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我是一個強盜,一個超級強盜。
但是我為什麼作強盜呢?
其中的一個答案就是——因為窮啊!
我原來是個老師,每個月就開800多RMB,每當看見那些個所謂的領導一頓飯就吃進去我好幾個月的工資,屁股底下坐著可以用我好幾百個月的工資買來的小汽車。
我心裡就不平衡了。我就納悶了!為啥差距這麼大呢!
苦苦思索了好久,終於開竅了。因為他們有能力啊!
什麼能力呢!官官相護.溜須拍馬.欺上瞞下.貪污公款.收取回扣.收取賄賂.權錢交易等等這些不就是所謂的能力嗎!
所以我總結出來三點原則,三點發財最快的原則。(1)不要臉,不怕死。(2)腦袋要靈。(3)要有實力。經過我精確的分析和判斷,我總結出來,最快的發財方法——當強盜!。1——22章是初期的鋪墊部分,23章以後才是正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