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運發展歷史
遵循著一定的時間周期在世界各地舉辦大型綜合性國際運動會,讓體育運動服務於各國人民,服務於世界和平,這種做法在19世紀末遇到的困難是今天的人們難以想象的。其實以摧枯拉朽之勢橫掃全球的工業革命,在給社會帶來巨大進步的同時,也將民族矛盾激化到前所未有的程度。在思想方面,固於各自小天地的長期束縛,人們還難以理解奧林匹克思想,對接受奧運會這種國際性的文化還缺乏必要的思想準備。
在體育方面,正在育的現代競技運動與體操運動尖銳對立,體育界四分五裂,門戶之見根深蒂固,派別之爭頻頻出現,舉辦世界性的大型綜合運動會既無先例,也缺乏經驗;尚不達的交通、通訊條件遠不能滿足奧運會的需要。就奧林匹克運動本身而言,新生的國際奧委會本身還不成熟,除體操、滑冰和賽艇外,其他運動項目尚無國際組織,國家奧委會尚不存在。
在這種情況下,早期奧運會存在著諸多缺陷。先,奧運會設項不穩,每屆項目有所不同,主辦者可臨時增減項目(如屆奧運會的賽艇和帆船比賽,因天氣不好而取消,臨時增加了一項1oo米自由泳比賽),項目內容重複(第2屆奧運會體操個人全能由雙杠、單杠、吊環、鞍馬、跳馬、自由體操、跳遠、跳高與跳遠綜合跳、撐竿跳、爬繩、5o公斤舉重等項目組成)。其次,運動場地缺乏統一標準,不僅跑道長度不同米(1896年奧運會)、5oo米(19oo年奧運會)米(19o4年和19o8年奧運會)、383米(1912年奧運會)幾種,而且場地的設計也不統一,如屆奧運會採用"u"形跑道,第2屆奧運會使用草地賽場。最初的游泳比賽在天然水域內進行。第三,比賽缺乏必要的規範,如馬拉松比賽的距離每屆都不相同,舉重和摔跤無體重分級和時間限制,度量體系混亂,時而英制,時而公制;組織者可擅自臨時改變比賽日程;裁判多由舉辦國人員擔任,執法難以公正;各項目運動員參賽資格不一致,奧運村尚未建立,運動員住宿地分散而混亂。奧運會也沒有固定期限,短則1o天,長則五六個月。第四,經費緊缺。屆奧運會因為資金短缺,幾至半途而廢。緊接著連續3屆奧運會因資金問題,不得不與商業博覽會聯合,成為博覽會的陪襯。
19o8年倫敦奧運會是奧運展史上的一個重要里程碑,出現了膾炙人口、強調參與的奧林匹克名言:「重要的不是取勝,而是參與。」英國是當時世界上競技運動組織化程度最高的國家。主辦這屆奧運會的英國奧林匹克理事會由國際奧委會的英國委員和英國各單項體育協會的代表組成。這種人員結構,為其他國家奧委會的構成提供了範例。這屆奧運會各項比賽的技術性工作,從制定賽制、編排賽程到選派裁判、組織比賽均由各單項體育協會負責,規範化程度大大提高。這為後來由各國際單項體育聯合會管理奧運會技術工作奠定了基礎。至此,奧林匹克"三大支柱"的組織結構已現雛型,各自職責相對明確,從而確定了奧林匹克組織體系的基本框架。
在這一階段即將結束時,第5屆奧運會於1912年在斯德哥爾摩舉行,其參賽成員國的數量比第1屆翻了一番,運動員人數增長了75倍。現代奧林匹克運動鞏固了自己的陣地。
這一時期,奧林匹克組織展迅,國家奧委會成員數量從第一次世界大戰前的29個增至6o個,國際單項體育聯合會達到24個。1926年國際奧委會建立了由各國際單項體育聯合會代表組成的技術委員會。此後,國際奧委會逐漸擺脫技術**務,開始更多地關注領導、協調、決策等更高層次的工作。奧林匹克運動終於形成了三大支柱互相配合的組織體系。
192o年出現的奧林匹克格言"更快、更高、更強",是這一時期奧林匹克思想的重要進展,它與"重在參與"相輔相成,鼓勵人們以積極進取的精神參與到奧林匹克運動中來。
奧運會與科學技術的相互結合也取得重要進展,在工程建築、電子設備和通訊中大量採用了當時最先進的技術,如1932年採用雙鏡頭照相機進行終點攝影,第一次在奧運會上非正式使用電動計時和終點攝影儀,運動會場設置大屏幕記分牌,出現自動印表機網路等。從1936年柏林奧運會開始,組委會採用電影這一形式對奧運會進行完整的記錄。次奧運閉路電視轉播也在此時開始。
這一時期存在的主要問題是運動員業餘身所引起的衝突,許多運動員因此而受到處罰,如曾3次參加奧運會、獲得9枚獎牌、被記者稱為「人」的著名芬蘭長跑選手努爾米因接受補貼,被視為「職業運動員」,無緣參加1932年的奧運會。此外,隨著奧運會影響的擴大,一些政治勢力試圖將其作為政治工具的意圖日益暴露,這在1936年由希特勒統治下的納粹德國所舉辦的冬、夏兩屆奧運會中表現得尤為突出。