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第十章

洪武三十一年,春四月,北元犯邊,聚騎千餘人,襲開平。

後世的史書上,對大明和北元的邊境摩擦通常只有寥寥幾筆,除非是北元到大明來殺人放火搶糧食,或是明軍進入草原殺人放火燒帳篷,否則,史官絕不會過多的浪費筆墨。

華夏語言博大精深,說話辦事寫文章,自然是越簡潔越好。

一言兩語便能敘述清楚,自然大善。

對屯守開平衛的邊軍來說,這場戰鬥和以往發生過的沒有多大區別,無非是你殺我我殺你,殺死了韃子就是戰功,被韃子殺死就算玩完。

撫恤金和安置家小什麼的,在萬惡的封建社會,向來是個含蓄且隱晦的問題,基本全看上官的良心。

孟清和初來乍到,心理準備不足,初次見到血淋淋的戰場,奔騰的戰馬,噴濺的鮮血,手腳不自覺的冰涼。

出生在和平年代的人,根本無法想象冷兵器時代的戰場到底是何等的殘酷與血腥。

從城頭向下望去,草原上的騎兵就像是渴望血肉的狼群,露出鋒利的獠牙,試圖從大明邊軍屯守的衛所撕開一道豁口,沖入其中大肆的搶劫殺戮。

這是游牧文明與農耕文明的衝突,自久遠的春秋戰國時代便已存在,一切都只是為了生存。

所謂由儉入奢易,由奢入儉難,從忽必烈建立元朝到被明朝取代,至今不到二百年的時間。被趕回草原的游牧民族,除了堅強的意志以外什麼都缺。偏偏大明皇帝認死理,動不動就派兵到草原殺人放火燒帳篷,還死活不開互市。若是抓到膽敢往草原販賣「違-禁-品」的商隊,更是只一個字,殺!

為了生活,就算對面是燕王和寧王等幾個狠人,北元貴族和騎兵們也必須重操舊業,搶劫!

搶人,搶糧食,搶牲畜,但凡是能搶的,一樣都不放過。

逮著機會就搶,搶完就跑。

跑得了算勝利,跑不了就回歸長生天的懷抱。

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北元騎兵和大明邊兵思考的方式和某個時間段的腦迴路,倒是有異曲同工之妙。

以往,草原上的鄰居大多在秋季時興兵來犯,無他,正趕上麥田成熟,牲畜最是膘肥體壯。

近幾年,造訪的時間卻越來越提前,歸其根本,不是北元勢力增強,或是那個連印都丟了的朝廷突然頭腦發熱-激-情-澎湃,只因日子實在是太難過了。

有這一體會的不只是北邊的鄰居,屯守在開平衛的邊兵也發現田中的出產越來越少,每年的節氣也越來越不正常。往年開墾出的農田根本不夠衛所上下支用,更多還需依靠商人從外地運糧。由此,便不得不稱讚洪武帝的先見之明,若無《開中法》用鹽引吸引商人,恐怕邊防衛所的官兵吃飯都成問題。明朝第一道士

即便如此,到明中期以後,開中法也和衛所制度一樣逐漸崩壞。豪紳,勛貴,甚至是飽讀詩書的官員,都是其背後的推手。

此時的人不知道有個叫做「小冰河時期」的學術名詞,只知道日子越來越不好過,草原鄰居的應對辦法是到鄰居家裡去搶糧,不甘心被搶劫的大明自然奮起抵抗,更多的時候是到鄰居家中去表示抗-議。這一點上,永樂帝做得尤為突出。

敢搶我家的糧食牲口?搶回來不說,把你家房子也燒了!

孟清和從軍的目的是為實現「理想」,但實現的過程絕不包括拿著大刀在戰場上與人拚命。

生命是寶貴的,一個人只有一次……好吧,算上前一世,他應該有兩次。但上天應該不會再給他第三次機會。

沉甸甸的腰刀握在手裡,耳邊充斥著北元騎兵和守城邊軍的喊殺聲,有一瞬間,孟清和切實的感到了恐懼。

很丟人。

事後想起,孟清和很想抱頭撞牆。

即便時光回溯,他也無法欺騙自己,他的確是害怕了。

馬總旗凶神惡煞的大喊著什麼,孟清江和孟虎都被攔在了城牆之下,孟清和雙手握著一把邊軍的制式腰刀,光是拔刀出鞘就費了他極大的力氣,舉刀的動作更是引來一陣鬨笑。

旁邊的幾個邊軍都是五大三粗的威武漢子,擼起袖子,絕對的肱二頭肌閃亮,肱三頭肌鼓起,一點也不含糊。

孟清和就像是闖進了鴕鳥群的水鴨子,再蹦躂也及不上人家肩膀高。

「馬總旗,這哪來的?」一個弓兵側頭,咧嘴,「個頭怕是沒我婆娘高,能殺韃子?」

說話間,弓弦聲響,飛出的箭矢狠狠扎入了一名北元騎兵的眼窩。

孟清和仍在和腰刀較勁,奈何用盡全身力氣,也沒辦法像其他的軍漢一樣威武,連擺個姿勢都做不到。

「你們這幫殺才!孟兄弟可是大孝之人!」

馬總旗拿起一張長弓遞給孟清和,三言兩語的解釋了他的來歷,倒是讓周圍的軍漢們對孟十二郎「肅然起敬」。

「明知道是來找死的……不容易!」

「讀書人的腦袋果然非比尋常!」

「人才!佩服啊!」

說歸說,不耽擱他們殺敵。城頭箭雨紛紛,城下北元騎兵的攻勢為止一滯。重生之狼的男孩

雙方打老了交道,連對方身上有沒有虱子都一清二楚。

北元騎兵的目的不是打下衛城,僅憑這點騎兵壓根辦不到。沒來及躲進城內的人丁,牲畜和田中早熟的作物,才是他們的主要目的。還有散布在開平衛東西兩側的瞭望墩台,那裡的邊軍是肯定來不及撤回城內的,附近也沒有磚石建造的邊堡給他們充作防禦。

每次韃子犯邊,這些邊軍幾乎都是棄子。可他們仍沒有一個人臨陣脫逃,憑藉著手中的武器,憑藉著居高臨下的地勢,拼著以命換命,也不讓韃子再進一步。

為國而死,是他們一生的終點。

城牆上的明軍能清楚看到最近的瞭望墩台上在發生些什麼,他們唯一能做的,就是赤紅著雙眼,用手中的長弓,勁弩,用聲嘶力竭的吼聲為同袍送行。

豈曰無衣?與子同袍。王於興師,修我戈矛。與子同仇。

豈曰無衣?與子同澤。王於興師,修我戈戟。與子偕作。

豈曰無衣?與子同裳。王於興師,修我甲兵。與子偕行。

這是漢家兒郎的戰歌,流淌在大漠邊塞,迴響在華夏千百年的歷史之中。

每一個字,每一個詞,在匯聚成聲音的剎那,都承載著士兵的血肉與靈魂。

孟清和突然不再恐懼,他放下拉不開的長弓,顫抖著重新抓起腰刀,單手握不住,便用雙手,咬緊牙關,踉蹌兩步,一絲鮮血順著嘴角流淌。

沒人再笑話他,也沒人再拿他打趣。

此時此刻,一切的算計和心思都離他遠去,被蒼涼和血腥包裹,彷彿靈魂也變得沉默。

兩尊洪武二十一年鑄造的銅炮被推了出來,炮口對著的不是正面的戰場,而是即將被北元騎兵攻下的一處瞭望墩台。

號角聲再次響起,卻不是對面來犯的敵人,而是城中。

緊閉的城門突然打開,兩隊明軍騎兵縱馬而出,為首兩人均是一身山文甲,手持長刀,一馬當先,明軍騎兵如兩支鋒利的長矛,狠狠鑿入北元的騎兵之中。

突來的衝擊,讓進攻的北元騎兵起了一陣混亂。

此時,另有一隊騎兵從開平左屯衛方向馳援而來,遠處掀起的滾滾沙塵,徹底使攻守易位。

身處戰場中的北元騎兵,只知道有兩三股敵人不斷切割著己方的隊伍,城頭的明軍卻能清楚看到,闖進北元騎兵陣中滿打滿算不過三四百人。

衝殺在首的一人,正是被開平衛指揮使徐忠和西城衛鄭千戶視為燙手山芋的沈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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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軍策馬,長刀渴血,斃敵於馬下。

鎧甲和馬身均已被獻血染紅,每一次揮刀,都能帶起一片血雨。

只一人,便如殺神,

刀光交錯間,身著朱紅鴛鴦戰襖的明軍步卒也集結而出,銅製火銃,長矛,鐵鏜,腰刀,組成了明軍戰陣。

孟清和不知道自己是怎麼走下城頭,又是怎麼上了戰場,他只是本能的效仿另一名邊軍的動作,立於陣中,舉起腰刀。

「殺!」

第一次殺人,第一次手中染血,對上那雙兇狠卻一點一點變得黯淡的雙眼時,一切的感覺都已經麻木。

背後突然傳來一股巨力,馬總旗的吼聲響起,「你這酸丁,發什麼呆!不要命了!」

孟清和這才發現,自己險險在鬼門關走上一遭,不及道謝,一個北元騎兵已然揮刀向馬總旗斬下。

他想要撲過去,哪怕能攔一下,哪怕像之前一樣把馬總旗推開……

刀鋒劃開血肉的聲音是如此的清晰,一切都好似慢動作一般。

孟清和發不出一點聲音,只能看著馬總旗如山嶽崩倒,緩緩的,一點點的,倒在地上。

鮮紅的血從口中噴出,染紅了他身上的戰襖,也染紅了孟清和的雙眼。

仇恨,憤怒,殺意!

在今天之前,他們甚至還是陌生人!

馬總旗倒下,北元騎兵卻並未停手,孟清和眼睜睜的看著到馬刀揮落,手上突然有了力氣,彎腰抓起一支長矛,狠狠的朝著北元騎兵的腰腹部扎了過去。

若他還能活下去,肯定會覺得這種舉動奇傻無比。

但是現在,他只想這麼做,也必須這麼做!

因為他是人,一個大明軍人!

而這裡,是戰場。

矛尖刺--穿了敵人的側腹,頭頂的長刀卻沒有落下。

孟清和抬頭,只看到北元騎兵滾落的人頭和縱馬馳過的武將。

馬上之人如刀鋒,似劍戟,像撕開邊塞的冷風,揚起一片兵戈之意。

看不清面孔,只有那雙冷銳的眸子和一身的血腥與煞氣。

背後陡然升起一片寒意,一瞬間,孟清和竟然覺得,眼前這名大明武將比之前要取他性命的韃子更加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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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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