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最聰明的人12
在看到了華生的博客的時候,羅格忽然想到了一件事情,那就是自己也可以賺錢的東西,那就是歌曲。
不要想為什麼羅格會從博客當中聯想到歌曲。其實,一開始的時候他想到的是小說的。畢竟,就算是其他的小說都有,但是《福爾摩斯偵探集》這本書肯定是沒有的。但是前提是,羅格能夠將它寫出來。
事實上,在羅格絞盡腦汁的想了一個晚上,也沒有回憶出完整的《福爾摩斯探案集》。甚至於說情節有的地方都記不住了。而他也不服輸的回憶了一下其他的一些小說。類似《哈利波特》啊、《暮光之城》啊之類的。但是都是毫無意外的,羅格是看完就完的類型。基本上劇情只能夠記住一個大概了。而且,羅格自己也沒有那麼優美的文筆。所以這項計劃只能夠含淚打消。
而在這個寫作計劃打消之後,羅格理所當然的就聯想到了另一個方面那就是歌曲上了。現在才2010年。有很多自己知道的歌曲還都沒有出現呢、而且羅格也查詢了一下,畢竟這個世界還是和自己的世界是不一樣的。雖然也有很多歌曲,但是更多的歌曲在這裡都沒有。於是羅格興奮了!他發現有一個發家致富的道路向著他走來。
在家裡面奮筆疾書了好幾天,現實世界學過興趣班有些音樂基礎的羅格拿著幾首寫好的歌曲。就那樣懷著激動的心情來到了英倫唱片公司。
英倫唱片,創於1975年,是全球知名唱片公司之一,所屬於英倫集團。公司和英國、韓國、美國、香港、台灣、新加坡等國家知名唱片的公司合作,擁有世界頂級的專業作詞作曲、midi音樂製作和形象設計師團隊。這樣的一家唱片公司,是羅格最好的選擇。
而事實上,貴圈真亂這樣的一個形容詞形容任何娛樂圈都是可以的。羅格奮筆疾書好幾天的經典,在主管看了幾眼之後,就因為幾個原因而給否決了。羅格不知道為什麼就只不過是因為聽到了他的名字說他名字感覺不好聽,於是就將他給打發走了這個是什麼態度。這明顯就是在打發他啊。難道他就長著這樣一張嘲諷臉嗎?
而在他無力的走出英倫公司主管辦公室的時候,他就知道為什麼會這樣了。因為只見金就那樣站在門口,然後笑嘻嘻的看著他。
和那一天不一樣,金這個時候並沒有穿著一看就是貴死人的西裝,而是一副休閑風格的樣子頭上面還帶著一個貝雷帽,整個人的感覺就好像是20多歲的小夥子一樣有活力。
「是你做的?」除了這一點,羅格實在是想象不到還有什麼情況了。畢竟,歌曲絕對是經典,可以得到艾美獎的存在。但是卻還是被否定了。雖然說也有可能是每一個世界的口味不一樣,但是現在都看到金了。羅格還是問了一下。
「當然啊,親愛的。」在聽到了羅格的問題,金驕傲的說:「不只是這個哦,其他的都是我乾的。什麼翻譯社不需要人啊,大酒店服務員需要多國外語啊……當然,刷盤子那個不是我,是親愛的你自己不幹的。」
「……你這樣做好玩嗎?」
「當然很好玩啊!」金毫不猶豫的說:「看著你奔波的樣子,怎麼也找不到工作然後咬牙切齒的小表情,我感覺心情很愉悅。」
「……變態!」只有這個詞語可以說他。羅格無語了:「你不是犯罪諮詢專家嗎?你應該有很多事情去做才是吧,比如說毀滅世界什麼的,幹什麼來這裡啊。」
聽到了羅格的話,金笑了一下,然後忽然靠近羅格,雖然說金的身高只有大概175和羅格的身高差了一些,但是,他卻還是湊到了羅格的耳邊,然後說道:「現在我最想要的,就是你!毀滅世界實在是太無聊了。現在最有趣的,就是……」說道這裡趁著羅格不注意,金就吻住了羅格。
好吧,羅格同意自己是一個沒有節操的。
為什麼這樣說?因為在金吻上了他之後,他就非常羞澀的回應了他。而且一點拒絕的意思都沒有。
下意識的環住了金的脖子,金的舌頭非常霸道的伸進了羅格的口中,然後和羅格的舌頭嬉戲起來。因為呼吸不暢還有口腔當中自然分泌的口水,讓羅格下意識的做出了吞咽的動作。
【不管是血液、毛髮、唾液等等,只要是記錄了他的dna的就好,收集三種就算是完成任務……】
【有些東西你不用掃描也是可以的。在製作這一具身體的時候,你的身體就已經成為了一具特別的。碳基因生物和硅基因生物的結合……】
『……任務!』吻著吻著,不知道為什麼,羅格腦海當中忽然想到了外星人的話,自己的身體既然也可以作為一個收集裝置的存在,那麼現在應該就算是金的唾液也收集完成了吧。自己為什麼一定要收集福爾摩斯的dna呢?金·莫里亞蒂,絕對是這個世界上最聰明的一個人之一!
環著金的手慢慢的向上移動,就好像是興奮了一樣,猛地抓住金的頭髮,然後捋了一把,微微的攤開手,在金看不到的腦後,羅格興奮的看到了手指縫只見夾雜著一兩根頭髮。
『很好!』心裡這樣想,然後將手中的頭髮放到口袋當中,拿出手,又接著抱住了金的脖子,繼續的和他接吻著……
說實話,對於金,羅格還是非常有好感的。而現在,他的收集任務已經完成了,那麼他在最後吃人家一個豆腐也是順其自然的。反正兩個人都不吃虧不是嗎?
兩個人的唇激烈的交纏著,幾分鐘之後才分開,一絲絲閃著光亮的銀絲慢慢的劃過兩人的衣服,然後使兩人的衣服上面透出了點點的水漬。
「親愛的,你果然是喜歡上我了是嗎?」將自己的頭搭在了羅格的肩膀上面,不知道為什麼金總是喜歡對著羅格的耳朵邊呢喃。
「喜歡,談不上,最多就是有好感而已。」羅格覺得自己現在可能是心態的問題,所以在面對金的時候基本上已經沒有壓力了。
「哦?」在聽到了羅格的話,金抬起頭,然後深邃的眸子直直的盯著羅格。
雖然說現在因為任務完成已經沒有壓力了。但是,被**oss這樣盯著,羅格還是覺得自己好像有些壓力的感覺。
「可是啊,我感覺我好想都要愛上你了怎麼辦?」笑了一下,金忽然開口對著羅格說。
「不可能!」根本就沒有經過大腦的思考,在金說出了這樣的話之後,羅格回答的毫不猶豫:「你不會愛上我,你現在只不過在對我好奇而已。好奇我為什麼沒有害怕你。」在小說當中,反派角色對一個人感興趣的時候原因大部分都是這個。
「哈。你還真是了解我。」挑挑眉毛,金忽然和羅格拉開了一個人大小的距離,然後說道:「不過,你要知道所有的愛情,都不外乎是從幾個方面轉化出來的,見面時候被其外貌吸引了。長期接觸時候被其性格吸引了。還有……就是被他身上的神秘,也是被自己的好奇心吸引了哦。」
「……你這樣說,是你已經喜歡上我的意思嗎?」心裏面撇撇嘴,對於**oss的話羅格還是保留八分的否定性的。
「當然,親愛的我已經愛上你了。你要知道,愛情有的時候就是那樣的簡單。那天的那一夜,我忽然感覺自己被你吸引了。」金回答的很快,看著羅格的眸子好像是帶著深情一樣。
「……」很好,保留九分的否定性「可不不要叫我親愛的嗎?立場的關係先不說,我們見了幾面也可以說不大不小算得上是個熟人了。你可以叫我羅格的。」
「親愛的,難道我只不過是你的一個熟人而已嗎?」完全無視了羅格的話,金用一種怪腔調說:「剛剛我們還在那裡那樣熱情的擁吻,現在馬上就拉開距離了嗎?你真是無情。比我還無情。」
「不,起碼我不會將別人做成皮鞋。」
「那好只不過是在說笑而已,你要知道我從來都只是和別人提意見我從來都沒有動手殺過人。」
「可是間接死在你手上的人也已經很多了。」說到這裡,這個時候羅格忽然覺得自己對於金的好感好像開始慢慢減退了。是啊,面前的這個人是一個罪犯,是一個**oss,他對於生命的漠視是羅格最討厭的。
「生命只有一次,人類不管怎麼樣都要頑強的活著,頑強的活著,想盡一切辦法的活著!而且還要活得越來越好才行。」這是羅格最本能的觀點。
「……真是……」停頓了一下,金笑了。
「真是可笑的觀點啊。」
「人人都會死亡!」金張開手,好像是懷抱死亡一樣的說道:「死亡真的不可怕,這就好像是地球繞著太陽轉一樣,是永遠不會改變的。只不過,你在活著的時候,要有人陪你才行,要不然這個人生真的實在是太無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