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到簽名了!
我扯扯嘴角,心裡會非議道:「帥是帥,好是好,可是這麼難伺候,也真是的!比英國皇子還難伺候!」
我走在敞亮的走廊里在心裡各種吐槽,卻不想撞到一個女生,她非常漂亮,就是比我搞一個頭,大概一米八三的樣子吧!我沒有見過比我高那麼多的女生,她除了那張臉,其他什麼都無法體現出這貨是女的。可是這張娘們兒唧唧的臉卻不得不說,這貨應該是一個女的。這張臉,好眼熟······
「對不起,小姐!」儘管我不淑女,可是基本的禮貌是有的!
我頭頂上的那張臉,黑了一半······
「隨(誰)哥(告)訴你,唔(我)是驢(女)人?」在這位「小姐」十分不易的說完話后,我十分難得的想起了他到底是哪位——韓國最人氣組合「bomo」門面擔當兼主唱——言哲月!
我立刻拿出木月之前就塞給我的小筆記本和一直用水跑一天都不會掉色的碳素筆遞給言哲月。
我在腦袋裡思索了五分鐘,言哲月也看了我五分鐘,好像不知道她是個什麼意思。我思忖道:「他不是偶像嗎?為什麼會不知道是什麼意思呢?韓語怎麼說來著?」
「서;명;이;쓸;수;있;습;니;까;?(可以簽名嗎?)」我說的不標準,因為媽咪叫我學時,我不認真,可是記憶力卻幫我記下來了一個大概的語句。
「너;한;국;말;을;빨;리;말;안;해;줬;어;!(你會韓語,不早說!)」說完,刷刷的,她在小本子啊上印下了三個字。
「ありがとうございます!」我在不知不覺中說了謝謝,這是我的習慣。可是我絲毫沒有發現,我把日語和韓語搞混淆了!我很少這樣,一般我都是把泰語和韓語搞混淆的!
我忽略了言哲月呆萌呆萌、迷惑不解的樣子,快速跨了過去,飛奔起來,真的好丟臉!還好,今天穿的是馬褲配大嘴猴短t恤,逃跑方便快捷省時間!馬褲真是居家旅行必備用品!
只是肩上的書包貌似是個天大的錯誤,但好像上天憐憫我,沒有讓它掉下來!
我一直奔向宿舍,因為我的強勢爸比十分希望我獨立,除了月底從不讓我進出花裳祖宅,但是他們卻有15天都來看我,這讓我覺得我像一個小孩子,後來,在我的勸說下,他們只有3天來了,於是12天來的都是我的五個哥哥了!哦!忘了!我不是獨苗苗,我還有五個很帥很愛我的哥哥!父親要讓大哥二哥分別繼承血魅族的東西兩邊,三哥繼承父親的所有公司,四哥接手這個英國,五哥接手父親的幫派,而我,就把一個神羽家族的事務擔待了下來!這讓我十分不爽!特別的是,五哥居然在英國給我留下了兩塊地——伯明翰和曼徹斯特!我和五哥談過,他只是冷冷開口道:「抗議無效!這是父皇說的!」
於是我就被五個哥哥來回洗腦,接受了這一切,可是接受了不代表接手了!這兩塊地方我暫時寄掛在了我親愛的五哥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