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大結局(中)
我喜歡上了立炎身上傳來的淡淡的檀香味兒,眼睛看不見了之後,我常常讓立炎給我念著一些經書,其實那些個經書是很難懂的,又拗口,立炎倒也聰慧,弄來了一些佛教的歌曲,聽著聲響之中那傳來的吟唱聲,我的心是前所未有的安定。
在身體允許的情況下,我讓立炎送我上了華安寺,華安寺的香火不能算是特別的鼎盛,但是也不是很破敗,跪在佛前,我虔誠地跪拜,不是想懺悔,而是祈求,祈求這活著的人不會因為我這個將死之人而痛苦,祈求這活著的人能夠好好地活著。
夜晚的時候,我宿在寺廟的廂房之中,對於一個瞎眼的人來說,陌生還是熟悉的地方都是一個樣子的,因為都是黑暗的。
摸索著開了廂房的門,我能夠聞到後院之中樹木的清香,還有清風吹過的時候樹藍發出的清響聲,淡淡的檀香味瀰漫,我想外頭的月光一定很好,我突然想如果有一天能夠在這裡安眠也是很不錯的。
我在寺院之中住了一周,
除了立炎每天都來看我之外,在他不在的時候,有一個女孩來找了我,她的聲音,甜美的,年輕的。
她說,她叫薛芊依。
她說,立炎是她的恩人。
她說,他的恩人想要出家。
薛芊依是一個不多話的女生,沒有任何的要求,她似乎是真心地為著立炎,恍惚之中,我想起了恩真,那個時候,她也曾經是那麼為著我的,哪些荒唐歲月過後,我才真正地明白了,自己這最後拋棄掉的,到底是怎麼樣珍貴的東西,這些,我再也找不回來了。
「那麼,你想我怎麼做呢?」
我問。
「若是能勸,就勸著吧,如果不能,也就這樣了吧。」
薛芊依這麼對我說,我想,她是個好姑娘,而且還是個喜歡著立炎的好姑娘,如果有她相伴,立炎這輩子也算是無憾了。我看不見她,不知道她在說這句話的時候是怎麼樣的神情,我猜想,她一定是蹙著眉頭,眉宇之中有著有著淡淡的憂鬱,卻不想成為拖累和負擔。
我不知道該怎麼回答這個好姑娘,因為立炎從小就是個倔強的孩子,他決定的事情一般來說還真的是很難有改變的時候,那終究還是他的人生,我想。她為我念了一些經文,然後默默地離開了,安靜的就像是以前時候的恩真一般。
華安寺的主持是個睿智的人,偶爾他也會同我說上幾句的。
「她是你們前世遇上的屍骨,他走過,瞧了一眼接著走了,你為她披上了一件衣,今生她還了你前世的那一點情,而最後和她相伴的,前世挖了坑埋了她的人。」
主持在對我說這句話的時候,我已經不能開口說話了,癌細胞已經擴散了很多很多,聽說得了腦癌的人最後腦袋都會大上一圈,在失去視力之後,接著失去的就是言語。
我聽懂了主持說的那一番話。
「她會忘記你的,這輩子,她會過的很好的。」
主持的聲在我耳邊響起,我很想說「主持,你是在寬慰我這臨死之人吧」,但是即便是寬慰也是好的。
史上最殘忍的事情,就是遺忘。
我寧願她殘忍許多,至少不要再記得我這個沒有半點好的男人。
佛經在我的耳邊接著響起,模模糊糊的,我已經不能猜測主持這念得是什麼經文,但是想也是知道的,必定是一些超度的經文,這主持的聲音之中又帶了一個熟悉的聲音,他的聲音微微有些哽咽。
我知,是立炎的。
他最終還是執意要出家了,拜了主持為師,除入佛門就已經底下一群小沙彌叫著他「師叔」。
我瞧不見他現在的樣子,我知,其實立炎才是我們之中最勇敢的一個。
我死,塵歸塵,土歸土。
他活,用一生去銘記。
潘雪一直在想,自己怎麼就會淪落到了現在這個地步,這一切似乎都已經跳脫了她的預想,她最初的規劃不是這樣的,就算不能成為柯氏企業的大少奶奶,每天過著揮金如土的生活,至少也不是像是現在這樣成為這萬人唾棄,不敢出了家門,就怕被人認了出來自己就是那被通緝的人。
這風頭小了一點的時候,高予卿不知道從哪裡搞了一輛車子,破敗的看一眼都會讓人嫌棄,光是看著就讓人有些懷疑,這樣子的老爺車還能夠動么?
事實上,這車子還是能動的,而他們也真的離開了B市,走的是國道,在經過收費站的時候,潘雪覺得自己的心臟幾乎是在喉嚨口,只要輕輕一嚇,它就完全能夠脫膛而出,在車子開過國道,漸漸地遠離了之後,她那猛烈跳動的心跳還是沒有停下來,直到他們在某一個小村落租了一個房子安定下來了之後,她才覺得那些個紛擾有一種遠去的感覺。
高予卿依舊是個好吃懶做的漢子,這小村落裡頭年輕一輩的不是在外頭做活就是在外頭念書,留下最多的也就是些個老人,還有在家干點農活,養養魚塘的中年人,都是各家各戶的,一般和外鄉人也很少聯繫,所以對於他們這兩個想住在這裡的外鄉人一時之間倒也沒有空餘的房間給著,其實不是沒有空房間,但是在這些人的眼中,這些房間畢竟是自己家的,每天有著兩個陌生的人進進出出地,總覺得有些不安全的,好不容易的才說服了一個孤身在家,兩兒子兒媳都在外地搞養殖,孫子孫女都在城市裡頭上班的老太租了一個平房給他們倆。
村上娛樂項目也不多,閑暇時用來打發時間的不是玩兩把紙牌就是搓兩把麻將,而高予卿是不想去村邊上那些個工廠裡面做點力氣活什麼的,潘雪也強扭不得,她自然是不肯去工廠裡面當女工的。
當女工,這種心思潘雪是想都沒有想過的,她十指纖纖的,那麼多年吃好喝好地過來了,怎麼就能夠為這個男人洗衣做飯當黃臉婆呢!
這兩人一個每天和那些個老頭老太搓著那五毛一塊打發時間的麻將,一個每天就在那邊無所事事,也不自己做飯,倒是每天都從那老太那邊吃飯吃菜,每個月每個人給四百塊的伙食費,倒也是過了一個多月。
這日頭一熱,潘雪就各種嫌棄起這小平房了起來,一到夏天,若是沒有空調她要怎麼活,這租的時候,這老太就已經說了,這房子裡頭的電線線路都是老式的,這一裝上空調,這線路肯定是要吃不消的,肯定是要跳閘的。再者,這小平房小的裝上一個雙人床,就只夠擺上一個小桌子,轉個身都嫌棄困難的,還裝什麼空調電視機的,就連這廁所都小的用木板一隔,這時間一久,潘雪覺得這整個房間裡面,就連她的衣服上,甚至是她的身上都帶著一種排泄物的氣味,可這高予卿居然還不覺得。
這一天,這老太去了隔壁幾個村上的自己出嫁的女兒的家裡頭,大清早的才五點多點的就敲響了他們的房間門,對著她們兩個這睡眼惺忪的人興沖沖地說著自個要去做客去,把廚房的鑰匙留給了他們之後就走了。
高予卿是沒有想過雪兒會洗手給他做羹湯的,如果時間倒退十年,或許還是有這個可能的,但是這眼下,是絕對不可能了的。
所以等到睡醒了之後,他就去了廚房,去給這個養尊處優的女人做一頓飯。
他這菜還沒洗,打扮得光鮮亮麗的潘雪拿著自己的裡頭裝著不少珠寶首飾和錢的小行李箱到了他的面前。
「雖然很想不通知你就直接走了,但是好歹也算是一起處了這麼久,我覺得還是和你說上一聲算了,這種日子,我實在是過不下去了,你要過,你就自己一個人過著吧!」
高予卿的手上還拿著那一把不算是特別鋒利的菜刀,這鄉下的老太阿婆就是喜愛節省,這菜刀一類的明明都已經鈍得和什麼似的,就是不捨得扔,每次使用的時候還得用盤子底來刮上兩下稍稍磨快之後才能切東西,但是鈍是鈍了點,又費了點力氣些,但是這種刀子用來剁骨頭還是不錯的,即便是每次都剁的砧板砰砰作響。
高予卿看著她,說不出話來,當然的,他也找不到什麼理由去挽留,以前的時候他貪圖她的錢罷了,現在,她要的不過就是他帶她離開那困局罷了,現在風頭不緊,只要生活安分一點,藏匿上十幾年幾十年都沒有人發現的大有在的,等幾年過去了,案子也就擱置了。
「我同你是不一樣的,頂多我也就是個交通肇事罪,交點錢,再不然去牢裡面坐上一兩年牢,等到出來我還是能夠過好日子的。而你,那著那麼多的錢,沒出花,身上背負著兩條人命,要是我和你再一起被抓住了,說不定我還就成了你的同夥呢!」
潘雪是想過了,她是再也不能和這個男人在一起了,了不起,她就找一個不算太差也不算太好的男人嫁了,按照她的長相,這也不是什麼難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