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刑警隊的日子
讀者roninwk精華帖,大家看看吧,了解一下警察的艱辛,真實的故事比書好看。
我在分局刑警隊(時髦的講就是大要案隊,或者重案組)乾的時候確實累,我不打牌,不抽煙。只喝酒(不酗酒,不邀酒喝的啊,說明白),沒上完一個案子,關完人,我都會去酒吧喝酒。這是我的放鬆方式,干這行都要有個放鬆方式,因為這個工作壓力很大,見得社會黑暗面太多,沒有心理疏導,所以要自我調節。
不要和我說養些花花草草小動物什麼的,我連自己都顧不過來,養那些純粹是殺生。我在刑警隊乾的時候,習慣是,到了飯點哪怕不餓,多少也要吃點,因為工作是隨機的,你不知道什麼時候上案子,隨時都可能出現場,或者出差。你這頓不吃,下頓就不知道什麼時候吃了。
領導一開會,就會說,刑警隊的同志很辛苦,是單位的一面大旗,但是實際中的,領導這麼肯定,是不是待遇很好呢,不是的。加班是正常的,不加班是不正常的。干刑警的每人都有筆記本,記錄每天的工作,我有一年隨手記了下我的加班時間(8小時外),平均一年下來每天工作14個小時,不信,我給說說,一周正常上班是,每四天要值一次大班,時間是從晚6點到第二天8點半,這個時間段轄區的大要案都是值班中隊負責,第二天再交接給所包轄區中隊。大概每十天要值一次小班,(我們隊上女同志不值小班),24小時,負責接聽電話,記錄。值完小班繼續上班,沒有換休。因為工作忙,朋友約你老約不上,漸漸地就沒人約你了,圈子越來越窄,甚至消失。心裡更鬱悶。
中隊只有一輛車,長安之星,我們親切的稱為苞谷豆。因為只有一輛車*(可憐我們的車了,從來沒有按時正常保養過,油箱沒有加滿過,沒有每個中隊只有800元的油錢,超出中隊自付,從來都是帶著這樣那樣的毛病被我們用著),工作中常常車不夠,先問其他中隊能借不,再不行問大隊領導,都沒有近的話不帶槍不帶案卷,就公交。如果有槍有資料計程車。工作中交通費自理,通訊費自理,本來還有刑警補助,每月300,後來也沒了。
去外地出差,省會城市每人每天住宿費是60元,非省會城市40元,吃飯補助10元每人,所以出差報告上如果去2個人,我們一般都會寫3人,以此類推,多少填些窟窿。出次差都要自己墊些,依案子出差時間、地點差異。加班誤餐,吃飯自理,中隊5個人,大家輪流坐莊,中隊長掏的多些。我們省要求命案破案率90%,市局要求是100%(一票否決制),所以分局會每破一起命案給大隊獎勵5000元,到中隊手裡是3000——4000元,給中隊以外幫忙的同志100-200不等。技術中隊500——800不等。剩下的中隊5人平分,我分的最多次是600元,最少的74元(有零有整所以記憶深刻,這輩子都忘不了),一般就是二三百元。
如果逢年過節,領導視察,大型活動,我們除了手裡有案子的中隊,留下2個人辦案子,其他人還要上警衛。加班費時不要想的,勞動法是不適用我們的,公安部曾經問過,說是我們是特殊工作,不受勞動法保護。自己想辦個保險多些保證給自己也鬧心,刑警按照保險這行規定,屬於高危工作,是不予辦理有些險種的,比如人身意外險,大疾病險之類的。我單案上的最長的一次是10天,平均下來每天就睡個2、3小時,案子辦結,我都沒個人樣,身上都餿了,鬍子拉碴,眼睛血紅血紅的,看誰都不順眼。我倒感覺我像是剛從局子里放出的是的。單位在南邊,我住在北邊,路過城市的中軸線,凌晨做出租回家忽然覺得城市很陌生,(市政搞美化,建設)與自己前段時間見得都變了些。
可憐我們中隊長37的人,我們給他起綽號是和尚{我外號是二拿(二掌柜的意思,中隊長不在,我負責中隊工作),還有老白,狗娃(姓苟),勇子(名勇)出去工作,起外號的原因是自我保護,工作時,如果有嫌疑人或者可疑人在我們從不家常里短,萬一讓嫌疑人記住,怕被打擊報復。也從來不給外人說同事的電話,比如電話打到辦公室,問說找誰,對方說找誰,如果同事不在,我們會讓對方留下姓名和聯繫方式,然後給要找的人,讓同事自己回過去。}。每次工作辦完案子回家跟個孫子似的,沒辦法工作太忙,顧不上家裡。有次跟我學,說是她女兒有次跟嫂子說,我們不要爸爸了,嫂子問為啥,女兒就說,咱們家裡老是咱們倆個,爸爸都不管咱們,爸爸也沒給我開過家長會,同學都問我你爸呢。所以我覺得沒有爸爸也能過。中隊長說到這個,眼眶都是紅的。還有次,我們外出辦案,車上就我倆,忽然給我冒出來一句,我和媳婦有三個月沒有性生活了。把我聽著一愣,沒反應過來,都回過神來又不好意思說什麼。
我們是這麼說自己的,錢少、慫多、脾氣大。(秦地方言)、
不說了,眼淚汪汪的。剛好我是干這行,作者也寫到這。我也是老讀者了,就感慨下。哎,洗洗睡吧。
(本文版權歸原著者roninw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