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 玩音樂的狼
05玩音樂的狼
我第一時間把趙子楓從我腦海中的敵對排行榜的第二位調回到友好榜的第二位。
至於兩榜的第一位?
好榜的第一位當然是人比花驕的白衣天使,敵對排行榜,則是那個讓我痛恨得咬牙切齒的藍發小子!
俗話說,心動不如口動,口動不如行動,要攻陷白衣天使的芳心,當然要雷厲風行!
一念及此,我當即行動了起來,只見我一閃身,就把身子擠在白衣天使與木頭之間,友好地插上話題,將兩人的注意力引開。
雖然木頭可能、也許會成為我未來的小舅子,但是看著自己心目中的白衣天使與別的男子卿卿我我,我心中就有一團莫名的妒火在熊熊地燃燒!
為了避免誤傷,我只好將兩人分開一下。
「木頭,你可瞞得我久矣!」
我若有所指地說道,哪知道這木頭真是缺了一條筋,直言道:「我就知道把你和胡志高介紹給表姐,定是引狼入室,自找麻煩。」
「……」
我無言了。
「……」
胡志高也是。
這句話讓我想起胡志高無言之餘,也想起了齊秦的首本名曲。
「我是一匹來自北方的狼,走在無垠的曠野中,凄厲的北風吹過,漫漫的黃沙掠過,我只有咬著冷冷的牙,報以兩聲長嘯,不為別的,只為那傳說中美麗的草原。」
也許,每一個男孩都會為了心中那片美麗的草原變成一頭狼!
不過,此時此刻,我卻絕不能承認,更理直氣壯地反駁之餘,話里當然少不了把胡志高這頭四處獵艷的禽獸賣了。
「木頭安能知我底細?倒是此話道出了某人的真面目。」
胡志高聞言,怒火衝天,眼瞳內迸發出各種寒芒。
若是眼光能殺人的話,我相信此刻的我早已化成了灰燼。
幸好,我沒有指名道姓,倒是給胡志高存了幾分面子,要不然,即使張絲絲當面,也難以壓制此子的狼子野心。
就在我為自己的言論頗能把握尺度而沾沾自喜之際,一句稱謂把我從天堂直接打落十八層地獄,蓋因說話之人,乃是白衣天使。
「你就是楓兒常常提起的那個白痴兒?」趙叮嚀呡著嘴唇,想笑又不敢笑。
白痴兒?!
嗟呼!
誰能明白此刻我心中的苦!
想不到趙木頭一早就在白衣天使耳邊潑了我一身污水!
先入為主!
這絕對是先入為主,這該死的先入為主!我的美好初印象又碎了。
不論是趙叮嚀所說的話,現在的神態,無不表示我這個白痴之名早己深入其芳心。
我狠狠地瞪了趙木頭一眼,後者如若未聞,大概對他而言,事實勝於雄辯。
可憐的我,卻連自辯的機會也沒有,就背上這莫須有的罪名。
岳飛,我開始懂你那一腔熱血是如何冷下來的。
面對趙木頭如此光明正大的眼神,我敗退了,更是失落了,就像某某足球明星在幾經辛苦,終於單刀繞過門將,卻敗在臨門一腳,那球竟然越楣高出!
對此,我只能仰天恕罵,又忽想起曹阿瞞的驚世名言:「寧我負天下人,莫教天下人負我。」
我本應效法曹操兄,卻不料淪為了岳飛兄。
我恨那莫須有,此乃非戰之罪,實乃小人搬弄是非所致!
眼見美麗的草原離我而去,我就如一匹孤狼,在夕陽之下,慢慢被黑夜所吞噬……
就在我不知如何回應時,張絲絲為我帶來了久違的光明。
「百賜是個好人,為人認真,對朋友仗義,愛護老幼,熱心公益。」
那是多好的朋友啊!多麼好的女孩啊!
我心中微喜,還是張絲絲待我至好!
聽,這不就幫俺說盡好話嗎?
我斜眼看了白衣天使一眼,只見趙叮嚀如如小雞啄米不住地點頭,大有讚許之色,更讓我那失去的信心慢慢地重新凝聚了起來。
說了一輪好話,或許張絲絲是忘了說這些話的目的,又或是張絲絲心直口快,把一些不該說的,也全說了出來。
「百賜德行兼備,只是為人笨了一點,讀書不認真,英語更是爛得一塌糊塗,要不是有子楓幫他惡補了三個月,這一次,他也未必能考上時代大學的。」
美夢總是不長,我的心再次碎裂了,就像影視作品中,唐伯虎最後關頭點不到秋香一樣,那般的痛苦,那般的絕望!
都怪孩提不用功,老大一場空!
以為仗著小聰明,能橫行考場而無往不利,怎知真被大表姐一言中的:「小時了了,大未必佳!」
「這個世上,還真難以找到一個才德兼備的謙謙君子!」張絲絲借我之事,直抒其胸臆,卻沒有留意到胡志高眼中閃過一絲掙扎之色。
我不知自己是怎樣放學的,也不知道自己是怎樣回家的。即使父親煮了一桌佳肴,但是一想起趙叮嚀看向我而流露出對待白痴才有的憐憫表情時,這一頓晚飯,我就吃得不甚滋味。
「白痴,怎麼不吃飯了?」父親關切地問。
「我不是白痴!」
我瞪了父親一眼,又重申道:「我不是白痴!」
我不是白痴!可是這話有誰會信?
就連在飯桌上,自家的老父也十分認同般點了點頭:「我知道你不是白痴,是白痴的,怎麼會考上大學呢?」
「好了白痴,快點吃飯,等會還要你幫我打掃屋子呢!」
說著,父親扒了扒飯,至於他的口誤,那是口誤來的嗎?
可恨的名字,可恨的父親!
那天晚上,我沒精打彩地做著家務,夜裡,我頭一次為一個女子失眠了……
翌日!
我帶著兩個黑眼圈,疲憊地踏上上學的征途,一路上,背包雖然只放了一個空水樽,可是我總覺得這段路走得十分沉甸。
在學校,我與趙子楓碰了碰頭,一同到學校的飯廳吃早餐。
至於張絲絲與胡志高,則要到下午時,才會有課,到時才會看到他們倆。
事實上,胡志高是根據張絲絲的上課時間而選修科的。
為何?
都是為了兩人多一點見面的時間而已,真可說是用心良苦啊。
張絲絲是修美術的,胡志高是修體育的,至於趙子楓,則是一個大忙人,除了應他父親要求,修習商科,以便將來接管家業之外,更副修了音樂,培養自身的藝術氣質。
商人怎樣可以洗去滿身的銅臭?最簡單的方法讓自己掛上一個藝術家的頭銜。
趙木頭雖然對情感呆板,但不可否認的是他在貴族式的教育下,確是彈得一手好琴。不過,趙木頭並沒有多少演出機會,因為我和胡志高總是儘力壓著他,不讓趙木頭在外人面前秀這一手!
尤其是在美女面前!
可惜,有麝自然香,哪須迎風揚!
是金子總能發光,要掩其光芒,只能比他更亮,更光!
無可奈何之下,我與胡志高只能急起直追,也學起音樂來,做起附庸風雅之輩。
胡志高一共學了兩門音樂,一是學低音貝斯,為了裝酷,一是學鼓,為了扮型。
而我,自知學海無涯,加之財與才有涯之故,只能拿著一本鄉村結他的自學書,一邊在網上看些視頻,一邊撥弄起結他來。
那段辛勤的日子,那源自指尖的酸楚,不足以外人道……
不過,辛勤總會有回報的,至少,我看著五音譜時,也能彈出一手好結他,至於胡志高,嘿嘿,諸君,請與我一同挺胸抬頭,斜斜地用四十五度眼角,一同鄙視他吧!
那傢伙學來學去,倒成了程咬金,只會秀那三道板斧,彈了幾年貝斯,都是在彈那幾首首本名歌。
不過,諸君也切莫看小胡志高這幾手板斧,只要他碰到某個獵物,手中正好有貝斯之時,他都能把那幾手板斧順手粘來,耍出花樣。
不論是順著彈、倒著彈,還是弄出別樣的花招,胡志高都能秀出個彩虹,不知其深淺者,真會一下就著迷了,真可謂是「追女」不償命啊!
有一天,我問起他這事,胡志高一臉得色地望著我,說道:「我們為啥學音樂的?不是為了秀給美女看嗎?秀一首也是秀,秀百首還是秀,而且,美女也沒有時間看你秀百首歌,有時間不如多點培養下感情,要知道**夜短啊!」
「所以精研幾首歌,討個敲門磚,再另尋樂趣,這才是追女的王道啊!」
胡志高狡黠地一笑,悄然地道:「況且,只要動點腦袋,一首歌也能有百種彈法,一個人彈是秀才華,兩個人彈是秀恩愛。」
聽了胡志高的一番高見,我忽然大徹大悟,更深以為然。所以,除了我常彈的歌外能彈出各種花樣之外,其餘的歌我定要看著音譜來彈,否則就如盲人摸象,彈不出任何東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