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記得

第107章 記得

?易雲攸這趟回來,是來處理一些易家的事務。『雅*文*言*情*首*發』

易家和沈家不同,雖然在龐然大物的秦家面前都只能算小富即安,但這兩年沈家仍然是老樣子,易家從事的酒店卻遇到了機遇。蛋糕變大之後自然有人蠢蠢欲動,易雲攸提前去北京,除了扮一個接手祖業之後不尊敬長輩只知道按規章辦事的初生牛犢,來震懾那些不安分的親戚之外,也確實是因為他有這個才能。

他父親是地道的老好人,母親是賢妻良母,他是獨生子,年輕,有才能,有闖勁,一個大學讀下來,身邊朋友非富即貴。南家做餐飲,陸家做建築,晏斯梵雖然性格冷漠點,有程曦這一層關係,也是關鍵時候能動用的人脈。

北京於程曦,是凶地,於他,卻是施展身手的廣闊天地,風生水起。

他回s城時,正是下午,s城正在融雪,一個大晴天,陽光照得雪光晶瑩,林郁跟著程曦去接他,他隨身帶著秘書,高挑白皙,妝容精緻,這趟回s城,除了跟這邊的朋友聚一聚,更多的是徹查一下易家在這邊的產業,現在易家的重心要遷到北方。南方競爭大,易家後台不算硬,擠在這邊也是寸步難行,不如收拾舊河山,在北方穩紮穩打,一步步來。

林郁看見他,已經有點認不出來了。

在學校時候清爽碎發,嘴角都帶著笑意,眼睛十分溫柔的那個易雲攸,如今剪短了頭髮,穿起了墨藍色西裝,襯衫領帶一絲不苟,向來溫文爾雅的笑容里,也多了點別的東西。

程曦倒是不驚訝,他昨天剛完成一場併購,忙到凌晨四點,睡了兩個小時,開著車來接人,襯衫都沒換,神色也慵懶,那秘書看了他一眼,皺了皺眉頭。但程曦一笑,她又忍不住多看了兩眼。

「看來在那邊過得不錯,」程曦懶洋洋抬起拳頭和他碰了一下:「阿南已經在酒店等你請吃飯了。」

易雲攸答了聲好,目光落到了林郁身上:「小魚。」

林郁正在低頭研究秘書的腿上穿的絲襪是什麼保溫的材質為什麼這麼薄,被他嚇了一跳,連忙抬起頭來:「在!」

連程曦都笑了起來,揉了揉他頭髮。

「最近過得好嗎?」

「還好。」林郁心不在焉地回答,他對這種裝扮的易雲攸還是有點反應不過來,總是有點走神。

所以他沒有看見,易雲攸眼底那一如當初的溫柔。

-

午飯就在易雲攸家的酒店吃的。程曦雖然在朋友里也是大少爺一樣,其實並不是全無心肝,有逗比朋友弄不清狀況,嚷著要易雲攸請全海鮮宴吃金龍魚,被程曦踹了兩腳之後默默接受了在酒店吃的決定。那些沒心沒肺的傢伙不清楚,程曦卻心知肚明,易雲攸如今算是大半個一家之主,已經不是當初可以隨意揮霍的紈絝子弟。

席上南仲遠也在,他被失戀弄得失魂落魄的,飯都沒吃什麼,只是喝酒,林郁坐在他旁邊,一直在仔細觀察他。

下午易雲攸去查賬,其餘人開著車各玩各的,天氣冷得很,.晚上陸沉電話過來,說在richy定了座,給易雲攸接風。

陸沉那撥人,和程曦身邊這撥人,其實最開始是一起玩的,後來陸陸續續分成了兩撥,箇中原因除了陸沉和程曦的分道揚鑣之外,還摻雜著一個陸玲瓏。

南仲遠當年生龍活虎的時候,曾經開過玩笑說陸沉是妹控,也不算誇大其詞,陸家兩兄妹是龍鳳胎,感情好得很,他的視角和天下的好哥哥一樣,覺得全世界沒人配得上自己妹妹。

偏偏他妹妹看上了程曦。

陸沉是貨真價實的富三代,看起來交友廣闊,禮賢下士,其實骨子裡滿滿的優越感。那些朋友比不上他,他自然心胸開闊。偏偏出了一個程曦,父母都不知道是誰,沒根沒底,周圍人卻對他信服得很,眾星拱月一樣。他當然看不慣,對程曦又是鄙夷,又是憤懣。更可恨的是他父母對程曦的態度也很曖昧,頗有幾分招駙馬的意思。

最終只能分道揚鑣。

但這些年來,兩撥人其實沒斷乾淨,畢竟s城只有這麼大,好玩的地方不多,又不是什麼深仇大恨,總有玩到一起的時候。而且陸沉的態度也很奇怪,他總是若即若離地和程曦這幫人保持著接觸,不知道是想從這邊拉人過去,還是想等著看程曦什麼時候眾叛親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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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曦整整玩了四年,早就玩膩了,可惜酒吧裡面吵得很,沒法補覺,只能逗林郁玩。林郁對酒精畏如蛇蠍,警惕地盯著自己前面的飲料。程曦逗他:「小魚不喜歡這裡?」

林郁搖搖頭,看了他一眼,又補上一句:「不過如果你很喜歡的話,我們可以一周來一次……」

程曦眼睛裡帶著笑意看著他。

林郁低頭猶豫道:「兩次的話,也行的。」

程曦不動聲色,勾住他肩膀:「三次呢?」

林郁皺起了眉頭,十分為難地思考了半分鐘,然後告訴程曦:「但是我要把作業帶過來做。」

程曦笑得仰在沙發上,勾住林郁肩膀,把正襟危坐的林郁勾得靠在他肩上,在林郁側臉上親了一口。

「因為你不喜歡這裡。」他在林郁耳邊低聲說:「所以以後我一次都不會來。」

-

「程大少爺最近過得不錯啊?」聲音很好聽,只是帶著點驕矜,人也不錯,一身低調的頂尖奢侈品牌,從頭髮絲到腳尖都瀰漫著某個階層特有的氣息,顯然是來找程曦的:「聽說你自己弄了個公司?」

事實上,陸家是能與秦家談話的那一級的,易雲攸南仲遠這種的,只能算他的「伴讀」,程曦這樣身份尷尬的連伴讀都夠不上,但陸沉偏偏喜歡找程曦「聊天」,而且因為他隱約知道一些程曦身世的眉目,所以還常常夾槍帶棒。當然在外人聽來是正常的。

「小公司而已。」程曦翹起嘴角,手指仍然繞著林郁的發尾,都說頭髮軟的人脾氣好,林郁頭髮軟,對信仰對專業的執著卻都不輸給林爸爸。

陸沉雙手插在褲袋裡,看了一眼林郁:「這是?」

林郁反正遲鈍,聽不出他話里高高在上的意味,還禮貌地自我介紹:「我叫林郁。」

但陸沉沒有告訴他自己的名字。

「小魚是我的童養媳。」程曦仍然是玩世不恭笑著,對陸沉卻有點逐客令的意思:「找我有事?」

「他們說你在躲懶,叫你過去玩。」陸沉用下巴指了指圍在吧台旁邊的那一堆人,穿著風格都和他差不多,就算在酒吧里也是相當亮眼的存在,陸玲瓏今天穿了高叉的紅色旗袍,衣服妖嬈,臉卻乾淨到極致,這強烈的對比讓人目眩。

程曦站了起來。

「我去打個招呼。」他摸了摸林郁頭髮,又轉向另外一堆人:「易雲攸。」

易雲攸正支著側額坐在沙發扶手邊和人說話,聽到聲音回過頭來。

「幫我看著小魚,別讓他喝酒。」程曦不管林郁著急辯解「我才不會喝酒」,徑自給林郁安排了保姆。

易雲攸坐了過來。

在酒吧自然不能穿西裝,他穿了一件淺藍色的襯衫,珍珠貝的扣子,一貫內斂的風格,他坐下來的時候,林郁拘謹地收攏了手腳。

酒吧里仍然是歌舞昇平,各有各的風景,滿桌的酒,易雲攸喝的是威士忌。

「不習慣嗎?」他問林郁。

林郁點頭。

「不習慣這裡,還是我?」

「你多一點。」林郁反正向來就誠實,認真地告訴他:「大概佔百分之五十七。」

「還好不是七十五。」易雲攸笑得溫文爾雅,看得很開。

林郁思考了一下,還是決定安慰他:「因為人的髮型對外貌的影響很大,頭髮能夠模糊邊界,還能作為參照對比物。」

「只是因為髮型嗎?」

「應該是的。」林郁不忘陳述理由:「因為我覺得你的性格沒變。」

易雲攸笑了起來。

是真的開心。因為只要坐在他身邊,就能感受到溫暖——自己曾經離得很近,但最終不得不放棄的溫暖。而這一切,他完全不知情。

林郁永遠不會知道,在他看著程曦的時候,有一個人,也在很溫柔地凝視著他。

「對了,你上次說程曦是在準備給我surprise,但是他沒有給我。」林郁忽然想起陳年舊事。

「那你們最後怎麼和好的呢?」易雲攸問。

「他走到我家裡,然後我們就和好了。」林郁向來能抓住事物的要點。

易雲攸無奈地笑了。

「他以後會給surprise給你的。」易雲攸聲音很溫柔:「我保證。」

林郁遲疑地看了他一眼。

「那你以後都再也不會上遊戲了嗎?」

穿著寧采臣衣服的雲無意,是林郁在遊戲里的第一個朋友的雲無意,在新手村外的荒山上,某個偏僻的角落裡,笑著跟他打招呼的,溫暖而和善的雲無意。還有一起下敦煌副本,一起屠龍,曾經說要帶他跑地圖,曾經千里迢迢跑到他採藥的平原,想要跟他說一件很重要的事,最終卻什麼都沒有說的雲無意。

他總是溫柔,溫柔得讓人猜不透他的心思。他似乎很堅強,彷彿他的內心牢固到無懈可擊。

「小魚,以後如果遇到很困難的事,就來找我吧。」易雲攸答非所問地說,酒吧里燈光驟然昏暗,他眼睛里的神色讓人看不清楚,但林郁知道他在看著自己。

「我會去找你的。」林郁跟他保證:「我媽跟我說,如果有很重要的事的話,可以找朋友幫忙,如果朋友需要幫忙,我也要伸出援手。」

「不要忘記了。」

「我不會忘記的。我記憶力很好,我會一直記得你。」

「去找程曦吧,他已經在看你了。」

林郁站起來,朝程曦走過去,但即使是遲鈍的他,也感覺到一絲不對勁,回頭看了一眼易雲攸。

一向溫文爾雅的青年,仍然沉默地坐在陰影里,他似乎有點累,所以張開手掌覆蓋在臉上,他就這樣靠在沙發上,很久都沒有再動過。

林郁不會知道,手掌後面的易雲攸,是用怎樣的目光,目送著他向程曦走過去。

他不知道,這短暫的對話,象徵著一場多麼漫長的別離。

對於易雲攸來說,這一別,就是一生。

溫暖也好,陽光也好,不屬於他的,再靠近也得不到。他親手將他拱手相送,心甘情願地能坐在他的對面,以一個朋友的身份,對他微笑。心如刀絞,目光溫暖如蜜糖。

你說你的記憶力很好,我希望你能記得我一輩子。

因為總有一天,我會變成連我自己都不認識的人,也許冷漠,也許市儈,也許在商場的爾虞我詐里迷失了自己。我會聯姻,有妻有子,我會變成成功的商人,有自己的版圖,午夜夢回,偶爾也會想起你的名字。

所以你一定要記得,記得那個你心中的易雲攸,他永遠是十九歲的青年,他是正直可靠的朋友,會溫柔地凝視你,他曾經想要問你,願不願意嫁給他。他一直想要騎著白馬,帶你走遍天之涯。

因為到最後,連我都會忘掉他。

作者有話要說:易雲攸的戲份,差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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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游之與光同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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