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少陽病脈證並治第九
辨少陽病脈證並治第九
少陽之為病,口苦、咽干、目眩也。
少陽中風,兩耳無所聞,目赤,胸中滿而煩者,不可吐下,吐下則悸而驚。
傷寒,脈弦細,頭痛發熱者,屬少陽。少陽不可發汗,發汗則譫語,此屬胃,胃和則愈,胃不和,則煩而悸。
本太陽病不解,轉入少陽者,脅下硬滿,乾嘔不能食,往來寒熱,尚未吐下,脈沉緊者,與小柴胡湯。
若已吐、下、發汗、溫針,譫語,柴胡湯證罷,此為壞病,知犯何逆,以法治之。
三陽合病,脈浮大,上關上,但欲眠睡,目合則汗。
傷寒六七日,無大熱,其人躁煩者,此為陽去入陰故也。
傷寒三日,三陽為盡,三陰當受邪。其人反能食而不嘔,此為三陰不受邪也。
傷寒三日,少陽脈小者,欲已也。
少陽病,欲解時,從寅至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