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就在這一年,京師內務府為王室辦了五件大事。
第一是國王逝世的喪事,第二件是大王子娶親當晚逝世的喜事和哀事,第三件則是八歲的三王子娶嫂嫂的喜事,第四件則是公主嫁給軍務大臣的公子的喜事,第五件自然就是拉旗亞和慕池煙的婚事了。
如同世人所料,第五件事遇到了一些麻煩,因為拉旗亞的身世不太高貴,所以許多大臣表示了反對,並且就是民間的許多看重階層有別的人,也對此大為不滿,為了阻止這種混亂貴族血脈的事情發生,許多人甚至組織了一些請願團前往京師,拉旗亞和慕池煙一看,幾乎就要準備,但是在這個時候他們想到了拉旗亞的那張前任國王親筆書寫,而且蓋了紅章的婚約承諾書,也幸虧當初拉旗亞把它丟棄時,慕池煙把它收藏了起來,並鎖在柜子中,現在它真是太有用了。這可是國王的遺書。他的效力大過一切。
抗議聲壓制了下去,雖然還有反對,但是這時新女王發表了她的主張,她認為既然有了前任國王的婚姻證明書,那麼這就是國王的遺囑,大家應該遵從。
最後天祭婆婆也表示接受這位往日的宮廷教師成為孫媳。
然後人們就不得不默許了他們的婚事,而後十五天後,也就是拉旗亞二十歲生日的這一天,婚禮在王國最為神聖的地方,墨月祭壇舉行了。
自己的三個姐姐對妹妹能獲得如此幸福以及自己即將獲得的利益所感到的驚奇和驚喜是不用說的,拉旗亞也明白這點,所以當三個姐姐前來時候,她含蓄地向他們表示,自己是一個豪爽的人,只要她能過得好,她的姐姐們也可以的。但是現在王子不是國王,也沒有太多的權力,也許在有些時候,要討要官職什麼的也許不可能完全滿足他們的要求。
拉旗亞這樣說是不想讓王子捲入政事,據她的觀察,他根本不喜歡那些東西,既然不喜歡,還是不要去參與的好,不然也許有人會說他想和妹妹爭奪王位什麼的。
菲以達侯爵家也派人來賀喜,很快就要當媽媽的綠西納看到拉旗亞時一番打趣,要知道當初她就是作過這麼一個大膽的假設的。
三王子也前來大聲地慶祝拉旗亞,並讚美她是一個聰明的姑娘之後,就提醒她不要忘記自己與他的打賭,一個擁抱。
於是拉旗亞抱了一下這個小傢伙。
三王妃也在,這個第一美人眼看當初往日的追求者娶了撮合者,自己的朋友成了嫂嫂,心裡多少還是有些不太舒服,但最多的,她感覺到的是一種尷尬。
拉旗亞也是,兩人於是除了擁抱,並祝福成為自己人外,就只能聊些花兒貓兒,衣飾打扮之內的了。
小公主早就來了,不過一看拉旗亞很忙,就沒有打擾,而是拿了一隻筆跑到一邊去了,拉旗亞以為他是畫畫,也就沒有再問候她,正忙著安排自己的媽媽弟弟入座,一會兒后,一位郵差送來了一封信,是姨媽寫來的,
信是這樣寫的:
拉旗亞,我親愛的姨侄女:
首先慶祝你能成為王妃,然後對於你將從中獲得多少幸福我想絲毫也不用我來訴說,我現在想要說的只是,我成親了,和朗文白,也許你會感覺這有些驚訝,因為我們相差了足足十八歲,但是我要肯定地告訴你,我們是真心相愛的。
雖然他求婚是在知道你即將成為新王妃之後,但他如此作,絲毫也不是別人所想,希望藉此成為王室親戚什麼的,他是經過認真考慮的,而我同樣也是,在一個下午的思考之後,他覺得他是真愛我的,而且我也愛他,於是我們結合在了一起。
然後在這裡我要提的一點就是,我們在成親后,他告訴我說,他好像得罪過公主,也就是女王陛下。所以將軍當不成了,不過他想一個王妃的姨夫沒有一個體面的職務,或者爵位是不合適的,希望你能在這件事上考慮一下。
還有一件事雖然不光彩,但還是要說,那次宮廷承諾的五百個金幣的告密費沒有給,在我前去領取這筆該得的財產的時候,他們說我的丈夫是通緝的藍影大盜,這是不公平的,因為你也許也聽說了,真正的藍影大盜是一個曾經在冰諾郡呆過兩年的一位流浪藝人。這件事是否為真,我不敢胡亂猜測,但是至少我要保證的是我的丈夫絕對不可能幹那些偷雞摸狗的勾當,這其中的冤枉,我希望你能體諒。然後如果可能,懇求地請求你能讓王子陛下幫助澄清一下。
最後我要說的是我已經不當媒人了,因為這將有損你王妃的名譽,作為補償,在這裡我要略帶羞澀地請求你能每年給予我二百金幣,這筆錢你絲毫也不會放在眼裡,但是對於一個即將有一個小孩的母親來說,是非常重要的,當然這還只是在計劃中,如果我已經成為母親,那麼拉旗亞,你也一定會非常欣喜地對我表示祝福,甚至主動要求把孩子送到宮廷,接受良好教育的。
你唯一的姨媽……
條件越來越苛求。
拉旗亞看后搖了搖頭,然後把信給了弟弟,讓他先收起來。
婚禮就要舉行,這時小公主走了過來,說哥哥給他講了整個故事,於是她決定對未來作一個大膽的預測,並要當眾朗讀出來。
十年後。
我正牽著一個九歲大的小男孩在大街上走著。
小男孩說話了:「花籃姐姐,你知道嗎?我的媽媽對小貓比對我要好」。
「哦,小幕,糾正你多少次了,你要叫我姑姑公主,知道嗎?」
「是嗎,可是媽媽也允許我叫她姐姐,你比她小十五歲,為什麼不可以讓我叫姐姐呢?」
「你在騙我吧,據我所知,拉旗亞王妃,從來都是要求她的孩子遵守禮儀。」
「表面上看是這樣,可是事實並非如此。」
「何以見得呢?」
「比如媽媽在抱小貓睡覺的時候這樣說:『啊,睡覺了,小藍,如果你再跑出去,那麼姐姐就要生氣了』,這個時候她顯然是自稱為小貓的姐姐的,而當她抱著小貓看我釣臉盤裡的小魚時就這樣說:「小藍,你看你的哥哥在教你釣魚,好好學習吧』,請注意她這時是把我當作小貓的哥哥,既然我們一個是小貓的姐姐,一個是哥哥,而她又比我大,按照推理,那麼我是應該叫她姐姐,而不是媽媽的。」
原來是一個笑話。花籃思慕講的時候,還一本正經地模擬兩個人說話的聲音。
眾人不由得一陣鬨笑,拉旗亞滿臉紅暈,羞澀萬分地把頭轉向一邊,只見窗外的陽光明媚無比。
婚禮過後,一些長久著力於維護社會良好風尚的好事者總結了今年敗壞風俗的三件大事。
第一:拉旗亞主動上宮廷要婚約證明書,第二是三王子娶嫂嫂,第三件事則是拉旗亞的主動送花求婚。
很不幸,在三件事中,拉旗亞就佔了兩件。
於是在文明維護社團評選的當年令紳士們反感,使文明倒退,而且民間極端鄙視不滿的十大惡人中,拉旗亞排在了第二。
她在聽說后立即對第一產生了強大興趣,一番打聽后,聽說是一名四處張貼傳單,宣稱全民自由,消除等級的瘋子。
在這裡特別要提的一句就是,拉旗亞在婚後聽說了一個消息,那就是二王子在離開京師后,確實去了冰諾郡,因為他收到了菲以達小姐的一封信,信上說蒙樂藍欣回到家后時不時就絕食,一次還拿了刀子想要自殺,除此之外,這位小姐每天做夢叫他的名字。
菲以達小姐是一個很有自知之名的人,在她的眼裡,慕池煙是不會娶自己妹妹的,一切不能強求,不過為了保住妹妹的性命,她希望王子能寫一封信對他進行勸誡。慕池煙當時嚇呆了,一聯想到自己在其中的責任,他立即前去了,但是到那裡后發現,蒙樂藍欣剛好在一天前留信離家出走。雖然侯爵一家派出了幾乎所有的兵士出去尋找,但最終一無所獲。
慕池煙在那裡呆了三天,最終不得不離開,但一想到***婚姻逼迫,他突然地就萌發了前去古朗郡尋找拉旗亞的念頭。
現在拉旗亞一聽到這個四處張貼傳單的瘋子,立即就以為是蒙樂藍欣,並馬上寫信給了菲以達小姐家,說自己已經讓王子派親信四處查詢,很快蒙樂藍欣就可以回到他們的身邊,但是十天後,人也找到了,但是那是一個老頭,一個對祭壇禮儀不滿的祭司,於是上官家和她都是一陣一陣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