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章 林郁和程曦的番外(二)
?只要有吃的,白小胥向來是很快到的。
林郁向來遲鈍,雖然白小胥這人蹭吃的時候皮很厚,但在別的事上是臉很薄的,這三年來的收穫,他除了拿到一個在黎老怪手下連讀的名額之外,總算後知後覺地察覺到了什麼。
這點什麼,是在他和晏斯梵之間的。
不過也只有一點罷了。
晏斯梵天生一副好皮囊,桃花眼男女通殺,出身不俗,性格也是慵懶款,不吝嗇享受,玩得雅,又玩得雜,身邊來來去去的人不少。白小胥這點段數,還看不懂他。
偶爾,也有好好相處的時候,他那個百鬼夜行的店,開門都看心情,十天倒有七八天是關門的。天氣好的時候,白小胥背了書包去他那裡做作業,他那閣樓的窗戶尤其漂亮,是當初一個古代建築群被拆遷的時候他整扇買下來的,古樸木色,精緻雕花,窗外桃花一開,整條巷子都美得像畫一樣。晏斯梵懶洋洋靠在床邊的黃花梨羅漢榻上,就著明前龍井,翻一些五花八門的書,白小胥就坐在地上,在他身邊寫作業。偶爾他看累了,靠在窗邊發一會呆,回過神來,摸摸白小胥的頭,一般會得到白小胥「你好煩!」的評價,偶爾還會叫著「不許摸我頭!」炸毛,不過等他從碟子里拿點點心餵給白小胥吃,白小胥一般會悻悻接了,然後繼續寫作業。
但也只有這點了。
白小胥雖然看起來兇巴巴,其實最單純好懂,當初恨得程曦要死,看程曦被抓走還是一樣著急。他對晏斯梵也是色厲內荏而已,等到後來,林郁和程曦都走了,他學校的師兄弟都各奔前程,他和晏斯梵一起待在s城這孤島上,倒也漸漸有了一種相依為命的感覺。
至少,現在他那蓬蓬的捲毛,晏斯梵是可以隨便摸了。
「到了到了!」車還沒進車庫,白小胥就使勁拍車窗,晏斯梵停車,他推開門就跳了下來,林郁正站在草坪上拿著水管澆花,看見他朝自己衝過來,獃獃地看著。
白小胥直接一個餓虎撲食把他撲倒在草坪上。
「說!有沒有被萬惡的資本主義腐蝕掉!黎老怪一直跟我念念念,都煩死了!」他按林郁在地上,跟歡欣鼓舞的某種大型犬一樣,無數個問題一起砸下來:「mit好不好玩!你是最年輕的博士嗎?有沒有好好揚我國威!你的論文是擾動理論相關吧,快來幫我寫作業……」
就算是林郁這種屬於頂級cpu的大腦,也有了一種負載太多要被燒壞的感覺。
於是他決定從難易程度依次解決。
「我不是mit最年輕的博士……」他扶正歪了的眼鏡,耐心地跟白小胥解釋:「最年輕的是20歲畢業的,學數學的。」
「又是那群投機分子!」大概林郁走了之後,白小胥受過隔壁「小白宮」宿舍裡面那群學數學的智商欺壓還是怎麼的,忿忿不平得很。
「至於資本主義,我個人不太喜歡聊政治的。而且我不知道怎麼樣才能揚我國威,但是涉及到國家的問題,我都會以我國憲法為理論基礎,跟他們好好討論,直到意見達成一致……」
林郁還在努力回答白小胥的問題,後者已經在研究他的手錶了。
「這是鈈238核電池的表吧,黎老怪說你們可以把鈈238核電池做到硬幣大小……」
他話還沒說完,就被人抓住後背上的襯衫,拎了起來。
「誰,放開小爺!」白小胥揮著手臂想撓襲擊者,卻被扔到了一邊的草坪上,林郁獲得自由,慢吞吞地從草坪上爬了起來。白小胥在草坪上打了個滾,指著襲擊自己的晏斯梵大叫:「你為什麼摔我。」
晏斯梵笑著指了指正把林郁扶起來的程**oss。
「等他來了,就不是摔一下這麼簡單了。」
白小胥對程曦還是有點怵的,三年不見,還是記憶猶新,悻悻地看了一眼程曦,小聲嘟囔:「我又不怕他……林郁又不是他的。」
程曦給林郁把頭上的草葉子擇乾淨,對白小胥暗搓搓的討伐只當沒聽到,招呼他們兩個:「進來坐吧,阿南已經在廚房了。」
在白小胥心目中,南仲遠=牛肉拉麵雞湯餛飩辣子雞水煮魚以及一系列美食。
用晏斯梵的話說,白小胥根本不用讀博士,只要在南仲遠店裡做個服務生,他的人生追求就已經圓滿了。至於聽到這話的白小胥為了維護自己的形象掀桌炸毛,就是后話了。
難得朋友團聚,南仲遠心情大好,做了一桌菜,吃完中飯,一堆人坐在泳池邊曬太陽,南仲遠最近自覺在熱菜方面已經登峰造極,開始研究甜點和水果,一道沙拉味道清新,賣相也漂亮,林郁吃了兩口,有點怔怔的。
「怎麼了?」程曦靠在寬大躺椅上,攬著他肩膀。
「沒什麼……」林郁若有所思:「我想到我媽了。」
受林媽媽黑暗料理荼毒頗多的程曦顯然不能理解林郁這句話的正確意思。
「小魚很想念爸媽嗎?」程曦這句話問得不是沒有來由,這三年在國外,兩個人都忙得腳不沾地,就算回來過個春節,也是匆匆來匆匆走,這次好不容易回來了,卻不能和家人住在一起——林家的三室兩廳住四個人有點擁擠,而搬過來住,又顯然不是林爸爸林媽媽的風格。
要是別人,肯定會對程曦話題的跳躍性有一定意識的。
可惜林郁渾然不覺。
「想念的話,有一點。」他老實地承認:「我回去的時候我媽媽都快哭了,我爸爸說要我有時間回去幫他建一下團簇模型,而且今天午餐很好吃,要是我媽媽在這裡就好了,她很喜歡吃魚的……」
建模型什麼的先不說,不管怎麼看,更需要吃一桌美食的,都應該是你出國之後,吃了整整三年林媽媽做的菜的林爸爸吧……
程曦揉了揉他的頭頂。
「這樣的話,就請他們過來吧。」
晚上大家坐在樓頂喝酒。
南仲遠和秦陸一起開了個店,秦陸實在縱容他,連自己遊戲里賺的錢都歸他管。好在南二少爺只是以前不用想事,並不是傻。雖然過去的二十年都沒有為錢操過心,但現在管起家用來,也知道要記賬,要收支平衡。店裡的菜式雖然還是貴,包間布置也雅緻奢華,但收費也貴得很,還是晏斯梵給他訂的會員制,他性格好,朋友多,做的菜好,店裡常常是滿的。雖然那群紈絝子弟經常分不清狀況,以為和以前一樣,是互相去對方家的酒店夜場賽車場玩,花的是各自老子的錢,完全沒有給錢的意識。但程曦出國之前,交代過晏斯梵看顧南仲遠,免得他失戀尋死,所以南仲遠把他們揍了兩頓之後,那群人就養成了給錢的習慣。他們大手大腳,給得隨意,南仲遠也不要求,反正只多不少。一年多下來,竟然沒有虧本,南仲遠開心得不行,老毛病一犯,直接給秦陸買了輛車……
好在,只要不放棄,總是能找到磨合的方法的。再多的磕磕絆絆,再多的意見,只要抓住了不放手,總會有雲破日出的那天。
這次南仲遠帶的是自己釀的青梅酒,他用的是堆積青梅釀酒的古方,保存不久,現在喝是正好,他在飲食上鑽研得向來精細,還帶了酒具過來,一堆人圍坐在地上看他用小紅泥爐煮酒,金黃火焰舔著仿秘色瓷的注碗,酒香味在空氣中蔓延,帶著一點青梅酸味,配著精緻的滷味和小菜,勾得人腹中饞蟲起。天上月朗星稀,涼風習習。
「青梅煮酒,倒是好意境。」身後傳來聲音,沈白鴻披著披肩,提著裙子走了上來。
竟然是林郁先反應過來,開心地叫了一聲:「媽。」
他從小沒什麼朋友,上中學后更是被同班男生孤立、欺負,沈白鴻曾經為這個心力交瘁,她帶林郁換學校,那學校女老師欲言又止,吞吞吐吐地說:「其實,以林郁這種不合群的性格……就算換學校,也改善不了的。」向來脾氣溫和的沈白鴻,那次難得勃然大怒,她說:「就算換了學校改善不了,也要換!我兒子讀的學校,可以有欺負人的惡霸,但絕不能有認為學生不合群就活該被欺負的老師!不合群不是罪過,這世界上每個人都是獨特的。我不希望我兒子被人欺負了,還有一個老師來告訴他,這是他自己的錯!」
但林郁仍然是一路孤零零地走過來。
他人生鮮少有在集體活動中怡然自得的經歷,但是認識程曦之後,先是在逐鹿找到了同伴,又收穫這一幫人,白小胥不說,南仲遠和晏斯梵都和他相處得很好,還有秦陸,更是和他同步調的母星人。
這個晚上,他已經很開心了,林媽媽還來了。他叫這一聲,其實有點「你看,我過得很開心」的意思。他雖然遲鈍,也知道林媽媽經常擔心自己。
他的心思,林媽媽自然很懂,走過來,欣慰地摸了摸他的頭。
但是林家人大概都自帶「一秒鐘破壞掉溫馨氣氛」的buff。
林郁被她摸了一下頭,目光移到了林媽媽的裝束上。
墨藍色棉布長裙,裙角刺繡,玉色絲綢披肩,脖子上還戴著翡翠……
對於林家這對父子來說,這形象屬於「你穿的這是什麼鬼東西」那一類。
林媽媽跟著他的目光往下一掃,頓時笑了起來。
「沒辦法,晚上要幫人去看古董,就穿上這套『工作裝』了……」她利落得很,把披肩往地上一鋪,裙子一提,盤腿在「酒席」旁邊坐了下來,也不管周圍有多少人中槍,豪爽地開起地圖炮:「那群有錢人就這點品味,你不穿成這樣,他們不把你當文藝工作者的。」
白小胥警惕地瞄了瞄她隨身的東西,沒發現食物,鬆了一口氣,但還有保持戒心,生怕她一抬手就從披肩下面掏出一盒水果沙拉來。
「怎麼,你們這是在煮酒?」林媽媽拎起注碗里的注子,細看了一下,眼角彎彎:「秘色瓷,法門寺那批東西我看過,這一套胎釉不錯,注碗是六瓣,假的。」
看來,林郁那句乾脆利落的「假的」還是有著家學淵源的。
不過,注碗的主人南仲遠,是無暇顧及這些了。
此刻,他正顫抖著朝林媽媽伸出手:
「偶……偶像。」
作者有話要說:林媽媽來教這群「未來的有錢人」做人了。
下章完結。
實體書會放白小胥番外,南仲遠番外,還有程曦和林郁的h。
馬上就要和小魚再見t^t,不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