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二章
事實證明,大白鯊的獵物,不死也要掉塊肉。
朱高燧盯上的海盜船,逃脫幾率無限趨近於零。自劉家港出航至今,同樣的場景,每隔一段時間就要上演。
次數多的時候,一月之內,有大半月都在追剿海盜。
看到落在身後的木船接連沉入海底,速度最快的一艘海盜船開始陷入絕望。船上的海盜可以預見,一旦被戰船追上,等待自己的將會是什麼。
實心鐵球不斷砸進海里,瞬間騰起巨大的水柱。
還算結實的木船在海浪間顛簸。
沉沒的海船捲起巨大水渦,血腥味引來海中的鯊魚,看著劃過海面的三角鰭,海盜們幾近崩潰。
朱高燧和戰船上的明軍愈發興奮,跟在戰船后的商船都在躍躍欲試。
比起規規矩矩做生意,搶劫海盜,明顯來錢更快。
一次嘗到甜頭,再下手就變得十分容易。最後發展到,看到眼熟的骷髏旗,船員們的激-動-興-奮不亞於發現陌生海島。
令海商聞風喪膽的強盜,在船隊成員眼中,活脫脫成為會下金蛋的母-雞。
在搶劫過程中,船上通譯的外語水平飛速飆升。很快能用八國語言說出「交錢不殺」。
作為「領隊」,鄭和總要象徵性的勸說一下。
朱高燧不聽勸,鄭公公盡到職責,就算完成本職工作。很快卸下包袱,和王景弘侯顯一起加入趙王組織的搶劫隊伍。
「難怪韃子喜歡打穀草。」
侯顯感嘆一聲,擦乾腰刀上的血跡,這種感覺委實是刺-激,讓人-欲-罷-不-能。
侯公公的認知明顯偏離正常軌道,有三觀崩毀的跡象。無奈船隊領隊和趙王殿下都沒有糾正的意思。
於是乎,公元十五世紀,在鄭和船隊第三次下西洋過程中,由趙王殿下帶頭,船隊中大部分成員發展出獨特的興趣愛好,並向著更獨特的方向一去不回頭。
經過半個時辰的追擊,被盯上的海盜船全部沉入海底。
少部分是被炮彈砸沉或被戰船撞沉,餘下多是被明軍接舷跳幫,搶劫一空之後鑿沉。被鑿沉的海盜船,很多都是三帆,比不上大食商船,卻比歐洲探險家的木船好上一截。
可惜朱高燧看不上眼,船隊成員,包括同行的商人,一樣看不上。
習慣乘坐豪華客輪,誰還會將冒黑煙的小火輪看在眼裡?
僥倖未死的海盜,眼睜睜看著木船消失在海面上,安身立命的依仗就此消失,欲哭無淚。
這並不意味著結束,
「藏寶地點,停泊港口,交易黑市,有沒有同夥,說!」
海盜被綁在柱子上,錦衣衛揮舞著刀鞘,通譯站在一旁,輪換多種語言同海盜交流。完成任務,順便練習口語,一舉兩得。
北京行部出身的文官文吏,總是能合理利用時間。
「說!」
刀鞘換成皮鞭,海盜發出慘叫,驚駭欲絕。
這是一群魔鬼!
早已丟掉信仰的海盜扯著嗓子痛哭。可惜神聽不到他的祈禱哀泣,就像被他們砸斷手腳,活著丟到海里的商人和水手。
朱高燧回到船艙里,提起茶壺,咕咚咕咚灌下半壺茶水。
長期的海上生活,不只晒黑了他的面容,也讓他的行事作風產生不小變化。好似出閘猛虎,走出領地的獅子。突然間發現,外邊的世界如此廣闊,未知的前路如此令人-興-奮。
回憶往昔,朱高燧時常會想起同孟清和的談話。如今細細品味,看似荒謬的想法,只有親臨其境,才能真正明白其中的奧妙。
海上航行,註定有很多不習慣的地方,也比不得王府中的錦衣玉食。但朱高燧喜歡,該死的喜歡。
尋找新大陸,追剿海盜船的生活是如此令人著迷。這種感覺更甚於在草原上策馬奔騰,揮刀砍殺。
面對一望無際的蔚藍,恨不能大吼幾聲。
仰望廣闊天際,海風鼓起長袍,好似肋生雙翼,下一刻便要騰空而起。
咚咚。
船艙的門被敲響。
朱高燧放下茶壺,艙門外,站著負責-審-訊-海盜的錦衣衛。
「殿下,海盜藏寶地已問明。是否前往?」
「當然要去!」朱高燧笑道,「母后喜歡紅寶石,大食商人手裡的那些,孤看不上。倒是海盜手裡有不少好貨。還有刻著頭像的金幣,融了,正好做父皇的萬壽節賀禮。」
錦衣衛應諾。
很快,船隊分成兩路,一路繼續前行,到海圖上標註的島嶼停泊。另一路前往海盜藏寶的港灣,距離海島並不遠,兩個時辰左右即能往返。
朱高燧沿著纜繩下到小舟,登上前往尋寶的戰船。
鄭和王景弘留在寶船上,侯顯隨行。
十餘戰船,近二十艘馬船,浩浩蕩蕩開往藏寶地點。
指路的海盜縮著脖子,被提上戰船,沒有起半點反抗的念頭。敢反抗的海盜都被丟進海里,唯一的下場就是葬身魚腹。
越是窮凶極惡,殺人無數,越是惜命怕死。
剿滅十餘股海盜,明軍早有心得。
海盜藏寶的地點算不上隱蔽,卻難駛入大船。
小舟再被放下,朱高燧同侯顯一併上岸。
島上林木稀疏,多是被海水沖刷過的岩石和洞窟。
海盜領眾人來到一塊形狀奇異的岩石前,挖開半米厚的土層,掀起幾塊擋板,一處隱於地下的洞窟赫然展現在眾人眼前。
幾十隻木箱堆在一起,箱蓋幾乎合不攏,縫隙中隱約透出耀眼金光。
打開箱蓋,立刻有皮袋落出。
捆綁袋子的皮繩崩斷,渾--圓-的珍珠滾落在地,白黑兩色,竟有龍眼大小。
木箱一隻只打開,驚嘆一聲連著一聲。
造型奇異的金像,三尺高的珊瑚,精美的金壺,鑲嵌各色寶石的彎刀……各種形狀的金幣銀幣,很多沒有裝進箱子,直接散落在地,火把照過,滿目金光。
饒是見慣皇宮珍寶的朱高燧,也愣了兩秒。
彎腰撿起一柄彎刀,擦過刀柄上一塊花紋,朱高燧目光微沉,這不是一般商人能有。這支海盜很可能搶劫了某個海島上的「王室」,或者是朝貢的船隊。
不過,事到如今,已經沒有追究的必要。
收刀回鞘,朱高燧下令,將岩洞里的財寶全部抬走。隨後走到瑟縮的海盜跟前,緩緩--抽—出長刀,在海盜驚懼的目光中,手起刀落。
鮮血噴涌,人頭滾落在地。
如此,也算是為彎刀的主人報了仇。
離開海盜藏寶處,戰船駛往預定海島,同船隊匯合。
此座海島是船隊第二次下西洋時發現。
島的東面是天然深水良港,島上有淡水,沒有大型的食肉猛獸。除了海鳥,多是一些奇怪的石像。
朱高燧對此毫不在意。
天家貴胄,鳳子龍孫。
遇上他,管他哪路神仙,是鮫盤著,是虎蜷著。敢不從命,架上火炮全部轟掉。
「殿下,照此速度,再有一月既可抵達新地。」
「好。」朱高燧用匕首劃開麵餅,夾入烤過的干肉鹹菜,一大口咬去小半個,「這些孤是外行,你安排即可。」
「是。」
龐大的船隊繼續前行,沿途遇上海盜,不管三七二十一,通通滅掉。不過,總有兩三個漏網之魚,見勢不妙提前逃跑,僥倖活得一命。
事後傳出消息,航行在海上的大明船隊,陡然間披上一層恐-怖的外衣。
「那是一群可怕的魔鬼。」
「魔鬼穿著用鮮血染紅的長袍,袍子上有金色的怪獸!」
「被船上的魔鬼盯上,沒有人能活著逃走。」
「太可怕了,如果不是提前得到消息,我會和暴風號的船長一樣葬身海底。」
流言越傳越廣,發展到後來,單是聽到「大明船隊」四個字,就能讓海盜們雞飛狗跳,惶惶不安。無論多兇狠的海盜,聽說大明船隊要從自家門前經過,第一反應都是收拾行李搬家跑路。
東西太多,搬不走?不要了!
財寶沒了可以再搶,命沒了,死抱住金幣有什麼用!
在大明船隊下西洋期間,海商們驚奇發現,往日里肆虐逞凶的海盜突然不見了蹤影。
時常有海盜聚集的「黑市」也變得冷冷清清。攤主空閑得直打瞌睡。
「海盜?沒有海盜!」
「對,我們這裡沒有海盜!」
「快走!再問東問西,小心老子揍你!」
海商們面面相覷,有門路的私下打聽,才得知「真相」。
自此,眾多海商開始視大明船隊為「保護神」。有倒霉商船遇上海盜,見躲不過去,船主硬著脖子吼一句「我在明朝有人!」
海盜握刀的手當即就會哆嗦兩下。
本打算殺人劫貨,最後也只搶劫兩箱香料,硬著頭皮也不敢殺人。可見「大明」兩字威力之巨。
大明船隊行經之處,遇上海商船隊,不用招呼,立刻有成船的貨物送上。
給錢?
不要,堅決不要!若能隨船隊航行一段路程,熟悉幾句大明官話。一船貨物算什麼,再送一船!
沿途停靠島嶼,道出身份,熱情款待,開展貿易不必說,有的島上,國王一家早早收拾好包袱,只等隨船啟程,到大明朝貢。
暫時不回大明?
沒關係。船隊到哪裡,咱們跟到哪裡。
總之一句話,一顆紅心向大明!
次數多了,朱高燧產生出和老爹一樣的煩惱,國家強盛,人太出名,有時也愁人。
大明船隊在海上宣揚國威時,明朝迎來了番邦使臣朝貢的高峰期。
自永樂九年五月,南京城門前,朝貢的使臣隊伍便排成長列。
北方的韃靼,瓦剌,兀良哈,女真。
南方的暹羅,占城,真臘,寮國。
隔了一座喜馬拉雅山的古里,錫蘭,柯枝,小葛藍,加異勒。
乘船前來的舊港,南巫里,爪哇,滿剌加,蘇門答臘。
一波又一波朝貢隊伍抵達應天府,鴻臚寺和光祿寺忙得腳不沾地,會同館再次-爆-滿。
隨著朝貢隊伍抵達,聞訊趕來的商人也是絡繹不絕,客棧房間不夠,許多掌柜都擠大通鋪,夥計只能在客棧里打地鋪。
人一多,問題就多,治安問題頻發,五城兵馬司指揮和應天府府尹愁得嘴角起泡。
沒辦法,朱棣下令北京會同館提前「開張」。女真,朝鮮,白帳汗國,以及立陶宛和莫斯科大公國的使臣,不必進京,直接由北京會同館接待安排。
「敕漢王馳北京,設宴款待朝貢使節。」
一道敕令,結束了朱高煦的屯田生涯。
朱高煦打心裡不想離開宣府,忙活兩年,眼看要出成績,丟開手不管?
捨不得啊!
無奈老爹有令,不走也得走。
換上親王常服,乘上象輅,望著漸遠的玉米地和土豆田,滿眼不舍。
沈瑄忙著練兵,徐輝祖卧床養病,壓根不理會朝貢的使節。北京行部官員找上門,一句「留待漢王殿下抵達」就被打發。
孟清和也變得忙碌。
永樂八年,皇莊和勛貴莊田播種的玉米土豆已有收穫。產量不如想象中喜人,抗旱抗寒的特點卻顯露無疑。
船隊帶回的幾名「紅人」都被留在大明,幫助解決番糧種植期間產生的問題。
通過翻譯,孟清和了解到,這些人來自「庫斯科王國」。
「庫斯科?」
孟伯爺敲敲腦袋,沒一點印象。
他對美洲歷史並不了解,壓根不知道,二十年後,這個還不起眼的國家將會征服整個南美洲西部,統治延續幾個世紀,成為美洲三大文明之一,印加帝國。
如果他知道……大概也不會改變什麼。頂多露出個吃驚的表情,然後該做什麼做什麼。
他想要的是美洲的農產品,對生活在那裡的人並不感興趣。至於土地,這是上位者該操-心的事。
自被國公爺開導之後,孟清和清楚知道,很多時候,該糊塗就不能聰明。操心太過,勞心勞力太多,未必是好事。
他現在該想的,是自家一畝三分地的收成問題。從九哥送來的消息看,今年的收成應該相當不錯。
七月之後,孟清和留在軍屯的時間越來越長。時常蹲守尋人的換成了定國公。
進入秋收時節,田裡的麥稻高粱陸續開始成熟,荒田中種植的玉米也結出手掌長的-棒-穗。
孟清和試著掰下一穗,撥-開,玉米粒算不上飽滿,清香的味道卻讓他笑咧了嘴。
「伯爺?!」
見孟清和生吃玉米,親衛來不及阻止,臉色驟變,差點上手去搶。
番糧能吃,卻也是煮熟下口。沒聽說可以生吃。
萬一吃出問題怎麼辦?
「沒事,我只是嘗嘗味道,沒打算吃。」
孟清和笑笑,將咬過一口的玉米遞給親衛,「我再掰兩-棒,回府煮了,大家都嘗嘗。」
「謝伯爺。」
這片荒田是孟清和的「軍田」,上一年開墾,今年方才開始種植。他不愁糧食,乾脆全部用來種植玉米。
回城時,恰好遇上從宣府趕來的朱高煦。
見到親王象輅,孟清和當即下馬,上前行禮。半天沒聲音,抬起頭,只見朱高煦目光灼灼,盯著他身後,眼睛眨也不眨。
回頭看一眼,明白了。
「高福。」
「卑職在。」
「把你手裡的番麥呈給王爺。」
「是。」
接過玉米,朱高煦滿意了。
躍身上馬,孟清和暗中嘀咕,愛好種糧的漢王,出海搶劫的趙王,沒事找鄰居打一架的永樂帝……大明果真是個神奇的朝代。
孟伯爺尚且不知,城中還有一個驚喜等著他。
成功從三頭身增高為四頭身的朱瞻壑,站在城門口,翹首以待。
看到朱高煦的象輅,大眼睛一亮,見到跟在象輅旁的孟清和,小臉頓時笑成一朵花。
「父王!」
朱高煦見到朱瞻壑,疲憊一掃而空。見兒子「撲」過來,笑容滿面張開雙臂。
不料朱瞻壑行禮之後,中途轉向,「少保,我長個了,能拉開鐵弓。皇祖父許我到順天,繼續跟著少保讀書!」
話落,兩個人臉綠了。
一個是被兒子扔在一邊的朱高煦,另一個,就是與朱瞻壑一同北上的戶部尚書夏元吉。
南京
遷都之議尚未過去多久,各番邦使臣尚未離京,早朝之上,永樂帝又拋出一個大雷。
「為國家社稷,朕-欲-立皇太子。」
立皇太子?
朝堂上靜默許久。
早些年,誰提這事都要挨板子,遇上天子心情不好,下錦衣獄,全家流放。這兩年大家都學乖了,天子反倒主動提起?
曾支持平王的文臣難免有些不是滋味,可也知道,如今的平王,無論如何擔負不起太子重任。
從哪個方面考慮,最合適的人選都是漢王。
大勢所驅,天子之意。再堅持已毫無意義。
奉天殿中,群臣跪拜,齊聲道:「陛下聖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