是個五十來歲的大嬸,熱愛聊天,記性也好,見過三次以上便認你做了熟客,十分熱情。
點點頭,看她麻利地取出便當,放進微波爐加熱。
等待的時間裡我習慣性放空,直到叮一聲響,抬眼,進來一個瘦高身材的女孩子。背一個黑色的背包,摩托車的頭盔還戴在頭上,幾步走到我身邊。
「給我那個西蘭花的。」
「這裡加熱吃還是帶走?」
「帶走。」女孩伸手在褲兜里掏了幾下,頓一頓,又換另個褲兜掏摸。
「算了不要了。」
前後最多十幾秒,那女孩便轉身離開了櫃檯,步履匆匆。
「出門買飯都能忘記帶錢,你們年輕人哦。」大嬸寬容地笑笑,取出我的餐盒,「小心燙。」
「謝謝。」取出錢包付賬,眸光滯留的地方,是熟悉的笑靨如霧。真可悲,相戀兩年,竟粗心得不曾留下一張合影。那女人對拍照無感,許也是性子謹慎,我只好偶爾偷拍,再悄悄影印出來。
指尖無端膠著,眉目如畫早已不在,舊日情深隔了滔滔歲月,山水在望,卻再未相逢。
吃完,回去家中,臨睡前總喜歡零碎地逛些網站,時事新聞亂看一番。五年前註冊的博客一度斷更,卻在和她分開后再次寫了起來。先哲說得沒錯,痛苦才是靈感的源泉,而幸福會令人忘乎所以。
從第一夜到現在,已近七百篇,我給它們編一個分類:一千零一夜。仲夏曾好奇詢問,是不是寫滿一千零一夜之後就會放棄?
實話說,我也不知道。會怎樣呢?我已不再年輕,靈魂更見蒼老。不過是抓著青春的尾巴最後任性一把。從來都知,那女人,得之我幸,失之我命。
敲擊鍵盤的聲音在空蕩蕩的屋子裡迴響,漫漫窩在腳邊睡態安詳。
第六百八十六夜
銀字笙調,心字香燒。流光容易把人拋,紅了櫻桃,綠了芭蕉。
這一場千里跋涉,彷彿剛剛開始,又彷彿已經結束。
你離開了,留下了我自己,守著一段被拋棄的過去。你不會看到這些為你而生的文字,那些我難以釋懷的舊事,於你卻不過只是些往事,在那個猩紅的夏夜裡結伴死去。
我的生日,從此成了愛的祭日。
我時常在想,若人生當真只如初見,該有多好?不必面對分離時的難堪與苦痛,只需品咂初見時的好感與懵懂。是否,你也會認同?
如果有天我們在都市的人潮中相逢,如果那時候我選擇了退縮,請你,請你一定要喊我。記憶鮮活而時光卻長出死亡的花朵,我怕我記得的你再不是現在的你,而這些,多麼令人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