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6章 矮人近衛 (二)

第016章 矮人近衛 (二)

收到新的命令后,林森便下令手下的三個小隊立刻向城西出發,首先進行偵查,先搞清楚到底那裡有亡靈,當然,如果只是一個兩個亡靈就直接剿滅了。如果數量在十幾個以上的,則記錄下位置,等待中隊集合后再做打算。

雖然林森自己的愛德蒙.唐泰斯騎士領也在這次清理範圍之內,但這種漫山遍野的搜查是個很累人的活,林森本人根本沒有參加,他自己待在城裡還有更重要的事情。

他必須讓他的那隻火繩槍重新恢復戰鬥力才行,僅僅靠手下的士兵,太沒安全感了。

先去商店找侏儒鮑米,卻被告知火槍及其相關配件都已經送給林森了,他手裡也沒有了,「你去找個矮人問問吧,火槍是矮人才用的東西,不過矮人造的火槍雖然威力很大,但又笨又重,我送給你的是地精工匠改造的輕便版,還好用吧?」

聽到『輕便版』這個詞,林森就是一肚子的不滿,輕便到只有五米的射程,這真是件雞肋的武器,要不是自己運氣好,現在都不知道躺在哪裡?這種武器連地精自己都不願意使用。

矮人?林森想了想,好像自己還真認識那麼一個咋咋呼呼,大嗓門的傢伙。

「在哪能找到釘腳掌.巴克?」這個名字可真是…讓人覺的腳疼。

「巴克?嗯,你現在恐怕很難找到他,那傢伙前兩天喝多了,公開嘲笑奎利特叔叔的兒子是別人的野種,現在奎利特叔叔回來了,正滿世界找他要揍他屁股呢。」

揍屁股?!

這是街頭小孩過家家么?

「很難找並不意味著找不到吧?」

城裡倒還有其他的矮人,但林森好歹跟釘腳掌.巴克有過些交情,其他人未必理他。

「嗯…」侏儒小矮子突然神情扭捏了起來,「這個,巴克可是讓我給他保密的,你看…」

林森從口袋裡掏出一枚金幣來,鮑米立馬兩眼放光笑了起來,伸手就想拿過來。

「你得讓我得到我想要的,這枚金幣才能給你。」林森把金幣攥在手裡,心想大爺我的錢是那麼好賺的?

鮑米的臉色垮了下來,說道:「那你要是買不到你想要的東西,那我豈不是白替你跑腿?」

「是的。」

「不行,五枚金幣我才幹。」

「頂多兩枚。」

「四枚。」

林森不說話了。

「好吧,好吧,兩枚就兩枚,不過你必須先預付一枚。」鮑米又把手伸到林森面前,林森沒好氣的把金幣拍到鮑米的手裡。

死要錢的小矮子!

收了錢的侏儒跑了出去,過了沒多久,就見鬼鬼祟祟的鮑米和釘腳掌.巴克從街角竄了出來。

「嗨,巴克。」林森打招呼喊道。

「請叫我小巴克,我還沒成年呢!」釘腳掌.巴克很是老氣的說道。

看著矮人那長長的鬍子,林森臉上一副世界真奇妙的表情,旁邊的鮑米補充道:「你有什麼好奇怪的?他確實沒成年,他還沒有一百歲呢。」

撇了撇嘴,林森將這個無聊的問題拋到一邊,正色向小矮人問道:「小巴克,我需要一隻火槍,你能告訴我那裡能弄到嗎?我要好用的,而不是那種喇叭口的廢物。」

小矮人撓了撓頭皮,問道:「你要那東西做什麼?那可不是你們人類能用的武器,火槍比我的戰錘還要重,而且非常難用,開一槍的時間足夠我喝掉五大杯麥酒了。我想這世界上不會有人喜歡那東西。」

「小巴克,你看我像是一個可以拿著武器衝鋒肉搏的人嗎?」

「不像,你太瘦了。」小矮人用力的搖了搖頭。

「那我還要告訴你,我也不會使用弓箭和弩。但我是一名軍人,我必須要裝備一件武器才行,我選擇火槍。」

「火槍很重的,你又太瘦,你恐怕連拿都拿不起來。」

「小巴克,能不能用是我的事,讓我看看貨總可以吧?」

侏儒鮑米急道:「你要是用不了,自然不會買,那你就會賴掉剩下的那枚金幣了。你耍賴!」

林森對鮑米說道:「如果我連貨都看不到,剩下的那枚金幣我自然是賴定了,不過看了貨我也許還是會買哦!你不打算勸一勸你的朋友?」

侏儒鮑米眼珠轉了轉,最後在他的鼓動下,小巴克才勉為其難的答應,「我家倒是有一支火槍,但你必須去和我父親談談。」

「沒問題。」

狄洛.巴克,或者叫做老巴克,釘腳掌.巴克的父親,一名矮人珠寶匠,當林森走進他的工作間時,就聽到他那震得窗戶直抖的聲音大叫著教訓他的兒子,「臭小子,你這兩天跑到那裡去了?」

「我去萊依嬸嬸家了,我給她幹活,她給我飯吃。她會做很好吃甜點,你不會。」小巴克滿臉的不在乎。

「我對你真是缺乏管教,你惹禍了往外跑。你怎麼可以說奎利特叔叔的孩子是別人下的種呢?這是很不禮貌的行為。」

「我又沒有說錯。傻瓜都知道是怎麼回事?」

「可問題是,你奎利特叔叔現在天天早晨跑到我們家來找你,說你侮辱了他的人格,要我好好教訓你,在朝我吐了半個小時唾沫后,還順便吃光了你爸爸我的早餐。」

「我覺的你是在心疼你的早餐。」

「臭小子,我確實需要好好教訓你。」

接下來,一場矮人父子之間的追逐大戰開始上演,父子倆繞著一張工作台開始表演室內障礙跑,跨欄,攀牆,匍匐前進,各種高難度的雜技動作紛紛施展出來。

林森和鮑米就是觀眾,鮑米還很好心的提醒道:「我們慢慢看就好了,千萬別參合進去,我有一回想勸他們的,結果被老巴克撞上了牆,回家后躺了三個月。」

可是等父子倆都玩累了,半個小時都過去了。

「你們兩個站在這幹什麼?」老巴克坐在地上大口的喘氣,小巴克乾脆躺在地上成了一個大字。

謝天謝地!這兩貨總算結束了。

「我叫愛德蒙.唐泰斯,我是來…」

「爸爸,這位先生是想買你的那支火槍。」躺在地上的小巴克搶著說道。

「哦?你願意出多少錢?」

「可以先看看東西嗎?」

「好啊,那東西就在牆上掛著呢。」老巴克往一面牆上一指,林森順著看了過去。

老天啊!難怪小巴克會說這東西我會用不了,這那裡是一支火槍,這分明是一根狼牙棒啊!

老巴克一隻手從牆上把火槍取下遞了過來,林森雙手一沉幾乎拿不住,這東西起碼有二十公斤重。

怎麼會這麼重?拿著這東西上戰場,不用敵人殺,累都要累死啊!

因為矮人的個子不高,這槍的長度也就大概一米二左右,口徑卻非常大,估計有二十毫米,槍管很厚,足有一厘米,槍托使用結實的胡桃木,給人的感覺就是傻,大,黑,粗!這分明是一門小炮!

「為什麼要把槍造這麼重?」

「你必須裝足夠多的火藥才有威力,火藥多了槍管就要厚,否則就要炸膛。所以,造這麼重也是沒有辦法的。」

「可以試試嗎」

「那必須找個寬敞的地方。」老巴克對自己這件武器的威力可是心知肚明。

「城南有條小河,我們去那裡試試如何?」小巴克趕忙說的。

「好吧。」

老巴克負責拿火槍,林森帶上火藥,彈丸,火繩之類的小東西,一行人出城來到城南河邊。

「這槍能打多遠?」

「五十米不成問題。」

「哦,那就好。」

林森找了顆大樹做目標,先進行二十米的試射,將槍托駐地,先裝發射葯,然後裝彈丸,彈丸的尺寸略大於槍的口徑,林森必須用力的用通條將彈丸向槍膛立面捅,接著是引火藥,蓋好葯鍋,最後夾火繩,並且將其點燃。

「你其實可以再多裝點火藥,沒關係的,我的槍造的很結實,不會炸膛。」老巴克建議道。

還裝?!難怪這槍造那麼重,這裝藥量遠遠超出了普通人類的承受能力,結實的矮人可以無所謂,但如果是林森的話,巨大的后坐力會輕鬆將他的肩膀打成骨折。

謝絕老巴克的建議后,林森將槍舉起瞄準。

哦嗬嗬嗬…

這槍實在太重了,二十公斤啊!

略做瞄準后,林森扣動了扳機,火繩點燃葯鍋里的引火藥,肩膀一痛,整個身體猛的一下後座,砰的一聲巨響,一股濃煙冒了出來。

這煙嗆的試槍一幫子人直咳嗽,這原始火藥里的雜質實在太多了。

待煙霧散去,林森來到作為目標的大樹前,樹皮已經被轟的稀爛,樹榦的三分之一消失不見,擊穿樹榦的彈丸余勢未消,還將大樹后的地面轟出了一個十厘米左右深的坑。

威力不錯,比原來那支喇叭口的破槍強多了。

接下來,又進行了更遠距離的試射,結果證明老巴克沒有騙人,這支大槍可以在五十米內進行打中一個人形靶,彈丸在一百米內都還很有威力,只是精度差的很而已。

但這支槍的缺點太明顯,林森手持這支槍一分鐘就要脫力,根本沒辦法在行進間進行戰鬥,用於防守到是不錯的武器。

這讓可以一隻手輕鬆持槍的老巴克嘲笑不已。

林森想了想,還是決定買下這支槍,他沒辦法背這支槍,但可以讓手下背嘛,一個手下不夠,就讓兩個人抬。

「這支槍和這些火藥彈丸等等賣多少錢?」

老巴克想了想,開價兩百個金幣,並且說這個價錢已經非常之便宜了,林森哪裡有那麼多錢?雙方砍價半天,才以一百金幣的價格成交。不過他還要老巴克幫他做個槍架,很簡單的一根帶個小叉的木棍,用來在射擊的時候支撐槍身,老巴克答應了下來。

將鮑米剩下的一個金幣付完后,林森費力的扛著他的大槍正想離開,小巴克卻將他攔了下來,「唐泰斯先生,你聽說你現在已經是一名正式的軍官了,對嗎?」

「是的,我現在是塞德城第二十三中隊的中隊長。」林森說這話時非常自豪。

哇喔!旁邊的侏儒鮑米發出一聲驚呼,忙問道:「那你一定已經是一名貴族了,塞德城的中隊長至少是一名騎士,有領地的哦。」

林森笑了笑,有些得意的說道:「確實,我被冊封為騎士,領地在城西,不大,一個大概十公頃的小莊園而已,而且我本人還沒去過。」

「那真是恭喜你了。成為一名貴族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老巴克由衷的說道。

這時小巴克看了看他的父親,又看了看林森,小心翼翼的問道:「那您的中隊還缺人嗎?我也想當兵。我會是個不錯的戰士的,我不怕吃苦,我體力很好,也很靈活,我曾經一個人在野外生活過一個多月,我曾經和鮑米一起打退過一隻熊地精,」

「你想當兵?」林森心中一陣欣喜,又看著老巴克,想知道他的態度。

「兒子,你想當兵?」老巴克先是一愣,接著慢步走到小巴克身邊,用手摸了摸小巴克的頭,過了許久,發出了一聲嘆息。

「父親,我再過兩年就成年了,我想要過自己的生活,我不想做珠寶匠,我受不了整天待在房間里的生活,我想當一名戰士,你年輕的時候不也是一名戰士嗎?」

「我知道,我知道,你都快成年了。我總覺的你還沒長大呢。你媽媽如果知道你成為一名戰士,會很擔心的。唉,不過…,矮人不是嬌氣的人類。好吧,我允許你去當兵,成為一名戰士。」

「謝謝,父親。」

老巴克轉首看向林森,把剛到手的一百個金幣又塞回林森手裡,一臉嚴肅的說道:「我兒子就交給你了,你要對他好點。你叫愛德蒙.唐泰斯,是吧!我這幾天聽說過別人談起你,很多人都說你是個會打戰的人,這讓我稍微放心點。但別把我的孩子當炮灰,明白嗎?否則我不會饒過你的。」

說完,這位矮人父親低著個腦袋,悶頭悶腦的回去了。

林森心說我還沒答應收你兒子呢!不過他還是很高興的,看著敦實的小巴克,他已經想好了這矮人的職位,小巴克以後就是他的近衛了,有這麼一個善於肉搏的種族守在身邊,自己的安全係數那是直線上升啊!

「你先回去跟你父母正式告別,明天到軍營來找我就可以了。」

「是,長官。」小巴克咧著嘴開懷大笑起來,他一拉鮑米,大聲說道:「鮑米,你等著吧,我一定會成為一個有名的戰士的。」

鮑米撇撇嘴說道:「你也有可能在成名前就死掉了,我覺的還是做商人比較安全點。」

小巴克惱了,大怒道:「我從沒見過比你更膽小的侏儒,你整天待在城裡都不願意外出,做你的朋友真是需要勇氣,你比勾勾還怕死!」

「別跟我提那隻該死的地精,呃,你突然提醒了我,勾勾說今天還我錢的,我要回店裡去了,我必須在那隻地精亂做實驗,自己搞死自己之前把帳收回來,否則就是損失。」

鮑米邁著小短腿飛快的溜走了,小巴克道聲別後也走了。林森這時才發現自己犯了個小錯誤,免費的勞力跑了,自己要動手把那隻沉重的火繩槍及其配件扛回去可不容易。

真是太重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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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之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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