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墨珊
對著鏡子理了一下雲鬢,便架著一副墨鏡出了門,周末還有一點好處,就是可以不用化妝,素顏出場,亦無需踩著恨天高,象徵性地去莫氏集團晃蕩上一圈,以此來向外公證明,我是工作的。
對著鏡子比了比v字,把嘴角咧到耳朵根,便出了電梯。老遠就看見了在商場外東張西望的墨珊,「妞!」一個大熊抱,一切盡在不言中。墨珊是我迄今以來年數最長的一個朋友,小學就在一個班了,初中成了同桌,那時開始,我在墨珊心目中的形象就徹底顛覆了,套用一句古老的話,「剛見到生生的時候,我覺得,這丫頭真文靜,成了狐朋狗友之後,丫的我怎麼會覺得她是文靜的,瞎了我的眼。」我會在勞技課上看小說,然後到動情處,便會毫無節制地笑,直到笑抽了肚子,趴在地上可憐兮兮地伸出兩隻胳膊,讓墨珊幫著收拾殘局。最喜歡墨珊那肥肥的小胖手,永遠都是熱乎乎的,不像我,體溫比常人低上半度,就連大夏天的,手都是冰冰涼的,每到冬天的時候,我總會把手包裹在墨珊的掌心裡,舜時,一股暖流流遍全身,只可惜,到了高中后,我便在外公找的所謂的貴族學校中,艱難地保持著淑女的微笑。
再之後,墨珊去了北方,而我,則去了一年西北,然後直奔法國,聽著貴婦人般矯情的法語,每天在吃漢堡還是三明治中腳踏兩條船,搖擺不定,到後來一想到漢堡圓滾滾的身子和三明治搖搖欲墜的樣子,胃就一陣一陣發憷。然而,友誼這玩意卻沒有隨著我們距離的拉大而分崩離析,反而比以前更好了些,不像我和小柯,兩人原本是好到那種連第三個人都無法嵌入的地步,做什麼都是膩在一起,卻不曾想到在特意調了座位,成了同桌之後,關係卻直線下降,到後來上初中的時候,竟生生演化成了點頭之交。想想,這世界還真是玄幻了。
「唉,你不知道老娘我最近一段時間被各種相親宴弄得炸毛阿。」聽著熟悉的抱怨聲,我無聲地笑了一下,眼睛彎成了一輪月牙。墨珊以前可不是這樣,以前的她還是很注重形象的,一臉小女人樣,然而,自從她去了那個傳聞中九女一男的學校讀書之後,便越來越像一個男人了,用她的話說是,「不像男人不行啊,什麼都要自己干,又不是在那種女生少得可憐的理工學校,一大堆的男生幫你干這個干那個,像我們這樣在尼姑庵里讀書的,就只能靠自己了,更何況,我們學校的男生耳濡目染地浸泡在女人缸里,自身都已經演化成了為娘了,有時比女人還女人,翹個蘭花指什麼的都習以為常了。」
「好吧,為了犒勞你受傷的小心靈,姐姐請你吃飯吧。」逛了大半個商場,早已餓得前兄貼後背了。
我拿出剛剛買來的木簪子,一下一下地描繪著上面的圖文,黑色的底紋上細細纂刻這金邊的圖案,好像是一個古老的圖騰,看不出來是什麼畫,但是不知為什麼,就那樣對上眼了,一見鍾情,想來就是這般吧。
「看著你那深情款款的眼神,我心裡就發毛。」墨珊還在一旁嫌惡地抖了一抖。
「沒辦法,我就愛著玩意兒啊。」
是的,我就愛簪子,而且還必須是木製的,沒有原因的愛,盲目,卻又無從抵制,只好放任自己chen淪在裡面。人,總要莫名其妙地喜歡上一件東西,不問理由,不計代價,不是嗎?幸好,只是木簪子,沒有人說我是玩物喪志。
「妞,你什麼時候找啊。」
「找什麼?」我不明所以地問。
「男人啊。」墨珊啜了一小口檸檬汁。
「我也不知道啊,等那個人出現了吧。」無聊地翻動著紅逗椰奶,有一下沒一下地戳著。
「你……你真的不會還記掛著那個男的吧?」墨珊小心翼翼地問了一句,把頭縮了一縮。
「那個男人」,十月初分了手的男人。所有的人在我面前都盡量小心地不說出他的名字,包括子裴,於是,那個男人,成了他的代名詞。
失了一會神,然後以手撫額,黯然了一會,「你說,該怎麼辦呢?珊珊……」
「生生,你別傷心。真的,你肯定能遇上更好的。」
「怎麼可能呢?我都一把年紀了,都快成豆腐渣了,誰會捨棄那些鮮嫩嫩的花而選擇我這樣半老的徐娘啊。」聲音漸漸地弱了很多。嘴角卻向上翹了一翹,不過還好,用手遮擋著,從墨珊這個角度看不出來。
估計那廂的墨珊早就自責地不得了,暗暗地埋怨提什麼不好,偏生說了這麼一個這段日子來從不去觸碰的禁忌。只得在旁邊一個勁地開導我,順帶狠狠地罵上「那個男人」幾句。
我只覺得心裡暖暖的,好似有一隻無形的手在心頭撫弄著一闋樂曲,一如桌案上跳動的燭光,一下一下的,襯著橘黃色的燈光,給人莫名的溫暖。想著想著,便撲哧一聲笑了出來。自然,是逃不掉墨珊的一陣狂哄亂炸的,然而,在她絮絮叨叨的聲音中,心情卻是莫名的好,像是喝了一杯可樂一般,細細碎碎的小氣泡直往心頭竄。
「放心吧,珊珊,我這樣的,豈能被一個男人打垮。」
雖然曾經,我也天真地幻想也許真的能和高顯共度餘生,「以你之姓,冠我之名」,但是,現在,也只能想想罷了。我們之間隔著的,並不是如他所描述一層紗,而是鏡花水月。似花非霧,不可名狀。或許此生的我們只能成為彼此生命中的過客。許是因為他喜歡飛鳥,而我卻姓著余吧。
雖然曾經傷害過我,但是我卻始終記得在38攝氏度的午後,他赤羅著上身,在沒有電扇的廚房,細細地打理著一根一根排骨,然後和我說醋要什麼時候放,糖要加多少,只為我做一盤糖醋排骨。也會記得,南京東路被淹沒的那個下午,他趟著水,只為挑選一個送與我的生日禮物。在路經花店的時候,也會想起來他送的一束百合花,他說,那是他最愛的花,代表著百年好合。而我,則喜歡摟住他的右臂,可我喜歡的是曼珠沙華呢,美得妖嬈至極,卻不曾受到祝福。
甜蜜與苦澀,才是完整的愛情。現在,我所要做的,不過是漸漸忘記這些甜蜜與苦澀罷了。
遺忘,其實對我而言是一件很簡單的事,因為,所有人都說我性情炎涼。
然而,卻不曾甘心,就這麼遺忘了。
只是,愛情還是要繼續的吧。
撥了撥手上細細的鏈子,好像顏色褪了一些,沒有像剛買來那會兒亮了,我的手腕上常年帶著一根銀色的細鏈子,上頭配了一塊魚骨頭,是當年在法國讀書的時候買的,說不上多珍貴,但是不知道為什麼就上了心,以至之後整整六年的時間都帶著這根細鏈子,就連睡覺也不曾脫下。每當我無聊或者是有心事時,總會撥弄一下。
「生生,明天陪我去相一下親吧。」墨珊小心翼翼地開口。
「不要。」我想也沒想便一口拒絕。那種沒有硝煙的戰場還是少去為妙,一直都很抵觸這種場面。
就像一場商戰,而當事人則身兼兩職,時而是擺在商櫃中的物品,在聚光燈下無處可遁,接受著各種挑剔的眼光,還要擺出自認為最為端莊的姿態,迎接一輪又一輪的審視,時而又是一個挑剔的買主,把眼睛擦的鋥亮鋥亮的,想透過那層光打造出來的特效,回歸他的本質,再對比一下之前見到過的那些物品,看看是否物有所值。
那種感覺,光想想就能令人頭皮發麻。
「生生,你不能見死不救啊。」
「見死不救向來是我的專長,」頓了頓,「珊珊,你已經經歷過了那麼多次了,這對你而言是小菜一碟,大不了,我負責幫你收屍。」這種情況之下還是明哲保身比較理智。畢竟相親這種時髦,能不趕還是不趕的為妙。
不是我不願意救場,實在是有幸親身體驗過一次極品,到現在回憶起來還是能成功使我毛骨悚然。那一次,我經不住同事孟夢的誘惑,愣是以一餐在八秒鐘里的大餐為代價,ding著孟大小姐的名字替她出席了永生噩夢的相親之宴。
對方看著也是中規中矩的,然而講的話卻是十分不中聽。
「孟小姐,既然我們都是抱著相同的目的來的,那我也不妨開門見山,我看著孟小姐長得也算是清秀可人,雖然說我們男人看重相貌,但是娶回家的畢竟不是情人,家裡擺著個花瓶心裡也是極不放心的,像孟小姐這樣子的,十分適合當妻子。但是」他停頓了一下,似乎在斟酌用詞。我當時聽見他誇讚我清秀可人,心裡還是十分陶醉了一把,但是,一聽後面幾句,心裡「騰」地升起了一把火,水中的冰塊透過一層薄薄的玻璃,將刺骨的寒意透到我的掌心,涼涼的水氣早已在杯子外結成了一張網,將我的手浸地透濕透濕的,「你丫的算老幾啊,竟敢在老娘面前大放厥詞」然而,想了想,現在我還是ding著別人的名號,於是忍住了心頭的怒火,強忍著沒有將這句話說出來,抬眼看了看西裝革履穿地整齊的男人,用力地剋制住自己沒有將手中的杯子往他的額角扔去。
對面的男子嘴巴一張一合,仍是十分盡興地按照自己的思路將這一番話進行下去,「你知道的,我們男人都是喜歡c罩的,孟小姐你」我看見他的眼睛往自己的兄部掃了掃,「當然啦,我們可以考慮去韓國做一下這方面的手術,還可以順便渡一下蜜月……」
我「噌」地一下站了起來,「這位先生,你花這麼多錢讓你老婆隆兄還不如去八佰伴,照每晚880塊錢來算,每個星期五次,你可以儘儘興地玩上二十年,而且每晚還不帶重複的。」說完就將手中的水往他臉上一撲,抓起手提包,便往門外走,第一次攤上這種極品,掏起手機就和孟夢一頓狂轟亂炸,後來,孟夢帶著我去八秒鐘**了整整一個星期才將心頭的怒火壓了下去。
相親猛於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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瞬間看不下去了…。這麼多不能用的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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