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章 二郎神奪得玉帝神權(1)
天兵天將們是故意那樣做的,同樣不滿於玉帝他們的天庭制度,才在有充分理由的情況下,賣給二郎神這個人情。不明白的,似乎只有李靖自己而已——事完了吧,哪吒伸出手,這就打算收回混天靈,為李靖解開。二郎神連忙制止,「慢,現在還不可以。」
果然還有下文,事情沒有那麼簡單,糟糕的想法成為現實,怕什麼就來什麼,李靖氣急敗壞,卻又無可奈何,他沖著二郎神直嚷嚷,「二郎神你言而無信,說的是用我換取呂洞賓,我們放掉呂洞賓,你又不實現原先的承諾,實乃是小人行徑。」哪吒也關切地問到,「為什麼不能釋放我的父王,還要綁住他?」他更為李靖的安危著想。
「現在還不是放的時候。哪吒,你不用擔心,我絕對不至於難為你的父王,也不會用他來作為別的用途,我只不過多囚禁他些時候,等事過之後,自然就會把他放掉,並且還要賠禮道歉,盡量徵得你父王對我們的諒解。」二郎神當然要給哪吒一個交待。
哪吒可以放寬心,他信認二郎神,李靖卻做不到,「二郎神,天庭正在用人之際,玉清宮前是非不斷,神仙們不依不饒地鬧事,玉帝還等待我們回去,有所交待。」「我正是因為現在是非常時期,才一定要挽留你李靖,哪怕是限制你的自由。等過去這一段時間,自然科會放開你,任由你來去。」的確,如果沒有玉清宮前的是非,二郎神不至於如此。
「玉帝你舅舅在最需要護衛的時候,你不去,也不讓我去,還搗亂,搞破壞,你的用意究竟何在?」李靖實在搞不清楚,很想要問個明白。二郎神現了身,表明他的立場,並不代表他要把自己的目的就此說個清楚、明白,除非事成以後——就是成事以後,也只可以做而不好輕意說出口。他故意拋開主題而言其他,「李靖,你們私放呂洞賓,很有可能被玉帝怪罪喲,我把你控制起來,到時候你也有理由向玉帝交待,整個事情與你無關呀。」
「二郎神你強詞奪理,整個事件本來就是你的所作所為,與我無關,現在去見玉帝,我也有話說,降罪不到我這兒。」李靖說得不無道理。「李靖,你總是那麼不開竅,玉帝正在氣頭上,不可能不降罪於你,而且還有可能說成是你私放呂洞賓,你與他勾結,因為玉帝要洗脫自己的干係,必須找個人來頂替所有過錯,不是他呂洞賓,找不到呂洞賓,那麼,恐怕只有拿你李靖開刀,應該沒有異議吧。」二郎神的話雖然含有調侃的味道,不過,字字珠璣,以人深醒。
二郎神特別得到哪吒的認同,他現在先不放李靖,就是出於這樣的原因,實乃一片好心好意,不應該被別人誤解。二郎神辦事,儘管放心,這是哪吒的一貫宗旨,「好,就依二郎神所言。」
李靖自己沒說什麼,二郎神的話再有道理,他總感覺有哪裡不對勁,是自己應該摒棄的,受制於人似乎總不是什麼好事。二郎神可不管太多,由哮天犬押解李靖,在八仙離開以後,和哪吒一起自行離去。其他天兵天將們則上天復旨。怎樣復旨?二郎神有過交待,就說李靖與呂洞賓在打鬥過程當中,越走越遠,直到失去影蹤,後來再也沒有得到過他們的消息,四處遍訪不果,這才不得不回天待命。
安置好李靖,二郎神還有別的要事得做,這就是修書一封給新地府的判官。書信內容大意是這樣的:玉清宮前的爭端平息以後,騰出時間來,玉帝一定會把對付新地府提上日程安排,天兵天將在與新地府的鬥爭中死傷無數,閻王直到現在還無處落身,不可能就此罷休。已經被逼到懸崖邊上,即使再軟弱也會做一下困獸之鬥的,等待、畏縮、自求多福都不是解決問題與困境的辦法,倒不如趁現如今這種小神小仙們要求玉帝公開公平公正處理招考等等各項事宜的好時機,也加入他們其中來,讓玉帝給新地府謀劃一條出路,邁上新的階梯,名正言順存在於天地之間,再加上他二郎神的幫助,可能性還是非常大的。只有那樣,新地府才可以做到以後永遠穩固,再也不用為將來不明不白有可能被剿滅的命運擔憂。
這種分析句句在理,判官他們長年累月生活在人間地府,肯定不怎麼了解天上的情況,被說服的可能性,二郎神還是有一定把握的。為了爭取更多勢力,給玉帝製造最大壓力,邀請新地府神鬼們上天,參與玉清宮前的事端,是很有必要的,可以參與的,甚至還有八仙他們,最好都加入到其中來,那樣的話,勝算就將再大些。
二郎神幾乎徹夜未眠,十分睏倦的他回到自己的卧室。歷經變數的藍水仙今天也同樣勞累,她就睡在大床正中央,耳朵上還戴著耳機,一隻手按在二郎神的筆記本鍵盤,居然和在百花宮的時候一模一樣。二郎神搖搖頭,強忍困意,悄無聲息地摘掉藍水仙的耳機,再看一眼她最後玩的什麼遊戲,便很快關上筆記本,挪到桌子上去,在心上人身邊躺下,伸出雙臂把她往自己懷裡攬。熟睡中的藍水仙順勢很自然地靠過去,與二郎神依偎在一起,臉上露出欣慰地微笑,她的人睡得更加踏實,穩妥,香甜。
這種情景,二郎神自己並沒有經歷過,在腦海里卻似乎經常顯現,他恍然大悟,原來以前軒轅哲一直是這樣乾的。代替軒轅哲很可能就是這樣簡單易行,並不麻煩。二郎神香甜地進入夢鄉,至於明天,不對,是今天白天,最好早點起床,要在中午之前,還有至關重要的事情等待二郎神來做,也許關係到他,他和藍水仙的未來,成則王侯敗者寇,他不允許自己有所失誤,也不可以失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